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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其实是个木讷的人,但不知怎么,却写过一些色调浅蓝的忧郁故事,想要跳出去,其实不是那么容易,却又这么简单。
风格这种东西,是我一直追求的,也是我总想打破的。我害怕定式,那会使我难以进步,我也害怕奇想,那会使我难以掌控。可是想要突破,就总要迈出这一步,而怎么掌握这其中的度,需要经验,需要反复思考,也需要不断调整。至少,我不是天才,在我的经历中,写小说没有捷径,只有积累。
厚积薄发,也许我还没到这一步,但我会不断努力。
相比较起我的第一部小说,我想我还是有所提高的,至于究竟能不能突破,我只能期待,却还不敢定论。
这些啰啰嗦嗦的话,也只是我断卷之时忽有所感,与正文无关。如果朋友们有耐心能看到这里,那么小墨万分感激。我没有学会超脱,我是凡人,是俗人,希望得到支持,这会使我更有动力。
我曾经想过,写小说可以仅仅只为了自娱,可后来还是发现,其实我并不是那么耐得住寂寞的。自娱,很需要勇气,一个人自得其乐久了,时间都会将人啃噬得恐慌。工作之余,如果还有一些爱好能与人分享,那真是一种万分美妙的感觉。
我会发现,我不是一个人,我的唠叨居然有人愿意听,我的幻想能够流淌,我无法不感激。
故事的下一卷就要开始,秦秣会自己走入她的新世界,我会跟随她,一起去看她的快乐,她的烦恼,她的矛盾,她的忧愁,她的努力,她的取舍。
从十五岁到十八岁,这是多么美好的岁月,我想不管多少年以后,人们都不会忘记那样单纯的青春飞扬。纵然那其中不乏晦涩与叛逆,纵然许多人在那个年代一再强调青春的伤痕,但是那样诉说忧伤的权利,不也正是青春的赐予吗?
真正走过那段岁月的,反而不会再去表述什么。
“少年不识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其实我不觉得这是一种贬斥,站在回味的角度来看,少年的忧愁同样是真实的,少年的快乐也是鲜活的。
强说愁也有强说愁的可爱,也许多年以后,人们会觉得年少等于轻狂,可谁没有年少过?但有马蹄疾,何不春风得意?
带着宽容的微笑,去碰触那段既像是尘封,也像就在当时的岁月。构筑一些似乎是虚构,又仿佛就在身边的人,再加上一点幻想,一点对于美好的想望,我想,我会快乐的。
愿所有的朋友们,年少的珍惜青春,稍长的扬帆破浪,我们走在时代的节点上,永远不忘把握幸福。
【卷二:灿烂时节谁煮酒】
是不是有些时光,你永远也忘不掉?就像是多年前曾经随手夹起的一页书签,某一日打开,书签已泛黄,你却发现,原来书页的内容早已深深印刻在脑海——那是最没有忧愁,也最喜欢说忧愁地时代,纪念我们的花季雨季。
卷二:灿烂时节谁煮酒 一回:关门放狗的新生活
琥珀色的双瞳滚圆湿润,微翘的眼角带起凤尾的狭长,竖起的两只耳朵短短的,尖尖的。秦秣伸手去拨弄这小东西眉心处的短毛,于是小狗就惬意地眯起了眼睛,嘴里发出低低地呜呜声,仿佛是小兽在享受母亲的抚慰。
当然,秦秣并没有被小狗当成了狗妈妈的自觉,她感觉到这小东西的温顺乖巧,于是又忍不住伸出双手轻轻捻起小狗的耳朵,左摇晃,右摇晃……
小动物原来是这么可爱的。
秦秣伸手揪住小狗的后脖子皮,一把将小东西抱在怀里,然后嘴角翘起,傻乐着笑了。
厨房里传来饭菜的烟火香味,秦云志放着喜羊羊与灰太狼,正不时发出傻乎乎的笑声,秦爸还是在看报纸,秦云婷则猫早卧室里,也不知道正忙活些什么。
“叫什么名字?”秦秣揪着小狗的一只前爪,小东西的微微挣扎自动被她无视,“其实你洗干净了还挺白的嘛,要不就叫小白?什么?你抗议?你有抗议的余地吗?好啦好啦,主人我没有虐待小动物的癖好,看你这小不点的样子,就叫斑斑吧!不点不点,不就是斑斑吗?”
小狗的喉咙里滚过咕噜噜的声响,它的后腿还没痊愈,所以想在只能蹬动前腿。可是,“不行?你想不答应?哼哼,到了我的手上就没你说话的份了!斑斑,斑斑,以后就叫斑斑!”秦秣说到得意处,又呲着牙,笑了起来。
秦云志恶寒地打了个抖,嘟囔道:“二姐,你正常一点行不行?你的笑声很可怕啊……”
秦秣斜了秦云志一眼,又认真地看着手上的斑斑,一本正经地教育它:“斑斑你要记着,我叫秦秣,是你的主人,你是我养的小宝贝。以后我叫你往东,你不能往西,我叫你关门,你就要放狗!知道了吧?”说完话,她又斜眼看着秦云志,仿佛在说:“哼哼,小样儿,以后你敢不听话,二姐我可就放狗喽!”
“二姐,”秦云志很无奈地说:“你那狗没杀伤力,真没杀伤力。”
秦秣轻哼:“我会养出杀伤力来的!”
