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程烨打断我,他的声音像是一个垂暮的帝王,斜阳深殿里孤身徘徊,威严仍在,却在求一方怜惜,他只是道:“绿开,我想吃你做的小羊排。”
然后,他不等我拒绝,就把电话挂了。
这个世上,别人怕他敬他害他,唯有我怜惜他。
“你们还真是夫妻情深啊。”
“你不用嫉妒,我很有自知之明,他不过是因为亏欠我,所以才会说出那样的话。程烨不会爱我,也不会爱你,他的爱情,已经在那场生日宴会上死去了。”
我不能再惹怒杨菲,如果我想活下去,我就不能刺激她,甚至还要取悦她。她已经疯了,为程烨而疯。果然,杨菲的脸上现出缅怀和悲伤的情绪来,还带点高兴和自得,这下,我真的有点可怜她了。
韩雨坐在我身边,开始慢条斯理地等着我发作,我像个濒死的动物,没有飘飘欲仙,只有无尽的疼痛和寒冷,他却用狰狞兴奋的目光看着我,真是丑陋,杨菲站在一边,冷眼旁观。
第一次并没有多少难受,但是,两三次之后,我便开始产生了幻觉。我的骨头里面像是长满了一窝窝的虫子,生不如死,世上还有比这更肮脏的么,世上还有比这更丑陋的么?
他们也知道我的身体受不住,所以给我带来了药和热水,我还不能死,否则,杨菲的计划就全部落空了。
我躺在海绵垫上,死活不愿躺到他们那张床上去,即使遭遇的会是韩雨突如其来的暴力,我也不反抗,也不嘲讽,我只是像死去般,张大了眼睛看着那一小方天空,从白天变成黑暗,从黑暗变成白天。
太阳会累么?太阳永远不会累,但是人却会。我感觉自己的身体像是一堆从内到外都开始腐烂了的空壳。毒品在我的肉体发芽生根,它们蚕食我的身体,又开始摧毁我本就紧绷的神经。
杨菲偶尔会来,却也是匆匆地来,匆匆地去,有时候她会对着我大发雷霆,刻毒地挖苦我,有时候,她也会在我睡着的时候,像条狗一样蜷缩着吸食毒品,她以为我不知道,总是在毒瘾发作时还要先过来踢我两脚,一旦确认我不会醒过来,就会长松一口气,然后开始她的堕落。她不想在我的面前露出丑态,却又总是被我看见,只是我不说,她也就以为我不知道。我们两个都见过彼此最狼狈不堪的样子,为了同一个人,这样的罪孽,太深重了。
我看着她闭上眼睛,躺在脏乱的大床上,两条腿大大的张开,双手在自己的身上抚摸着,脸上是飘飘欲死的表情,嘴里喃喃叫着程烨的名字,一遍遍问“你爱我吗,你爱我吗?”我就觉得头皮发麻心里发冷,我不想变成那样。我有的时候会想,若是她当时接受了程烨的求婚,结果会是怎样?也许他们会成为一对璧人,而我,嫁给一个平凡的人,相夫教子,在某个下午,想起曾在我怀里哭泣的少年。
她吸完醒过来之后,又会过来踢我两脚。我总是一动不动闭着眼任她作为。我知道,她总是在暗中与我较劲,可是我根本不想和她比什么。我们是从未交过锋的情敌,却走到今天这一步,这就是女人的悲哀。
她有的时候,会把程烨的话录下来放给我听,录音里面,她问程烨,他到底爱的是谁。程烨便会道:不要问这种愚蠢的问题,我说了你就会相信,还是我说了就会成为真实,你已经不年轻了,不要再来问我这种幼稚的问题。
她不敢逼问程烨他到底是什么意思,到底爱的是谁。程烨是个很强势的人,他不说明白的话,就是最大的让步。她怕问出来的答案,会让她伤心,让她绝望,所以这样最好,话不说明白,有遐想和猜测的最大空间,给自欺欺人留最大的余地。
她对程烨,是又爱又怕的,这样的男人,才能征服她。她不接受以前那个孤僻深情的少年,后来却依附在这个无情狠绝的男人身边,因为她的人生从来不缺少深情地爱慕者和追求者,少年的程烨也只是优秀了那么一点。在她看来,没有野心的男人都是平庸的,是配不上她的,所以她给了少年刻骨铭心的伤害,宁愿要少年恨她一辈子,也记住她一辈子,因为得不到的总是最好,她要少年以后的遇到的女孩都不如她,要少年只能爱得不到的她,活在对她的怀念和憧憬中。后来,程烨变得强大了,他的魅力足以征服她了,但是他却又变得无情了。
,女人,尤其是美丽的女人总是想靠征服优秀强大的男人来证明自己无与伦比的魅力,只是,她的算盘打错了,程烨不是一个按常理出牌的男人。他孤独,他凶狠,他杀人不见血,他热爱复仇与战斗,连昔日最爱的人也不放过。所以,她惨败,连半点恩慈都不剩。我羡慕过她,嫉妒过她,感谢过她,讨厌过她,唯独没有恨过她,即使在我嫁给程烨,而他们总是成双入对的时候,我也没有半点恨过她。因为,我知道,我该恨的不是她,我应该恨的,是程烨。没有她,还会有其他的人,所以,我不恨她。
她知道程烨从不会被要挟,不会说违心的话,所以,她很相信程烨是爱她的。她觉得她赢了我,因为,至少她曾经拥有他这一生唯一一次全部的爱情,她拥有他最美年华的全部爱恋,而我,不仅付出了那么多,还什么都没有,甚至被伤害被厌恶,得到的只是愧疚,所以,她志得意满,头颅高高扬起,仿佛又是那个被众人簇拥的上帝眷顾的女子。
不要问我为什么要把杨菲看得这么毒,因为世上最喜欢看女人的是女人,最讨厌女人的是女人,最能看透女人的还是女人。所以,女人和女人之间,尤其是情敌之间,仇恨最大。
我什么也不想,我总是闭着眼睛,感觉自己就是漂浮在地狱边缘的黑暗河流上,浮浮沉沉,每当我想要睡过去的时候,就有人在我耳边问我:你舍得他么?
