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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拐李听到女修罗的命令,不敢反抗,只好泪眼模糊地一点一点嚼碎自己的命根子,最后终于沉重地咽了下去。随后铁拐李重重地吁了一口气,终于吃完了。
我看到铁拐李这次很听话,心情愉悦地笑了笑。
“呵呵,嗯,这才对嘛。”
“我不喜欢别人忤逆我的话,尤其是你铁拐李。”
我重新将毛巾塞进铁拐李的口中。
“唔唔、、、、、、”
“呵呵,你的嘴现在没用处了,所以你也不必再说话了。”
和这个铁拐李玩得差不多了,我也该忙正事了。我开始翻箱倒柜,找到2000块钱,够用了。随后找来一块大布,将钱还有菜刀都放在布中,随后将布卷起,斜绑在我的胸前。就像古时候离家在外的人斜跨的包袱一样。
我又将铁拐李今晚买回的几瓶白酒都找到,一瓶接一瓶地打开,洒在地上,炕上,又到院中围着房子洒了一圈的酒。
最后我将最后一瓶酒洒在铁拐李的身上。
铁拐李已经知道这个女魔头要干什么了,他恐惧极了,难道自己要被活活烧死吗?不,不要。
望着铁拐李 恐惧加求饶的眼神,林雪儿无动于衷,仍旧继续手上的工作。
一切都准备就绪了。我拿起火柴,看了一眼铁拐李,这个毁我清白的老男人,今日我林雪儿就送你归西。
“铁拐李,你知道你犯了什么错误吗?”
“哼,铁拐李,你这辈子犯的最大的错误就是——不该惹女人。”
我说完就拿出一根火柴点燃了它,随即将它扔向满身是酒的铁拐李。
正文 第四十章 狼
看到痛苦难耐的铁拐李,我冷笑一下。哼,欲火焚身的滋味不好受,对吧?
我林雪儿说过,我会让你铁拐李血债血偿。
林雪儿面无表情地盯着浑身是火的铁拐李,随即转身离开屋子。
站在院子中,我又再次点燃一根火柴,扔向了屋子。
“再见了,牢笼。”
不一会儿,整个房子都点着了。
我微笑地转过身,此刻不走,更待何时?于是我急速狂奔着,打开铁门,出来后,又将铁门锁上。上次逃跑未遂,是走了右边,这次我有路线,要走左边,于是我拿出了百米冲刺的速度,飞快地跑着。
林雪儿此刻是非常开心的,因为她闻到了一种味道,那就是——自由!
夜里,铁拐李家的房子着火,没有人注意到。因为大家都在深度睡眠中,也没人喊个救火之类的。所以烈火中的铁拐李苦苦承受了大火在自己的身体蔓延的滋味。
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铁拐李只希望自己快点闭眼,让他赶快结束这种煎熬。终于,铁拐李再也支撑不住,沉沉地闭上眼,他势必要与这间屋子共存亡了。
在铁拐李比眼前,他的脑中只有一句话,“最毒妇人心”。
我不辞辛苦地奔跑着,此刻正置身于山中,翻过这座山,还有十几里的路,就到县城了,希望能赶上去A城,6点的汽车。
就在我跑着,跑着,突然有一种阴森感袭来,致使我停下脚步,四处巡视。黑压压的一片,除了树就是山路,什么也没看到。可我分明感受到强烈的压迫感,天生的第六感告诉我,有危险正在向我靠近。
我赶忙解开斜跨在肩上的包袱,取出菜刀,紧紧握在手中,戒备地巡视着。
不一会儿,我就看到黑暗中有两个绿油油的东西发着光。我有些疑惑,这是什么?
就在这一霎那,月亮冲破乌云,皎洁的光亮直直地射了下来。接着月光,我看到了站在不远处,阴狠地瞪着我的一匹狼。
这是我第一次在现实世界中见到狼。不过,当我看清它的一瞬间,我笑了。我当是什么呢?是狼就好办了。
“哥们儿,第一次见面,打声招呼。”
“你长得蛮帅的,就是不知道是公是母。”
“我现在在跑路,你最好不要挡着我。”
我手握菜刀很强势地对着他,恶狠狠地说道。
“哥们儿,你知道吗,就在刚刚,我杀了个人。”
“手段很残忍。”
“呵呵,可以说,我现在仍处于极度兴奋中。”
“我不介意再杀死一个,即便对方不是人。”
“哥们儿,我是好言相劝。你如果一意孤行,我会让你死得很惨。”
林雪儿的眼神越来越凌厉、嗜血。与狼的阴狠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
没错,此刻对于我来说,就四个字——挡我者死。如果换成三个字,就是——杀,杀,杀。
一人一狼就这么在月光下对视着,对视了很久,最后那匹狼居然转身跑了。也许在气势对比中,林雪儿赢了,又或者那匹狼突然大发善心,放过对面的人,还是个女人。
它跑了?这让我有些摸不着头脑。它怎么跑了?
不管这只狼为何放过自己,我来不及去想。赶忙捡起地上的包袱重新起程。
正文 第四十一章 晕倒
我一直不停地跑,即便气喘吁吁,也不歇息。翻过山头时,天已经逐渐放亮,这让我更加着急,早上6点去A城的车,恐怕要赶不上了。内心虽着急,但脚下却放慢步伐,实在没力气再跑了。
林雪儿一屁股坐在山路上,跑了一晚上,不累才怪。
现在我的心情逐渐平复,回想一下昨晚,还真是既惊险,又刺激。有时我都有些害怕我自己。没想到自己居然有做恶魔的潜质呢。
我杀了人?天啊,现在才后知后觉,自己干了件惊天地、泣鬼神的大事呢。接下来该怎么办呢?
