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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你是一个生活在现实中的人,你对权力和权贵的藐视和不屑都是暂时的,或者一时的;而永远伴随你的,便是你终身对权力的道路顶礼膜拜。权力就象子弹一样穿透着你的灵魂;你不得不承认它的存在,也不得不承认它的强大威力。
一个人给别人好处,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用个人的资源施予的;一种是用手中的权力施予的。用个人的资源施好处给别人,如慈善捐款等等,此类恩情应该被牢记,受惠者也应该以适当的方式给予回报。用手中的权力给人以好处,施予者动用的各种资源是社会和公众的,不属于个人,只不过是为了社会的正常运转,公众把这些资源委托给了这个人。掌握公众授予的权力和其他资源,干好事理所当然,不是什么恩情;干坏事,这些权力和资源就应当收回来。也就是说,在一个理性的社会里,公权是公权,私恩是私恩,两者不能混淆在一起。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某些人偏偏喜欢把公权私恩化。一个人运用手中的权力为他人做了点事情,本来是一种组织行为,可他觉得是自己对别人“皇恩浩荡”,一定要接受金钱或者美女之类的回报;一个人得到了上级的好处,他不认为这是社会机器运作的产物,而觉得是上级个人对自己格外的“恩情”,因此要溜须拍马、送礼赠色。公权私恩化是权力寻租的一种表现,它使严肃的政治变得非常庸俗,也伤害社会的公平。
现在玩得活的是那些手中有权支配国家钱财的人。他们用国家的钱结私人的缘;靠私人的缘挣手中的权;再又用手中的权捞国家的钱。如此循环,权钱双丰。
许多人把政治视为权力和权术,把政治当做随意编织的利害网;权力的高度集中,使权欲者人格异化,反过来权力人格的异化,更加深了权力的异化;当权力被视为个人或者小集团谋取私利的手段时,当权力沦落为某些势力或者小集团的奴仆时,当权力蜕变为凌驾于人民和社会之上的主宰时,权力就不再属于公众,不再成为民主的保护神,而是撒旦门徒手中的魔杖。
在西方国家普遍实行三权分立制度。中国存在三种并非分庭抗礼的权力,即党、政和司法权力。这三种权力既以党权为中心,又在具体运作上各有其特殊性。虽然说不上相互制衡,却也各有一定的独立性,只有通过利益交换才能联结畅通。
在钱穆先生的《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一书中介绍,中国唐代的政治制度是非常高超的。当时的议事堂类似于现在的议会,当时宰相的权力之大是后代人们所不能想象的——皇帝的诏书没有宰相(中书令)的副署便不能生效。这种对皇帝权力的制约已经隐约可见立法权与执法权分离的雏形。只是历史的阴错阳差使得中国政治制度没有能够发展出更加有效的权力制衡理论,致使中国元代以来形成了一种极端的大行政传统,在明清两代达到顶峰:政府权力不受限制或者限制过小。
没有任何权力可以在不受制约与监督下不自腐,监督者自身也不例外;监督不在形式,贵在实质;不在一时,贵在持久;不在对特定的人,贵在对所有的人。
古人说:朝中有人好做官。现在想在官场中混,恐怕还要千方百计钻营进某一个圈子,寻求一张保护伞。官场中人进入某一圈子,成为“某某的人”,是有本事、有能力、受赏识、前程似锦的表现。官场中的食物链不仅使得官员结成团,起到了利益输送和保护伞的作用,而且严重腐蚀了官场,如果不进入这个圈子,不向这个圈子输送利益,那就将永远被排斥在仕途的道路之外,迫使一些人不得不放弃原则而加入这个圈子。这个圈子如滚雪球一样,将一些官场歪风邪气传染到干净的地方。
事实上,很多被查出来的案子,都是超越某个圈子(保护伞)之上的力量查处的。而保护伞范围内,食物链上的官员都是很安全的,因为在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利益链条上,处于高位的官员是绝对不能让这一链条任何一处出问题的;因而,在这个利益链上,地方司法机关是滴水难进的。
权力机关在接到投诉举报时,如果被告者是自己关系网中人此投诉即可作为自己在共同体内要求增加分肥的筹码;如果不是自己关系网中人,要么他会通过其他关系网婉转绕过来,这样就可以扩大增强自己的关系网;要么他只是一个无名之辈,可以“从严惩处”,既可以正面邀功,又可以背面立威。
7。4 关于国家权力
“国家权力高于一切”是我们经常提到和听到的一句话。但是,在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国家权力”才能高于一切?
