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飞读中文网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我想吃肉-第29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明君是不会娶个尼姑当老婆的,我觉得我忽悠的十分成功,十分成功啊。

让我觉得只得庆幸的是,太后在用膳的时候并没有提及义女的事儿,好似那已经变成了过眼云烟,我觉得浑身舒坦的同时,饭量也增了不少。皇宫的御膳味道自然不差,可能让我吃着舒服的时候委实不多,于是吃啊那个吃,等放下筷子之后就见太后和小皇帝两个人都在看着我,眼中或多或少的都带了那么点笑意。

幸好我这脸皮一向不薄,只当做没看到。

午饭后太后就将小皇帝打发走,又与我絮絮叨叨的说了许多话,有她还是姑娘时在家时的生活,她似乎对那段岁月格外思念,笑容甜蜜且温柔,好似换了一个人一般。

我一边感慨着一入后宫深似海,一边有一搭没一搭的陪她说着话。

怕她渴了,见女官奉茶上来,我起身接过双手递到她面前,她笑笑,轻啜了口茶水,仿佛也借由这个动作收敛了心情,对我道:“不喜,虽然你是个出家人,但是我从没拿你当出家人看待,你知道对一个女人来说,一生中最重要的是什么吗?”

她凝望着我,眼中已经没了方才的笑意,再认真不过。

30。腻死人的温柔

溺毙其中也心甘情愿吧?

————————————————————————————————————————

我被太后认真的态度稍稍感染了下,于是用心的去想这个问题。

倘若是我穿越前,让我想这样的问题,我大约会想,房子吧。

我穿之前才不过是大二,家里老爹老妈都曾认真的讨论过要不要给我买一个房子的问题——估计他们觉得我这个样子这辈子是嫁不出去了,还不如先买个房子帮我供着,反正房价还是会该死的往上涨啊涨啊涨的。

谁知道穿了变成了小尼姑,我居然还能有人喜欢,而且还是两个,两个哎!

两个争一个,咱也能算是抢手货了吧?老妈知道一定会乐不可支吧?

可在这里呢,一个女人一辈子最重要的是什么?这是一个很容易回答的问题,嫁对人罢了。

听我这样说,太后浅浅一笑,伸手拍拍我的肩膀,那副慈爱的模样让我有些别扭,且不说我不是她闺女,就算是我心中的老娘也永远只有那一个会在看八点档的时候擦掉眼泪就让我找个混蛋东西回来的女人。

太后就这样亲昵的拥抱着我说:“你说的对,嫁对人。”

她看了看身边的宫人和女官们,最后挥挥手,只剩下了身边的一个女官长。

我有些不解的看着她,却不想她张口就说:“当初我是不想嫁给先帝的。”

我心中一凛,默不作声。

我从小都不是一个喜欢听故事的人,尤其是这种故事。



等回到家里,我一回到谛听院就去找云惊蛰,和想象中的一样,这人一点都不听话,没躺在床上不说,见到我也脸不红心不跳,手里的烟枪也不藏。

我也懒得管他,只是一双眼睛在他身上从上往下瞅了几遍。

那人如今的脸皮也厚实的很,一点也没不好意思,等抽的差不多了才将烟枪往我面前一放,用十分遗憾的眼神看了它一眼,又看了看我,做出一副大义凛然的模样来,对我道:“拿走吧。”

我没好气的给他收起了烟枪,然后又帮他取了一件薄衫披上,又看了看他面前那张画儿,惊讶的眨眨眼,再瞅瞅他。

司马博雍这位才名冠京城的殿下,自然是琴棋书画文章样样拿得出手,他偶尔也喜欢画点画儿,但并不多,每次画也都是画点什么水墨山水来着,我不喜欢,也不怎么关注。可谁想,今天这人居然玩起了碳素。

我瞅了瞅他那爪子,啧啧,刚刚怎么就没瞧见呢?一边从袖子里取了帕子帮他擦着,一边数落:“你画完了能洗洗手吗?喊个人进来伺候你来人家会累着吗?”

他瘪瘪嘴,这种故作的可爱可是看在我眼中却是十分可爱,哼了一声也懒得数落他了。

他却玩上了瘾,似真似假的跟我抱怨着:“人家抱病的时候居然舍人家而去,人家辛辛苦苦一片赤诚之心尽赋画中,可你居然只是看了一眼,一眼哎!”

我冷眼看了他一眼,手上的力道重了一些,某人顿时收起抱怨之声,陪笑道:“阿肉,你这是怎么了,难道我那个不孝侄儿又惹你生气了不成?”

我看着他没好奇的哼了一声,数落道:“现在怎么不人家来人家去了?现在怎么不继续哀怨了?”

他可怜巴巴的眨着长睫毛,我心中怒火更胜,就这张脸,看看,看看!有几个会把你个混球当成三十多岁的大叔的?要不是每天上朝都要坐轿子,偶尔出门溜达也坐马车,就这张脸在京城里抛头露面上那么两三天,还不知道要给我引来多少……情敌!

