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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呢?他有什么要隐瞒你的呢?你不找他的岔子,你不惩罚他,你不强迫他。他为什么不象告诉他的小伙伴那样天真地把他所做的事情都告诉你呢?他不可能认为向你承认就会比向他的伙伴承认会遭到更大的危险。
由于答应做什么或不做什么是双方协定的行为,既逾越了自然的状态,也有损于自由,所以,就义务而撒谎的行为是更不符合自然的。再者,孩子们所做的一切许诺,其本身就是无效的,因为他们的见解有限,只能看到眼前的情形,所以当他许下诺言的时候,他们是理解不到他们所许诺的事情的。他们一会撒谎,他们也就会做这样或那样的诺言,因为他们心里所想到的只是怎样摆脱现时的困难,所以凡是在眼前不会产生什么影响的手段都是可以采用的:他答应在将来做什么的时候,实际上是空话,他的想象力还处在懵懵懂懂的状态,还想象不到他这个人在两个不同的时候的情景。如果叫他答应他明天从窗口跳出去,就可以免掉他一顿鞭打或给他一包糖果,他也会立时答应的。这就是为什么法律不尊重小孩的约定的理由;如果严厉的父亲和老师强要孩子们做他们所许诺的事情的话,也只能是因为这些事情即使他们不许诺也是非做不可的。
小孩在答应做什么事情的时候,是并未撒谎的,因为在他作出诺言时,他对他所许诺的事情没有什么了解。但是,如果他不履行诺言,情况就不同了,就可以把他的诺言追溯为一种谎言,因为他很清楚地记得他作出过那个诺言;不过,他不知道遵守诺言的重要性罢了。由于他没有观察将来的能力,所以也就预见不到事情的后果;即使他破坏了他的诺言,他的行为也并不违背他那样年龄的理智。
由此可见,孩子的撒谎,完全是老师造成的,他们想教会孩子说实话,结果却教会孩子说谎话。他们巴不得能好好地管教孩子,使孩子循规蹈矩,但是又找不到相当的手段来达到目的。他们认为凭一些空洞的格言和不合理的清规就可以重新约束孩子的心灵,因此,他们宁可让孩子背诵功课和撒他们的谎,也不愿意让孩子保持天真和诚实。
至于我们,我们只主张我们的学生从实践中去学习,我们宁可让他们为人忠厚而不愿他们有一肚子的学问;我们并不勉强他们老老实实,以免他们弄虚作假;我们并不硬要他们作出这样或那样的诺言,以免他们不打算遵守他们的诺言。如果当我不在的时候,他做了什么坏事,而我又查不出是谁干的,我也不归罪于爱弥儿,我也不问他:“是不是你?”因为这样做,除了教他加以否认以外,又会得到什么效果呢?如果他的性情执拗,使我不得不同他订个条约,我的做法也要极其慎重,以便条约的内容全部由他提,而不由我提;当他订下条约的时候,我总要使他觉得履行条约就能获得很大的现实利益;万一他不履行诺言,我也要使他觉得,这样撒谎所招来的痛苦是由于事物发展的必然后果,而不是出自老师的报复。不过,我是根本不需要采取这种如此毒辣的手段的,因为,我几乎可以断定,爱弥儿要很久很久以后才知道撒谎是怎样一回事情的,而且,他在知道的时候,一定会大感奇怪,想象不出撒谎有什么好处。所以,事情很清楚,我愈是使他美好的生活不受他人的意志和判断的影响,我就愈能使他明白撒谎对他没有好处。
如果我们不是那样急于想教好孩子,我们也就不会那样急于硬要他做这做那的,我们就可以从从容容地只是在适当的时候才提出我们对他的要求。这样,只要不采取溺爱的方式,是一定能教好孩子的。但是,一个愚昧的教师由于不知道如何对孩子进行教育,以致时时刻刻要孩子答应做这个做那个,既没有分别,也没有选择,而且数量也过于繁多,弄得孩子十分烦恼,承担了许许多多的诺言,结果使他把那些诺言看得满不在乎,置于脑后,认为不屑于遵守,甚至把它们看做一套空话,觉得作出了诺言又破坏诺言是一件好玩的事情。你希不希望他忠实地遵守他所说的话呢?如果希望的话,对孩子提出什么要求的时候,就一定要十分慎重。
我刚才所讲的关于撒谎的情形,在很多方面都可用来阐明强使孩子们承担种种其他的义务,因为把那些义务加在他们身上,不仅可恨,而且实际上是做不到的。看起来好象是在向他们宣讲道德,实则是使他们去爱种种的恶习:在禁止他们沾染恶习的过程中,反而使他们养成了那些恶习。你想使他们变得虔诚,结果,把他们带进教堂的时候反惹得他们满腹牢骚;你要他们叽叽咕咕不停地祈祷,但他们却认为从今不向上帝祷告才是福音。为了要他们心怀仁慈,你就叫他们向人布施,好象你自己不屑去布施才叫他去布施似的。啊!应当向人布施的,不是孩子,而是老师。不管一个老师多么地爱孩子,他都应该同他的学生争这个荣誉;他应该使孩子认识到,象他那样的年纪,还不配做布施他人。布施,是大人的事情,因为他了解他所布施的东西的价值,他了解别人需要他的布施。孩子是不懂得这些的,所以即使布施了,也不能算作功德,他的布施并不是出于慈悲和善意;而且,他根据他自己和你的例子来看,认为只有小孩子才向人布施,到长成大人的时候就不这样做了,所以,他在布施的时候还感到有些害羞哩。
