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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宠枕边妻-第17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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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了几声几欲逃走。

诸晓晨跳下来,尴尬地解释了刚才被兔子吓着的事情。

四个人自此走了大道去梅园厢房,诸晓晨走进这里,才知道什么叫风雅格调。这儿里里外外无一不是古风古色的物件儿,若非几个人身上均穿着现代的服饰,在这夜色的掩饰下,诸晓晨差点要以为自己穿越了。

师若琳今天表现倒好,倒是主动牵起了诸晓晨的手,热络的样子俨然就是女主人。

“真是怀疑,你们把故宫弄了个乾坤大挪移?!”

师和平回头,“有那么夸张?”

“……确实风雅!”

师和平看了眼雷宇晟,“这主要是……”

“和平——,你那只兔子,能不能借妞妞玩几天?”雷宇晟的思维转化得太快,所有人听闻后均是一怔。

“兔子?”师和平咧了咧唇,看了眼师若琳。

“好啊!”师若琳无所谓地应道。

师若琳见诸晓晨对这里的事物感兴趣,遂带着诸晓晨大致转了一圈儿。

两个女人离去,留下两异姓兄弟在炉前先品起酒来,师和平满了一杯酒,满脸陪笑道,“大哥——,这杯酒,我替那只兔子敬您,您大人不计兔子过……”

雷宇晟挑了挑眉头,“妞妞很爱护小动物的……”

“哥——,那只兔子它真不是故意要去吓人的……”

“我也没说要把它怎么样……你多心了……怎么我在你心里,是那种滥杀无辜的暴君吗?”

师和平咧了咧嘴,心里道,兔子呀,你吓谁不行,怎么就吓着她了呢?某人把你弄回去,你的下场,无外乎清炖、红烧……

不过,师和平是一个在最短时间内能拿出解决方案的决策者,他自己也觉得直接求眼前这位暴君手下留情的可能性比较小,于是,将希望寄托在刚刚离去的某人身上。

师若琳带诸晓晨回来时,两人已有说有笑了,师若琳左一声右一声的姐姐叫着,两人之间的感觉就像是亲生的姐妹一般。

师和平亲自把盏将煮好的酒匀了一番,青花瓷的小盅,显得格外的雅致。

诸晓晨对眼前看到的这一切又盛赞了一番,师和平放下酒盏,“其实这一切都是……”

雷宇晟此时轻咳了一声,师和平顿了一下,“都是若琳的主意。”

诸晓晨接着又盛赞若琳的心思聪慧,师若琳看了眼师和平,两人目光交错后,相互会意。

冬日的雪夜,一顿火锅加煮酒,吃得几个人都酣畅淋漓,隔窗再看着飘飘洒洒的雪花,影影斜斜的梅花,心里想着,帝王生活也不过如此吧。

原计划,用完晚餐,各自去园中赏梅的,哪知道晚餐过后,师若琳便拉了诸晓晨去了书房,两人还特意的将书房门锁了起来。

师和平无辜地看了雷宇晟一眼,耸了耸肩,两人便继续对着残局品酒。

待两个女人从书房出来之时,两个男人都已喝到两眼发亮发愣的醉熏状态。

师若琳召唤人来撤走了餐桌,随后扶师和平回了最近的一间厢房,同时,她也指了指另外一间,“时间也晚了……这里的厢房也挺干净的,今晚我们就留在这园里吧……这里的厢房随便住,都很干净的,每天都有人打理……”

雷宇晟口口声声自己没醉,不用人扶,脱开了诸晓晨的手,只是跌跌撞撞的,自个儿就碰到了门框上。

醉了的雷宇晟跟清醒时差别太大,他会笑,毫不掩饰地冲着诸晓晨笑,口口声声叫着“老婆——”;他会很听话,诸晓晨说什么就什么,乖乖的像一个牵线木偶。

安排好他睡下诸晓晨竟是一身的汗。坐在床边,开始四处打量,这时才发现这床边那尚未放下的纱幔是大红色的,而这照明的灯光,也像是古代的灯烛,红色的烛身,上面竟然还有仿真的灯花。

不远处,似乎是一方书桌,上面置放着文房四宝,走近一看,桌上放着一画轴,画轴半卷着。

诸晓晨其实也就是随便看看,却没想到在看到那画轴的一部分时,完全被定住。

她飞快地打开了画轴,画轴长竟达10多米,本以为是什么珍品字画,没想到这画轴里近10米的纸张上,竟全是她的名字。

那些名字,大致是因为写的时间远近不一,在纸张上呈现的色泽也不尽相同,但纸张上那影影绰绰的梅花花瓣,却是新加上去的,每一朵鲜艳的花瓣像是有了灵性的东西,那些刚劲的字,仿若梅花的枝枝叉叉,那些花,又仿佛那些字里行间绽放的柔美妖娆,力与美、字与画的完美结合,如若这其中的字不是诸晓晨三个字,而随便的换成一首诗,诸晓晨皆会以为,这是哪位大师未曾公开面世过的佳作。

她回头看了眼躺在床上的男人,心跳不受控制的开始频率加快,她随手拿起旁边的那本线装书,胡乱的翻阅着企图使自己淡定下来。

藏蓝色的书皮,皮上空白的地方写着书名,书的名字“晟宠枕边妻”

