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扮,往往是在不经意中,她的装扮风格渐渐地影响着周围的人。
这时候窗外的阳光开始偏向西了,从玻璃窗里渗透进来的光芒呈金黄色的,我告诉她,我电视台编辑这个职业没什么稀罕的。我还说,这家保健品公司也是国营单位,赵强就在这家公司里做部门经理。
这一切究竟为了什么?她终于放下手里的书。
为了什么?为了什么?我爱你为了什么?我读大学为了什么?我选择中文系又为了什么?我不做教师却到这个破电视台来做个默默无闻的小编辑又是为了什么?靠!
这个世界为什么要有为什么?我心里虽然这么愤愤不平,但嘴上没说出来。
我告诉圆圆,这个选择是有两个意思,一是我想改变一下自己,我想我不至于只是一个默默无闻的小编辑,我的脑袋如此聪敏,我绝对不会满足于就这样过一辈子;二是我想多赚点钱。因为到任何时候,钱都是个好东西,我告诉她,如果我现在有很多钱,我就带你去欧洲旅游,参观巴黎卢浮宫,或去卡夫卡的故乡走走……如果还有第三个意思,我说我是为了我们两个的未来着想!
为我们的未来?圆圆的目光有点狐疑的味道。
我说是啊,你做杂志的编辑,我做电视台的编辑,将来夫妻两个从事的职业都这么透明化,我感觉会失去彼此的神秘感和兴趣,我转行做营销,就是想改变这么一种局面。
我说的头头是道而且论据充分。其实只有我自己清楚,我当时确实冲动占了上风,而这个冲动仅仅只是我对即将进入一个陌生领域的新鲜感,就象我内心一直憧憬着,跟圆圆以外的女人上床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我是不会管你的,她说,只是搞不懂你,放着好好的工作不做,非要去什么公司做营销,什么时候你的脑袋变得这么铜臭?你究竟在想些什么?说完,就又拿起书本,进入到她的阅读中了,一副不闻不问的神态。
第10节:弃文从武入门营销,误打误撞成就将才(8)
我想我心里在想些什么,她肯定不会知道,我即便跟她讲了她也未必会完全了解,何况这个问题连我自己都不是十分的明确,我只是有一个概念,那就是我不想做编辑,而到保健品公司做销售,对我来说,确实有些新鲜感。同时,收入能比原来高一倍,也是一个非常强烈的吸引力。
铜臭怎么了?我虽然不怎么缺钱,但我也很喜欢钱,我知道现在很多人都特别喜欢钱,因为钱能给我们带来很多的快乐。4000元一个月的收入,对于我来说,绝对是一个诱惑。想想我当这个编辑才2000左右。
要是我现在每个月收入有一万元,圆圆的妈妈就不会反对跟我来往了,要是我不是个小编辑,而是市政府的高级官员或者一个公司的小老板,我相信圆圆的爸爸也一定会喜欢我的,可事实是,圆圆的爸爸妈妈都不太喜欢我,不喜欢我的原因是我们家出身太普通了,既没什么家底,也没有任何背景,完全是一个上海滩上的小市民。
而圆圆家不一样,他们家是书香门第,圆圆的爸爸是复旦大学的教授,虽然不怎么有名,但毕竟是研究历史的教授,而圆圆的妈妈在上钢五厂的财务部做经理的。
但圆圆喜欢我,而且非常的爱我,即便她父母再怎么反对,她还是成了我的女人,她愿意为此与父母反目,这令我感动!
当然,所谓反目也只是临时几天,一段时间以后,他们也默认了这个事实。
我父母知道我辞职的事,已经是在我进入补肾王工作一个礼拜以后,虽然埋怨了我一阵,但既然我已经生米做成了熟饭,而且我自己又是喜欢的,自然也就不再多说了。
别人辞职是下海经商,你倒好,你辞职竟然是去做销售员,我哥哥还是不能理解我,他说,销售是你这么一个文弱书生所做的工作吗?
那时后,确实谁都不知道我究竟在想什么?我妈妈不知道,我哥哥也不知道,还有圆圆,哪怕我们依然每天在一起做爱,但她还是不知道,我即将24岁的小伙子的身体内,究竟跳动的是一颗怎样的心啊!
第11节:弃文从武入门营销,误打误撞成就将才(9)
不管怎么样,我还是觉得要走自己的路。这是我人生里程中的第一次选择,哪怕是错了,我能对自己负责!
三
360首爱情诗与一个女人的身体,没有内在的必然联系,但在某些时候,它确实能组合在一起,构成一幅浪漫的画卷,成为一个事实,出现在某一段历史之中,感动你感动我或者感动一个女人……
圆圆,1972年生,属老鼠,我常常叫她母老鼠或者耗子,而她也常常叫我公狗,有时候我说她几句,她就会回头给我一句:狗逮耗子多管闲事!