美国的宪法规定:“在没有合理的赔偿下,政府无权征收个人的地产和财产。”宪法还要求征地必须符合四项标准:必须为了公共利益;必须是必要的、不可缺少的公共利益;对个人给予公正、合理、充分的赔偿;适当合理的操作过程。
一是国家的权力是由个人组成的、公众共同赋予的,作为国家权力的执行者——政府,没有让任何一个公众为其他人而吃亏的权力,只有尽可能充分尊重个人权力的国家权力才是真正合理的国家权力。二是打上国家工程标签的各种国家具体权力并非都是高于一切的,这种权力有大有小,有轻重缓急之分,更重要的是国家权力也存在着可以协商的巨大空间。
曾经当过周恩来的外交助理、新华社副社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邓小平的国际问题顾问的李慎之认为:中国文化的本质是专制主义。后集权主义就是集权主义的原始动力已经衰竭的时期,权力者已经失去了他们前辈所拥有的原创力与严酷性,但是制度还是大体上按照原样运转,靠惯性或者惰性运转。权力者不能不比过去多一点法制(注意:绝对不是法治),权力中心仍然是真理的中心。这个社会的最高原则是“稳定”;而为了维护稳定,它赖以运转的基本条件仍然是:恐惧与谎言。
20世纪的世界政治现象中,出现了一个权力私授制,即非君主制度的国家却完全由老掌权者指定权力继承人的制度。
专制与腐败不是孪生关系,而是亲子关系,即专制必然产生最大、最彻底的腐败。
生活在中国现实土地上的人,无论走到哪里,无论办什么事情,无论遇见上司或者碰到领导,不由自主地感到一种束缚,一种制约,一种无形的压力。它是什么?是权力。权力象颈背上的盘石,沉沉的,深深的,框固着你的生活范式,钳制着你的文化行为。它的支配欲好象巨魔手中的权杖,舞到哪里,哪里就只有肃静和屏息。中国政治史上的权力问题,可以说是中国古代以来历史文化中的最看得清,但最说不清的问题。看得清是指:古代中国社会演变史其实是一个专制权力发展史;说不清是讲:由于长期回避权力的本质的揭示,因此要在短期内探讨这种权力的的演化过程,恐怕并非力所能及的,何况向来有只可滥用权力,不能窥视个中奥秘的“集体无意识”。
纵观中国古代社会的结构,君主集权是一座金字塔中的顶端部分——至高无上、主宰一切。在这种形态下,每个人的谋生途径、每种人的生活方式,以及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享受,封建政府都要加以干预。还有道德规范、社会舆论、法律制裁和人生自由,全部掌握在最高统治者君主手中,决定着对于人们是非功罪的评判和祸福荣辱的予夺。你在国家权力结构中所处的是一个何种级别的地位,以及你对权力运用的熟练程度如何,会议你是否具有足够冷竣而坚硬的心肠。也就是说,你是否擅长将自己手中的权力,运用到可以使它最大限度地发挥威力震慑他人,而替自己捞得好处,专制权力不仅仅是一种封建体制的保护网,并且也是强制人的文化心理活力和人的创造精神的麻醉剂。
如此霸道的政治权力,它能够把古代中国人制约得那样昏睡,那样麻木,这在人类发展史上是罕见的。中国诸多的政治文化的活力,最终都被这种专制权力所扼杀。它就象一把巨型的利刃,不断阉割着中国社会本体的生殖机能,使中国摆脱不了奄奄一息的政治文化心律,而这种心律正是中国古代走向衰败、消亡的道路。
由于政治权力直接干预文化成了中国的传统,因而政治对古代知识分子的影响是非常深刻的。“学而优则仕”决定了“学”既是学官又可成为大地主的前提条件,所以中国文人成了儒生、官僚、封建地主这个生态循环圈中的一个环节。有人研究,在中国整个传统文化中,政治伦理学极为发达,它构成了中国古代文化的主流。
正是如此,知识分子的心态受到政治权力干预的强扭而变成畸形。象“焚书坑儒”不仅从政治实践上开了行政干预学术、权力裁决认识的先例,更重要的是灭杀了春秋时期“百家争鸣”的自由探索的学术精神。古代中国除了这段学术辉煌期外,从未出现过另外一种类似的文化局面。
“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是巩固封建中央集权统治的文化律令,它比“焚书坑儒”高明了许多,也比其他强制手段更有效应。由于“学而优则仕”,封建官僚的绝大部分是读书人,官僚队伍的文化构成在当时整个社会中是最高的。这就使得中国古代的政治生活富于理性。
专制权力象庞大和黑暗的魔影,笼罩着古代中国的整体结构,笼罩着古代知识分子的文化心理。从历史反思、文化反思和自我反思,我们可以看到这样三点:
一是,中国没有制约机构。皇权思想从一开始就处于颠峰状态,它主宰着中国社会结构的各个层面,并统摄着中国民权思想的各个形态。这样,制约力量始终没有形成,就是异己力量也是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