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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与百年中国 作者:刘梦溪-第4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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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人物的主次定位,大致不误,有助于读者理解全书。;张评视《红楼梦》为“演性理之书”固是附会,但于作者写钗、黛、晴、袭的匠心,时有发挥;姚评则俨然一统计学家,标出了从主要人物出生时间到荣宁二府出纳的财数和婚丧所费银两等大量数字,为读者提供阅读的方便。他们的共同特点是,都企图从整体上来把握和认识《红楼梦》,因此书前都有长篇的总评性的文字,王评本叫“红楼梦总评”,张评本为“红楼梦读法”,姚评本称“读红楼梦纲领”。观点正确与否姑且不论,仅就评点方法而言,这三家比脂批又进了一步。复按其内容,可以发现,评点者的态度是冷静的,在情感上已经同作者疏离开来,不像脂砚斋、畸笏叟那样,动辄“失声大哭”、“血泪盈腮”。对文学批评来说,评论者和作者在情感上是否疏离开来,是一个必要条件。具体参与创作过程的人,严格地说,不具有客观地批评该作品的资格。王、张、姚诸家的评点,没有停留在随作者亦步亦趋,只是称奇道妙上,而是在被作者的妙笔所征服的同时,也不断指出书中的种种矛盾王评本在总评中列出《红楼梦》的矛盾处19条,姚评设“纠疑”专节,列出21条,两人都声明不是“吹毛之求”、“雌黄先辈”,而是“执经问难”,“以明读者之不可草草了事”。,更证明批者和作者以及作品在保持一定间距。
  王、张、姚之外,道光至清末民初,评点家尚多,值得注意的是哈斯宝的《新译红楼梦》和王伯沆的《红楼梦》批语。王批出现最晚,但评点持续的时间最长,从1914年秋天到1938年冬天,先后精读二十遍,用朱、黄、绿、墨、紫五色笔加批五次,经过二十四年,可谓惨淡经营王伯沆名王瀣,江苏溧水人,1884年生,卒于1944年,他评点的《红楼梦》现有江苏古籍出版社出版的《王伯沆红楼梦批语汇录》(上、下二册, 1985年1月版),可参阅。。哈斯宝是蒙族作家,他把百二十回本《红楼梦》缩译为四十回,每回后面都有一篇批语,另在卷首和书后有序、读法和总录,摹仿金圣叹批《水浒》的格式甚为明显。他认为《红楼梦》的写作,“是因忠臣义士身受仁主恩泽,唯遇奸逆当道—,谗佞夺位,上不能事主尽忠,下不能济民行义,无奈之余写下这部书”哈斯宝:《新译红楼梦回批》第22页,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诚然不得要领,但批语中探微入妙,会心独得处比比皆是,对《红楼梦》的思想和艺术的领悟,常常高出其他评点家之上。下面让我们看几段批语的原文:
  这部书写宝钗、袭人,全用暗中抨击之法。粗略看去,她们都像极好忠实的人,仔细想来却是恶极残极。这同当今一些深奸细诈之徒,嘴上说好话,见人和颜悦色,但行为特别险恶而又不被觉察,是一样的。作者对此深恶痛绝,特地以宝钗、袭人为例写出,指斥为妇人之举。
  文章中的褒贬不在话多,有时仅有一两字就可以交代清楚。薛宝钗是在林黛玉之后来的,见宝、黛二人情意深厚,便千方百计僭夺宝、黛之盟。上对贾母、王夫人谄谀备至,下对仆妇丫鬟笼络讨好。因为妒嫉宝玉对黛玉的爱情,她费尽心机,故意要赏鉴那块玉,笑脸看着婢女,让婢女说出同自己金锁上的话是一对儿。写这等情节,令人不觉出她的奸诈狡猾,回目上也只写“巧合”二字,就这样却淋漓尽致地揭出了她是何等奸狡。如不仔细读,人又怎能得知。有人说,说宝钗的心地行为如此,总该是冤枉的。我说,如果那样,宝钗之来是等待宫选的,这时为何一字不提此事了?凭宝钗这等才德容貌,难道还不能入选么?这是何人捣鬼?读者为何不察?哈斯宝:《新译红楼梦回批》第37页。
  这是第五回的一段批悟,集中评论的是宝钗和袭人。从今天的观点看,也许会认为哈斯宝对宝钗评得太苛刻,不够雍容大度,但不能不承认,他的评是从作品实际出发的,还是捕捉到了宝钗性格的某一方面的特征。他在探究人物的写法时,进一步阐述道:
  全书那许多人写起来都容易,唯独宝钗写起来最难。因而读此书,看那许多人的故事都容易,唯独看宝钗的故事最难。大体上,写那许多人都用直笔,好的真好,坏的真坏。只有宝钗,不是那样写的。乍看全好,再看就好坏参半,又再看好处不及坏处多,反复看去,全是坏,压根儿没有什么好。一再反复,看出她全坏,一无好处,这不容易。但我又说,看出全好的宝钗全坏还算容易,把全坏的宝钗写得全好便最难。读她的话语,看她行径,真是句句步步都像个极明智极贤淑的人,却终究逃不脱被人指为最奸最诈的人,这又因什么?史臣执法,《纲目》臧否全在笔墨之外,便是如此。哈斯宝:《新译红楼梦回批》第129页。
