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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叶墨那样成熟有智慧的男人,是很快便会看清她的肤浅和幼稚的,他对她的娇纵不会放任太久。他总有一天,会看清她的伪装。
。
第212章
( )她并不清纯,在她等待他的时候,在她在校园里漫步的时候,她都毫不吝惜的向周围的男子暗送秋波。
有一次,雨下得很大。祝安好在校门外的檐蓬下等了很久。叶墨过来的时候,雨还是很大,祝安好前面的地面上有一个很大的坑洼,经大雨冲刷过之后,有了很深的积水。
祝安好看到叶墨过来,便想跳下水洼淌水过来。叶墨,却叫住了她。他光亮的皮鞋踩在水里,裤腿没有卷,一双长腿被浸过了脚面。
他就这样坦然自若的趟过那道水洼,就像他正走过的是铺好的红地毯,高贵而淡定。她幸福的望着他,直到他来到她的身边,把她打横抱起,一起慢慢的再走近车子。
他抱她的姿势如此自然,她靠着他的胸膛也还是调皮得很,就像他每天都曾经这样抱她,所以熟悉她的重量,习惯她的香味。她那一对修长白皙的长腿在空中乱晃着,我感到叶墨的手向下抚了一下,便又迅速的向上离开她光滑的皮肤,抱在她的校服裙子上。
那一刻,我明白祝安好其实是一个很有心机的浪荡女人。她完全不像表面看上去的那么清纯简单。
因为,在一分钟前,她才脱下自己的长丝袜。我当时还奇怪,她为什么要在风中裸露自己的双腿,任那双腿被冷得簌簌乱抖。
原来,她要裸出自己的双腿来诱惑他,她想要勾引他,勾引他爱她。
那一条小水洼趟过,他把她放进车前座位上,他们的身体已经淋得很湿。祝安好应该冷得不行了,叶墨便把车门迅速的关了。在车内开了暖气,他仍旧不停的用手搓她的小脸,用口呵她的小手,还脱下长西装盖住了她裸着的双腿……
那一刻,我前所未有的嫉妒这个女人。她正得到他的爱,一种许多女人倾尽一生都得不到的爱,她却轻而易举的得到了。
而她根本就不配拥有他的宠溺。
叶墨会宠爱她,一定是她的清纯和漂亮。不可否认,她真的很漂亮。尤其那一双眼睛,和我很像。当叶墨厌倦了这个光有一张好脸皮的女人,他就会离开她,把她扫除在他的生命之外。
果然,不久,祝安好从叶墨的身边彻底的消失了。她的父亲也进了监狱。听说,她父亲犯下的罪与叶墨母亲的死有关。
我想,叶墨一定恨透了她。所以,他在长长的6年里,不曾在外人面前提起过这个女人,从来没有人知道,他曾经那么毫无保留的给过一个女人冠绝天下的疼爱。
除了我。
我一直以为,祝安好只是叶墨人生中的一段小小的插曲。在人生的长河里,在他纷扰复杂的艳情往史中,她会像那些频繁更替的女人一样,在他的心中不留一分影子。
叶墨看起来不像一个专情或长情的男人,他更像一个尽情而又无情的享受生活的风流才子。
他忘记那个叫祝安好的女人,就像忘记当年在一间酒店的豪华客房里向他无憾的奉献第一次的那个女人一样。
6年后,我已经成为新晋影后。我的颁奖礼,当天有过千名的嘉宾,有成千上万的人在电视机前收看现场直播。
我很出名,出名到有资格可以骄傲的向我心心思念了6年的情人走近。
叶墨,我从不曾忘记过他,从不曾放弃成为一个配得起他的女人。这6年来,我曾经有不少的机会可以接近他,但是却总是与他失之交臂。
他冷情而骄傲,不曾倾心任何一个女人。
我要让他尊敬、爱慕甚至崇拜我。
我在一次时尚聚会上与他问好:“叶墨,你还记得我吗?”
“哦?”他那时候显得有点迷糊,然后好像艰难的在脑海里搜索我的记忆。
我的心很凉,但他还是记起来了:“郭纪儿?”
“是的。”我欣喜若狂,他定定的望了我一会儿,我便与他很自然的到了偏远的地方两个人静静的喝酒。
他的心情似乎很乱,所以,酒喝得有点狠。
我不怀疑,我会吸引他。除了几年前的一面之缘,除了新晋影后的美艳,我还能勾起一丝潜藏于他记忆中不会忘怀的想象。
据说,人会喜欢什么,在潜意识中是很难改变的。比如有人喜欢吃臭豆腐,即使明知它是垃圾食物,都不自觉的会喜欢。
一个人脑海里曾经喜欢的女人的样子,都会有一丝相似。就如叶墨,他身边的女人换了又换,却总有清纯的气质、漂亮的大眼睛这两个共同点。
他离开甚至忘记了那个叫祝安好的女子,心灵却始终会因为那相似的面容而沉迷。因为,那是人埋藏在潜意识中,连自己都不曾熟悉的烙印。
我和他那天晚上谈了很多,他捧着我的脸时说过:“你很像她……”
是的,我很像她。在这6年,我一点一滴的甚至动了刀子,让自己更像她。我要成为那一个曾经让他宠爱溺恋的女子,我要他的疼爱,那怕只一天就好。
最后他把我再一次压倒在酒店的大床上。
当他的身躯覆在我嫩白的肌肤上,当他疯狂而又冷血的冲撞着我时,我的幸福比6年前更加强烈。即使在这6年里,他的身下,我的身上,都曾不断的变换了数不清、记不起的,不曾相爱却相贴的面孔。
他和我都明白,在床上的,并不一定是相爱的。但是,从今天起,我希望我们一生都可以在床上相爱。
他喝了酒,所以起来的时候,脚有点抖,我像个初经人事的女子一样害羞而欣喜的看着他。他站在窗前抽烟,一支又一支,烦躁得就像想把身旁的那一幕窗帘子烧掉算了。
他抽完了整整一包烟,才与我一起来到了郊区的小村屋。穿过紫色小花簇拥着的小竹林,那间破落的屋子里悄无人声,寂静空洞。
。
第213章
( )我懒懒的攀着他:“屋子里住的,是你的爱人吗?”