伸手戳戳他那张脸皮,捏来捏去,揉搓的火气降的差不多了之后才喊了人进来,又把他那双没擦干净的爪子亲自帮他洗干净,末了又把人打发走,这才有心思去看那幅画。

这人也真是恶趣味,其实画了两幅,第一幅就是引爆我的怒火的那副,五短身材,光头,萝|莉幼|齿的模样,脑袋上还顶着一个光环——如果不是我考虑到自己的尼姑身份,我一定以为这丫的是在嘲笑我圣母。

可画的虽然不合我的心意,但撇开那光头和萝莉样,仔细看还是一个挺可爱的姑娘,眉清目秀,恩,咱觉得不喜的壳子还是不错的。

而第二幅让我看的时间长了点。

好吧,我承认,是很长一段时间,长的我都不舍得放开了。几年的时光,我都已经快要忘记我之前的长相了,可这个人居然画了出来。

我不好说这是什么感觉,因为自己也形容不上来,但心里却在不断的重复着一句话,他是爱我的,爱的是我,骆柔。

短发平胸,身高足以让不少男人自卑的想去踩内增高,脾气不好,拳头永远比脑地反应快。

可如今看着画上的这个人,我怎么会不敢动?又怎么能不敢动?

我从不看什么偶像剧,对水心那丫头的一堆恋爱哲学也不屑一顾,从不愿去想将来某天会不会有人会爱我,但幸福降临的滋味,足以让我铭记终生。

以上是俺的感动,恩,那么以下,就是俺的怒火鸟。

我小心翼翼的将画纸又放下,看对面那个人一脸“我有才吧,爱我吧,快表扬我吧”的表情就冷笑一声,随即伸手,没有丝毫犹豫的就用出了我娘对付我爹每用必爽的绝招,扭耳朵!

我捏着他的耳朵恶声道:“说,那画是怎么回事儿?”

云惊蛰无辜的看着我,黑白分明的眼睛里全是不解,看的我火气又腾腾的烧了起来。

我狞笑,看着这混球说:“你最好给我坦白交代,那天巷子里那么黑,我都没记住你的样子,就算你对我有些印象又能画的一丝不差?我自己都快忘记自己的样子了,你居然比我记得还清楚?”

我脑子里又蹦出了多年前这家伙喊出的阿肉。

当时这货跟我说,这都是水心那丫头在他面前叽叽喳喳的结果,可现在我要是再相信他这说辞我就是猪!

“哎呀呀,女子动口不动手嘛,阿肉啊,快放手,这样子让人进来看到多不好。”因为我手上加重了点力道的缘故,这厮也开始求饶。

我冷眼睨着他,说:“让我放手也行啊,跟我说清楚,不然你给我等着!我要给你好好清算一下旧账!”说完就松了手,看他可怜巴巴的揉耳朵的样子,一边心中告诉自己,不能心软,怎么没见老娘对老爹用这手的时候手软过?可见还是不太疼的。可视线落到他那红通通的耳朵上之后,又有些懊悔自己刚刚的力道太重,毕竟我老爹当时年近五十的人了,还是身体倍棒,吃嘛嘛香,云惊蛰怎么能跟他老人家比?

他揉了好长一段时间之后,才有些不情不愿的对我道:“那个什么,我们是有亲戚的对吧?”

我点头,继续保持自己的威严模样,对待疑犯绝对不能姑息!

温润润的眸子落在我身上,带着笑意,嘴角也是高高扬起,说:“因为是亲戚的缘故,所以我很早很早就听闻过你的大名了。”

我顿时一头黑线,所谓好事不出门恶事行千里说的就是这样吧?要不是老子太爷们,太特立独行,估计也不会被这小子记住了。

他又道:“于是,那个,咳咳,我后来听的越多就觉得你越有意思,后来你表妹在我面前也没少说你,说的我觉得不见见你吧,就心痒痒,后来找了个机会就看了你几次……”

我说这话有矛盾吧!什么叫找了个机会看几次?

还有,老子一个女孩子没去围观你这个大帅哥就算了,你居然去围观了老子这个假爷们。这对比,这结果,这意外,让我很受打击,差点吐血三升。

拳头握了松开,松开了握紧,可最后还是没舍得往那个一边忍着我一眼就能看穿的笑意,一边可耻的扮可怜的家伙,忍了忍还是没忍住,难得骂了他一句:“臭不要脸的!”

这话是学谁的我倒是忘了,但是觉得用在此处却是甚为合理,甚为妥帖。

那人被我骂了一句居然也没什么痛痒的样子,反倒是又有些洋洋得意道:“虽然只是看过那么几次,但我的记忆力不差吧,我们家阿肉的样子我怎么可能忘记呢?”

我冷笑,揭他的短——“既然你这么着说,那是谁晕晕乎乎的找小爷借打火机,间接导致我们两个人被雷劈的?”

那人果然不再显摆自己的记忆力,只是清咳了一声,琉黑眸子望着我,浅浅笑意可以化成腻死人的温柔,说:“师太,那你也可以跟我说说,今日进宫究竟是什么让你火气这么大吗?”

31、当年的正太,如今的美少年 。。。

师太啊,你现在的心态是“贫尼的继子只能贫尼欺负,别人欺负贫尼暴走”模式吗?

—————————————————————————————————————————

我瞧了瞧他,司马博雍的脸,司马博雍的头发,司马博雍的病壳子,全都是司马博雍的,我爱上的他的时候他就已经是这幅模样,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