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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身情人-第7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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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江在铖那厮上午那样耳提面命,威逼利诱秦随风就来气,不就是小伤吗?他带上这么多东西都白带了,看江在铖上午那样子,还以为林夏伤得有多重呢。
处理完之后,秦随风似乎若有所思,问:“为什么你不肯去医院,上次在铖说,如果你去医院就会——”
林夏截断秦随风的话,语气里有明显的敷衍:“就是不喜欢而已。”林夏知道应该是上次生病,秦随风也知道了一些。
林夏的态度很明显,不想细说,秦随风也识趣,谁还没个小秘密不是,他也就此打住,只是深深叹了口气:“诶!”
奇怪的女人,不过陪江在铖正好,一对怪卡。
收了手,林夏似乎深意地一起了‘往事’,漫不经心地说:“上次你那杯酒很烈啊,我可是醉得一塌糊涂的。”
林夏自然知道这秦随风打了什么主意,不过她也乐得其成,有人帮她试探,她自然愿意,不过这手段也有些卑劣。这次醉酒她可没少出丑,尤其是到现在赵墨林还一口一个小夏,叫得她浑身不太自在。
秦随风端着咖啡的手一颤,险些将一杯热咖啡洒出,这是要秋后算账吗?江在铖已经算过了,不会还来吧,而且秦随风完全不敢侥幸,这能和江在铖匹配的女人,自然手段也阴险着。秦随风抬起头,笑得明媚,点头打哈哈:“还好还好。”
林夏只是笑,并没有下一步的‘行动’,秦随风这才将一颗忐忑的心放回肚子里。还好没有找他秋后算账,还是女人大方,开得起玩笑。
某人可不大方,某人那叫借刀杀人,她坐收渔翁啊,自然不会算账。
过了一会儿,林夏又道:“不过你的算盘失算了。”
秦随风点头,不可置否,确实没有逼出江在铖的原型,而且……他深深叹了一口气,非常之无奈:“也让我明白一个道理,自作孽不可活。”自怨自艾之后,又说:“其实吧,江在铖那家伙就是嘴硬,而且固执,这不,你一受伤,就把我弄来的,一副极火燎原的,也不是什么大伤。”
江在铖那个睁眼说瞎话的家伙,这一点小伤就急成那样,还面不改色的说是关心搭档,当他秦随风是白痴啊,他也不点出来,这档子烂事他都发誓不管了,随着江在铖怎么去自欺欺人,他权当看戏好了。看江在铖还要演独角戏到什么时候。
某人心里虽然这样想着,可是可不是这样做的,一双凤眼在林夏身上转着,似乎要找出她的什么蛛丝马迹一样,不过让他失望了,林夏什么表情也没有,只是淡淡说:“可能他自责吧。”
林夏也找不出别的理由来了,这几番试探之后,江在铖根本就捉摸不定,也不知道到底他怎么想的。
对于林夏的一番说辞,秦随风不敢苟同:“江在铖的字典里就没有自责这两个字。反正我是再也不管了。”说不管就不管,这厮总是这样,说话不着调,想到哪说到哪,立马扯开话题,“这几天不要碰水就好,换药要勤一点,再吃点消炎药,好了,这手不要再有再大的动静,不然必须去医院缝伤口,好好休养几天,不过肯定是留疤的。”
看林夏这幅漠不关心的样子,秦随风有些着急,不是为了林夏,是为了自己,江在铖那个重视程度,要是留了疤,落下什么病根,那他就惨了,所以必须细细照看啊,不过这手腕的伤,留疤是肯定的。
秦随风在百转千回地想着,林夏却漫不经心地说着:“留就留吧,反正我不靠这个吃饭。”
又不是林初……她不在乎。
只是秦随风可惜啊,这么个如花似玉的姑娘,这么一身冰肌玉骨的,留了疤,总归是可惜啊,难怪江在铖在乎地不得了,说实话,他一个外人也惋惜啊,秦随风摇摇头,颇为不赞同:“女孩子身上留疤总归是不好的,你居然这么不在乎。”
林夏只是无所谓地笑笑,她确实是习惯了,小时候她调皮,总是弄得一身伤,不像林初,永远是被捧在手心里的水晶娃娃,较贵得很。




第七十八章:一肚子坏水的妖孽
秦随风发现林夏不爱说话,和江在铖该死地相像,受不了沉默的某人便又开始扯天扯地:“下次……”
这次没等秦随风说下去,林夏立马接过话了,不用想也知道秦随风要说什么,肯定是什么下次关顾之类了,她可受不起,连忙截断:“可不要再有下次,上次也是这句话,让我这么快就来光顾你。”这好的不灵,坏的灵啊。
秦随风转瞬一想,也是这个茬儿,便点头附和:“对对,再多几次,我这日子也没法过了。”
要是在灵验了,这林夏有个什么三长两短的,这江在铖肯定不给自己安静日子过,把柄落在人家手里,根本由不得他反抗啊,所以还是不要有下次。他这个医生还是很忙的,不缺这个病人。
林夏笑,有些好奇,怎么这秦随风能和江在铖成为好友。
林夏和江在铖的相处模式似乎有些变了,林夏不知道是不是自己太敏感了,她总觉得江在铖在有意无意地避开她,自从听风回来之后,她就很少看到江在铖了,总是早上走得很早,晚上回来的很晚,她想可能是她窥视到了江在铖的秘密让江在铖无所适从了吧,不过转瞬一想,江在铖不是这样的人,反正奇怪着。
林夏和乐得自在,秦随风最近两天来一次,帮她换药,托了秦随风那辆惹眼豪车的福,台里不少人在背后议论,说她不老实安分,背着江在铖怎么怎么之类的,黎墨也询问了几次,林夏权当笑话听了,并不在意。手上的伤也快要了,再过一两天就可以不用上药了。
只是林夏万万没有想到,这快要好了的伤口这么快又遭殃了。
事情是这样的,这天林夏下班,没有等到秦随风那辆惹眼的轿车,等来了另一辆骚包的豪车,不用想,自然是赵墨林那厮。
“小夏。”这一生小夏,叫的林夏十分的不舒服。这厮自从上上次醉酒之后这称呼就自作主张地改得这么亲热了。
林夏无语,却也拿某人没有办法。
林夏站着,并没有要进去那辆骚包车的打算:“你怎么来了?这里可是人群集中地带,不怕狗仔偷拍?”
