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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与百年中国 作者:刘梦溪-第6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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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好意,观点虽各不相让,却不失学者风度,使论争起到了互补的作用。
  
  红学争论—唐德刚与夏志清的红楼风波
  
  红学论争在海外达到高潮,是1986年发生的唐德刚与夏志清之间的红楼风波。美国《中报》在同年10月的一篇特稿中,对这次论争曾加以报导,并贯以《震动海内外的红楼梦论战风波》的醒目标题。其中写道:“数月以来,海外华人学术界爆发了一场不大不小的‘红楼’论战,由于交火的唐德刚与夏志清两位教授都是名重士林而且著述甚丰的学者,此事很引起学术界人士和广大读者的兴趣。”美国《中报》1986年10月20日特稿:《震动海内外的红楼梦论战风波》。
  论争是由唐德刚的《海外读红楼》一文引起的,这是1986年他为参加在哈尔滨召开的国际《红楼梦》研讨会撰写的论文,刊载于在台北出版的《中国时报·人间副刊》和《传记文学》杂志。文章继续发挥他在《曹雪芹的文化冲突》一文中阐述的观点,在论诸钗脚的基础上,对书中人物的服饰特别是贾宝玉的装束,做了具体分析,说明文化冲突不限于满、汉两族,亦有古今时限之区别。由此引出运用“社会科学处理之方法”的必要,强调戏曲、小说的发展离不开社会经济的“供需律”,这一点中外皆然,否则如“一味以文论文,则未有不缘木求鱼者也”。总之,唐德刚认为,我国明清以来白话小说得到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包括“听的小说”向“看的小说”转变,也是南宋以还城镇步入都市化之所致,而《红楼梦》则是这一转变过程的定型之作,是中国小说走向现代化文学的一部巨著,“其格调之高亦不在同时西方,乃至现代西方任何小说之下”。
  由于唐德刚对《红楼梦》及其所产生的社会背景给予这样的评价,必然不满意任何对中国白话小说的艺术成就估计不足的倾向。因此行文之中提到了夏志清,说“吾友夏志清教授熟读洋书,以夷变夏,便以中国白话小说艺术成就之低劣为可耻,并遍引周作人、俞平伯、胡适之明言暗喻,以称颂西洋小说态度的严肃与技巧的优异”。—又说:
  志清并更进而申之,认为“除非我们把它(按指中国白话小说)与西洋小说相比,我们将无法给予中国小说完全公正的评断……一切非西洋传统的小说,在中国的相形之下都微不足道……我们不应指望中国的白话小说,以卑微的口述出身,能迎合现代高格调的口味……”此一论调,实为“五四”前后,我国传统文明转入西化的“过渡时代”,一般青年留学生,不论左右,均沉迷西学,失去自信、妄自菲薄的文化心态之延续——只是志清读书满箱,西学较为成熟,立论亦较当年浮薄少年,更为精湛,其言亦甚辩而已。然其基本上不相信,由于社会经济之变动,我国之“听的小说”亦可向“看的小说”方向发展,如《红楼》者,  自可独创其中国风格;而只一味坚信,非崇洋西化不为功之态度则一也。
  志清昆仲在海外文学批评界之崛起,正值大陆上由“批胡(适)”、“反胡(风)”、“反右”、“四清”,而“文化大革命”,雷厉风行之时,结果“极左”成风,人头滚滚;海外受激成变,适反其道而行之——由崇胡(适)、走资、崇洋而极右。乘此海风而治极右“时文”,适足与大陆上极左之教条相颉颃,因形成近百年来,中国文学批评史上“两极分化”之局。
  在此两极分化之阶段,夏氏昆仲(济安、志清),以西洋观点治中国小说,讲学海外,桃李满门;加以中英文字之掌握均属上乘。“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兄经弟及,俨然海上山头;两本书出,竟成圭臬,以海外极右崇洋之言论,与大陆极左普罗之教条相对抗,亦是“以一人而敌一国”,不才亦时为吾友志清之豪气而自豪焉。
  此一“两极分化”之可悲者,则为双方均否定传统,争取舶来而互相抵辱,两不相让。可悲之至者,则为彼此均对对方之论点与底牌,初无所知,亦不屑一顾,只是死不交通,以为抵制。因此偶有辩难,均知己而不知彼,隔靴搔痒,浅薄可笑。
  吾人好读闲书,隔山看虎斗,旁观者清;如今海内“极左”者,俱往矣!海外之“极右”者,亦应自知何择何从学习进步也!
  这批评得是很尖锐的,不单是对《红楼梦》的看法,还包括学术思想和社会思潮的政治层面,因此夏志清进行反批评,自属可以理解。但唐德刚的文章,每每以“游戏笔墨”出之,批评得虽尖锐,却不失忠厚。可惜这一层未为夏志清所理解,为文反驳时充满了个人意气。
  夏志清的文章同时刊载在台北《联合报》、《传记文学》和美国《世界日报》上,题目为《谏友篇——驳唐德刚〈海外读红楼〉》。全文分九节,小标题顺序为:“极右派的罪证”、“狄更斯改姓成孤儿”、“胆大心粗读导论”、“删削译文改原意”、“恶意类比,毫无道理”、“多少脚,昨晚梦魂中”、“评断小说非易事”、“林黛玉与梅兰芳”、“批夏之政治用意”。终篇的一段写道:
  唐德刚当年专治史学,根本算不上是文学评论家。对海内外内行来说,《海外读红楼》此文立论如此不通,但见大胆骂人,而无细心求证,我尽可置之不理。但文章既在《传记文学》上发表了,大半读者并非内行,对红学所知亦极浅,可能为德刚所蒙蔽,不得不写篇答辩。这,我想,是唐德刚唯一的胜利:我放下更重要的工作,去对付他无聊的挑战,浪费了不少时间。但文章是为德刚写的,我希望他好好静下心来多读几遍,以求有所觉悟,有所悔改,在做人、治学、写文章各方面自求长进。否则我辛辛苦苦写了一万八千字的谏友篇,仅为海内外读者们制造了一个酒后饭余的笑谈资料,实在太可惜了。
  由终篇可见全篇,其措词之尖锐远在唐德刚之上。当然文章主旨是对唐文所批评之处一一加以说明和澄清,并用很大篇幅指出唐文在引文和知识方面的疏漏,以证明自己对《红楼梦》的评价并不低,倒是唐德刚一味研究《红楼梦》里的小脚、辫子之类,实在无甚意义。字里行间还流露出:你批评我“崇洋”、“西化”,可是你抱残守缺,说不定有“封建遗老”之嫌呢!此外还涉及一些平素交往中的细故,把这方面的原属“文外之微旨”亦公之于众,自然会伤相互之间的感情。
  因此唐德刚回答夏志清的文章,措词也就愈发激烈了。文章题目叫《红楼遗祸——对夏志清“大字报”的答复》,刊于《中国时报》的《人间》副刊。且看文章的小标题:“夏教授的‘大字报”’、“自骂和自捧”、“疯气要改改”、“学问倒不妨谈谈”、“以‘崇洋过当’观点贬抑中国作家”、“学界姑息养奸的结果”、“崇洋自卑的心态”、“对‘文学传统’的违心之论”、“社会科学上的常识”、“从宏观论‘左翼作家”’、  “宏观下之‘右翼’与‘极右”’、“也谈:《块肉余生录》”、“‘好莱坞’电影算不得学问”、“红学会议的资格问题”、“红学会的性质和意义”、“为林娘喊话”、“为梅郎除垢”、“做人总应有点良知”。共十八个小标题,意思和倾向甚为明朗。涉及文外之处亦复不少,两位学者真的拔笔相向了。如果说红学已变成世界性的学问,那末红学论争也随红学而走向了世界,此次唐、夏之间的红楼风波可以说是红学论争的一小高潮,因此引起海内外学术界的重视自不待言。
  关于这次论争的平息,1986年10月18日的《中国时报》亦有报道:“喧腾海内外的唐(德刚)、夏(志清)之争,数天前已告结束。据闻,10日晚上在纽约文艺协会的一次宴会上,唐、夏二人已握手言和,尽弃前嫌。唐、夏原是数十载之交;当天在众人之前互相拥抱,合照了许多像,大有‘一笑泯恩仇’之概。当日的晚宴本为欢迎《传记文学》的刘绍唐先生与中国大陆来的萧乾夫妇;由于唐德刚先生是纽约文艺协会会长,夏志清先生陪同萧乾夫妇前来,在朋友的预先疏通下,两人终于在宴会上重修旧好。”杨泽:《红楼风波》,载《中国时报》1986年10月18日第8版之《人间》副刊。但两人的红学观点,由红学引发出来的对中国古典文学、中国文化的评价问题,似无法“言和”,预料还要论争下去,即使不在他们两人之间。
  
