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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富贵天成-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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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妙妙的香闺里,沈泽喉咙里清了清嘶哑的嗓子,甩了甩尾巴,前蹄努力了两下,将自己再次刨进窝里,淡然的眯眼大睡。
偷鸡摸狗之辈便罢,还兼偷香窃玉,真是不知死字怎么写。
第十三章 意中小兔
第十三章(意中小兔)
听到声响,林父喊陶氏留着,自己拿了油灯过来,稍稍一碰便开了门,转眼,见闺女正表情有些呆怔的坐在床头,屋里乱七八糟,橱门也大开着,林父到底也是活了三十好几的人,这一看哪还不知是遭了贼了?他面上表情不好看,心里头更是气都不打一处来,自己家好不容易过上几天好日子,这还糟了贼惦记!林父黑着脸,语气压抑:“没丢什么东西吧?”当着闺女的面不好爆粗口,林父只得在心里怒骂,哪个王八蛋连女儿家的闺房都不放过!
林妙妙心有余悸的缩了缩肩膀,“我自小带在身边的那支梅花簪叫那人抢走了。”见林父额上青筋顿先,林妙妙又安慰道:“不过是一支簪子,偷了也便偷了吧,往后咱家赚了银钱,还怕买不起簪子么?”那簪子到底是留着还是丢了,既已有人帮她做了决定,便虽天意而去罢。
实则东西真正被偷的那一刻,林妙妙心里隐隐有种松了口气的感觉。这一世,她再不会与那些所谓的亲人,有任何交集。
“唉,这可不一样,那簪子可是……”林父欲言又止,差点说漏了嘴,后来想起闺女还不知道自己是他捡来的,顿时喉中一噎,复又叹了口气,“你现在还不明白……”
“反正已经丢了,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呢……”林妙妙哪还不知道林父在纠结什么,连忙转口问道:“前几日听娘说,咱家要往城里头住了,爹您相看好房子没有?”这也是她近来最为关心的事,林家虽好,那也只是有爹娘在,倘若说这房子,却叫她苦不堪言。
尤其是这屋里冰凉的硬床板,便是已经铺了几层着褥子,睡上一觉却仍叫她腰背酸痛,倘若不是日日沐浴舒筋,只怕背上这曾皮早就青了。
“相看好了,就是如意坊后头那栋宅子,老太太儿子头两年跑去外地营生,最近回来要接着老母走,宅子就空下了——听人说起过咱家要在城里买房子,也就直接找了我商量。”林父说起房子来,脸上笑意也加深了许多,一个男人最得意的事,可不就是能让家里吃饱穿暖么?不过他脸色又僵了僵,沉声道:“我去跟你娘说说,明天就得搬到城里,外头待着不太平。咱家赚得钱越多,今晚这事儿往后还得再有……”说着,林父走到橱子边上,将歪在一边的橱门关上——也不知是那偷盗之人动作太大还是用力过猛,橱子整个都移了位。
林父随意往地下一瞧,下一刻眼睛却登时圆了。
林妙妙探着身子瞅了瞅,见林父身子猛地一僵,讶道:“爹,怎么了?”
林父将橱子挪回原位,站着平复了一下心情,这才转身对闺女做了个噤声的手势,小声道:“快睡,明天再说。”说话时林父眉梢还带着几分震惊和喜色,与月前的愁眉苦脸形成极大反差。
林妙妙虽说不解,却也知道外头已是深夜,没有多问,见林父关了门离开,屋里头又暗了下来,窗户上镀了几层冷光。林妙妙平躺在床上,一双漂亮的眼睛却往沈泽身上看了看——方才无故嘶号救了自己一命的小猪猡已经安然的窝进米筛里沉沉的睡过去,盖住半截黑脸的耳朵时不时动两下,扇打着蚊虫。
许是因为时常以绿珠融在水中沐浴,自那以后,除去皮肤变好外还有防蚊虫的效果,也因此从未有蚊虫叮咬过她的皮肤。不过她前世却时常糟了虫咬,痒的要去挠,挠了又怕伤皮肤,对这些天上飞的小黑点恨得牙痒痒。林妙妙暗自琢磨着,富贵虽然是猪猡,却也不过刚出生的模样,换做孩子甚至还是嗷嗷待哺吃奶的年纪,就这么看着,她实在硬不下心肠——林妙妙起身套上鞋子,端起陶氏放在床底下的一碗艾草糊,以麻布沾着往小猪猡周边抹了两圈,见味足了才停下。
正要收手离开时,小猪猡闭着眼睛,似乎在伸懒腰般拱了拱前蹄,轻触了下她的手背。
……
第二日一大早,天才蒙蒙亮,林妙妙睁着眼睛看着林父从自己橱子底下的地面剜出颜色通透的砖块状玉石,心里却涌起了一股子难言的冲动,她是不会记错的,当初荷包里的两颗绿珠,一颗掉进了洗脸盆,另一颗便就是滚到了橱子底下,原本她也是要找出来的,只不过白日里事情太多,没几日便忘了这回事。
若非林父不经意瞧见橱子底下的玉石,只怕她到现在仍不能确定,手中的绿珠还有可‘点石成玉’的功用。
听到林父嘴里小声叨念着自己何时将这种宝贝砌进了地里,林妙妙小解的功夫悄悄往林父和陶氏房里又扔了两颗绿珠,而后好奇的看着父亲手里的玉石道:“爹,咱家当初盖房子是不是挖着玉石矿了?握着屋里有一块,说不准您屋里也藏着不少。”
陶氏嘴里一口水差点呛出来:“东屋里都是你爹亲手铺的地面,没看准一块也便罢了,若是还有,那可不能光说是眼神差了,估计脑子都不灵光了……”林父摸着头傻笑,也觉得没什么可能。他又不是傻子,老把宝贝往地里埋,还能开花结果不成?
