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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宾馆之最后的王公-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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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岁的上了多年洋学堂的姑娘会相信这个无稽的传说吗?那些亲手把女儿卖给人贩子的饥饿的村民们会相信这个传说吗?然而是否相信,仅在于你是否愿意去相信,是否愿意让一个更有力的,更由不得你的解释让自己的心好受一些。南一的心里默然接受了这个解释,她缩在里面点点头,同时掩住满脸泪水。
但妈妈讲的这个故事却埋在了南一的心里,成了她跟一个年轻男子故事的开端。她见这个人躺在雪堆里面,直挺挺的,头发眉毛睫毛上面都沾满了白色的雪花,脑袋里面便出现了这个故事。他是深山老林里面下来的银獾子。
那是1924年的春节。已经高中毕业的南一跟着爸妈去抚顺乡下的姥姥家过节。姥姥请村里的屠户宰了一头二百四十六斤的大猪,肥油炼了整整两坛子,跟灌好的血肠一起放在厨房里。猪头供在香案上,旁边还有豆包,鱼形馒头,干鲜果品。排骨后鞧被拆成大块埋在院子里的雪堆里。井里面冰着秋梨和苹果。屋子里的炕烧得热烘烘的,大人们坐在上面吃花生,嗑瓜子,小孩子在炕下面打吧唧,玩弹子。不大不小的南一挨着炕边坐着,笼着袖子看着表弟把更小的表弟手里的吧唧以一种颇狡猾的方式一个个地赢过来。
舅叫口渴,妈让南一去外面取冻秋梨来。她巴不得地找了个机会出去,也不去拿梨,自己出了门逛游。踩着头一天下的雪,深一脚浅一脚地就走到了大田地的边上。雪野洁白,一望无际,阳光被折射,刺得人眼睛发酸,慢慢地就要流出眼泪来。南一没带手套,用冻得发红的手背抹了一把眼睛,然后双手笼在嘴边,想着最远处的一片空茫一声大吼:“讨厌!”
那声“讨厌”传得很远,过程当中几个来回,像有人还嘴。南一又继续大喊:“讨厌!讨厌!讨厌!真讨厌!!……”她狠狠吼叫了几声,发觉没趣了,决定往回走。回身迈了一步就摔倒了,蹲下来,从雪地里面扒拉出来个人形,却是个双目紧闭的人。她吓了一跳,以为是个尸体,当即“啊”的一声大叫,一屁股倒坐在后面。过了半晌,伸手去探那人的鼻息,竟有些活气,她又摸了摸他的脖子,皮肤冻硬了,内里还是软的——人没死。
南一站起来,扑了扑身上的雪,就快步往姥姥家的院子里面赶,心里面想着:银獾子来害人了,一定是的,跟妈妈讲的一模一样,化成了将死未死的漂亮青年的形状,在那里等着傻姑娘自投罗网,她才不要去管他呢。这样匆匆走了老远,南一又站住了,善良的单纯的自己对另一半的自己说:要是个真人可怎么办?现在还有些活气,再冻可就真的死了啊。见死不救不就是杀人吗?这女孩子于是忘了教训,又走回去了。
大人们在热乎炕头上唠的是发生在二十里外的邻村的一桩颇热闹的事情。年前的一个晚上,年轻人们都去另一个村庄看二人转的晚上,这个村子被土匪打劫。他们将最富有的几户洗劫一空,又将老地主的脚筋挑断——这个满怀仇恨的手段露了马脚,因为这村上曾有人在几年前的隆冬跟老地主借了半斗的麦种,但是那一年没有好年景,先旱后涝,撒下去的麦种没有收回来一颗。秋后算账的时候,老地主对双手空空的借麦子的农民说,要么你把那两块旱地卖给我,要么我就把你脚筋挑断。富人的一句玩笑话,穷人是用性命来抵的,尤其他宁可舍了性命也不能舍地。借麦种的农民说,脚筋要是挑断,咱账是不是就一笔勾消了?老地主说,一笔勾销。那借麦种的竟就真的自己用铁锨把脚筋挑断了,从此成了废人,把自己家的地保住了,留给了老大和老二两个儿子。
他本有三个儿子的。三儿子十三岁的当儿进了山跟人学倒卖草药,跟着师傅走了几趟买卖就忽然不见了,人们说,他十有八九进了匪窝,那小子从小就面相灵光,胆大心狠。待到老地主跟那小子他爹一样被断了脚筋,人们终于确定了。一念之差斗狠报仇出卖了他自己。老地主不肯善罢甘休,废掉的双脚下面绑了个滑轮小车,指挥着孙男弟女把那个借麦种的老农吊在了村头歪脖子的老槐树上,同时放出来消息:想要把他老爹放下来,就要那当土匪的三儿子带着被卷走的银子回来,否则他老爹就要被活活吊死在这棵树上。
消息走得很快,他爹被吊上去的当晚,三儿子就回来了,也带回了从地主家抢走的一袋子银锭子。地主的大儿子道,钱还上了,一分不少,我爹的脚筋怎么算?老三说,你说怎么算?地主大儿子说,你是条汉子,比你两个哥们儿强,我只还一刀,你接着还是你爹接着,你们自己拿主意。三儿子道,放下我爹先。
那老汉被放下来的同时,三儿子笑着解开了自己的皮袄子,露出一副结实的胸膛出来,地主的大儿子抄起杀猪刀照着他小肚子就捅了上去。锋利的刀子捅进去,再抽出来,根本就没见血,那小子利利落落地裹上了袄子,低头看着瞠目结舌的老地主道:“大叔啊,得罪了哈。”然后又利利落落,大方从容地走了。邻村的人讲,肯定那小子不仅当了土匪,还顺便学了妖术!!从此再没有人敢找他们家的别扭了。
……
舅母说到这里,嘴巴更渴了,喝了一大口茶,还格外需要点有滋味的东西:这个南一,去哪里找冻秋梨去了?正要哄小儿子去寻他表姐,忽听得外屋房门开了,南一呼哧呼哧地说:“沉死了。”
刘太太第一个跳下炕,趿着鞋出来,见南一背上负着个人,自己累得满脸通红,额头冒汗,当时唬了一大跳:“怎么回事儿啊?”
