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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无耻地武断自私是人的本性。
“张狂私”在《经济解释》等书中写道:“经济学上的第一个基础假设是:“每个人的任何行为,都是自私自利的!那是说,每个人在有局限的情况下都会为自己争取最大的利益。无论是勤奋、休息、欺骗、捐钱……都是以自私为出发点。”“从经济思想史那方面看,‘自私’成为一个基础假设是十九世纪末期、新古典(Neoclassical)经济学兴起以后的事。在这个新的范畴内,数学的微积分被广泛地引用,提出了‘边际’(Marginalism)的分析,‘极大化’(Maximization)与‘极小化’(Minimization)的概念就被广泛地接受了。人的行为以满足私欲为原则,就成了‘在局限条件下个人争取最大利益’——或争取最小费用——这个假设。简化地称之为‘自私’,是比较通俗的说法。”“经过多年对《原富》的‘消化’,我认为史密斯的‘自私’观点有两处是要补充的。其一,史氏正确地指出自私可以给社会整体带来很大的利益,但却轻视了自私也会给社会带来害处。这后者重要地牵涉到交易费用及产权的问题,是我自己作研究的重心所在。……然而,我的主要结论不仅没有推翻史前辈,反而更强力地支持着他。另一方面,因为我对自私的看法比较全面,所以对行为的解释是比较优胜的。”“第二个关于史前辈的自私观点,是他没有说人的自私是天生的。他的含义,是自私是被逼出来的:非所欲也,不能不自私也。这个‘适者生存’的观点——在《原富》好些问题都是那样看——后来影响了达尔文(C·Darwin,1809…1882)的惊天动地之作:《进化论》。”“艾智仁的论点,与史密斯的有雷同之处,但来得更为强烈。史氏的含义,是自私是为了适者生存;艾氏的含义,是毫不自私的白痴也不打紧,因为淘汰后剩下来的白痴的行为,必然与自私吻合。”“一九七六年,生物学家道更斯发表了《自私的基因》(R·Dawkins,The
Selfish
Gene),旁征博引,用了数之不尽的例子证明‘自私’是动物与生俱来,是遗传的,不可更改。这本重要的书启发了一门新的学问——‘生物经济学’。我的另一位老师赫舒拉发(J·Hirshleifer)是这门新学问的一个主要倡导者。最近他来信说,这门学问的发展大有看头。”“虽然我们有理由相信自私是人的本质,是真理,是不可更改的,但从经济科学的角度看,这真理不重要。重要的是把自私作为一个辨证的基础假设,在这个起点上不容有所争议。而以这假设来解释人的行为是否可取,是要看这个及其他附带的假设能否推出一些可能被事实推翻的含意,再客观地以事实验证。在这个科学辨证的游戏中,因为逻辑的规限,我们不能说人有时自私,有时不自私,以致在逻辑上我们无法推出任何可能被事实推翻的含意。”“这样处理,自私的假设确是有惊人的解释力。当然将来某些天才可能创出另一个假设来代替自私,而又比自私这个假设更有用场的。今天,我们未有较好的选择,所以不能不墨守这个自私的假设而成规了。这不是顽固,而是科学方法划定下来的规则。”
“张狂私”始终坚持说:“但假若人的本质真的是自私(是或否只有上帝知道),不能更改,那么一个基于人的自私可以被更改的‘主义’,其制度政策就必定会一败涂地!这是中国共产制度在初期的经验。到了后一段日子,相信这‘无私主义’的人越来越少,但还是被一些自私自利的人利用来增加自己的权力,以逐私利。”“还有一个有趣的问题。那就是:假若人的自私本质真的可以被更改,而改造者又有上帝之能,他们会将人改造成怎样的呢?说人可以被改为不自私并没有说及人应该是怎样的。如瓜似菜?如电脑?如科学怪人?我不知道读者有什么高见。我自己的想像是,即使一个人毫无自私之心而像天使那样,这个人应该远比自私的人恐怖。”“说得不雅一点,即每个人的行为都是一贯地,永远不变地,以自私为出发点。”“盗窃何害之有?……盗窃是自私的行为。人若不因自私而去盗窃,防盗的费用当然是会减少,这对社会是有所增益的。但若不因为自私而不断地去争取利益,则自私所带给社会的贡献就减少了。此消彼长,可能得不偿失。在一般性的概念上,‘盗窃’与‘生产’都是在局限下为自利争取‘极大化’。我们不能接受自私的假设,而希望没有盗窃的行为。”“利己损人对社会可能有利也可能有害。问题是损人所得的利益是否大过他人蒙受的损失。”“并非所有的贪污都有害。……全力肃贪不利于经济发展。……不能大事批评贪污的盛行。”“倘若人性是生而自私,不可更易的,那么,以利他主义为本的改革将必定带来浩劫。生物学现已开始找到证据,证明和皮肤色素一样,人性自私是遗传而不可以改变的;事实上,这是所有动物最重要的生存特征。”“只有在私产制度下,人类才会为自私的原故设法将这些费用的比重尽量减低。这是从高斯的理论所演变出来的对共产制度的最大贡献。”“共产主义错估了人类的本性。唯物辩证主义以为可以通过教育将人类行为改变过来,无私地为共同的利益服务。”“到了此时今日,中国还在搞什么‘精神文明’,什么八二开的报喜不报忧,什么‘五讲、四美、三热爱’,什么主义坚持,等等,又怎能不教人悲从中来?”“假若我跟一个共产的支持者辩论,我就一定会问:人的出发点是不是自私的?只这一问我就胜了!”
