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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宾馆之最后的王公-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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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另一个人让人不齿甚至憎恨。小王爷原本就玩点儿烟,如今更甚了,每日睁了眼都要先挑那成色最好的福寿膏抽上几口打精神,像给钟表上弦一样,然后才起床更衣。起来了也无非是寻欢作乐,饮茶玩鸟赌博,大手笔的捧戏子,风流官司无数。老先生们这才发现,从前怎样骂他不肖都还是个人,而今这个才是孽障。
第二十二章
我们回到1925年。阔别家乡三年半的汪明月又回到了奉天。
此刻她躺在他身边,嗅到熟悉的气息,所有往事恍然在目。在日本的这些年里,她无时无刻不在想念着他,每每提笔,想要写一封信给他,又觉得胸口像有重石,压迫住所有的机灵,只觉得头脑混乱,毫无头绪。一封信,不知道如何问候,是否抱歉或怎样感恩。于是篇章和语句变成了一些零散的词汇,又更被拆散成混乱的笔画,那些笔画被连接起来,有了弧度和轮廓,变成了一个人的样子,他的头发眉毛眼睛鼻梁,还有薄薄的可爱的嘴唇。她没有给他写过一个字,却在安静的课堂上,热闹的酒馆里,和自己寓所的书桌上画了无数张他的脸。但是不像,一点都不像,每一张都不像。越是仔细地回忆他,越是认真地描摹,就离他越远。如今她终于在他身边了,看着这张朝思暮想的脸,想要伸手去碰一碰,摸一下,到底还是没有胆量,便放弃了这个想法。
刚才并不好。做爱做得像找不到合适话题的叙旧,两个人都带着足够的热情和认真,但是没有激情,因而干涩无趣。从前她是他的小宠,哪怕不和谐,哪怕总有点疼,却有着亲昵的舒适和温柔的虐待的快感,而今她长大了,是企图迎合的,反而不那么自然,那么让人欢喜了。这夜里的叙旧便草草收场。他们沉默着,明明不愿承认,但已经相互确定,时光流转,他们不再是从前的小王爷与她的明月了。
他起床,穿衣,并不打算在此过夜。坐在床畔,背朝着她说:“打算出门转转,还是找些事情来做?”
“想要先见见朋友。”
“那也好。”他说完推门而去,再没有回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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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一中学毕业之后没有继续读书,在父亲任主编的报馆里面谋了一个誊写稿件的职位。她的办公桌在靠窗的位置上,她还养了一盆仙人球。明月来的时候,南一正趴在那里费劲巴拉的写字,抬起头来看到是她,像只精力旺盛,身姿矫健的小青蛙一样一跃而起::明月!汪明月!你这个小坏蛋!你!我想死你啦!”
明月跟南一抱在一起,她霎时觉得心里温暖,眼睛也湿润了:啊原来还是有人想死她的,还有个人抱着她,热烈地欢迎她的!南一把自己桌上的文稿和纸张胡乱地整理了一下,把围巾在脖子上绕了几个圈,拉着明月就往外面走:“我说我今天怎么干不进去活儿啦!我就知道有事儿。咱去找个地方吃东西吧,哎,馅饼和羊汤,怎么样?”
“现在,下午两点?”
“我中午饭没吃啊。”南一说。
“行啊!”明月道,“我到现在还没尝上这一口呢。”
她们下了有轨电车就一头扎进回回营。回回营是奉天城内穆斯林的聚居地,以清真寺为中心五六个街区的范围里开了些大大小小的特色买卖,玉器行,首饰店,卖毛毯的铺子,卖干果的小摊,还有很多很多风味独特的餐厅小铺。它们镶嵌在那几条弯曲逼仄的街道里,要借助那些异域香料的气味仔细寻找分辨。
自己赚工资的南一俨然是熟客的派头,经过路过的小店,手指着那些蓝白相间的门脸对明月说:“这是个吃涮肉的铺子,肉一般,但是酱料的味道挺好的。这店的烤羊腿不错,筋头炖得也行。哎这家店是做烧卖的,看上去不太干净,味儿很好哦,真的,埋汰东西更有埋汰味儿……”
明月被她说得越来越饿,催促道:“大姐,要不然咱们就这儿吧,我不嫌埋汰的。”
南一笑嘻嘻地说:“忍一忍哈,耐心总是有补偿的。”
她们终于来到那家小店,掀帘子一看,里面一共才八张桌子,下午还不到饭口,已有了四桌客人。南一带着明月走到最里面的位置上坐定,菜牌也不看,对那红脸庞的老板娘说:“四张馅饼,两碗羊汤,再来个凉拌蹄筋。”
羊汤是现成的,在大锅里面咕嘟嘟地冒泡,舀出来撒上一把香菜末,被滚烫咬熟,就变成了鲜艳的老绿色,明月放了一小勺白胡椒粉进去,调匀了喝一口,咬着一小块羊杂,咂咂嘴巴对南一说:“可真香啊。”
这儿的馅饼很奇特,巴掌大的圆形,上面捏了一圈浪花摺,中间不封口,露出个铜板大的圆洞,羊肉馅被烙熟了,在里面攒得更紧,汤汁漾出来,南一放了一点青醋,明月蘸了些老醋,咬下去真是鲜美无比啊。南一道:“这个叫做开口馅饼开口笑。”每人两张一会儿就报销了,南一又要了两张,她们吃得满头大汗。
