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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人颜-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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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我而言,过年就是一种折磨,及其变相的折磨,除了压岁钱,我其实并不开心。
  直到如今我都在外面读大学,每一年的春节,我都必须跟着我爸妈去爷爷奶奶家。
  尽管我的爸爸妈妈是知道我是一千个一万个不愿意,但是在考虑和迁就谁的问题上,他们永远都是会选择前者的。
  我妈妈是个非常传统的女性,也就是作为一个十分传统的女性,她从小到大就在提醒我,这就叫做孝道。
  很多年后,在我阅览些许书,读到一句可以用来反驳她的话,那是胡适先生说给自己的孩子听的:树本无心结子,我亦无恩与你。
  但即使是我非比寻常的刻意追求反驳她的话,我想在今后我经济独立,思想独立,人格独立,我依旧不会将这句话告诉我的母亲,原因很简单,这句话完全颠覆了她这一生对于亲情的认知。
  亲情吗?亲情在我的生命中,它就是个笑话,一种黑色的幽默。我可以很大方的像是说着别人编造的故事那样,哈哈大笑着和你说。
  它是我的痛,并未随着我的成长时间的增长而逐渐稀薄,它依然伫立在那里,不容触碰。
  三岁半那年,我的父亲母亲在爷爷的弟弟的邀请下,来到了上海,从此开始了那段我们一家四口分离数年的生活。而比这更寒心的是,当我被不是自己亲爷爷狠狠的教训的时候,爸爸妈妈,也就只能在一旁畏惧的看着。
  中间有一段日子,我和弟弟被安置在另外一个城市,她是一个好女人,。但好景不长,在享受了片刻的温暖后,我又重新回到了水深火热中。
  爷爷的弟弟,也就是我的小爷爷,对了,忘了说,他很重男轻女,而我,偏偏不是个男孩。他还很喜欢看A片,对,说白了就是黄片,那个时候我还小,星期五是两点多就放学了。那次我回来的比较早,因为不想和朋友出去玩,大姨妈来了上了体育课太累,赶回家休息。走到门口二朵贴在门上,本来是想听听家里有没有人的,结果一声奇怪的叫声把我吓到了。后来我在睡觉的时候和小姑讲起这件事,她告诉我那个很恶心,还说了一些小爷爷很不好的话。
  我是很不喜欢他的,在我初三那年暑假,我正在睡觉,半睡半醒的,突然感觉盖着的毯子被人掀起来了一些,(因为是夏天,我当时穿的是一件吊带裙子)还是小心翼翼的那种。我瞟的睁开眼睛坐起来,撞进眼睛里是小爷爷的一脸尴尬,他慌忙的抖了下手支支吾吾:“你毯子掉了,我给你盖好。”年纪尚小的我自此就再也不敢一个人和他在同一个房子里了,小奶奶一出去我就赶紧说也要跟出去。我真的是从小就在惶恐中每天求神拜佛的求安稳中度过。
  后来,我又和爸爸妈妈住在了一起,关于这些零星记忆,其实我已经是很混乱的,依稀只记得,我经常半夜醒来,闷在被窝里不敢出声的哭,这一点,到如今的成年之后都没有改变过。
  我的童年,没有爸爸妈妈牵手去河边钓鱼,没有做个沙滩碉堡,没有玩过捉迷藏……我的童年,就是在这样的动荡不安中度过的。
  其实,我可不可以说,我并没有过童年。
  在我高中的时候,我住过很多地方。学校的宿舍,和弟弟在外面租的房子,到大学的自己的宿舍,朋友的宿舍,各种朋友的家里。在农村的还有,晚上黑漆漆的,上个厕所都要睡前上好,晚上尽量不喝水,还会有蜘蛛悬在你的鼻尖上。
  我到现在都在想,我什么时候可以拥有一个自己的家。我记得白安说过想给我一个属于我和他的家,现在想起来就是狗屁不通。
  尔后我和弟弟流连于一个个城市,朋友们的家,酒店,或者民宿旅社,有过无数串钥匙,可是没有一把是真正属于我自己的。
  很长的一段时间,我每次醒过来都在床上望着天花板发呆,此刻我现在在哪里,睡在哪张床上?