“雪堆里面,捡的。”
刘先生和南一的舅也出来了,刚把那年轻人从南一背上解下来,刘太太从后面狠狠地杵了南一一把:“吃一百个豆不知道豆腥的玩意。”
南一没躲,挨了那一下子也没说话,见爸爸和舅把年轻人抬进屋子里面,把他衣服打开,用雪搓胸口。舅是镇上的郎中,随身都带着药箱和针灸盒,捻了针又照着和软些的胸口扎去,然后吩咐着舅母去烧水。
舅的针在年轻人胸口上捻动了半柱香的光景,一直将死未死的年轻人竟长长出了一口气。这人算是有救了。
第二十四章
从雪里被救回来的年轻人成了南一惹下的又一个麻烦:他小腹上有个半寸长的新伤,束腰的板带上别着一枚飞镖,白象牙刀柄上面扎着金线的。舅帮他把身上的伤口捆扎好了说,这人啊请来容易,恐怕送走难,得在家里好好养着,好饭好茶伺候着,得他自己想走的时候走才行。南一不解,问为什么啊。舅说,土匪啊。南一头上又被妈妈的指头推了一下子。
年轻人昏迷了三天三夜方醒,已是大年初四了。天色很暗,厚云彩捂了一场大雪,南一正跟弟弟们在场院里面踩硬了的一块雪地上抽冰嘎,抬头见那年轻人立在大门口,身上披着自己穿来的翻毛皮袄。这人眉眼奇特,两道眉毛是斜飞上去的,两只眼睛又有点耷,倒是浓眉大眼,鼻子直,嘴巴厚,闭着眼睛躺在那里就很好看,如今清醒了就让人觉得有点凶巴巴的。
马厩里面有舅养的几匹大骡子和两匹马。年轻人从里面牵了一只膘肥体壮的出来,跨上去,双手揪着马鬃在院子里面转了几圈,他身高腿长,样子威武。转到南一和弟弟们面前,居高临下地看看她:“家里大人们呢?”
“串门子去了。”
“谢你们照应了。”
年轻人夹了马肚子说完要走,表弟上去抓马鬃:“谢俺们照应,怎么还把马给弄走?这叫谢吗?这叫抢……”
南一上去把表弟给拽过来,手箍在他肩膀上不让他动弹,心里想,你个小笨蛋,要钱不要命了,跟土匪还讲理呢。
那人骑在马上在门口又绕了几步,回来说:“借个脚力,过两天还送回来。”
果然初七那天大早,马自己被人撂在门口,背上还驮着一袋米,两坛酒还有两只山鸡。
南一后来再见到这个年轻人两次,都是在自己做的梦里面。
一次又见他在雪里面趴着,她再把他翻过来,脸上全是雪,看不出来模样,她把他脸上的雪都扒拉掉了,那人睁开眼睛却发火,伸手拿了自己腰下别的小镖,别到南一脖子旁边就要给她放血,南一吓得满头大汗,别别别别,是我,是我上次救的你啊。人家可不知道,锋利的飞镖又往她脖子上面使劲。南一道,我把你背我家去了,累得都要断气了,你就这么谢我救你的命吗?
刘先生吃早点的时候要放唱片的,餐厅里面的音乐一响,南一在自己的卧室里面就睁开了眼睛,心里遗憾地:梦做得太短,告诉了是自己救了他,还没见那人什么反应呢。
第二次梦见他没那么多的语言和情节,只一个画面,就是那年轻人骑在马背上在一大片白皑皑的雪原上奔驰。他那么高,又壮,像老年画上东北山野里能骑善射的英雄,不惧严寒刺骨,粗犷又野性,驾驭驱遣着山林里的飞禽猛兽,真让人崇拜而且向往啊。
很多到了十八九岁的女孩都有南一这样的毛病:机缘巧合之下,在突然发生的故事或者巧合里面遇到毫不相关的人物,相遇的时间十分短暂,但他的突然出现和截然不同却给她们留下深刻的印象,日后常常想起,回味,固执地丰富并深刻这个人物,编织种种后续和传奇,难舍难分,不肯自拔。南一为此惆怅大半年,终于又遇到了谭芳。
中秋节前,新榛子上市了。南一领了薪水就伙同了办公室里面另外两个女孩去山货行,老板答应给她留些个头大,满仁儿的水漏榛子,只是主顾太多,老板让她勤快点来取,免得山货刚运来就被别人买去。
她一个星期前在头发上烫了好几个卷子,身上穿着件杏色的羊毛大衣,脖子上围着橘色围巾,打扮得像个外国女孩,推了门一进山货行就颇熟络地跟老板开玩笑,哎新榛子哪里呢?您没跟旧的掺在一起吧?
老板正忙着点货,蘑菇木耳猴头鹿茸还有榛子松子摆了满满一个大屋,没空招呼,只笑着说:“先尝几个再说,看好了我再给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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