吃得饱了,又钻到另外一个小店里坐在毛毯子上去喝奶茶,吃毛嗑。一边谈论着从前念书时候的趣闻和掌故,说起来老师和同学们的变迁。还不到四年的光景,当初一起念书的中学生有的在外地的大学里做学问,有的早就嫁了人,当了母亲。
南一说姐姐东一已经大学毕业了,在上海找到差事,家里安排的婚事她不满意,一直不肯回来,有姐姐挡在前面,父母是不会催促小女儿南一的,她也不淘气,规规矩矩地做事,回家,看书,会见朋友,哦她朋友中的一个是城里有名的食评家,专门吃馆子打分数,然后给三个报纸写专栏,回回营的这些小店就是他发现并推荐的,他还推荐了一个涮肉的饭庄,下次我们去吧。说起这位食评家可真好玩,因为吃得多了,批评得多,总是得口唇炎,就是嘴唇上会不停的长水泡,然后半张脸都会肿起来那种,好玩吧?哈哈哈……
明月说下次一定要我请客了。你不知道我在日本吃不上好东西,想着奉天的餐馆就会留着口水睡觉了,日本菜真是清淡极了,吃的时间长了好像在吃纸,我真后悔没有带些大酱去那边,不过说起来,鱼生还是不错的,唉你老家是丹东人哦,你应该爱吃鱼生……
她们的话题滔滔不绝,此起彼伏,从一个故事过渡到另一个故事,从一个经历跳跃到另一个经历,从一个人引到另一个人身上。但是有一段时间,有一件事情是她们不愿意提及的,每每逼近了,总会小心翼翼地绕开:那个几年前死里逃生的秋天和那个再也不能见面的朋友。
忽然沉默了,对着发呆,好一会儿。
明月拄着脑袋说:“哎我怎么有点迷糊啊?”
南一说:“是不是奶茶太浓了,这个确实会上头……”
“回家不?”
“你还住在那个地方吗?”
明月点点头:“我也没有别的地方去。”
两个人拉着手从毯子上站起来,身子都晃了一下,互相笑嘻嘻地指了指对方。
“你醉了。”
“你才醉了呢。”
“下次去喝点真家伙?”
“谁怕谁啊。”
她们从小巷里出来,正赶上清真寺的钟声响起,回回们就地祷告。南一忽然掩着嘴巴笑起来:“哈哈,汪明月你在干什么啊?你在跟安拉要什么?”
明月双手合十地站在那里,眯着眼睛说:“我想要变成你。”
“变成我?”南一听到了最好玩的故事,“你要变成我?!为什么?”
“因为你快活。”
清真寺圆塔上的新月映衬着后面的夕阳和晚霞,显得十分明亮。低沉的诵经和祷告的声音从每个角落喁喁传来,像低沸的水,蒸煮着祝福愿望祈祷和赎罪,将它们融化成轻薄的空气,慢慢升上天空,请神明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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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在清真寺的门口告别。明月叫一辆人力车回王府,南一上了直通自己家里的电车。她坐在车厢后面的位置上,双手笼在袖子里,想着明月的话出神,明月想要变成她。因为她快活。原来她给人这样的印象,难怪中学的时候有人拉着她去戏剧社呢,表演得这么好,自己都不知道,真正是入了戏。
明月要变成她,其实很容易:聊天的时候只捡搞笑的,离奇的事情说,声音大一点,笑声久一点,就会给人快活的印象了,就会受欢迎。只是她的心并不是这样的,惦记着一个人,思念着一个人的时候,谁能快活起来呢?
那是一年前的冬天。
第二十三章
南一是渐渐知道汪明月和吴兰英的后果与结局的。那天之后,明月再不来学校上课了,十多天都没有消息,终于南一在教务处看见干事在整理明月的材料,她这才知道她被那位姓爱新觉罗的“叔叔”送去了日本。而吴兰英则音信全无,当南一天真地奢望着有一天也会得到关于她的,类似于明月的片段消息,说她被送去国外读书,或者被遣送回老家,或者顶不济被关在某个监狱,而南一至少可以去探探监的时候,一个最可怕的说法在城里蔓延着:组织并领导学生运动的年轻人们被军阀逮捕,并早已被秘密杀害。没有人证明这个说法是对的,因为谁也没见到尸首;更没有人证明这个说法是错的,因为这个女孩再也没有回到她的课堂,家乡,或者她的朋友们面前。
这个事件之后,南一的父母并没有因为女儿铤而走险,几乎丧命而责罚她。刘太太坐在南一的床头给她讲了一个故事,说收成不好的年份里,乡下就会闹另一种祸患,深山老林里面的银獾子会跑下山偷人,它会变身成一个水灵灵模样俊俏的少年,转躺在雪上,直挺挺的,做出个快要冻死的模样,有同情心的小姑娘见了,就会想要把他救过来,刚背到背上,银獾子就把她给摄走了。不过银獾子不吃她也不害她,只把她养得白净肥美了,给自己做媳妇。饥馑年里,各家丢失的女孩子都有这样一种解释。刘太太拍了拍南一的后背说,你就想,那个女孩会不会也是被银獾子给叼走了呢?叼到山上去,给它做老婆呢?她长得怪好看的,对不?银獾子从来不难为好看的小女孩的。
十八岁的上了多年洋学堂的姑娘会相信这个无稽的传说吗?那些亲手把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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