无论是公狗还是母鼠,我们之间的关系,就是因诗而起,相当初,我们却是一对冤家。
她的真名其实叫赵雅丽,但我不知道为什么她会有一个圆圆这样的别名,而且她的家人和我都只叫她圆圆而不叫她赵雅丽或者阿丽。圆圆比我小一岁,但我们却是从小就很好的一对玩伴,因为她的家就跟我们家隔一条弄堂。小时候我是挺顽皮的孩子,喜欢踢足球,常常不是把张家的玻璃窗砸烂了就是把李家晒在阳台的衣服撞落在地弄的一塌糊涂,为此我没少挨我父母的打,但我常常贼心不改,过两天或许又为了抓一只从瓦罐里逃跑出来的蟋蟀而把宁波阿婆窗台上的花盆打烂了。
圆圆跟我相反,她是一个非常文静的小女孩,平时在家里不时坐在门外的躺椅上看书写作业,就是一个人呆呆地坐在门前看街上的行人,当时我认为,这个小黄毛丫头一点也不好看,性格又这么怪僻。当我在弄堂里跟同学阿三他们围聚在一起,疯狂地玩斗蟋蟀的时候,尽管我们加油加油、杀啊杀啊的狂呼乱叫,圆圆她却依然故我,安静地坐在门口,仿佛根本不知道有我们的存在。
一次,我们去郊区抓蟋蟀时,我顺便抓了一只蛤蟆回来,然后把它装在一个小罐子里,那天活该她倒霉,我又看到她一个人坐在3年级的教室里楞楞地,就乘她不注意,把蛤蟆偷偷放在她的书包里!开始第二节语文课的时候,老师让大家把课本拿出来,圆圆一打开书包,那丑陋的家伙就〃突〃地窜了出来,直吓的她当场脸色煞白,大声惊呼了一下就晕倒在地。当然我当时没在现场,不知道更详细的情节,只是后来阿三这叛徒把我供了出来,我被教导主任带到了学校办公室,让我象周星星那样罚站了整整一个下午,弄得我直到今天还感觉到双腿酸酸的。当然除了腿酸以外,我免不了又是被父母一顿打骂。
第12节:弃文从武入门营销,误打误撞成就将才(10)
跟圆圆的梁子就这么结上了,我们再没有说过一句话,我知道她对我恨之入骨,当然我尽管没象她恨我那样的恨她,但我同样也不太喜欢她。一直到我们先后都考上了同一所大学,且读的是都是中文系,我们见面的机会多了,渐渐地,我发现她并不怎么令我讨厌了,相反,我常常莫名其妙地盯着她的身影发呆,想这个发育良好的女生,难道就是那个常常坐在弄堂门口发呆,被一只蛤蟆吓晕的小黄毛丫头?
在我快要毕业的时候,我们终于相爱了,我说终于,是感觉这样一个结果的确是来之不易,毕竟她对我有着根深蒂固的仇恨,但后来她还是被我神采飞扬的语言技巧逐渐的征服了,我总共给写了365首爱情诗给她,这正好是一年的天数,但究竟是不是我花了一年时间,还是熬了几个通宵写就,然后按计划每天寄给她的,现在我也忘记了,现在当然更不清楚了,反正,当她读到第365首诗歌的时候,就深深地爱上我了,也就是说,她读了364首诗歌还没爱上我,只读了最后一首才爱我的!晕死!早知道这样,我就没必要写那前面的364首这么累,不如直接写最后一首给她来的轻松。所以说,人总是会做一些愚蠢的事,是不是愚蠢的事做多了也会成为一种专业的聪敏?至于为圆圆为什么读了最后一首才喜欢我,这是个迷,她一直没告诉我,所以我现在也无法说清楚,总之,女人的心事有时候真的没人能琢磨透。
事实上,我知道圆圆也喜欢和爱上我是在同一天,那是一个漫长的暑假,那次赵强这小子约我去郊区抓蟋蟀,我本来很想去,但一看到天上毒辣的太阳就萎缩了。后来赵强叫了小三子他们几个去了,而我一个人在弄堂口的阴影里睡午觉,这时圆圆来看问我借书,她知道我有很多本文艺复兴时期的作家名著。
我只得起来陪她到了我的小阁楼。那一天我爸爸妈妈都不在家,家里就我一个人。圆圆穿着一条格子的短裙,她的腿很修长,看上去很容易令人想入非非,我当时就被她身上的香味给弄的浑身奇痒难忍……
第13节:弃文从武入门营销,误打误撞成就将才(11)
圆圆……
恩?
你真好看……
是吗?
恩……
我发现圆圆脸上泛了一层红晕,我也难以克制地挨近了她的身子,圆圆也没有象以前那样故意避开,而是默认了我的亲昵举动。
接下来我就大胆的有些吃惊,我干脆双手捧起了她的脸,来个深沉的热吻,这是我第一次这么专注地吻一个女人,我只觉得我的嘴唇一接触她的嘴唇,我的心就狂跳起来,我的手开始在她身上乱摸,胡乱地解着她的裙扣……
当我把手伸进圆圆的下身,我才感觉圆圆比我更激动,因为圆圆的大腿根部沾满了那种粘粘的液体,虽然那时我已经偷偷地看过不少这类生理书,而且文学中的性爱描写也看了很多,但当我初次真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