不过架不住自家姑娘劝说,也似模似样的往屋里翻看了一遍,只是这一看可不得了了,一块接一块的,不大的屋子里,寻常碰不着的床下就明晃晃的并排摆了两块——也就是说,夫妻俩穷了半辈子,一家人吃不好穿不暖,却不知道其实自己每晚都躺上边的床铺下就埋着宝藏。
林父笑得合不上嘴:“她娘,快掐我一把。”
陶氏瞪他一眼,见女儿在一边偷笑,也忍不住跟着喷笑出声:“人都说财不外漏,你这倒是不外漏了,却连自己也不知道。”
“我这是有先见之明。”林父抱着玉石,长叹一声:“老天叫我苦,我前半辈子也苦够了,老天又叫我好,我便真的好了——只要玉石不断,如意坊就能一直开下去,说不定,往后咱们还能找到林家的其他族人,接济一番。”
林家的同族兄弟,一直是林父心头的结。
偌大的林家,上百年的传承,却一夕之间顷刻轰塌,当年出色的家族子弟尽数因莫须有的罪名入狱,林家将这群子弟以银钱赎出,花费了上万家产,从此之后在同行商家的打压下,一蹶不振。林父不明白为何林家突然败落,也不知林家究竟是得罪了什么通天人物,但他总念着,有那么一天,林家还会成为原先那个林家。
压弯的脊梁,也能铁铮铮的挺起来,这本是一个族群的风骨。
林妙妙弯眉一笑,她虽体会不到林父的心情,却也明白林父想要致富的雄心,重生回来,她自然愿意日子越过越好,林妙妙抿了抿唇,追忆道:“我记得听人说临县有什么玉石坑种,锯开石头就能开出玉石来,倒时候爹就不用怕缺了玉石了。”
陶氏做家事是一把好手,对这些见闻懂得却不多,反而有些奇怪女儿如何知道这么多;林父却叫她说的心头火热,忍不住苦笑道:“真有那么容易,赌石的还不都要发达了?只一个‘赌’字便可知道要开出玉石,得有天大的运气。”
林妙妙见林父虽口中反对,心中已然意动,不由得扬了扬眉,她极少有这么张扬的时候,但现在她胸臆间却生出几分得意——
运气?她有啊。
林家小院的大门发出木板与地面摩擦的声响,沈泽从门外探出头来,他额上的白毛已经汗哒哒的结成一缕,黑脸上也多了一抹红晕,四只短蹄艰辛的迈步朝屋里走去。林家其乐融融的欢语声传入耳中,他淡淡的抬眼,少女白皙的指尖勾起颊边的秀发,自然鲜嫩的唇边露出一抹妩媚撩人的笑意,仿佛一只狡黠无害的小兔——
安娴的动作下,充满了暗藏利齿、不容驯服的野性。
第十四章 名声大噪
第十四章(名声大噪)
搬家的日子总是疲惫又喜悦,处于这样的氛围下,沈泽也没有闲着。甚至与此相反,他每天也很累,清晨必定要往外头慢跑百米以上,直到将自己折磨到气喘吁吁,再回来修习内力,香猪的身体短小,筋脉也比人身时短很多,因此修习内力却可事半功倍,这也是意外之喜。
沈泽沉默之余,也就只能通过这些找点安慰了。
不过每逢傍晚,安然享受着少女温声软语,洗澡盆里揉筋打骨,却也有种意外的满足——没有数之不尽的战争,也不见往日随君跋涉、忠心耿耿的属下,更没有蜀中各族谄媚的嘴脸,仿佛一瞬间打落了神坛,却懂得了如何生活。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更兼夜来添香,如是而已。
难怪营里那些结了亲的弟兄们,总打趣他不懂女人的好处,现在想来,若夜里能有娇妻相伴,确是美事一桩。
从不为落花停留的沈泽,第一次,有些迟疑的考虑起了自己的人生大事。
当晚,蜀中营里出了名的最不解风情的沈将军做了一场娇若软语的春梦,梦里的女人影影绰绰,看不清眉目,然身姿绰约,肌肤如玉,恰似当日浴桶中的惊鸿一瞥。
然而醒来再瞧见少女明媚的笑脸,沈泽却愈发不自在了,平日里沉如深渊的目光,总无意的瞥向她的身影——或是点了油灯,撩开衣袖往光洁的臂膀上涂抹蜜液的细致神态,或是舀了温水只着一身小衣的蹁跹丰腴,亦或是浴桶里哼出来的小调……
沈泽蓦然一惊,只觉得心里几番欲动。
心下冷哼,沈泽趴下身子在窝里默不作声的想着,大不了……待自己恢复了人身,便娶了她是了,不过一个好看点的女人而已——当日李副将的疑惑今次却叫他也难住了,是了,往常眉眼再精致的也并非没见过,怎么这一个,却不一样了呢?
身为沈家人的家主,可不能这么没出息。
……
这一年整个九月,林父从一个小小的木工转战到澧城商场,靠着祖上传下来的手艺和来往的好人缘,倒是给如意坊打下了不少好名气,不过玉石毕竟是贵重之物,除去先前卖出去的几块,剩下的却少有人问津,前段时间林父忙着规整在城里买下的院子,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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