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飞读中文网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红楼梦与百年中国 作者:刘梦溪-第4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诚以婚姻者以爱情为结合,爱情既渝,为婚姻自然当离也。于是社会学者,倡为废去婚姻制度之说……以余论之,男女相合之事约可分为四期。草昧之世,榛榛狂狂,男女杂媾,无所谓夫妇,此一期也。定以法制,以防淫纵,然野蛮故态,仍未尽去,于是有一夫多妻之制,又有一妻多夫之制,此为二期也。一夫一妻,著于法律,至于情夫情妇狎妓等事,只能以道德相规,不能以法律相绳,此第三期也。为离为合,纯任爱情,此第四期也。以理言之,  自以第四期为最宜;然必俟其男女道德皆已臻于纯美,又知以卫生为念,然后可行,否则将复返于榛狂之世矣。法制者,道德之最低级,使不肖者歧而及之者也。因世界多不肖之人,不得已设为法律以制之,使不肖不绝迹于世,则法制终不可废。故今日为计,仍以一夫一妻制最为合宜。
  此一系列观念,我们在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可以找到依据,立说既大胆,又平实,放在七十年后的今天,也没有过时之感,反证出中国社会发展之缓慢。作者随后又提倡,爱情一是要自由,一是要平等,须“自重其爱情,尤当知重他人之爱情”。因此他联系《红楼梦》的有关描写,认为宝玉的“滥用其情”,便不是以平等为根基的。结论是令人信服的。
  季新的《红楼梦新评》,更多地是从社会改良的角度来剖解《红楼梦》,主观注入的思想多,客观分析作品不够。1914年《中华小说界》发表的成之的文章参见《红楼梦卷》第二册,第600至第620页。,在思想上多有王国维《红楼梦评论》的遗绪,也具有一定代表性;不过主要是解释第五回的一支支《红楼梦曲》,见地虽不乏有,可是又认为《红楼梦》中的人物各“代表主义”,则未免太凿。他们近似于小说批评,还不能说是完全的小说批评。
  1920年《小说月报》刊载的署名佩之的《红楼梦新评》参见《红楼梦研究参考资料选辑》第三辑,第15至第29页。,则是具有代表性的小说批评文章。全文共分六个部分:一、绪言;二、《红楼梦》主义;三、《红楼梦》在文学上的价值;四、《红楼梦》的人生哲学;五、《红楼梦》人物新评;六、《红楼梦》的缺点。作者首先指出,对《红楼梦》的看法,各人有各人的眼光,有的当言情小说看,有的当哲学小说看,有的当历史掌故小说看,有的当政治小说看。他的目的,是想以批评的态度“重新给他一个价值”。于是他提出《红楼梦》是描写和批评社会问题的小说,包括婚姻问题、纳妾问题、子女教育问题、弄权纳贿问题、作伪问题等等,如看不到这些,便辜负了作书人的一片苦心。而批评社会所使用的方法,则是用客观的态度描写社会的实在情形,即如同明镜一般,“把社会生活,一齐映照出来,令观者彻底感悟”。所以佩之肯定《红楼梦》是一部“极好的写实派小说,别的小说,都赶他不上”;其文学上的价值,主要表现为结构精密、笔墨纯洁、描写人物极细到。他说:“中国小说里,善于描写人物的,莫过于《水浒传》。而《红楼梦》一书,描写人物之能力,实在不在《水浒传》之下。黛玉有黛玉的品性言语,宝钗有宝钗的品性言语,决不会误会的。《水浒传》描摹一百零八个强盗,各人有各人的事业。各人的品性,便从他的事业里摹拟出来,显露出来。而《红楼梦》所描写的,无非是家常琐碎的事情,要从家常琐碎的事情里,显露出各人的品性,却不容易。”又说:“书中摹写各人的性格,尤以摹拟感情为最擅长。宝玉、黛玉诸人,俱是富于感情的人。书中曲折写出,没有丝毫格格不入的地方。本来感情一物,不比他种,是不可以用言语摹拟的,用文字更是不易。作者却能将至难的地方,一齐传达出来。现在读的人,都觉得宝黛诸人的感情,牢牢印在脑海之中,不易磨灭。作者的魔力,不可谓不大了。西洋小说里面,描写人物极工,若把《红楼梦》里人物,两相比较,《红楼梦》也不在它们之下。”
  这些论述,把《红楼梦》和《水浒传》加以比较,又和西洋小说加以比较,是典型的小说批评的写法,赏析之中,透露出逻辑的力量。文章在讲到《红楼梦》的缺点时,认为不该写太虚幻境的几段神话,显然是谬见,也许是过于强调写实的价值所致,于全篇有小小的不谐调,但不影响仍是一篇颇见水平的、从小说批评的角度评论《红楼梦》的文章。
