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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辩之美-第1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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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迪加·埃维斯,在这个全国有色人种促进会地方负责人的身上,汇聚着1963年种族融合的焦点,而他正是落入被告的来福枪瞄准镜的一只棉荚象鼻虫。被告对他所做的,正是被告在第7号证据中声称应当做的消灭,以免纯洁、白净的棉荚被破坏。
  被告提供的第69号证据(朗读):〃信不信由你,在他的领导指挥下,全国有色人种促进会正在干着下流的活儿,要把自己提升到被消灭的地位?quot;至此,你们认为谁能干出这样一件令人震惊的事呢?何况与这些1963年以前写的文字相比,他的观点至今毫无改变。
  我们怎么知道这一点的呢?第71号证据,写于1976年11日(朗读):〃尽可能多地参与3K党的活动。〃他丝毫也没有一点悔悟的迹像。这就是被告所说的话。不论是谁只要他的心中有那样的想法,他就会成为那样的人。而他确实也成为了那样的人,他独自完成了消灭他认为那时最重要的〃棉荚象鼻虫〃的使命,以免纯洁白净的棉荚被破坏。
  我们从证据中已得知,在梅迪加·埃维斯被刺杀前的那个星期六,被告就到了密西西比州的杰克逊市,但是他找不到他的猎物的住所。为什么呢?因为那时梅迪加·埃维斯只有一个未登记入簿的电话号码,所以被告不可能随随便便地找一本电话簿,就查出埃维斯的电话号码和住址。于是被告就到了康丁伦托汽车站,努力寻找埃维斯的住所。
  从证据中我们还获知,被告曾询问过一些出租车司机,后来有人见到他的车停在皮特曼杂货店的北面,而那正是埃维斯居住的区域。这样我们就知道,星期六他就来这儿寻找梅迪加·埃维斯的住址,然后开到那个地方,走进那片空地,做好了准备。我们了解到,他后来回到格林伍德,取出他的来福枪,出门练习打靶。他搞到了那些十字准线、瞄准器,设置好他的靶子。由于那支来福枪的后坐力,瞄准镜轧进了他的眼球,他右眼上的那块疤痕就是这样得来的。星期一,他去上了一整天的班,但是他脑子里在想什么呢?他所想的就是种族融合和枪。那天他甚至不能专心地做他的生意。
  第二天,也就是案件发生那天。那天,那些当时才10多岁的少年们看见被告的车又出现在那个地区。有时在乔伊的〃免下车〃餐馆打工的芭芭拉·霍德尔看见了他的车,他的车停在照片上的那个角落里,从那儿他可以直接走下车,走上照片上的那条小路,一直走进这片树丛中,然后等待着。他在等待时,伸手掰断了这根树枝,为什么呢?这样他就有了个可供瞭望的空隙。透过那个空隙可以看到什么呢?可以清清楚地看到梅迪加·埃维斯的车道。他就这样等着。
  午夜之后,梅迪加·埃维斯,毫无疑问,就是梅迪加·埃维斯,走出了汽车。当他从车里取出他的T恤衫时,这支来福枪就架在那株芬芳的苏合香树上,从鲁克警官和其他侦探的证词中,我们知道就是这棵树,因为他们都讲到了这棵树的树枝上有擦痕。他就这样把这支枪;把它支在了树上,然后在瞄准镜里找到他的猎物梅迪加·埃维斯,扣动扳机,一枪就结束了梅迪加·埃维斯的生命。
  他回到他的车上。他不能在离开时让人发现车里有武器。不论他是如何计划的,如何实施的请记住,芭芭拉·霍德尔曾说过他不是径直将车开到这个地方的,他没有从前面直接进来,而是从后面绕进来的。总之,他完成了这件偷偷摸摸的事情后,害怕有可能在返回车里的路上被人看见或者捉住,而且他也不敢再把枪放在他的车里,所以他把枪插在这排树篱后面的忍冬花藤蔓里,然后回到车里,径直开车走了。他沿着第49号公路的得尔塔路向北行驶,回到了他在格林伍德的家。
  所以,在第二天的搜查中警方找到了这支枪他的枪,就是他从恩林斯·斯隆·麦克恩特里那儿买来的那支枪。我们怎么知道的呢?通过几种方式:枪上的序列号与麦克恩特里先生在国际枪支公司首次购买这支枪时留在发票上的序列号一致;我们还通过联邦调查局犯罪实验室的侦探理查德·波普利顿证明了这一点。请记住,理查德告诉过你们,他曾把这支枪里取出的弹壳和麦克恩特里提供给联邦调查局的弹壳进行过比较,通过对因枪支上的保险针和后膛表面的不同而在子弹壳上造成的一些细微的个体特征的比较,他认为保险针和后膛表面的特征是相符的,这些弹壳出自同一支枪,也正是你们现在正看到的这支枪。它是第36号证据。这是被告的枪,被告的瞄准镜。他的枪。他的指纹。他的汽车。