强烈的预感与好奇使得她翻开了那本书,看了楔子后便迫不急待地读了下去,读了几章后便大致明了了这本书的来由,只是书写得实在是太好,使得她不忍心撒手。

整部书都是用小楷一笔一画以古书的风格写成的,从右向左,从上至下,诸晓晨读了半晚,就做了半晚上的头部运动。

这是一部架空穿越的小说,描写一个现代的女子穿越至一个史无记载的朝代,与那里不可一世的帝王发生了一段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故事的情节太过的美丽诱人,甜蜜的情节,她在阅读时,唇角是弯弯的,虐心的情节,她在阅读时,是噙着泪花的。最后累得实在看不动的时候,竟然发现,只看了这部小说其中的两卷。

随手飞快地翻了剩余的两卷,最后一卷,最后一页,她看到了龙飞凤舞的一行草书:谨以此书送给那个行走在我心尖上的女人——诸晓晨。

下面落款署名:雷宇晟。

诸晓晨脑中飞快地闪过书中的情节:穿越而去的“晨”最终要离开那个不属于她的世界,那个强势的帝王,命令七七四十九金刚守着她的肉身和灵魂不许她离去,命格无法再周而复始,天地万物的顺序因缘因此而被打乱,没有人能说服年轻的帝王放弃他心爱的女人,他在逆天,万物都处于惶恐中。

命格老人亲自潜入帝王的梦中,梦里,命格老人允诺,许他们下一世相爱一生一世,中间再无阻滞。

年轻的帝王起初并不相信,命格老人便许下了咒语诅咒发誓。

在这一世守着她冰冷的躯壳和无知无觉的灵魂与下一世酣畅淋漓的与她相爱之间,年轻的帝王选择了后者,他相信的命格老人,并以自己的血浇筑了那个咒语。

命格老人最终完成使命令离去,年轻的帝王在最后吻了吻自己最心爱的女人后,厚葬了她。

命格老人最终还是觉得被胁迫了,心里咽不下那口气,在许下年轻帝王的相识符上动了个心思,他草书了一个相识符,分别交给底下两个人去办事,两个办事的人便将这个相识符镶嵌在他们名字的命理中。

这办事的人,不知是无心还是有意将命格老人的草书分别看成了十分相近的两个字,一个看成了“晟”,一个看成了“晨”。

诸晓晨看至此的时候,似乎也分不清手里的小说是事实还是故事了,“晟”与“晨”,这两个字还确实很像,难道他们之间真的是缘分吗?真真假假,假假真真……而这整个的故事中,命格老人就如同曹雪芹笔下的“一僧一道”一般,巧妙地将“晟”与“晨”的前世今生做为小说的上下两部完美的嵌合起来……她有些佩服小说作者的匠心独具。

(第一更,第二更会晚些。)

第230章

诸晓晨在见到“上卷完”三个字,仰了仰、揉了揉自己已十分酸痛的脖子,抬手看了看腕上的手表,已是夜里三点钟了。殢殩獍午

她伸手将烛光调暗了些,放下书倦,光着脚缓步来到外屋的窗前,厚厚的、毛绒绒的地毯将她的脚步声音全部的吸收。

她悄悄地开了扇窗户,一阵凉风袭来,空气中尽是梅的暗香。

煮酒、赏梅、卧听雨打芭蕉、临窗习字读书是诸晓晨内心深处的一个文艺情结,这大抵与她成长于书香之家有关系吧,不得不说,陶伯诚先生在这方面,确实是个可圈可点的导师,他追求品味、格调,却从不迂腐,他处事圆滑、大方、不计小节,却从未忘记心中的那方圆书生境。

她喜欢梅花,倒也不是喜欢梅的傲立风霜,只是觉得,寒冬腊月天,在暖暖的古厢房,纯粹的读书、赏梅是一个奢侈的意境,说白了,就是诸晓晨心里一直住着一个隐隐绰绰的小姐梦纩。

此时、此景,可不就应了心中的景么?况且,还刚刚看了一个无比煽情穿越的小说。

她掩上了窗,终究还是不忍辜负眼前这良辰美景,快走几步,穿了鞋子,出了厢房,从外面掩上了门,一个人向梅园深处走去。

雪色将原本黑暗的夜色映衬得格外的光亮,诸晓晨缓缓地走在梅林间,踩得雪里嘎吱嘎吱的脆响,身后留下一串串的脚印徂。

究竟是前世意?还是来生缘?这种意境在如此特别的夜晚显得格外的栩栩如生,她承认,自己被今晚的这诸多的特别感动了。诸晓晨伸手拉过一支梅,轻轻拿在鼻翼间轻嗅。

身后传来“嘎吱嘎吱”的脚步声,诸晓晨闻声回头,远远的顺着她的走来的小径,走来一人,起初还以为是雷宇晟,走近了,借着雪色,她才清楚地看到了来人是谁。

“姐姐——”师若琳的声音。

“是若琳吗——怎么还没有睡?”

“姐姐不是也一样么?”

若琳再怎么扮成熟,言谈中还是有几分孩子气的,就比如说她现在不断的搓手呵气的样子。

“姐姐今晚一定是被感动了吧?”

诸晓晨回头一笑,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

“姐姐,要不要我爆料一下呢?”师若琳冲诸晓晨眨了眨眼睛,十分淘气可爱的样子。

“哦?!还有什么我不知道的内幕吗?”

“那是当然……本来还有更大的感动呢……和平白天里说起时,我都感动得一塌糊涂呢!怎么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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