  还有吴宓的《红楼梦新谈》,与佩之的《新评》发表于同一年,载《民心周报》,也属于小说批评范围的文章参见《红楼梦研究参考资料选辑》第三辑,第1至第14页。;而且直接援引西方小说观念,认为“凡小说之杰构,必具六长”,即宗旨正大、范围宽广、结构谨严、事实繁多、情景逼真、人物生动。作者依此“六长”为绳墨,来评估《红楼梦》,结果发现“处处合拍,且尚觉佳胜”。虽行文不无生硬之感,其为小说批评无疑。使用这种方法,容易见出《红楼梦》的文学和美学方面的价值。
  我们可以设想,如果不是胡适的《红楼梦考证》于1921年发表,小说批评派红学会出现更好的势头。因上述季新、成之、佩之、吴宓的文章,都发表于1921年以前。胡适的《考证》问世后,情形为之一变,人们为胡、蔡论战所吸引,随之而来的是家世问题、本事问题、地点问题的讨论,着眼于文学价值的小说批评,便退居其次了。这种状况在整个二十年代都没有多大改观。1925年《清华文艺》发表的《读王国维红楼梦评论以后》《清华文艺》第一卷,第2期。,及同年刊载于《晨报七周年纪念增刊》上的刘大杰的《红楼梦里重要问题的讨论及其艺术上的批评》《晨报七周年纪念增刊》于1925年12月1日出版。,可以说是小说批评,但前者着眼于介绍王国维的《红楼梦评论》,后者亦嫌过于简略,创见不多。比较起来,还是鲁迅1924年在《中国小说的历史的变迁》的讲演中,说的一段话,对小说批评派红学甚具启示意义。鲁迅说:
  至于说到《红楼梦》的价值,可是在中国的小说中实在是不可多得的。其要点在敢于如实描写,并无讳饰,和从前的小说叙好人完全是好,坏人完全是坏的,大不相同,所以其中所叙的人物,都是真的人物。总之自有《红楼梦》出来以后,传统的思想和写法都打破了。——它那文章的旖旎和缠绵,倒是还在其次的事。但是反对者却很多,以为将给青年以不好的影响。这就因为中国人看小说,不能用赏鉴的态度去欣赏它,却自己钻入书中,硬去充一个其中的脚色。所以青年看《红楼梦》,便以宝玉、黛玉自居;而年老人看去,又多占据了贾政管束宝玉的身份,满心是利害的打算,别的什么也看不见了。《鲁迅全集》第八卷,第350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57年版。
  要言不繁,即使置诸今天,仍不失经典之论。这段话前面一部分,意在评价《红楼梦》的思想和艺术成就,人们常引用;后一部分讲《红楼梦》的影响和中国读者的欣赏习惯,于小说批评尤具理论意义。从中可以看出,中国小说批评的不发达,小说批评派红学的不为人所重,与中国人看小说的习惯,也有一定关系。
  三十年代和四十年代,真正更加深入一步的小说批评派红学的文章,有所出现,不过,我想着重介绍一下两篇论文和两本专著。
  两篇论文,一是牟宗三的《红楼梦悲剧之演成》,连载于《文哲月刊》1935年一卷三期和1936年一卷四期;另一篇是陈觉玄的《红楼梦试论》,1948年4月出版的《文讯》杂志刊出。这是两篇典型的从小说批评的角度,全面剖解《红楼梦》的专门论文,理论上有一定深度,学术价值较高,在红学史上应该有它们的位置,但过去被忽略了。
  牟宗三的文章,一开始即提出,无论索隐派红学还是考证派红学,都不能实现对文学本身的理解与批评。索隐的结果,失掉了鉴赏文学的本旨;胡适的考证虽比较合理,与文学批评也不能同日而语。他说胡适对付的是红学家的索隐,是红学家圈子中的问题,不是文学批评家圈子中的问题。文学批评的态度,必须不离开作品本身。但同是文学批评,仍存在区别。有的作者只是歌咏赞叹《红楼梦》的描写技术,对书中所表现的人生见地和支持本书的思想主干,却少有谈及。这样的批评,牟宗三认为还只是梢末文章,若纯注意这些方面,流弊所及,容易变成八股式的文学批评法。鉴于此,他的文章着重分析《红楼梦》悲剧之演成,以便从中发现人生见地和支持作品的思想主干。第二回冷子兴演说荣国府,贾雨村所说的天地生人,除大仁大恶之外,还有一类是间气所钟的,宝玉、黛玉即是此种人物。牟宗三提出:“《红楼梦》之所以为悲剧,也就是这第三种人的怪僻性格之不被人了解与同情使然。”参阅《红楼梦研究参考资料选辑》第三辑,第196页。他具体分析道:
  《红楼梦》里边,没有大凶大恶的角色,也没有投机骑墙的灰色人……悲剧之演成,既然不是善恶之攻伐,然则是由于什么?曰这是性格之不同,思想之不同,人生见地之不同。在为人工说,都是好人,都是可爱,都有可原谅可同情之处,惟所爱各有不同。而各人性格与思想又各互不了解,各人站在个人的立场上说话,不能反躬,不能设身处地,遂至情有未通,而欲亦未遂。悲剧就在这未通未遂上各人饮泣以终。这是最悲惨的结局。在当事人,固然不能无所恨,然在旁观者看来,他们又何所恨?希腊悲剧正与此同。国王因国法而处之于死地,公主因其为情人而犯罪而自杀,其妹因其为兄长而犯罪而自杀。发于情,尽于义,求仁而得仁,将何所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