  现在,我们并不只是谈论60年代的某个车型,我们还要谈谈证人们所说的一辆1962年的白色凡里昂特车。证人说了什么呢?说它还带有一根长长的天线。我们甚至不准备谈论证人们所说的一辆60年代产的带有一根长长天线的白色凡里昂特车。证人们还说了些什么呢?他们不仅在这个法庭上,而且是在30年前的法庭上对警方说了,它是一辆白色凡里昂特车罗纳德·皮特曼说,它是一辆白色的凡里昂特车,一辆1962年的白色凡里昂特车,带有长长的天线。长长的天线,还有别的什么吗?〃我记得最清楚的是,我们走近那辆车时,看到的后视镜上的那个标记。〃
  那么,警察们做了些什么呢?我们让警察们做了些什么呢?近年来我们又让联邦调查局作了些什么呢?他们找到了这张헕片以及这张照片的底片,然后把这个地方放大,看看是否有某种标记留在上面。瞧,这就是放大了的照片。虽然一个人的话可以证明点什么,但一张照片比一千句话更具有说服力。
  他的枪。他的瞄准镜。他的指纹。他的汽车。最后一个证据,当然是同样重要的一个,是他的嘴。30年前,他以为他已经打败了法律,于是他就管不住他的嘴了。他对那些他认为会因此而钦佩他的人,对那些他认为是他的同道的人讲了这事。其中有两人是3K党,他们一个是佛罗里达人,一个是密西西比人,他们都作了证。至少有6个人在不同的地方、不同的时间,在互不相识,而且从未见过面的情况下宣誓作证,说他讲过这件事。他不愿为他所做的事付出代价,却想因之而获得荣耀,所以他管不住自己的嘴。
  我们这里不仅有他的车、他的枪、他的瞄准镜、他的指纹、他的嘴,我们还有他自己恶毒的怨恨。他的狠毒反过来又害了他,因为这一点与别的证据一样,都同样有效地证明了他的罪行。
  为什么会发生这件事?为什么会发生这类事?梅迪加·埃维斯为什么会被暗杀?
  为了他的信仰。没有一点自我防卫,他就被杀害了。梅迪加·埃维斯从来没有对被告有过任何暴力行为,他所做的不过就是居然有胆量,居然有勇气,想为他的种族争取点什么。争取什么呢?争取别人能够按自己的名字称呼自己,而不是被轻蔑地唤?quot;家伙〃。争取能够进餐馆就餐,能够去百货商店购物,能够参加投票选举,能够让孩子进入像样的学校得到像样的教育。就是为了给他自己,给他的家人,给他的同胞争取平等的权利,使他们能够得到人类应有的尊严。
  女士们、先生们,无论谁是被害者,无论他属于哪一个种族,只因为他们的信仰,只因为他们想得到一点尊严这样微小的事就暗杀他们,这种谋杀就是谋杀所发生的那个时代、那个社会的一道巨大的伤口。即使正义得到了伸张,这种谋杀、这道伤口还会留下永不消失的疤痕。 
  各位,我们从过去的经验得知,如果正义得不到伸张公正有时就像涂抹在社会伤口上的抚慰的香膏如果正义得不到伸张,伤口就永远得不到清洗,它就会不断地化脓溃烂。
  而正义的伸张则取决于法律体系,取决于遵纪守法的公民,取决于密西西比州的法律把犯下这种暗杀罪的凶手处以公正的判决,对这个被告绳之以法。唯有这样,我们这个州正直的、遵纪守法的公民才会对生命的价值有一种全新的尊重,我们这个州才会真正成为民有、民享、民治的一个州,无论你的种族、肤色或信仰是什么。 
  筛选陪审团成员时,被告方有位辩护律师曾问过你们,问你们是否听说过看着密西西比州的眼睛、看着密西西比州遭受严峻考验的眼睛这样的话。我不清楚是谁的眼睛在看着密西西比,但我知道密西西比没有遭受考验。对任何案件而言,陪审团的话就代表公正。本案的公正就是你们12位女士、先生所说的公正。所以,实际上,在这个案件里,你们就代表了密西西比。
  那么,什么才是密西西比对此案的公正裁决呢?对于这个被告在仇恨的驱使下对一个只是渴望自由平等的黑人的谋杀,什么才是密西西比的公正裁决呢?
  如果你们用上帝赋予的常识分析一下证据,检查一下你们的心灵、你们的良知,凭着证据和法律作出你们的判决,那么你们就做对了。如果你们把证据和法律以及人类的尊严作为判决的基础,那么,我想,毫无疑问,无论你们作出什么样的裁决,它都会是正确的,因为我相信裁决会让他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而唯一让他负责的办法就是判决他有罪。 
  请牢记我在这4年里所牢记的《圣经·诗篇》里的话:〃当将你的事交托耶和华,并依靠他,他就必成全。他要使你的公义如光发出,使你的公平明如正午。〃
  根据此案的证据和你们已发誓要执行的法规,只有一种方式能够带来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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