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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的孩子们兴高采烈地讲着发生在学校里的趣闻,我跟在他们身后,仿佛自己是他们的聆听者和保护者。
我回到家的时候,程烨已经回来了。
他坐在黑暗里,一身的酒气,我打开灯,坐在他的身边,微微笑道:“你回来了,是不是喝了很多酒,我给你去泡点醒酒茶。”
他站起身,甩开我捏在他衣袖上的手指,向浴室走去。
我低头看自己的手指,然后,抬起头笑了笑,发了一会儿呆之后,开始站起来去准备晚饭。
切菜的时候,眼前一花,顿时就割破了手指,血流到了黄瓜切片上,我只得扔掉,重新去洗黄瓜来切。端菜的时候,我头昏眼晕,手上无力,又把一盘好好的红烧排骨掉在地上,油汤全泼洒在脚上,我只得蹲下来赶紧收拾。
我的痛感开始变得迟钝,或许,可以说是麻木。
我收拾完了之后,才发现程烨一直站在厨房门口,直直地看着我,一动不动。
我的眼神也开始不好。
“吃饭吧,可惜少了一个菜。”我有些惋惜,程烨很喜欢吃红烧排骨的。
程烨脸色铁青,看得出来,他昨晚没有睡过,精神很不好,眼睛下面有一层薄薄的青黑色阴影。
我只喝了点汤,尝试着给他夹了一块糖醋鱼,他没有说什么,我便开始给他夹菜。
吃到一半,我开始反胃,酸气不断的往喉咙口冲。
我跑到厕所去,在清水一般的呕吐物中,暗红色的块状物在水里显得狰狞而可怕,我赶紧将它们冲了下去。
回到餐桌上时,程烨已经吃完了。
我开始收拾碗筷,餐盘不多,我做得却很慢,我已经没有多少力气,四肢疲软,整个人,就像是一个泄了气的皮球。
等我把厨房整理好了的时候,已经是半个小时以后的事情了。
洗澡的时候,我看着镜子中没有一丝血色的自己,拍了拍自己的脸,可是,似乎更苍白了。
程烨站在落地窗边,仿佛在俯视脚下的黑夜。他的侧影,坚定而完美。
我铺好被子,对程烨道:“早点睡吧。”
然后,我将卧室门关上,去我的小卧室。
我坐在书桌边,开始写信:
神谷,你现在还好吗?你无论在哪儿,应该都是过得很好的。我即将离开,我想,我应该等不到你来取笑我了,你是不是觉得很遗憾?不过,多年以后,咱们还是会再次相见的。也不一定,万一我入地狱而你上天堂,咱们也就没有再次相逢的机会了,除非你以后做个黑暗的堕天使。
上次,你来医院看过我,我不知道,我当时睡着了。你是一直都留在本市,还是重新回来了?我记得你说过同一个地方你不会到两次,因为你不会为了什么而回头,爱情、亲情和思念都不能打动你,自由和死亡才是你的归宿。那你这次回来是为了什么呢?我很好奇,好吧,其实,我是对你和那个名字是“曌”的女孩的爱情感到好奇。我再没有见过她,但是我经常会想起她。
你带走的是我的日记,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要带走那个,但是你若是喜欢的话,就当是我送给你了,《圣经》我还没有抄完,但是只差十几页了,你一定要把它抄完,你知道的,我有强迫症,这个事情,困扰我很久了,你必须得把它完成,否则,你别让我做成鬼,你就惨了。你在日本长大,应该知道怨念的力量吧。
我以前看过你写的诗,像玫瑰与剑一样浪漫狂放,真的难以想象是你这样物哀情结极深的浪子写出来的,老实说吧,你写的那个《玫瑰剑与荆棘王》是不是献给“曌”的,你是不是就是王手中那把无往不利却永不出鞘的剑。
你曾经问我,爱情是什么?
我没有回答你,因为我不知道。今天我却想说,爱情什么都是,什么都不是,当相爱的时候,它是一切,当不相爱的时候,它只不过是一厢情愿的空。卡门倒是说得好,爱情是个什么东西。
我其实更想与你说,我又创作了新的菜式,又去看了很多搞笑的电影,又在心里吐槽了很多小说,但是我想那要在喝着啤酒,吃着大排档,不顾形象哈哈大笑的环境下才好施展,最好还带上弗吉尼亚修女,她一定会大吃一惊,然后让约翰神父耳朵抽搐掉。
我也不知道这封信能不能到你的手里,只是想说便说了。
若是有下一辈子,我希望我也是一个流浪者,不懂爱,也不会恨,为自由而生,从不停留,从不等待,从不期盼。
如果再次遇见你,我一定会记得的,那个时候,不醉不休。
你的朋友,开心的绿叶。
我将信折好,放入准备的信封中。
死神已经在来的路上。
ˇ原点ˇ 最新更新:20140124 21:37:46
一阵风从我身后扑过来,这一次,程烨连门都没敲,直接就将我一把抱起,然后大踏步走了出去,把我扔到了卧室的床上。
“我晚上睡不着,可能会吵醒你,我还是去那边吧。”我挣扎。
他压住我,也不说话,将我紧紧拢在怀里,他太累了,几乎立刻就睡着了。
我看着他在黑暗中仍然深邃俊美得炫目的五官,不知不觉,竟然也睡了过去。
第二天早上太阳照进来,我才醒了过来。
“糟糕,这么晚了”我一看时间,竟然已经是上午十一点了。
“起来了”程烨走进来,身上围着围裙,他穿着家居休闲服,看起来很是舒朗。
我惊讶得忘了穿鞋子,走向他,道:“你今天不用上班么?”