“不,我的母亲,她死在这里。”
“啊?”我如此爱怜的抚着他的脸,伏在他的肩膊上抽泣。我的爱人,他那光鲜亮丽的豪门生活,却只能一个人孤独的品尝。年少丧父,接着丧母,一个人孤零零的走在这险恶的世途。
只可惜他并不脆弱,也不渴望我来安抚。他只是一句句的问他自己:祝安好,你会死吗?
我虽然曾经很远的凝视过他们无数次,却还是第一次在他的口里听到祝安好的名字。他唤那三个字时,是那么的痛,让我……心酸。
那涩涩的还发抖的声线,姓感极了,却不是为了我。只为了6年前那个占尽他的爱宠的女子。
他终于在天亮时乘着朦胧的光,推开那扇紧闭的木门。门里,满室的尘埃被拖出长长的不规则的血路,窗子被生生的砸开了大口,他很慌张的四处查看,然后,才在一个破碎的玻璃窗子前停了下来,站住。窗子口缘的玻璃还残留着新鲜的血迹。
那一刻的他,冲动的一掌打向玻璃窗,血液从他的手掌涌出。我冲过来,用我的手帕把他的手包扎好。眼里泪花闪闪,咬着唇,却没有哭、不敢哭。
他仍旧深爱着她吗?仍旧不曾忘记那一个祝安好?
当我的眼泪落下来时,他粗暴的吻了我,在那染满鲜血的玻璃窗旁。
我们上过两次床,但他还是第一次如此强烈的吻我。这一吻,把小屋深处的斑斑血迹带来的不安,他黑色眸子带出的幽暗清洗得干净明朗。
我幸福极了,我花了6年时间去寻觅抓紧的爱情,他潇洒的临幸了我。
我以为,我和叶墨能够以这样的轨迹继续甜美下去。可是,我们的美好蓝图被一个女人无情的打击了。
又是祝安好,她就像是叶墨的魔咒。把叶墨身边所有的女人都吓成了惊弓之鸟。
我和叶墨的绯闻只不咸不淡的传了几个星期。他的花边新闻太多,出现我这一个“红颜知已”也不出奇,而他有正牌女友,一个叫黎真琴的酒店太子女。
黎真琴的哥哥黎创龙与叶墨曾经同生共死,溯源很深,而叶墨与黎真琴更是外传的不二的结婚之选。
黎真琴对于祝安好的重新出现,比我更紧张,毕竟,他是她的正牌夫婿。我乐得看她们斗个你死我活。
那一天的肾病慈善基金筹款晚宴。应该会是叶墨记忆很深的一天。那一天,当我和叶墨牵着一起在会场留影时,邓梓安牵了祝安好进来。
她比6年前长大了不少,还是清纯,她的红色短礼服让她看起来非常可爱。她那张骗人好感的脸,好像比从前艳丽了不少。
那一晚的叶墨,换了无数个舞伴,但祝安好始终安心的留在邓梓安的身边。最后,当邓梓安令人意外的当着满堂宾客的面,深情的亲吻祝安好时,我看到叶墨差点把在他的怀里拥着起舞的黎真琴的手臂都捏青了。
我在晚会还没散场时截住了叶墨,我知道他不开心。因为,只有我知道,对祝安好那个女人的爱意,已经在他的心间死灰复燃,正在越烧越旺。
我会让他的爱火熄灭,让他把那满腔的爱都转移到我的身上。
我比她更美丽,更成熟,更温柔,最重要的是:我爱他。
爱了很久很久了。
原来爱情,并不因为你有多爱那一个人,而成为必然。否则,这个世间就不会有那么多的痴男怨女。不会有那么多的人哭着问:我爱你,为什么你却不爱我?
我问着这样的话,追着他走进夜色里。他在一分钟前还激情的搂着我,把我的低胸晚装拉下,吮咬我高挺的胸脯,却在一分钟之后,颓然靠在椅背,然后一声不响的下了车,冲进了夜色里。
那一晚,他去了祝安好学校的女生宿舍,在那里等了她2个多小时,直到她光着脚一身狼狈的回到学校,再一身狼狈的被他拖上了车。
他带走了她在学校的行李,她在那一天开始,回到他的大宅子里居住。
往后的那些天,我在一些场合见到叶墨,他显得无比的春风得意。
我不知道,我可以怎么的去延续我已进行了6年的爱情之梦。
我不想放弃,也放弃不了。
爱情是侵蚀身心的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