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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在铖越说越是难听,林夏还是头一次被贬得一文不值,林夏懒得与他置气,权当某人不可理喻。
她拐弯抹角地也不示弱:“他是生意人,但毕竟不是你,他要牵制你,上次在凤舞就有机会,小人之心也不是谁都有的。”
他们两你一言我一语地来来往往,却不是旁观者听得刷白了脸。林初怔怔地看着江在铖,这样的江在铖真是陌生的很,他们交往半年了,江在铖对她很好,好到不真是的感觉,反而这样气恼斥责的江在铖才更像真正的他。顿时林初心里围了一层危机,心里生了丝丝害怕:难道林夏真的能假戏真做取代了自己……不,他还不知道,所以,他是爱自己的。
有时候,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你觉得莫名其妙,别人却觉得理所当然。
江在铖自然听懂了林夏暗骂他小人之心,脸色很是难看,一张俊脸沉得不像话,蹙着眉头,视线灼灼:“我小人之心?你认识多久,便深信不疑了,林夏我还当你对谁都防备,还是一时冲昏了头脑,那赵墨林周游花丛,自我感觉不要太好。”
这个该死的女人居然痴人做梦,也不看看自己够不够格。哼,真是不自量力。江在铖越发咬牙切齿,看着林夏的眸光很是忿恨。
这赵墨林是整个上海出了名的花花公子,手底下的女人不计其数,江在铖气恼这林夏居然也这样肤浅,被迷惑了。
林夏气结无语,觉得再说下去没意思,这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今日这江在铖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她两手一摊:“记者还在外面,你如果还要折腾下去,我是无所谓。”
江在铖觉得林夏这是默认,更加气不打一处来,刚要说话,就被林初先开了口:“林夏,你要和赵墨林怎么牵扯,我们不管,但是别忘了你的该做的事情,既然是替身就敬业一点。”
林初含沙射影地提醒林夏本分,心里也是看不下去他们你一言我一语,才出声制止。也算是自我安慰,林夏是替身,除此之外什么也不是,江在铖生气不过是因为林夏耽误了他们之间的正事罢了。林初自己在心里找好了借口,虽然很有道理,没有丝毫破绽,却还是停不下来去害怕猜忌。
林夏懒懒推辞,不予与其逞口舌之快:“你们夫唱妇随也挑个时间,大晚上的你们有闲情逸致,我还要回去赶稿子。要怎么办,都快点。”嘴上说着夫唱妇随,心里确实回了一句‘奸夫淫妇’。心里鄙视林初为了某人没了自我。
“我们也没有闲情逸致,所以才叫你来。”林初语气很不客气。
林夏抱怨:“我说你们以后可别这样明目张胆,累的可是我。”
这两人都是公众人物,不知道多少记者等着抓他们的把柄,居然这这么光明正大地出来幽会,真是苦了她。
江在铖阴测测地丢了一句:“不然要你何用。”
说得这样义正言辞,林夏无语,真是可恶,虽然她是替身,但也不代表她随叫随到啊,也不挑个时候。
林夏不予计较,心里想着万全之策,可是林初一双清眸却凌厉地一直看着她,看的她浑身针刺一般难受:“林初,别这样看我,我知道你不想见我,我也很不想见着你。”
林初的怨肯定积得很深,先是林志诚,后是同居之事,现在又要指着自己‘逃出升天’,依照她骄傲自满的性子,肯定心里不甘。
这次林夏倒是料错了,这只是林初忿恨的小部分原因,她最不甘不服是江在铖他……
林初冷冷哼着,十分鄙夷不屑的模样:“得寸进尺,林夏,最好明白你的身份。”
林夏笑得甚是让林初刺眼:“自然明白,要不然你以为我大晚上的很闲?”她摊摊手,表示无关紧要:“外面很多记者,要蒙混过去应该不可能,只能我先替了你。现在我是林初,你是林夏。”
左右权衡还是这个办法最靠谱,门口堵了那么多记者,要想偷偷摸摸蒙混过关应该没有肯能,只能光明正大的出去,同时又不能让江在铖被媒体挖出来,那只好委屈她自己外加上‘牺牲’赵墨林,才能让这对偷吃鸳鸯逃之夭夭。
林初似乎有些不可置信,试探问:“你代我出去?”
林夏睃了一眼门口,想着门外的赵墨林应该等得快没了耐心吧,心不在焉地说:“是啊,正好赵墨林在外面,做个掩护也好,不然那些记者不揪出个奸夫是不会走的。”
林夏想着别的事,便口无遮拦了,话一说完,就恨不得咬了自己的舌头。瞄着眼去看江在铖,江在铖正揶揄着一双桃花眸望着自己,妖治地问:“奸夫?”
林夏讪讪不作答,心里着实觉得虽然不好听,但也贴切,嘴上却立刻否认:“不是。”说完赶紧转移话题,月牙弯的眸子转向林夏:“只不过,你的玉女形象可能就泡汤了,华娱的女艺人与赵墨林沾了边你应该知道媒体会怎么炒作,就不用我来提醒你了。”
那些个吃饱了饭专挖新闻的记者们,一枝笔杆子,假的给你写成真的,活的给你写成死的,这华娱更是争相争予的独家,华娱最大的写点除了垄断整个演艺圈的女艺人之外,就是赵墨林了,所以记者巴不得那些个女艺人都和赵墨林有一腿,而且这么些年,赵墨林也没有让记者朋友失望,更惊悚的是和他沾了花边的女艺人一个一个地火了,所以也就有了赵墨林潜规则手下艺人的说法。这林初算是华娱的另类,从来片叶不沾身,没有半点负面新闻,但是却红遍大江南北,到底这林初是不是与之前的女艺人一样,与赵墨林暗度陈仓?这在娱乐界一直是个扑朔迷离的问号。
第四十二章:入了妖孽花册
林夏此一举正好能让这偷吃的两人安全,还能再给林初上一道安全锁,也满足了那些眼尖嘴利的记者,一举数得,她自认为是个很好的办法。
可是似乎林初不太赞同,狐疑地问:“只有这个办法?”