他一把抱起我,然后吻了吻我,道:“今天我陪你。”
程烨做了丰盛的早餐,或许该说是午餐。我这才知道,他的手艺,竟是这么的好。
可惜,我根本吃不了多少东西,尽管我想多吃点不让程烨失望,但是我真的吃不下。
程烨看见了,没有说什么,他的胃口,也实在不怎么好。
我们出去了,他带我去了附近的一个小镇,那儿风光很好,宁静,悠远,古朴,清幽,远方寺庙里的洪亮钟声遥遥传来,江面上有小舟飘荡。
他就那样,牵着我的手,走过一条条街,一条条小巷,然后在一家玉器店停下。
“选一个你喜欢的。”他道。
我凝思一会儿,抬头问他:“我不想要,行么?”
我的时日实在所剩不多,已经没有必要了。美玉皓腕,我已是枯败之身。
程烨将我的手腕握在手里,然后指着一款玉镯对店员道:“我就要这一款。”
那是一款和田玉手镯,莹润和滑,光泽饱满,我试了试,倒是刚好合适。
“可是,程烨,这个有些重,我能不能不要。”
程烨看着我青色血管都清晰可见的苍白手腕,最终还是妥协了。
“怎么想要送我玉镯呢?”回去的时候,我问他。
“没什么,就是想要给你戴个东西。”
我开玩笑道:“那你去做一副手铐来,将我铐住岂不是更省事。”
他若有所思地看我一眼,很是认真,我眼皮一跳,道:“我只是开玩笑。你就算不给我套个东西,我也不会走。都这么多年了,我要走早走了,哪会等到现在。”
他突然道:“你从不会走,但这次,你一走,便再也不会回来了,是不是?”
我的心,蓦地抽痛。
他抱紧我,在我耳边压低了声音道:“梅绿开,你是来报复我了,是不是?”
我在他的怀里几乎窒息,后来的话,我似是听清楚了,又好像模模糊糊,我已经累得连分辨他的话都不能。
程烨开始越来越焦躁,越来越沉默。他就像是暴风雨来临前的大海,表面上风平浪静,黑色的水面下隐藏的也许就是惊涛骇浪。
他不放心我出门,不再让我买菜,我走到哪儿他就跟到哪儿,甚至于我洗澡都要开着门,在我的坚持反对下,他又把家里的浴室改建成可视的,因为他怕他一打开门,看见的就是我倒在地上正在冷去的身体。
我有时候被他逼得没有办法,只能恳求他,他不会生气,也不会反对,只是用他那双又黑又深的眸子望着我,几乎望进我的灵魂里面去,然后,我就会妥协,安慰他,向他保证,我会陪在他的身边。
他上班的时候,我便坐在他的办公室里面,看着来来去去的人,他们越走越快,不敢在这里停留太久,以防遭受不白之灾。我看着他越来越像一个暴君,底下的人敢怒不敢言,当他面对我的时候,又恢复成沉静温柔的模样。这样的他,有一种神经质的阴戾和脆弱。
有一次,他让人事部的部门经理将一个叫李威的员工的策划书拿来给他看的时候,部门经理说李威在七天前去世了。他当时就是一愣,脱口道:我怎么不知道?
部门经理道:他虽然患的是胃癌,但是一直没有放弃过治疗,这几个月来,也恢复得很好,医生说好生注意,还是能多活几年的。但是就在七天前,他和妻子去旅行回来,突然倒在家里的客厅里,大量出血,抢救了几个小时,最终也没有救回来。医生说先前乐观估计了,那也可能是短期内的回光返照。
程烨当时听得手指紧握成拳,面目阴沉,然后将手里的文件砸在部门经理的额头上,吼道:给我滚。
部门经理战战兢兢地退了出去,鬼打一般跑了,脸色乌青。
我叹了一口气,走过去,抱住程烨,他反身一把抱住我。那个时候,我望着窗外明亮澄澈的天空,悲怜怀中的男人。
他现在下班也不开车了,会和我一路散步回去,牵着我的手,一步一步走回去,看天边的流云和晚霞。我会给他讲过去很多好玩的事情,逗他开心,其实我是个很爱玩的人,只不过嫁给他之后就全部都收敛起来了。
有时候,我累得厉害,就会停下来,然后说我渴了,让他讲他在学校里的事情和在外看到的各种趣闻。他那个时候,就会将我搂在怀里,然后跟我说起很多以前的事情,甚至于杨菲的事情。
他说,他在少年时代,的确是爱过杨菲的,那是他少年时代最深的痛和恨,他忘不了,过不了那道坎。他恨杨菲,直到后来杨菲主动接近他,他却又开始鄙夷这个女人,所以他开始玩一场游戏。他不相信爱情,所以他开始戏弄爱情。他看着杨菲在这场游戏中越陷越深,而他却越来越清醒,他不再是那个一往情深的少年,对待感情,理智冷硬。他对杨菲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