秦沛祥从报纸中微微抬起头:“秣秣,你要养这狗也不是不可以,不过你得先把狗证办了。”
秦云婷的声音从小卧室里传出:“秣秣,明天姐姐带你去办狗证。你还是未成年人,不能养狗,你这狗只能先养到姐姐名下。”
秦秣愕然片刻,她实在不知道狗证是什么意思,也不明白为什么未成年人不能养狗,不过这显然是常识,她也不好发问。
“对了,姐,我明天要上班,四点以后才有时间。”秦秣现在依旧是在茶馆打工,下班后她会先到医院去探望方澈一小时,然后回家吃饭和温书。方澈的伤势已经稳定,不过他是个奇怪的人,受了重伤却没有家人相陪,也没朋友去看他。好像他天生就是孤家寡人一个,自生自养,还挺滋润地长到了这个大个。
在这种情况下,秦秣虽然不能整天陪着他,但每天抽空看看他还是必要的。孔哲偶尔也会去探望方澈,秦秣碰到他不少次,渐渐的两人倒结为了好友。孔哲刚刚大学毕业,现在是个混得比较落魄的小程序员,不过这人骨子里有几分豪气,是个颇为仗义的人。秦秣以前从没结交过这种带着草莽气息的汉子,跟孔哲却是难得的投缘。
不同阶层的人有不同的生活圈子,当年的秦大公子习惯了高高在上,整个世界也只局限在那一片面具般的奢靡当中,自然无法看到真正的世界有多广阔。现在的秦秣,有时候甚至会觉得孔哲的粗口很有趣,这一转变彻底诠释了何为“近孔者黑”。虽然秦秣自己不说粗话,不过要她这种自诩文采风流的“世家公子”安然欣赏粗话艺术,孔哲确实也够强大了。
虽然,孔哲与当年的那位孔圣人有着同一姓氏,不过很显然,那位老祖宗的礼仪修养孔哲可没继承到半点。
“秣秣,四点太晚了。”秦云婷从卧室里走出,她斜扎了一个马尾,打扮得清爽又不失端丽,“如果是四点,那狗证就得分两天办。我们要先给狗狗开建康证明和接种疫苗,然后再去派出所。”
秦秣听着有点眼晕,这个年代果然还有很多她所不能理解的东西。简简单单养一只狗,居然也这么复杂,还要去派出所?派出所是什么地方?那不就是衙门吗?养只狗都要到衙门登记,现代的官差够辛苦。
“两天就两天吧……”秦秣的声音低落下来,她一转身斜靠到沙发扶手上,一副有气无力的样子。可怜的斑斑从她的双手中解放出来,一个翻滚从她身上落到沙发上,又从沙发上啪地掉到地上!
“嗷呜……”小狗低低地痛叫,完好的三条腿开始努力撑起身体。可惜它的那条伤腿实在不争气,所以小东西摇摇晃晃了好一会,终于还是四肢一软,又噗噗地滚在地上。
“哈!小东西现在知道没了主人我,你有多难过了吧!”秦秣乐不可支,没心没肺地大笑了起来。
秦云志悄悄地做势,趁着秦秣笑得全身发软的当口,猛一窜身,就将地上的斑斑抓起抱到了怀里,然后得意地嘿嘿直笑:“二姐,我以全球动物保护协会的名义抗议你虐待小动物,现在,斑斑没收,归我啦!”
秦秣笑声一顿,怒目瞪过去:“秦云志,你皮痒了!”
“你抓不到我!我写暑假作业了!嘿嘿……”秦云志抱着斑斑一溜就跑进了主卧室,砰地把门关上。
“你们两个……”秦云婷无奈地笑了笑,接着往沙发上一靠,轻描淡写地又宣布了一个小喜讯,“我今天晚上要出去做家教。爸、妈,秣秣,我找到了两个家教的工作,都是二十五块钱一个小时哦!”
“婷婷你做家教?”秦沛祥放下了报纸。
秦云婷肯定地点头。她跟秦秣一样,找到工作前一点风声都不透,直到找到了,这才底气十足地宣布。以她市状元的身份,做家教确实是比较容易的,而且工资都比普通家教要高。
第二天秦秣起了个大早,她在去茶馆前还要先去医院知会方澈一声。因为她平常都是下午去看的方澈,而这两天要办狗证,下午都没时间,所以只能早上抽空。
方澈带着个小笔记本在病床上敲来敲去,他的时间倒是不难过,虽然没人陪他,不过他显然是个习惯孤独的人。
“你今天怎么早上就来了?”这是方澈听到秦秣脚步声后的第一句话,他头也没抬,只是靠坐在病床上,用一只右手玩电脑。
方澈伤了左肩胛,到现在左手还不能动。最搞笑的是,刚做完复位缝合手术的头几天,他因为伤的是背,所以只能趴着睡,那种姿势简直可以成为秦秣永久嘲笑他的最佳佐证。
秦秣撇撇嘴,心里还是挺好奇方澈怎么能光听脚步声,就知道来人是她。不过这种话是不能问出来的,否则方澈的尾巴能翘上天去。
“我下午不能来。”秦秣说着,放下一碗粥到方澈病床旁的小柜子上。
“我没要你来。”方澈冷冷道,微抬头,用那寒潭般的眼睛斜瞥了秦秣一眼,又继续低头捣鼓他的笔记本。
秦秣的耐寒能力本来就比较强大,经过这些天的相处以后,她的抗寒能力更是直接飙升到了冰川级。现在方澈的冷调已经不能对她形成任何杀伤力,甚至方澈越冷,秦秣越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