应当注意的是,叫孩子去布施的,只能是他不知道有多大价值的物品或他衣袋里的金属东西,因为这些东西除了给别人以外,对他并没有什么用处。一个孩子是宁愿把一百个金币而不愿把一块点心给人的。现在,请你试一试,能不能叫这个豪爽的布施者把他心爱的东西、玩具、糖果和点心拿给别人,我们立刻就可看出你是不是使他变成了一个真正大方的人。
还可以找到一个达到这种目的的办法,那就是:隔一会儿就把他已经给人的东西还他,使他习惯于把他认为可以要回来的东西拿给别人。我在孩子们身上只发现这两种大方的情形:他拿给别人的东西,不是对他没有用处,就是别人准会还他的。洛克说:“要使他们从经验中知道,最豪爽的人往往能占很大的便宜。”正是因为这样做,才使一个孩子在表面上显得大方,而在实际上则是非常的吝啬。他还说,这样就可以使孩子们养成慷慨的习惯。不错,高利贷式的慷慨,给人家一块奶油,为的是要他一头奶牛。但是,当你要他真给的时候,这个习惯就没有了;你不还他,他就不给你。重要的是养成心灵的习惯而不是手上的习惯。你教育孩子们的一切道德,都同这种手上的道德差不多,正是由于向他们宣讲这些美德,反而使他们的少年时期过得那么忧郁!难道说这是一种明智的教育吗?
诸位老师,你们别那么虚伪了,你们为人要公正和善良,要把你们的榜样刻画在你们的学生的记忆里,使它们深入到他们的心。一切慈善的事情,我不仅不强求我的学生去做,我反而喜欢当着他的面由我自己去做,不仅如此,我甚至还要使他没有模仿我的可能,使他觉得这不是他那样年龄的人可以享受的荣誉;因为,重要的是,不要使他习惯于把只应该是大人做的事情看作是小孩做的事情。如果他看见我帮助穷人的时候问我这些问题,而我又觉得已经到了该向他解答的时候,我就向他这样说:“我的朋友,穷人之所以希望遇到富人,是因为富人答应过要养活所有那些靠自己的财产或劳动都无法生活的人”。“这样说来,你也答应过要养活他们了?”他又这样问我。“当然,正是因为在我手中经过的这些财物附有这个条件,所以我才这样地支配它们。”
听了这一段话(我已经讲过要怎样才能使一个孩子明白这一段话的意思)之后,另外一个孩子不是爱弥儿也许就会学我的样子,以富人的姿态行事了;在这种情况下,我至少要防止他做的时候带有夸耀的神气,我宁可让他夺去我的权利,背着我悄悄把东西拿给别人。这是他那样年龄的人可以做得出来的一种隐瞒的行为,也只有这一种隐瞒的行为才唯一无二地能够取得我的原谅。
我认为,所有这些从别人那里模仿来的美德,都是象猴子那样学来的乖,而任何一种良好的行为之所以能够产生良好的道德效果,只是因为在你做的时候就认识到它本来是好的,而不是因为看见别人那样做,你才那样做。不过,象孩子那样的年龄,心灵还处在懵懵懂懂的状态,所以需要使他们模仿我们希望孩子们养成习惯的行为,以便他们最终能够凭他们自己的判断和对善的喜爱去实践这些行为。人是善于模仿的,动物也是一样;爱好模仿,是一种良好的天性,不过,这种爱好在社会中已经变成一种恶习了。猴子模仿它所畏惧的人而不模仿它所轻视的动物;它认为比它优越的人的举动一定是好的。而我们则恰恰相反,我们的各种丑角之所以模仿美好的行为,是为了贬低它们的价值,是为了把它们弄得可笑;由于他们感到自己卑贱,所以就力图使自己能够跟比他们高尚的人列于同等的地位;即使在他们竭力模仿他们所钦佩的行为时,我们也可以从他们所选择的对象中看出这些模仿者的旨趣是虚假的,因为他们的意图是想欺骗别人,是要别人赞赏他们的才能,而不是使自己变得更好或更聪明。我们之模仿别人,其根源就在于我们常常想使自己超越自己的地位。如果我的工作取得成功,爱弥儿就绝不会有这种想法。所以,我们必须消除这种想法可能产生的表面的好处。
把你的一切教育法则都彻底考察一下,你就会发现它们都是错误的,特别是有关道德和风俗的法则更是荒谬。在道德教育方面,只有一条既适合于孩子,而且对各种年龄的人来说都最为重要,那就是:绝不损害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