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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法官大人,没有一点可能进行检查的专家和精神病医生们作证说,这两个孩子当时是正常的。
申格医生做了一件更了不起的事。在他走进这个法庭之前,他从没有见过那两个孩子,除了一次例外,这就是在这两个小孩已经被交接给了狱警后,却又被带进了克劳尔检察官的办公室,他在那儿见到了他们。克劳尔检察官这样做是违法的,因为他剥夺了宪法赋予给这两个孩子的权利。并且,就在克劳尔检察官的办公室,他们受到了各种各样的盘问。当然,根据他们的律师的建议,这两个孩子都回答说,他们有权拒绝回答。当时,申格医生就在场。这对申格医生已经够了。
法官大人,如果这两个小孩曾经去过这些优秀的先生们当中任何一位的办公室,不管是由他们的父母领着,还是他们自己去那里,那么,这些医生都会积极努力地找出他们的思维是否有毛病。要是这样,他们又怎么会犯下那个过错呢?这些医生会耐心仔细地检查他们,这些医生会努力设法获得孩子们的信任。这些医生会倾听他们的故事。这些医生会带着一个父亲倾听他孩子的故事一样的态度,去倾听他们的故事。你们知道,他们会那样做的。每一个医生都知道他们会那样做的。除此之外,他们没有别的方法来检查这两个孩子的思维状况到底如何。对此,那些只要诚实地回答了这个问题的人都承认了。
然而,科隆尔医生却作证说,他们当时有世上最好的机会给那两个孩子做检查。遗憾的是,他的同事却坐在证人席上说:他们没有机会。
法官大人,没有人能因为那样的检查就被剥夺生命、自由和财产。那根本就不是检查,它只是一种获得证人的努力,是一种不顾事实的做法。而获得这些证人,则是为了在某个时候能来法庭提供他们的证词,目的就是为了夺去那两个小孩的生命。
好了,我想,当本案结案的时候,克劳尔法官会说,我们的证人大部分都来自于东部,的确如此,并且,他需为此负责。我不是在指责他,他确实需要对此负责。在芝加哥还有别的精神病医生,实际上,我们已经让芝加哥不可计数的医生检查过那两个孩子。因为我们想得到最好的结论。我们得到了吗?
法官大人,您知道,一个人生活的地方,并不影响这个人的忠诚或他的能力。我们请来的这位先生可能比在场所有证人的社会地位都要高,并且,也比起诉方所请的任何证人都要远远优秀得多。首先,我们请来了威廉·A·怀特医生,他是谁呢?很多年来,他都是位于华盛顿的国立精神病医院的院长。他撰写的著作、发表的演讲、获得的荣誉,他对这个领域的了解,加起来比起诉方请来的所有的精神病医生们所做的还要多。很明显,他来到这里不是为了钱,因为他来作证所接受的报酬,并不比起诉方所付的作证报酬多。他了解他工作的领域,并且,他的能力和忠诚肯定会给本法庭留下深刻的印象。
法官大人,我们不能说,因为怀特医生不是芝加哥的市民,所以他所说的就是谎话。在美国的精神病研究领域中,没有任何人比怀特医生享有的地位更高,也没有任何人比怀特医生更有名。在本案中,很明显,从他的证词中,我们能看出他的学识和智慧。
我们还请了别的什么人呢?还需要我说说希利医生的情况吗?对于他的正直,还有什么疑问吗?除了受法庭的请求外,希利医生很少到法庭去。
法官大人,您和市法院有联系,你们知道,希利医生是第一位和芝加哥市法院合作的人,他给那些精神受到折磨,并且是法律的受害者的不幸的年轻人提供帮助。不管在什么地方,只要是研究孩子们行为的人,都知道希利医生的著作。他的名气遍及全美和欧洲。把他和他的名气与科隆尔医生作个对比吧,把他和那些在本案中本州所请的任何一位证人作个对比吧。
格鲁克医生从医多年,他和纽约州的刑罚机构有联系。他是一位有着杰出成就的人,也是一位成熟的学者,没有人能比他更强。
赫尔伯特医生是一位年轻人,他曾和鲍恩医生一起对那两个孩子作了长达19天的检查。鲍恩医生来自波士顿,在同行中,他是个优秀的医生。这两个医生花费了整整19天的时间,了解有关那两个小孩生活中的所有细节以及详细的身体状况。所有我上面提到的这些精神病医生,都花了他们认为必要的时间来对那两个孩子进行全面的检查,并且,在检查过程中没有律师、侦探和警察在场。所有这些精神病医生中的每一位,都告诉了法庭一个同样的事实,一个关于那两个年轻人不幸的精神状况的事实。这是一个让人悲伤、令人同情的事实。
