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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同人)聊斋改写神马的-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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础。 
邪恶真是一条巨蟒,当我落在它的手上时,无论是我那坐以待毙的妥协,还是惊慌失措的顽抗,所能招致的,只是愈来愈紧的束缚,如果我丧失了无畏而冷静的信仰与怀疑精神这双利器,我只能越陷越深。 
我的青春曾给予我自信,令我看到了自己的价值,但它也不断地为我增添烦恼,同你,孙子楚,共度的这段经历最令我刻骨铭心。但我无法因此就否定我的青春,相反,我更愿意从我的青春中汲取我在这孤立的处境下难得的安慰。 
清明节,我本应忘却,可又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瞥见你愈加消瘦的身影,你的只有五根手指、打着绷带的手,以及你那复杂又痴痴的眼神,“杨柳岸晓风残月”,你的眼神虽然复杂,但它没有流露出丝毫仇恨、抑或鄙视。 
也自那夜起,阿宝小姐在每场梦中都遇孙子楚邂逅,她的闺房俨然化为又一座牡丹亭。但纸包不住火,这件蹊跷的罗曼史不胫而走,“结庐在人境”的孙子楚平生第一次受到社会这把放大镜如此空前绝后的聚焦——靠编才子佳人婚恋剧本以在说不清是文化界还娱乐界的“界”混口饭者也不禁道貌岸然起来。然而孙子楚此时却早已奄奄一息,魂不附体。据照料他的勉强可以以亲戚的身份相称的人说,这症状恰也在那个清明节的晚上呈现出来。 
孙家所聘请的巫师顿时恍然大悟,急忙在阿宝小姐的房中施法,擒回了那痴情的魂魄。 
阿宝小姐的处境也颇为尴尬,亲人抛弃了她,朋友疏远了她,与她素昧平生的道德家及其信众们对她冷眼以待,面对这个社会她迷惘了。 
然而当命运的毒箭手为她演奏一场弦乐独奏时,阿宝小姐并没有吐出“to be or not to be: that is the question”的吟叹,在她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与其陷入彻底的怀疑主义,让自己被复仇女神美杜莎诅咒,毋宁先尝试一下脚底抹油的老办法——多包几层过滤纸。然而她想到的又是另外一件事:在有关佛教的传说中,有一位美女,天生长得沉鱼落雁、闭月羞花,倾慕者倾城。然而,她有一个怪癖,她要所有倾慕者用他的一根指头换一夜共枕。阿宝小姐第一次听到这个故事时便觉得这个女人心理变态,在女性的灵魂上对她极度排斥。然而她现在的所做作为,竟然与那个女人相似。她担忧、恐惧,在一个想法面前颤栗得不能呼吸——她永远得不到爱情,可及的顶多是□□…… 
她感到一种莫名的虚弱。 
她需要救赎,她渴望与孙子楚结合,虽然这世界已是人满为患,但此时似乎只剩下他们两个人了。 
“你愿意嫁给我么?”“鹦鹉”表白道。 
“我们要如何结合呢?”阿宝小姐反问道。 
突然,一道雷劈在阿宝小姐的躯壳上,在麻痹与痛苦中,灵魂得以释放。 
那个黄昏,逃过,两只“鹦鹉”。 
作者有话要说:有很细致的环境、心理描写。且剖析了作者的意图,思考深入

