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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伤心什么?”蔓蔓从没有想过林佳静会为什么事伤心。林佳静重要的爸爸林文才健康平安。
姚子宝没吱声。他能怎么说呢,说直觉里她是为他伤心。
蔓蔓想到妹子,开始要求起他:“上回我和你说过了,你们要谈,等她上了大学再说吧。她家经济和我在温家的时候一样。说白了,如果她考不上大学,她爸培养她这么多年的心血全白费了。”
温家人的经济,越老实的人越穷。林文才单独扯拉大这么一个女儿可是容易,年纪都近五十的人了,天天还得熬夜班。要不是林佳静孝顺,知道父亲赚钱辛苦,在京城里省吃俭用,争取奖学金,林文才,可能在老家自己三餐都得吃白粥咸菜来支援女儿在京城里念书。
蔓蔓爱的也就是林佳静这点,换做她妹子温媛,巴不得从父母口袋里多掏点钱,美其名曰这些都是投资,投资越多,将来回报越大,也不想想她养父赚一分钱都不容易。
而这样的生活经历,在姚子宝、陆欢他们眼里,可能就像是电视里面播放的采访,可以同情却没法体会。
这两个年轻人,与小时候下乡吃过苦头的两个爷还不同,打一出生,都是生活在优越的家庭条件下,哪知道真正被生活所逼到的苦是什么滋味。
“等你们哪一天,忽然发现手头里连点肉都买不起了,你们坐在街头看着一只狗啃骨头都流口水,你们就知道那滋味了。”蔓蔓叹息。
小时候她就试过这滋味,没有肉,一点骨头放在小嘴里嚼,津津有味可以嚼完一顿饭,这样,即算是丰富的一餐了。
不过,忆苦思甜的东西,如果与现在的年轻人讲多了,年轻人并不理解。她弟弟陆欢算头一个,风流潇洒地拨起头发,说:“这有什么?没有钱,可以赚啊!”
至于能不能赚到,只能说明你自己有没有能力。这是陆家人激进的观点。胜者为王败者为寇。
所以和弟弟说这些话等于白说,但是,她不是说给她弟弟听,是说给姚子宝听。
姚子宝不像陆欢,在蔓蔓说完这些话后,脸,是整个埋进了阴影里面。
他一厢情愿的做法,没有顾及她和她的家人,是自私了吗?
路上,接到了意外的电话。是东子从医院里面拿妈妈的手机打来的。
昨晚小家伙需要观察病情,在医院里过了一夜。对此,蔓蔓和老公都挺放心的,因为有赵文生在。
“舅妈,我们现在要回家了。”小家伙向舅妈报信,为的是能尽快见到舅妈,说,“舅妈你在家吗?”
“东子,你退烧了吗?”蔓蔓没有急着回答小家伙的问题,问的是孩子自己的情况。
“退了。”小脑袋瓜点点,并且呈现出男子汉的气概,“不过是一点小烧,其实没有必要住院。”
蔓蔓听到孩子后半句话乐了,道:“你拿了你妈妈的手机,你妈妈呢?”
“我妈妈去结账,还有以我的借口去找那个男人了。”小家伙气哼一声,有点不甘心,在于发现自己一病,居然变成了妈妈和那个男人之间的催化剂。
“什么那个男人,你要叫赵叔叔。”蔓蔓教育小家伙不能没有礼貌。
小嘴巴扯一扯:“可这个赵叔叔是只狐狸。”
“你不喜欢他?”蔓蔓小心翼翼征求孩子的意见。
小脸蛋皱巴起来认真思考,却是很实际:“他还不错,没有给我打针,只让我吃药。”
蔓蔓捧着肚子快乐死了。小孩子的脑瓜怎么样的逻辑她都想不明白,或许,赵文生能明白。因为赵文生都能把孩子哄得乖乖的吃药。
“舅妈,我回家后去找你。”有了昨晚的经历后,小家伙对舅妈更依恋了。
“我现在出门在外,可能要中午回来。你不用过来找我,你是病号,等会儿舅妈回来,去你家找你。还有,你现在在医院里不要乱跑,不要让你妈妈找不到你。”蔓蔓一连串地吩咐小孩子,到最后都忘了小孩子能不能记忆这么多。
果然,小家伙只记得她最后一句,小嘴巴反驳:“那不可能。我妈妈和他,就坐在隔壁。他们更怕我丢了。”
接着,小脸蛋在听见舅妈被自己逗得开开心心地收了线,嘴角诡异地一扯。小家伙没有爬下床,因为太大的动静会惊动到那个男人,只是把脖子往前伸了伸,时而紧张地抽下小鼻子。
蒋梅拿着军衣,想起今早上自己醒来时,不仅是躺在床上了,而且身上披着件被子和一件军衣,那种感觉——彻底地丢尽了脸。她居然没有照顾孩子,在旁边呼噜大睡,这一切,竟然都进了他的眼。
“赵大夫在吗?”诊室里,只有一个护士在做操作台的清洁整理工作,蒋梅问的时候,心跳一怦一怦的,有些担心他是不是先走了,虽然明知不可能。
护士礼貌地回答她:“赵大夫他去参加早上的工作汇报了。等会儿就回来,你坐下等等吧。”
坐不到一分钟,蒋梅坐不住了,见铺着白布的办公桌上,放的是他的一些东西,有听诊器,钢笔。那支英雄牌钢笔引起了她的兴趣。捡起来,小心转笔盖,从笔盖抽出笔头,金色的笔头,金属片上能看见一道明显的细微的划痕,固然并不影响出水写字。她的双目却是一怔,瞠圆了。
“赵大夫——”后面传来一声。
她慌慌张张把笔套上笔盖放回去。
可她这个动作已经看进他眼里。
拉开她身边的椅子,他坐下来,白皙美好的手指捡起她刚放下的那支钢笔,说:“这东西不好写了,我正想物归原主。”
她想都没想,窘着脸脱口而出:“送的东西,恕不退货。”
啪!眉一扬,钢笔搁到她面前,指着那道划痕说:“你还好意思说,你送了支次品给我。”
什么次品?那是她当年故意划的痕,整整用了一夜想出来的主意。所以说中学时代的荷尔蒙真是疯。换做是现在,哪怕是自己女儿做这种事,她都无法想象,大概会气得语无伦次吧。足以佐证,自己当年真像是个疯子。
手把钢笔推回去:“次品,你不是也用得好好的?”