一旦按照林夏的办法来,那她就和以往那些攀附高枝的一人无异了,对自己的演艺事业肯定是一处污点,更何况……林初看看江在铖,眼里载着希冀:我只想做你的女人,即便是假装我也不愿意,就像林夏是替身一样,我一样会介意,所以,在铖,你是不是和我一样也会介意,真正在你身边的不是我……
自始至终,江在铖没有看向林初,只是若有所思的沉默。林初手指微紧,嘴角似乎有一抹冷笑。
林夏权衡许久才想出来的办法,这两个当事人一个沉默,一个狐疑,还真是难伺候,她不冷不热地出言讽刺:“如果你能想出别的更好的办法的话,我不介意。如果没有办法,还是早点照我说的做。谁让你们不克制着点,这个节骨眼上,被记者逮住。”
林夏语气眉飞色舞,虽然在抱怨,却毫不掩饰她的幸灾乐祸。
林初见江在铖还是沉吟不决,她欲言又止,走过去坐在江在铖身边,语气柔软:“在铖,那赵墨林花名在外,明天的头版头条定是我与他。如果你介意的话,我们可以——”
林夏冷笑,这林初这个节骨眼还这样小心眼,如果江在铖介意你是不是就不管不顾大大方方出去?可笑至极。
林夏敢笃定,江在铖会同意,这个男人高瞻远瞩惯了,他自以为是地觉得那叫不拘小节,不管叫什么,这个男人肯定不会让以往谋划打了水漂。
江在铖看着林初,眼睛里有种不容拒绝的决然:“初初,没有别的办法,这样其实也好,你和赵墨林真真假假分不清正好,那样你更安全。”
林夏笑得肆意,果然,这江在铖怎么舍得之前的一番谋略。
林初,你可真是幼稚啊,难怪说恋爱中的女人都是白痴,恋爱中的男人都是狐狸。
林初双手垂在身侧,握紧又松开,咬咬唇,她妥协:“也只能这样了。”
还不是这个结果?非要磨蹭折腾一番,真是麻烦,赵墨林肯定等急了,林夏不由得催促:“换衣服吧,赵墨林还在外面等着呢。”
林夏与林初匆匆换了衣服,林夏今日穿了一件鹅黄色的长裙,高跟鞋很高,这可难到林夏了,踉踉跄跄地在门口深呼吸了许久,也没有开门出去。
身后,江在铖苦笑,刚才还自信地出谋划策了,现在垂头丧气的样子真是让人无语。
林初看着江在铖,垂在身侧的手指陷入沙发,划出一道长长的痕迹。一双清水剪瞳如刃凌厉,睃着林夏的背影。
林夏深深呼了口气,整了整裙摆,手条件反射地去提起裙摆,才走了一步,想起来林初绝不会做这样的动作,又只得放下去。抿了抿唇,眉头紧蹙,嘴角扯出一个从容的笑意,不狡邪,端的是高雅温柔,那是林初的笑,不是她林夏。从她穿上这长裙,她便是林初。
真真讨厌,总要扮演那个最厌恶的人,算了,就当为了将来的本息牺牲一下好了。这样想着,她便开了门。
咔嗒——
门口正在盯着手表发憷的赵墨林抬眸,脸上不耐烦躁僵住了,看着眼前浅笑含烟的容颜一阵错愕。陌生又熟悉的感觉,熟悉的容颜,陌生的感觉,就好像是红酒杯里装着曼特宁一般,对用一个词来说:突兀。
赵墨林怔愣了好一会,一双妖治的眸,上上下下睃了眼前女子一遍,这身名媛打扮完全是林初风格,还有嘴角毫无破绽的浅笑也是赵墨林司空见惯三年了,只是这双眸子嵌在这样一张精美华贵的脸上显得格格不入,似乎……透着阴阴的冷意与疏离,那弯起的弧度,像月牙儿,却似刀刃那本锋利。
对面女子浅笑盈盈,赵墨林狐疑更甚:“你是?”
与林初认识三年,自觉与之熟识,就算是林夏也是印象深刻,可是现在赵墨林却分不清真假,乱了眼睛。
以前只觉得她们姐妹长相相似,却不知道,如果刻意装扮根本就是如出一辙,没有半点破绽。
居然连赵墨林也认不出来,看来装扮很成功吗?林夏心里得意,眼眸微眯,微敛的眼睑有猫儿的眼线,甚是狡邪。嘴角继续噙着林初式的笑容,从容不迫地道:“我是林初。”
她是林夏,嘴上一句我是林初说得很是顺嘴,看来习惯成自然,她扮林初扮得多了,就成一种与生俱来的本能了。
赵墨林没有遗漏对面女子眸中的狡邪,心里顿时清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