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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专制君主必然要依赖政治权术来制定分权的原则。面对集权和分权的矛盾,君主首先要考虑的当然是如何建立有利于集权的权力格局。分权固不可免,但臣属所分掌的权力只能是办事之权;那些决策之权、重大之权、要害之权则只能由君主专擅。分权既行,还必须相互牵制,用便于君主操纵。
其次,专制君主还必须通过政治权术来控制分权的过程。权力的再分配表现为一个动态的过程,君主出于专制集权的目的,需要利用权术手段对既有的权力的分布不断进行调整和平衡。
再次,专制君主又必然要利用政治权术来驾驭分权的对象。在集权和分权的矛盾中,分权的对象自然是那些大大小小的各级官吏。专制君主对他们既不能“不用”,又不能“不疑”,为了加强对官吏的政治控制、人身控制和心理控制,君主不得不借助各种阴险诡诈的政治权术手段。中国古代的政治权术就是在君主专制的土壤和环境中才获得了如此充分的发展。
官僚政治与政治权术的关系
在中国历史上,官僚政治是君主专制的孪生兄弟和必然补充,两者共同构成了中国古代封建专制制度的基础和核心。中国古代的官僚政治,延续既久,包容又广,对于中国历史的发展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就政治权术的生存发展而言,与封建官僚政治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如同君主专制制度一样,官僚政治同样是政治权术赖以根植的一个重要基础。
官僚政治的权力形态及其特征
实行君主专制的政治体制,必然伴随着腐败的官僚政治的产生。在专制政治出现的瞬间,就必然会使政治权力把握在官僚手中,也就必然会相伴而带来官僚政治,官僚政治是专制政治的副产物和补充物。中国封建社会的历史,既是君主专制的历史,又是官僚政治的历史。封建时代的官僚政治与奴隶时代的贵族政治以及近现代的议会政治、政党政治有着明显的区别。在政治权力的各个方面,官僚政治表现出如下基本特征:
一是权力本质的特权性。
官吏在社会生活中居于特殊的地位,享受着特殊的权力,形成了具有自己共同利益的特殊阶层。官僚集团所掌握的政治权力,不仅不代表广大民众的利益,而且在统治集团内部划分了等级差别,权力演化为只是为官僚集团谋取私利和维护特权的工具。国家权力的一切措施、一切政治过程,仅仅具有实现官僚自身特殊利益的意义和作用。
政治权力在官僚政治中不可避免地成为官僚特殊地位的象征。权力的大小决定着社会地位的高低。做官者,就能享受到法律所保护的种种特权。政治权力又是官僚集团物质财富的来源。权力不仅象征着一定的社会地位,而且为官僚集团提供了衣食之源和其他各种实际的物质利益。各级官吏依据权力的大小,通过“俸禄”的形式,分享着封建国家对全体人民的剥削。
由于政治权力已经完全蜕化为维护官僚特权的手段,由于权力所象征和代表的名利地位,势必激发统治集团内部争权夺利的欲望。权力,对于已经成为官僚和企图成为官僚的人们来说,总是充满着强烈的诱惑力量。
二是权力结构的等级性。
官僚政治下的权力结构,呈现出细密、森严的等级性,犹如一座层次分明的宝塔。塔的顶端,专制君主凌驾于一切臣民之上。在君主之下,各级官吏按照一定的等级秩序上下排列。整个官僚集团不仅本身就表现为一个与“民”相区别的等级,而且在官僚集团内部也形成了一个台阶式的等级系列。
权力结构的等级性,使得官僚政治下的仕途表现为一种有形的层次众多的权力阶梯,其中每一级阶梯都意味着不同的待遇和地位。这种情况,对于统治集团内部的政治斗争产生着重要的影响。那些在仕途中钻营拼搏的人们,眼睛总是盯在更高一级的权力阶梯上,攀登未有终点,野心难以达到最终的满足。官职的升迁降低,成为衡量权力斗争胜负成败和进退得失的有形的标准,争权夺利的欲望也就有了具体的目标。
三是权力来源的“唯上性”。
政治权力的来源方面,封建官僚政治不同于奴隶制时代的贵族政治以及近现代的民主政治。各级官吏所掌握的大小不等的权力,都是通过自上而下的授予而取得的。官僚权力的来源,既不是单纯依赖血统关系,更不是依赖哪怕是表面上的群情民意。一切官职及其相应的权力的取得,完全只是“仰沐上恩”的结果。