当年,一支英雄牌钢笔,作为国内知名品牌,也不便宜。她自己都舍不得用。而每次想到他能用上她自己都用不上的东西,她心里就很高兴。
面对她的死皮赖脸,他乌墨的眸子里笑意愈浓,他是想:当年他之所以破例把她收进了篮球队,就是因为她这死皮赖脸,把他逗到每天夜里想到她都会想笑。如果在苛刻的训练环境下有个开心果,对队里的训练是个极好的调节作用。事实证明他没有错,在她进队后,他率领的本校球队取得了前所未有至今都无人能打破的历史成绩——五连冠。他底下的队友,没有放弃篮球的,现在都还有进职业联赛的,或是转去当教练。
除去这点他预料之中的辉煌成绩,他没有想到的是,当他离开了中学,到了大学,进了部队,每次摸到篮球,她不漂亮却是很死皮赖脸的特征,和篮球一块深深地一辈子印在了他人生的轨迹里面。
她结婚的时候他是知道的。但他没有办法,他不能自私地为了自己去耽误她的青春。他甚至在远走他乡时,都在期盼,那个男人能代替他珍惜她。
但是,结果就是,他听说的,并且昨晚已经亲眼所见的……
见他半天没有说话,她心里逐渐浮现起了忐忑:不会真是自己送的这支钢笔把他惹恼了吧。
“你当年为什么会嫁给他?”
抬起的乌眸,是那么的亮,像刀光。
她不明白他这突然的问话,心慌意乱:“就是那样,大学毕业,觉得他挺合适,是我爸底下的人,像我爸。每个女人,都得结婚生孩子的不是吗?”
那个时候,大学,参加工作,都让她体会到了现实世界的残酷。中学时代的浪漫情怀,被生活,未来,磨灭了。很多人都没有的选择,她只是个凡夫俗子,一样没有的选择。她不可能不切实际地去等一个,连一个诺言都没有能给她的男人,因为很有可能只是她一辈子的单相思。
至于说到前夫程思全,刚开始,两人在一起的时候,都很有感觉,都感觉能携手一辈子。但毕竟是介绍结婚,婚前相处时间不长,婚后一两年内,尤其有了孩子之后,摩擦增大,彼此对各自的个性了解不彻底,造成了婚姻的裂痕。可能是她一厢情愿了,她认为婚姻就该坚贞。所以,她结婚后,都一直没有想过自己以前的单相思。她相信她丈夫和她一样,哪怕婚姻再艰难,都应该坚守下去。事实证明她错的离谱。她老公早已出轨了。
说她傻,她真的挺傻。认定的事情就去做。全心全意为一个人好。程思全指责她没有好好做饭。只有她儿子知道,每次老公回来前,她都要花上一天以上的时间泡在厨房里面,以她糟糕的厨艺,她只能以勤补缺。然而,程思全从来对她的辛苦没有半句好话,你说她能不发牢骚吗?到最后心灰意冷干脆不做了。
这些委屈,到了现在,面对眼前的人,她都不吝于启口的。
她蒋梅,是傻,但是,既然都知道自己傻了,就要更懂得维护自己的那份自尊。
她不想在别人面前说她前夫的坏话,她蒋梅做人,还未差到这一步。
然她不说,她眼里泛起的一条条无法自止的红丝,她微微抖动的肩膀,都足以令他的乌眸深深地往下沉。
“阿梅,你是个好女人。”他说。
她愣着看回他。
他的声音沉稳有力:“他不理解你。他不知道你为了做一个饭盒,要花半天以上的时间。”
“你怎么知道?”
“当初你在篮球队为大家做米饭团。虽然只是简单的紫菜包白饭,个个都知道没有什么味道,但是,在那个时候,当大家都饿了的时候,你那个米饭团,就是大伙儿通向胜利的最重要的关键。”
她是被他这番突如其来的好像正儿八经的话,说得脸都辣红起来,像颜色鲜艳的辣椒:“我有这么伟大吗?我只记得,你们个个都说难吃,而且,非要站在我周围对着我耳朵叫着难吃。”
他“呵呵”笑了起来,带点狡猾,戏弄:“如果真是难吃,没有人有必要专门对着你喊难吃吧。”
那是,她前夫即使埋怨她做的难吃,也绝不会像她弟弟一样对她吭一声。可见,她前夫的心,早不在她这了。
躲在后面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