舍得么?
呵,怎么舍得。
ˇ灭世ˇ 最新更新:20140124 21:25:05
毒品第一次发作的时候,我像个疯子一样把自己的手臂咬得鲜血淋漓伤痕累累,头发被我扯得满地都是,手指也断了两根。醒来之后,我就看见韩雨笑得像个疯子,凝视着我,似是赞赏又似是遗憾道:“不愧是程烨的女人。”
然后,他把我乱得像一团杂草的头发梳整齐,又帮我擦干净脸上的血,接着就开始露出禽兽的面目,俊美的脸变得扭曲而愚蠢:“我都已经等了那么久,实在是没有耐烦心了,虽然我不愿意上一个疯子,但你不同,你是程烨的女人,你比我见过的很多男人都要狠。”
我开始笑起来,像个疯子,像个傻子。
他问我:“你笑什么?”
我的声音很平静,身体任他摆布,道:“我笑你永远只能被程烨踩在脚下,他不要的女人你当个宝,她叫你做什么你就做什么,程烨呢,只要他动动手指她就能千依百顺;而他不喜欢的、想甩都甩不掉的女人你却要用强才能得到她的身体,还是他早已厌倦的,你真可悲。事业上,你不是他的对手;情场上,你是他的手下败将;就连强*奸,你都只能用他剩下的。”
我骨子里,是一个极度偏执疯狂的人,否则,我对程烨的爱情不可能延续到现在,我和程烨之间的纠葛也早就断了,我对程烨的冷漠也早就发疯了。
他脸色阴沉,动作停了下来,咬牙切齿道:“我看你是不想活了。”
我又咳了起来,我十分恨自己这种无能和无力,斜眼看他,笑道:“你也就只能拿病人撒气,有本事你等我康复了,我未必就会输给你。”
他一把攥住我的头发,我感觉头皮都快被他揪了起来,笑道:“怎么,是不是说到了你的心坎,你害怕了,恼羞成怒了。”
他像个疯子一样大叫一声,然后开始原形毕露,穷凶极恶般对我。
我嘲讽地看着他,既没有屈辱,也没有恐惧,只是道:“韩雨,你做这样的事情有什么意思呢,你这样连j□j都不算,充其量也就只是奸尸。难怪,谁都看不起你,我都有点可怜你了。”
他的牙齿咯咯发抖,脸开始扭曲,汗水全都滴在我的脸上,肩膀上,我感到全身一震难受。他的眼睛赤红,身体剧烈地打起摆子,像是寒冷,又像是热得受不了。他的手指痉挛成一团,鸡爪一样,嘴角歪斜,流出涎水,眼珠不断地往上翻,两只脚在地上像船桨一样毫无章法的在地上划拉。我知道,他这是毒瘾发作了。
我拍了拍自己的脸,一翻身立即爬起来,因为躺得太久,腿骨发麻。我使劲剁一剁脚,一瘸一拐地跑到床边,钥匙就放在床头柜上,因为我长期生病、挨饿受冻,根本没有力气逃逸,所以他们看我倒是看得并不紧。
韩雨爬了起来,发出“嗬嗬”的声音,像是一个恶鬼。他已经顾不上我了,我知道,毒瘾一上来,神仙都要堕落。他开始翻自己的包,掏出一袋白粉,我不能等他恢复,那样我肯定跑不远,这儿应该远离市中心,也许是某个荒山野岭,我若是跑不了多远就被他追到了,我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
他的眼里露出狂喜和贪婪的光,抖得像筛子的手几乎都拿不住,就在这时,我看准位置将那一小袋白粉抢过来,他大叫一声,表情凶残,像一头发疯的熊一样向我扑过来,我双手一用力,袋子被我撕破,细白的粉末在空中飘散开来,像一场罪恶的白雾。
“我的宝贝”他怪叫一声,跪在地上,撅着腰臀,像一条狗一样开始在地上舔舐。
我抓起衣服和他掉在地上的手机立即跑,光着脚,也顾不得疼痛和寒冷。他已经顾不上我了,我打开门,立即跑到外面无边风雪之中。
四野茫茫,山野树林,都被白雪覆盖住了。地上的雪不算太厚,我的双脚陷进去,湮没了脚上面的污秽的痕迹和斑驳凌乱的血痕。那一刻,看着这纯白的琉璃世界,我跪倒在地上,将头埋在雪地里,哭了出来。我捧起雪,胡乱在脸上抹了一把,然后我开始找出山的路。
我跑得很远,没有方向的乱跑,开始拨打110,我的声音嘶哑难听:“救救我,我被人绑架了,我不知道这儿是哪儿,这儿是一座山,有一个废弃的工厂。”
接线员立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