法官大人,我认为,在控辩双方所请的这两组精神病医生之间,毫无疑问存在着差异。在他们理解问题的方式上,毫无疑问也存在着差异。但是,由于抓住了找出问题的每一个机会,所以,只有怀特、格鲁克、赫尔伯特和希利医生清楚他们在说什么。除此之外,其他的医生,要么是在对法庭撒谎,要么他们的观点就是错误的。
另 一方面,本州所请的每一个医生都没有机会进行调查。这些人被请进来了解这两个孩子,就像本州请来了一个行刑官一样,然后对行刑官说:〃这两个小孩就在这儿。先生,去完成你的任务吧。〃这就是这些人所能做的全部事情。
好了,法官大人,我不再谈论这个话题了。我想,这个不同寻常的案件中的所有事实,所有那些精神病医生的证词,所有法官大人您所看到的和您所听到的,所有那些来给法庭提供帮助的这两个孩子的朋友和熟人,我想,所有的这一切都说明了:这个可怕的行为是两个不成熟的、心智不健全的人干出来的,是两个孩子犯下的过错。除此之外,没有一个人能以别的方式对它进行解释,没有一个人能以别的方式对它进行想象。这件事不可能以其他的方式发生。法官大人,我认为,根据每一项人道的法律,根据每一项公正的法律,根据每一种正义的感觉,根据每一种怜悯、同情和仁慈的本能,法官大人,您都应该说:基于那两个孩子的思维状况,所以,本州提出的对那两个孩子施加报复的要求是荒谬的。
现在,我想讨论本法庭必须考虑的另一个问题。我个人认为,这个问题在本案中完全具有决定性的作用。这个问题就是:这两个孩子的年龄。
我想比以前更加详细地对此加以讨论。法官大人,我认为,如果法庭注意到了目前我们应该对年轻人的态度,如果法庭注意到了本县以前对这类案子判决的先例,如果法庭注意到了打动普通人的人性本能的东西,那么,任何法庭都不会绞死那两个孩子。
我手上有一份清单,这份清单登载了自1840年以来库克县所有的行刑记录。我想这应该是最早的记录,因为我曾请人去找本县最早的记录。在芝加哥,由于政府采用死刑来阻止凶杀,所以已经有90个不幸的人被夺去了生命。根据古时候的迷信说法,只有把凶手绞死才可以阻止其他的人去犯罪,所以这90个人都是被绞死的。我提到这个古时候的迷信说法,是因为我否认本州提到的那位犯罪学专家,那位科学家当然他也是一位学者曾提出的看法。我们现在还在那样做,仿佛人类的行为并没有受到自然法则的影响和控制,而宇宙中其他任何的东西却受到了自然法则的控制和影响。在对待犯罪时,我们似乎忽略了犯罪产生的原因。我们不断地说:〃把那些不幸的人绞死吧,凶案从此就会结束。〃那么,过去有没有毫无原因的谋杀呢?有没有毫无原因的犯罪呢?然而,所有的惩罚措施都在继续遵循着这样一个观点:犯罪是没有原因的,对待犯罪的唯一方法就是使每个人都遵守法律,并敬善畏恶。我们的检察官们总是远远地跟在这样的观点后面。
犯罪有它产生的原因。也许,所有犯罪产生的原因都不一样,但是,所有的犯罪都必定有某个原因。今天,人们开始努力寻找那背后的原因,科学家们在研究它,犯罪学家们在调查它,但是,我们的法官们却从来都没有去努力寻找过。我们的法官们仍在继续着,继续着惩罚、绞死罪犯,并认为我们可以根据大家对此的普遍恐惧感去消灭犯罪。
法官们从来都没有想过,罪恶就像疾病一样,肯定有它产生的原因。法官们从来就没有想过,以一种理智的方式去对待任何一种不正常的状况,就等于排除它的原因。
如果一个医生被人请去治疗伤寒,他可能会试图去查找病人喝了什么样的牛奶或水,并且很可能会去清洗水井,以免别人从同样的水源中染上伤寒。但是,如果一个法官被请去治疗一个伤寒病人,他则会让这个病人坐30天的牢。这样,他会认为别的人就不敢再患伤寒。如果这个病人在15天中就康复了,那么,他仍得呆在狱中,直到刑满才释放。如果30天刑期结束时,病情恶化了,那么,这个病人仍将被释放,因为他的刑期已到了。
原则上,法官不是科学家,法官们学习的是有关仇恨和恐惧的学说,并且他们认为,使人向善只有一种方法,这种唯一的方法就是把人置于一种恐惧的氛围之中,使人因此而不敢做坏事。法官们在这样做的时候,并没有留心到历史、科学以及过去所有的经验。
然而,我们正在取得一些进步,法庭已经开始注意到它们过去没有加以注意的事情。
曾经,在英国,法庭绞死过7岁大的孩子们。其实,当时并没有必要绞死那些孩子。绞死的方法从来就没有表明它是一种惩罚,它只意味着对公众的一种警示。如果一个人犯了罪,那么他将被绞死。是从头部绞死,还是从脚部绞死,这都无关紧要,要紧的是在十字路口的这座绞刑架,它可以使每个人都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