此刻林雪儿的脑中一片浆糊,没想到她一个乖乖女,居然会杀人?还用很残忍,很变态的手段,这还是林雪儿吗?还是俊哥哥口中可爱、机灵的小丫头吗?
不过一想到铁拐李那张肥猪脸,林雪儿的脸上再次出现冷酷、嗜血的表情。
没错,我不后悔,虽然对于自己杀了人,有些不可置信,但我恨透了那个肥猪,我要报复他,我要逃离他的魔爪,无论付出什么代价。
想了想,林雪儿的思绪逐渐清明,她不后悔,如果时间可以倒退,她还是会毫不犹豫地杀死铁拐李。至于自己犯罪一事嘛,一不做二不休,林雪儿决定和家人团聚后,会去警察局自首。
打定主意后,我站起身,回头望了一眼小李村的方向,然后漠然地继续赶路。
我不知道自己走了多久,只觉得脚下似乎起了好多泡,很疼。太阳逐渐升起来了,算时间肯定过了6点了,赶不上汽车了。虽然这个认知让我有些遗憾,不过我还是坚持大步行走着。即便走着回A城,哪怕走上几天几夜,我也毫不退缩。
林雪儿的脑中只有一个意识,她要马上见到爸爸、妈妈、姐姐,还有她最爱的俊哥哥。一年了,她无时无刻不在想着他们,她要回家,她不要再呆在这个破地方。
终于来到县城,我赶到汽车站,逮住一位大妈,急切地问道。
“阿姨,去A城的车走了吗?”
“都走了三个多小时了。”
“是吗!”林雪儿一脸落寞,虽然早就猜到会是这个结果,但还是侥幸了一下。
“那阿姨,去A城的话,要走哪个方向啊?”
“怎么你要走去A城啊?”
“是啊。”
“去A城,就算坐汽车,也要一天呢。你走去,那岂不是要几天啊!”
“没关系,我就是要去A城。”
大妈看到林雪儿一脸坚定的表情,不禁打量了一下林雪儿,一身男装,从衣服的样式看,典型的农民装,这女孩儿还真是奇怪。
“阿姨,您还没告诉我,去A城要走哪个方向呢?”
“那边,一直走。”
大妈只想南边的方向。
“阿姨,谢谢你了。”
有了方向,我欣喜地开始我的回家之旅。虽然很累,但我的心是甜的。因为有了希望。
人只要有了希望,即便是处在黑暗中,也不会绝望。
走到午后的时候,太阳越来越高,夏天的温度本就很高,而我又一直在行走,在炽热的太阳底下烤了几个小时,终于,坚持不住,意识越来越模糊,最后我软软地倒在公路的道边。
正文 第四十二章 萧楚泽
在林雪儿晕倒在路边不久,就有一辆黑色轿车停在她身边。从轿车中走下一个西服革履,戴着墨镜的高大男人。虽然他戴着墨镜,看不清他此刻的神情,不过他浑身上下散发的杀气与冷酷足以让人望而生畏。
这个男人就是萧楚泽,他是A城最大的黑帮——萧帮的老大。萧楚泽从14岁起就在道上混,20岁建立了自己的帮派,两年之内就使萧帮不断壮大,成为A城最大,也是最有势力的帮派。
也许有人会问,他是如何使萧帮在两年之内就壮大的?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就取代了一些资深的老帮派?
对外呢,萧帮经营一些地下赌场和很多夜总会。实际上萧帮主要的经济渠道是走私军火。
萧楚泽很喜欢玩枪,自己也是个射击高手。所以对于走私军火这种既冒风险,又刺激的买卖,一直乐此不疲。今天,他就是刚从交货地点回来。
刚刚坐在车里的萧楚泽就注意到路边的这个娇小的女孩儿,一身农民装,肩上斜跨着包袱,有些艰难地行走着。
从注意到这个女孩儿的第一眼,萧楚泽就感兴趣了。现在都什么年代了,居然还有人这种打扮,搞复古吗?
看到这个女孩儿晕倒在路边,萧楚泽只觉得心中一紧,赶忙让司机停车。
萧楚泽居高临下地俯视着林雪儿,过于白皙的脸,让人觉得有些营养不良。本就娇小的身躯穿着男式农民装,更显瘦弱。背后的包袱中似乎装着什么硬东西,有些鼓鼓的。
萧楚泽蹲下准备抱起林雪儿,可突然手臂被什么东西划了一下,立即出了血。萧楚泽微皱着眉,居然敢伤他?看来是这个女孩儿包袱里的东西了。
萧楚泽用手摸了摸包袱里那个鼓鼓的东西,顿时一种熟悉感向他袭来,这不就是自己曾经整天不离手的东西嘛!是刀,不过摸摸形状,居然是一把菜刀。
一个小女孩儿背着一把菜刀,走在路上,还真是诡异的很!
萧楚泽小心地避过包袱里的菜刀,将林雪儿抱进车里。随即黑色的轿车飞快地奔跑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