  还有《红楼梦》第四十二回“蘅芜君兰言解疑癖”之后,宝钗和黛玉突然和好,红学家们对此有各种解释。哈斯宝的看法与众不同,他认为宝钗和黛玉并没有和好,理由是:
  不明内情的人以为本回里钗黛已经和好,  岂知在这一回里钗黛已经走到裂痕难缝的地步。何以见得?若没有本回钗黛和好,黛犹往日之黛,钗犹往日之钗。黛若是往日之黛,宝钗的狡计就无从施起;钗若是往日之钗,在黛玉面前便施展不开狠毒骗术。读了这回就应知道,黛玉之衰已经很快,而宝钗之兴更为加速了。此又何以见得?若不是钗黛和好,宝钗怎能在黛玉面前说:“又不老,又不少,成什么,也不是个常法?”黛玉之病加重是因何故?她的心渐渐死去又因何故?宝钗这几句话便是投向黛玉的一把穿心断肠的匕首。后文第二十七回中又用了一把利剑,可怜黛玉便经不住了。所以我说到本回已是裂痕难缝,请高明之士鉴察。哈斯宝:《新译红楼梦回批》第71页第72页。
  哈氏看来是彻头彻尾的抑钗派无疑矣。不过他的抑钗,是建立在剖解作品的具体描写基础上的,抑得偏而有中,自成其说。我尝认为,钗黛的和解缘自各人爱情纠葛的解决——宝钗因第二十八回元妃赐礼物独她与宝玉的一样,事实上获得解决;黛玉由第三十二回“诉肺腑”,宝玉告诉她“放心”,心灵上获得解决参见拙著《红楼梦新论》第109至第117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年版。,并不是两个人的矛盾由此便不存在了。哈斯宝的看法与拙见情似而理不同,自有他的会心处,未可全然抹煞。老一辈红学家如吴组缃先生,至今对宝钗仍是这样看法,他的许多分析和哈斯宝不谋而合。哈氏对书中明文交代的进京待选一事后来竟置而不提表示怀疑,吴组缃先生则认为宝钗的金锁来路不明,揣想有可能是薛姨妈临上京前现打制的,所以才宣传要配给有玉的。《新译红楼梦》的序言标明,系“道光二十七年孟秋朔日撰起”哈斯宝:《新译红楼梦回批》第21页。,即公元1847年8月11日,相当于王希廉评点本问世不久,在当时的红学评点派中,哈氏不愧为独树一帜之作。
  红学评点派在红学史上自有其地位,限于篇幅,这里无法一一进行梳理和评估。我想说明的是,评点派和小说批评是有分别的。不管怎么说,小说评点更多的是抒写评者的比较零碎的感受、心得、体会,主要凭借自己的生活经验和艺术感受,不是依据一种成型的美学理论,用适合特定对象的方法进行批评。钱锺书先生说得好:“评点、批改侧重成章之词句,而忽略造艺之本原,常以‘小结裹’为务。”钱锺书:《管锥编》第四册第1215页。中华书局1979年版。小说批评则要求有美学理论和一定的小说观作为参照物。这是两者最主要的不同。当然也可以说小说评点是中国式的小说批评,但即使这样,就红学而言,仍可以把小说批评派红学和评点派红学区别开来。小说批评派红学的创始人不是别个,应是1927年6月2日自沉于昆明湖的赫赫有名的大学者王国维。
  
  王国维的《红楼梦评论》
  
  王国维的《红楼梦评论》最初发表于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出版的《教育世界》杂志,第二年收入《静安文集》,比王梦阮、沈瓶庵的《红楼梦索隐》早12年,比蔡元培的《石头记索隐》早13年,比胡适的《红楼梦考证》早17年。关于考证《红楼梦》作者的必要性,就是王国维在此文中首先提出来的,他说:“若夫作者之姓名与作书之年月,其为读此书者所当知,似更比主人公之姓名为尤要。顾无一人为之考证者,此则大不可解者也。”又说,“《红楼梦》自足为我国美术上之惟一大著述,则其作者之姓名与其著书之年月固当为惟一考证之题目。”一再致意,有望于来者之情甚殷。可见胡适的考证,是为响应王国维的号召而作,即使讲考证派红学,也应追溯一下对考证作者和时代两致其意的王静安先生。
  对索隐派红学,《红楼梦评论》也有明确态度,指出:“美术之所写者,非个人之性质,而人类全体之性质也。惟美术之特质贵具体而不贵抽象,于是举人类全体之性质置诸个人之名字之下,比诸副墨之子,洛诵之孙,亦随吾人之所好,名之而已。善于观物者,能就个人之事实,而发现人类全体之性质。今对人类之全体,而必规规焉求个人以实之,人之知力相越,岂不远哉。”这是依据艺术须塑造典型的理论,批评索隐之不可靠。但王国维并不以简单的方法对待红学索隐,在持批评态度的同时,又不否认纳兰性德的《饮水集》与《红楼梦》有文字之间存在的关系,即索隐派之一所力主的纳兰性德家世说,“非无所本”,只是觉得如寻找诗文和小说家用语之偶合,当不止容若一人,所以其科学性毕竟值得怀疑。笔舌恣肆,简而能备,读之令人心服。
  王国维的《红楼梦评论》的最大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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