  这样的漂泊感,从年幼的时候就开始隐藏在我的骨髓,直至根深蒂固,长久依存一生。
  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地方可以被称为:“家”。
  只有所有的家庭成员都完好无损的相聚在一起了,不论是在哪里,那才叫:“家”。
  我的母亲,我的父亲。
  我三岁半那年,我们踏上了上海这片富饶的土地,我和弟弟被送到他人的身边。
  那天的太阳很大,我穿着格子过膝裙,踩着白色小皮鞋,站在门口灿烂的笑着说:“我马上会来。”
  那个时候的我,骨瘦如柴,站在阳光下,你指着我身边的那个女人说:“那个也是自己的奶奶,要叫人,以后要听话。”
  以后要听话,到了那天的晚上,我才知道为什么叫我要听话。
  如今,已经能够过去了十七年了,我长成了一个多吃一碗饭都会让你担心怕买不到的衣服的大女孩。
  可是,三岁半的那年的刺眼的阳光,在我生命里,从来就没有柔和过。
  而我也不得不承认,我的小奶奶小爷爷,的确教会了我很多,从软笔硬笔的书法到围棋,从待人以宽到宠辱不惊。我报以真诚的感恩的心相待他们,只是因为恨一个人,实在太过辛苦,我怕累。
  朋友们大都说:“你简直就是个谜。”
  白安也曾说过:“沐晨,你真是个既单纯又像谜一样的女孩。”
  陈曦在我转身就要踏上去外地读书的车的时候留下一句:“我喜欢你,不是因为你外表的纯,而是你比其他女孩具有与生俱来的神秘感,男人其实会更钟情充满神秘的女孩,和人生一样,看透了,那就太没意思了。”
  我了解我自己,越来越了解,比任何人都要了解。
  因此我明白,我不会完全理解他们对我的评价。而我也难以再次获得来自外界的理解和懂得,尽管从前我认为这两个东西比爱还要难。
  就算是过分的明白这一切,到现在,我还是对着这个世界张牙舞爪,一副无法无天的样子,所以我的至亲至爱都根本看不到我的软弱,某天的哭诉一下,他们都会觉得我其实没那个必要,甚至不屑于半分言语的安慰。
  一卷离骚一卷经,十年心事十年灯。
  时隔十七年,我亲爱的人们,是不是我走得太快了,所以我总是在每个夜晚躺在床上后明明没有做什么而莫名的疲惫。我想找个肩膀来靠一靠的时候,发现你们都在离我有一段的距离的地方,爱莫能助,心有余而力不足地看着我孤单的背影。
  在行路匆匆的硕大世界,谁也不能拯救谁,我们各自有各自的苦难,这就是我们的命运。
  没什么好不甘接受的。
  我还是会想到许久前的那个逗比少年,那时还没能明白分道扬镳意味着什么,总想着哪怕不在一个城市,也还是可以经常见面的。后来才明白,当你选择了一个工作,选择了一个城市,就意味着你已经选择了一个生活方式。再加上我们所处的生活范围不同了,遇见了的人不同,接触了不同的事情,你的包容心和容忍度都变得强了些。事情可以自己消化,自然不必担心友情会变淡,但联系少是少了多少。
  就像很久以前的那个我一样,觉得陪伴在身边是友情的必要因素。要是没有个人常常的吐槽我觉得我自己会被憋死。一到假期就迫不及待地拉着小伙伴们出去玩,绝对要随叫随到轰轰烈烈几个傻逼做些傻逼的事情聚到一起有说有笑共享人间繁华,那才是友情。
  人最不能高估的就是好任何人之间的关系,有些人不去联系,慢慢的也就会断了联系。谁都想着各种友情能够地久天长,却没想到最难的就是保持联系。然而人生好友能有几个便是足够中的足够,也只有这些人,你知道哪怕你很久很久没他的消息你们之间的联系也不会断。
  我的脑袋,容量不够,有些事情说忘,也就真的忘了,但是有些事情,我绝对不会忘记。
  但望有一天,我们都能够发自内心的有一个感觉——“我很好,我一直都很好。我一个人可以很好。”而其实己不欲又能与何人说?在抵达你所想要的所追求的那每一分每一秒,都是令人觉得漫长无望的。会怀疑,会放弃,会愤怒,但每一个坚持不懈的走到那一天我们,一定都会相应的得到些失落。我们就应该这样的霸道嚣张跋扈的执念,却不是自我欺骗。
  我曾写下过一个愿望,塞进漂流瓶,扔进大海,我也曾想过会不会有和我当时一样想法的一个他也会扔一个愿望在大海,我们会不会那么偶然的捡到彼此的瓶子,我们会不会给彼此写信?为此,我整天都会去大海边走走,一个星期下来过后,我提着行李箱一个人落寞的离开了这座充满文艺复古的小岛,离开了我向往许久的大海。
  我始终还是一个人走了。
  “一个人并不会孤独。”
  我转过头,望进子凌的眼窝,盛满泪水和诚恳。
  我们对视许久微微一笑。
  外面的天空渐渐被黑夜笼罩。
  “天黑了。”子凌饶有所思的说。
  “总会亮的。”我说。
         

  ☆、后序

  后序
  好像每回的分别都是在夏天,从我有了记忆的时候就一直是这样的,没有一次的例外。夏风吹过深冷的门,我回过头,抬起脚轻轻的一步一步的走进,阳光穿过玻璃窗灼烫着我的脸庞,空无一人,我取出笛子奏起山水格调,梦里清雅已翩然轻擦。
  我并没有形如作家们这样子的首先构思,然后再去寻找感觉,写下属于你内心深处第一次就敲入心扉的句子,或者词语哪怕一个字眼。这全本书,都来自于我的真实生活,我所有想要铭记的和忘记的,以及我所得到的,满满都是希望通过我的笔触,纪念那些过去了的半边人生。
  我特别喜欢看一本书,《罪与罚》。是托福妥耶夫斯基写的。
  托福妥耶夫斯基曾经说:我只害怕一件事,那就是我配不上我所受过的苦难。
  而我,在往复的水深火热的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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