☆、王六郎

许某人,家住在淄川城北郊,以打鱼为生,一直想发一笔财,但总是没有机会,自己也没这头脑。每天夜晚,他都要带酒到河边一边饮酒一边捕鱼。他喝酒时常常把酒洒在地上,祷告说:“河里溺死鬼请喝。”他这样做已经成习惯了。别人捕鱼一无所获,而只有他总是捕到满筐的鱼虾。有一天晚上,他像往常一样一个人在河边喝酒。不知什么时候来了个少年,来来往往在他身边走来走去,许某生性好客,便诚挚的邀请少年到他身边坐下来喝酒。少年很豪爽的和他一起欢饮。这天晚上,许某没有不到一条鱼,十分的沮丧。少年看到,便纵身跳下河为他赶鱼,没过一刻钟,许某便听到鱼拍打水花的声音,后面便是少年。许某一网下去,一下打上了不少鱼,竟还有好几条一尺来长的打鱼。这天晚上和少年告别后,他的鱼卖了不少钱,心里美滋滋的,觉得应该和少年继续交往下去,觉得这件事挺有钱赚的。第二天,他又买了二斤酒,又来到河边捕鱼,果然,今天少年又来了,继续和他聊天喝酒并为他赶鱼。这样大概有半年过去,许某的家境渐渐的富裕了起来,和少年的交情也日益加深,跟亲兄弟一样。这天,少年又来到河边,仿佛有什么心事似的。许某关心地问他是怎么了,少年支支吾吾地说道:“看待咱们这么深的交情,你可别害怕。”许某说:“哪的话,你尽管说。”少年继续说道:“我叫王六郎,其实是孤魂野鬼,前世是富家子弟,因为仆人像图财害命,便把我灌醉并淹死在了河里。”许某刚听到这些话时,还有一些吃惊,可又想想自己和少年的友情,再加之他凄惨的身世,不仅不害怕,还更增加了一份同情。王六郎接着说:“您肯不肯帮小弟一个忙?”许某豪爽地说:“尽管说,我一定帮你忙。”之间一丝邪意掠过王六郎的眼睛,他说:“明天会有一个抱着婴儿的妇人走过河边,他可以替我死,到时候我就可以还魂与阳间了。”许某一惊慌忙说道:“此话怎讲?”王六郎看出了他的心思:“其实你只用在前面那棵柳树旁喊住他,剩下的事我来做。再说,那妇人其实就是害死我的仆人的妻子,她也是罪有应得,你不用愧疚,还有,阴间的官吏我都使过钱了。事成之后,我的财富咱们俩一起共享。”许某一听这事非但没风险,还有钱赚,便欣然答应了。第二天上午,许某按约来到了河边,果真见到了一个抱孩子的妇人,她按王六郎说的作了,只见一个大浪涌起,一下就把妇人卷了下去。许某看事情已成,就安然地回到家,准备先睡上一觉。正当他刚迷迷糊糊睡着时,两个差役样子的人闯进了他的房中,不容分说就铐上了他,押他出了门,正当他还蒙在鼓里时,就已经到了一个衙门样子的地方,并被拖进了大堂。只见正厅上端坐着一个黑脸的胖子,厅堂下跪着一男一女。转过脸来看,许某吓出了一身冷汗。只见男的是王六郎,而女的正式仆人的妻子。突然,台上的黑脸胖子一拍惊堂木,怒斥道:“许某人,你可知罪!”许某扑通一声跪在地上连连叫冤。而一旁的女人更是哭泣着说:“包大人,您可要为民女做主呀!”原来台上的就是鼎鼎大名的包拯包青天。只听包拯怒斥道:“许某人,你可知罪。”许某只听得一头雾水,慌忙辩解道:“草民生性胆小,什么事也不敢犯,作奸犯科的事情小人一件也没做过,大人一定要为草民讨回公道呀!”包拯一脸严肃:“那你认不认识傍边的王六郎?”许某慌忙辩解道:“认识是认识,但它却是有冤屈的人呀。”颁证一脸怒气:“有什么冤屈!他明明是江洋大盗,幸得喝酒溺死在河里,要不然又不知道要害多少黎民百姓!”许某吓的登时就出了一身冷汗,哭丧着脸说:“这些事我真不知道呀!是他骗了我,我才去……”包拯不等他说,厉声说道:“事情的经过我已知道,那妇人与少年无半点瓜葛。你这叫为虎作伥,为了一点钱财的诱惑就能为非作歹,滥杀无辜,真是被谦虚坏了心,来人!直接将那王六郎拖入十八层地狱,让他永世不得超生,而你,看在是从犯,就见你十年阳寿,在打穿你的狗腿!”说完,衙役便押着许某去行刑,行刑过程自不必说。之后衙役又一路将许某拖回了家,许某的腿像撕裂了一般疼。刚到家门,压抑就一脚把他踹进了家门。许某突然惊醒,原来是场梦,正在庆幸时,突然发现自己腿上惊奇了两个碗口大的毒疮,疼得他龇牙咧嘴。之后四处投医问药,足足医治了大半年才完全康复。 
嗨,真是害人之心不可有呀! 
作者有话要说:好是好,就是没分段……

☆、小翠

浙江人王太常,自幼刻苦读书,很年轻就顺利考中进士,后来又升官成御使。但他有个傻得出奇的儿子叫元丰,十六岁了还分不清男女,所以婚姻这等终身大事就一直没有敲定,王御使为此很是发愁。有天碰巧一个从没谋面的大妈带着个少女来到王家,张口就请求把女儿给元丰做媳妇,好像对他们家的事情了如指掌。王御使看她美得像个仙女,便问她的姓名,妇人说:“姓虞,叫小翠,十六了。”同妇人商量聘金的数目,妇人只求小翠生活舒适,不求钱财。御使高兴极了,生怕反悔,当即答应,又送了许多礼物;但妇人见事情已成,似乎急着离开,一转眼就不见了。 
小翠并没有难过的样子,马上在梳妆盒中翻着各种绣花的样子,已经准备做活,十分勤快。王夫人见小翠举止大方,也很喜欢她。过了许多天,小翠的母亲再也没有消息;向小翠打听住址,小翠装傻说记不清道路。不过还是给他们举行了婚礼,并打扫了一所院子给他们夫妇居住。 
亲戚们听说王御使随便拣了个穷人家的女儿做媳妇,都暗中讥笑,但一见小翠,沉鱼落雁,美若天仙,就什么话都不说了,顿生羡慕嫉妒。王公夫妇怜爱小翠无微不至,只担心她讨厌痴呆的儿子。但小翠却整天高高兴兴的,并不嫌弃,只是喜欢成天闹着玩。她用布做成一个球,穿着小皮靴,把球踢到好几十步远,逗着元丰等人来回捡球。一天,王御使偶然来探望儿子,球“砰”的一声正打在他脸上。小翠和丫鬟们都吓得躲起来了,元丰却仍然蹦蹦跳跳地去追球。王御使怒了,捡起石头装作要打他,他就吓得蹲着哭起来,还是小翠把他领走。御使把这事告诉夫人,夫人训斥了小翠一通。可夫人走后,他们照旧嬉笑玩耍。她用胭脂把元丰画成一个大花脸,丑得像鬼。夫人见了把小翠叫来大骂一顿,小翠只靠着桌子摆弄衣带。夫人无可奈何,就拿起棍子打元丰出气。如此小翠才变了脸色,跪下求饶。夫人见媳妇真心疼爱儿子,也不忍心再打,放下棍子走了。小翠关上院门,一会儿把无丰打扮成楚霸王,一会又把他打扮成匈奴人,自己穿着鲜艳的衣服,翩翩起舞,把满院子弄得嘻嘻哈哈的。王御使也因为自己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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