权力来源的“唯上性”,势必在君臣之间形成一种“主买官爵、臣买智力”的主仆关系。官爵和俸禄成为君主驾驭和控制臣属的有效手段。猎取功名者只有从君主的赏识之中才能得到个人的进取发达。一旦权力到手,他们当然会为君主的“知遇”而感激。这种人身依附关系不仅表现在君臣之间,而且在官僚集团内部的上下级关系中同样存在。下级官吏的命运完全掌握在上级的手中,他们进取升迁的欲望能否实现,完全取决于上司的意愿。
四是权力变更的非程序性。
为了扩大统治基础和建立稳定的统治秩序,历代封建王朝通过立法的形式,对于正常的仕途升迁途径以及权力变更的程序,作出了种种具体规定。但是,封建专制社会的传统毕竟是“人治”而不是“法治”。在一般情况下,都是以“人治”的方式来“治人”,各种法律规定往往徒具虚名。官僚政治下的权力变更也就表现出非程序性的特点。
五是权力基础的不稳定性。
由于权力来源的“唯上性”和权力变更的非程序性,官僚政治的权力基础是极不稳定的。专制君主从维护自己独裁统治出发,总要千方百计地对臣属的权力加以种种限制。
造成官僚权力基础不稳定的原因,除了君权对臣权的各种限制之外,统治集团内部频繁激烈的政治斗争必然会导致无休止的权力再分配。在争权夺利的斗争中,得势者当然会加官进爵,失势者必然大权旁落。主官升迁,属官也会鸡犬升天;主官失势,属官难免殃及鱼池,受到株连。一场政治斗争的结局,常常造成一系列连锁反应的权力变更过程,官僚集团内部的既定权力分布秩序必然经常处于大范围的不稳定的状态。
六是权力分配的竞争性。
在官僚政治下,权力以及权力所代表的地位和财富,对于统治集团成员来说,充满了诱惑。未入仕途者,难免朝思暮想有朝一日能够跻身于官吏的行列;既入仕途者,又要希望在官僚等级的台阶上爬到更高的地位。同一职位,总会引起众多觊觎者的角逐。权力分配过程中的激烈竞争在所难免。在位者绝不肯轻易放弃既得的权力,必然本能地排斥和防范其他一切现实的和潜在的竞争者。
官僚之间的权力之争,绝不仅仅只是个人之间的行为,作为特定阶层和集团的代表,作为特定朋党宗派的成员,官僚个人之间的权力之争常常同宗派集团之间的“党争”交织在一起。利害相关,损荣与共,因此,官僚政治中的权力斗争,规模极大,存在十分普遍。凡官场中人,很难置身事外,只要塔入官途,几乎无法摆脱争权夺利的旋涡。即使他们是原本清白正直的士人,也难免在宦海沉浮中身不由己的随波逐流。
权力分配的竞争性,表现激烈而残酷。竞争的结果往往不仅涉及到具体官职的任免得失,而且关系到竞争者的生死存亡。争斗成功后的权力诱惑以及失败后的危险前景,使得权力竞争者们从一开始就孤注一掷、志在必得,为了夺取权力竞争的胜利,封建官僚们总是不惜采用任何卑劣阴险的手段。
政治权术在官僚政治中的效用
官僚政治的权力形态及其特征,无疑为政治权术是滋生发展提供了适宜的温床。在官僚政治中,政治权术发挥着不可或缺的效用。如果用形象化的语言来表述,政治权术就是官僚政治中的敲门砖、护官符、润滑剂。
权术,谋求政治权力的敲门砖。
在官僚政治下,权力的来源只能是君主或者上司的赏识信用,权力的变更又存在着非制度化、非程序化的特点。因此,官职的任用和权力的取得,带有很大程度的随意性和随机性。在这种情况下,任何法定的仕进制度都不可能建立和维护正常稳定的仕进秩序。仅仅遵循和依赖表面上的仕进规范,并不能保证仕途的顺达,很难实现谋求政治权力的欲望。
正规途径不通,歪门邪道必然盛行。权术,实际上成为官僚政治中谋求权力的敲门砖。在专制集权的制度下,一切官职和权力均来源于君主或者上司,因此,官僚中的阴谋家和野心家为了谋求政治权力,总要借助于阴险狡诈的权术,以图直接从君主或者上司那里获得超制度的仕进捷径。
权术,巩固政治权力的护官符。
政治权术不仅是官僚政治中的主要谋官之道,而且也是官僚政治中的主要为官之道。谋求政治权力和巩固政治权力,同样离不开政治权术。在官僚政治下,作为权力既得者的在任官吏,必然会极力保官护位,对于已经到手是权力绝不肯轻易放手。自从封建官僚制度确立后,官吏队伍日益走向职业化,庞大的职业官僚集团与社会生产过程相脱离,他们尊贵的社会地位和奢侈的物质享受依赖于手中的权力。入仕为官,不仅是职业官僚实现人生价值的奋斗目标,而且成为他们现实的谋生手段。失去权力,即意味着他们在丧失荣华富贵的同时,甚至失去了生命的保障。
权术,处理官际关系的润滑剂。
封建时代的官僚阶层,本身就是一个居于“君”之下而又凌驾于“民”之上的特殊政治集团。除了“君臣”关系和“官民”关系之外,官僚集团内部还存在着多种多样的官际之间的关系。如有上司和下级之间的关系;有京官和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