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信访的非制度化公民的政治行动。
于建嵘坚持认为,信访制度的长期政治治本之策是撤销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的信访机构,把信访集中到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人民代表来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
“这样,不仅使信访工作获得一个权力主体,同时也使信访工作具备了应有的问责性,即向人民负责的特质。”于建嵘始终强调应该加强人大的职能,“把信访集中到人大后,可以建立一套统一的科学的信访登记体系和检索体系,不仅可以准确统计信访量,而且可以节约大量的社会资源,克服目前信访公民盲目投诉、反复投诉、多方投诉造成的巨大资源浪费和政治信任流失。”
于建嵘提出依靠“法治”和“人大监督”的终极解决方案,被很多人认为过于“天真”。质疑的声音认为,很多人就是因为在当地的司法机关和人大机构苦告无门之后,才转而上访的,现在又把他们推回到这些机关面前,不是又回到矛盾的起点吗?
于建嵘并非不清楚,信访问题的背后是一个需要进行系统改造的体制难题。但他认为,“即使给信访放权,我相信千分之二的解决率不会提高多少。”强化信访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方向,而以此为契机,促进司法救济功能和人大监督作用的发挥,才是改革的正途。
争论还在继续,新条例可能即将通过。这个与中国政治体制、公民生活息息相关的信访制度到底如何去从?也许不久就会有答案。
创建时间:2005…3…17 上一页 目录页 下一页
Power by Softscape HTML Builder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