这厮也太胆大了,这里可是临江电台,随处是闻新闻的鼻子,居然这样光明正大地来,万一被人拍到什么,那明天有事一条好新闻了。
车里的赵墨林戴着墨镜,探出头来,一脸妖孽的笑:“带你去看一出好戏。”
林夏不为所动,开门见山地表态:“可是我没有兴趣,尤其是与你。”
由以往经验可知,遇上赵墨林就不会有好事。他带她去看戏,没准到头来演戏给别人看的会是他们自己,她可不想冒这个险。妖孽还是远离为好。
赵墨林早料到了某人的反应,继续循循善诱,蛊惑某人:“和林初有关,有兴趣了吗?”
赵墨林笃定,只要是林初的戏码,某人会很有兴趣,而且会逮到机会便唯恐天下不乱的。
果然,林夏眉眼一挑,动心了,打开车门自觉地坐到副驾驶上,脸上笑意越深:“那就不能错过了。”
赵墨林这厮虽然麻烦,但是最能麻烦别人了,这麻烦林初她自然想看。
赵墨林笑得奸邪,他就知道这个女人有这样变态的嗜好。看了一眼林夏,视线落在她缠着绷带的手上,赵墨林蹙眉,心里有些不平衡,这女人受伤了他居然不知道,语气有些闷:“手怎么受伤了?”
细细看了几眼,伤口很长,包住了,也不知道是怎么伤的,赵墨林有些着急,想着不会是因为江在铖吧,那厮让林夏替林初挡灾。
林夏被赵墨林看的不自在,将手往后放了一点,随口胡掰:“被猫抓的。”就当李荣兵是只猫好了,发了疯的猫,攻击力极强的猫。
赵墨林显然不相信,这样的的回答太没水平,这个女人要骗他也不知道找个可以信服的借口,真是让人气愤,他阴阳怪气地说:“那猫多大啊,抓出这么长的一条伤口。”
林夏不做声,不解释。完全一副不想说明的态度。赵墨林心里一冷,这个女人还是这样防备自己,这样将人拒之门外,他虽生气,但是也没有办法,深知林夏是逼不得的,一逼就会像乌龟。赵墨林只好退而求其次,问道:“你不想说我也不问,你只告诉我是不是因为林初。”
如果是因为林初,那也就是江在铖让她替身受的伤。
林夏想也没想,老实回答:“不是。”确实不是,这次的伤和林初没有一点干系。
赵墨林不应该这样问,如果他问是不是和江在铖有关,那就是不一样的答案。不过也好,那样的回答赵墨林该心冷了。
赵墨林果然不再问,但是……他扳着一张俊脸开始训斥:“不知道爱惜自己的女人,不知道女人的皮肤是需要保养的吗?学学林初,浑身上下哪处不是用钱养着,再看你。”
林夏自己不心疼,某人替她心疼,可是那个某人替就替吧,非要说得这样损吗?
林夏蹙眉,不喜欢被提到林初,冷冷说:“我没钱养着。”
又不是林初,也不靠手和脸吃饭……最讨厌被人拿她们相比了。
赵墨林却该死喜欢林夏这幅倔强的模样,当即厚脸皮地接过话:“那我养你好了。”
某人确实巴不得呢,他有钱,保准将某女人养得白白胖胖的。
林夏翻了翻白眼,对着某人的自恋遐想当头就泼冷水:“打住这个话题。”
赵墨林便悻悻地打住了,心里十分不顺畅:这个不知情趣的女人,这时候不应该娇羞地说‘讨厌’吗?真是煞风景。
沉默了了一会儿,林夏突然想起了正题,问赵墨林:“哪一出啊?”林初不知道演什么戏呢,既然是赵墨林带去看戏,应该很精彩,林夏有些期待了。
赵墨林看着某人一脸兴致勃勃的样子摇头无语,说:“新欢旧爱,情敌相见分外眼红。就算不头破血流,至少也得磨皮擦血的。”为博美人心里舒坦,这可是他煞费苦心的戏码啊。
赵墨林这厮用词浮夸,林夏显然很感兴趣,追问:“江在铖的旧爱?”顿了顿,想想,又说:“难道是张静海,她不是这样的人啊。”
显然,林夏将这新欢旧爱想成了江在铖的新欢旧爱,完全忘了这名义上林初可是赵墨林的新欢。
这对赵墨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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