“自私人”想像和假设是“张狂私”所产生一切立论与立言的根基,这些典型吃人猛兽兽化的武断说法是正确和符合自然界和社会现实吗?结论是:非也。人性是天生自私的命题——正是符合极端兽性人借口的理论化!无论是观察动物界演变过程还是考察人类社会的历史,无论是现代生物学还是是研究整个生物界,也都找不到完全自私的生物,更不存在世人公认的有力证据。客观地分析人类的私有观念发展历史,其实是几千年各种私有财产制强力统治着社会,不断地张扬和激发人性中“恶”的一面,而同时不断人为地对人性中“善”的一面进行扬弃和压制。这主要地表现在,一方面是居于主导地位阶级的群体,通过政治暴力形式的统治把符合自身生存和发展的经济、政治模式,作为正统的普世哲学固定下来,把符合和有利于本阶级发展的社会性和伦理道德制度化、规范化,国家运用强制性的教育不断地把这种理念强化,强制生活在当时的人们合乎不同时代和社会的人性规定。另一方面是通过利己心态驱逐利他心态,通过唯利是图原理代替大公无私原理,通过损人利己行为替换公平正义行为,通过社会财产关系和资源配置方式,使私欲变成了阶级社会始终占有着主导的地位。诸如“张狂私”这类所谓的学者和研究人员,从自己庸俗的主观极端自私的主观愿望出发——定论在先,用自己所涉及和所需要的社会现象作主观的取舍与归并,对人类和社会进行完全自私的定性和定量的逻辑推理,用动物能动生存的模式来代替人类的一切行为,进而嫁接和推论出社会中生活人的行为,得出完全是自私的特征、行为心理、行为模式,把人天生所具有的“人性”统统故意归并纳入到“兽性”的版图内,使客观存在的“人性”不断地加以低级化和兽性化——只求利己的自我生存与发财最大化,这种研究已被深深地打上了强盗阶级属性的烙印。这种所谓对人类社会的研究成果,就是从根本上把人天生的社会性、合作性,把人类社会所特有的强大社会改造性故意地忽视掉了,目的无非是要达到不断地推进和固化统治者的思维、统治者的社会行为模式,就是要把这种阶级统治一代又一代遗传给了下一代,就是要把根深蒂固地“私”巩固和发展下去,就是要把个人“私利”的张扬是固化成所谓人的遗传天性,造就出私有制是社会遗传唯一正道的
“铁板规律”。
只要认真观察和研究一下社会性的动物界特别是人类阶级社会的现实生活,其中也不可能是所有动物的在任何时点都表现为自私,很简单地就会发现许多群居动物和社会中的现实人,在表现出自私性同时,其利群性和利它性也是普遍存在的,自私性并非是唯一的。实际上动物界和人类表现出来的性,主要地是在各种社会环境中相应地培养和发展起来的,而且在任何社会中也都程度不同地存在着一些人的利它性现象,只不过在私有制的社会中表现得更多、更普遍、更张狂而已,但却不代表是社会事物、形态的全部。当私有制被确认为社会主流并发达了几千年后,其间经过这上千年靠“私”发迹并变为统治阶级的“私理念”、“私文化”、“私理论”的沿续不断教化和“私社会”的现实驯化后,社会中生活的成员们似乎也都承认无疑地相信了人类和人类社会中所有的人,都是自私的——私是人类及社会发展进步动力产生的唯一源泉。在人类社会中生活的人类个体,究其人类个体本质而言并非像这些“张狂私”所言的那样——生来就是很自私自利的、只有顺应和张扬私的社会才是真正的人类社会。其实人的私和私观念并不是天生一来就有的,这些自私自利观念和行为的产生和发展,最根本的是在其社会化的过程里从现实的社会的实践中体验和感悟——学习、模仿和顺应得来的,也是在社会化的过程中不断得到巩固和强化起来的。其鼓吹人生下来就是自私的社会学家及其重要人物,实际上是通过某种形式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