  红学公案—钗黛优劣
  
  红学论争其实也即是红学公案。因为论争往往形成公案,特别是那些聚讼无尾的论争,假以时日,必然变成公案。所以前面叙录的十七次论争,视为十七桩公案亦未尝不可。当然红学史上的论争不止十七次,我是举其要者,稍作叙录而已。下面再叙录几桩红学爱好者至为关心的红学公案。
  红学的第一大公案是宝钗和黛玉孰优孰劣问题,这简直是个永远扯不清楚的问题。早在清末,就有因对钗、黛的看法相左而“几挥老拳”的记载。现在也是人言人殊,各有取向,无法一致起来。“拥钗派”和“拥黛派”似乎都可以从书中找到立论的依据。宝钗圆融,黛玉孤傲;宝钗宽平,黛玉尖刻;宝钗随分从时,黛玉目无下尘;宝钗藏,黛玉露;宝钗曲,黛玉直;宝钗冷,黛玉热;这些性格上的分野,固然因读者个人喜好的不同各有所取;在容貌举止方面,宝钗丰满,黛玉瘦削;宝钗健壮,黛玉羸弱;宝钗稳重,黛玉婀娜,也足以使不同的读者难免情有所偏;更不要说在人际关系上,上上下下对宝钗的称赞众口一词,对黛玉则口中不言,骨子里多有保留,这在很多读者看来,也是决定弃取的重要依凭,因为中国人看人,向来有“打听印象”的传统。何况深一层去看,又不仅此。黛玉尖刻是其表,心地却是忠厚的,甚至带几分傻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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