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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城里的人不富裕,唯一的业余生活就是每周六晚在三里坝看县里的文工团搭台子,看文工团里的演员表演节目。
那时候吴微已经能挑大梁,一个人又唱又跳。
那时候蒋国忠也刚刚被分配到县上的小学里教书,和朋友一起去看文工团表演的时候,很自然就认识了吴微。
蒋国忠有大而好看的眼睛,每次来三里坝看演出时都目不转睛地望着吴微。吴微说我就是那么爱上他的,爱他,来得多么突然而欣喜。
然后蒋国忠就结婚了,新娘是市领导的女儿,他一下便从县里的小学调到了市教育局。他结婚的那天吴微去看他,戴着他送的围巾站得远远地看他。
席间敬酒的时候吴微想要喊他,他的动作迅速,只伏在她的耳边说我现在很幸福,真的,很幸福。断了吴微所有的想法。
她从结婚现场仓皇而逃,在最落魄的时候邂逅了苏卫国,他是新娘那边的朋友,却意外认识了吴微。吴微发现他和蒋国忠竟那样像,他们几乎有同样的炯炯有神的眼睛。认识三个月后他们决定结婚,那时候吴微刚刚二十岁,结束了与蒋国忠毫无结果的纠缠转投苏卫国的怀抱。二十一岁的时候生了苏醒,与苏卫国相处几年,她发现自己的生活毫无惊喜。
然后是谢敏元,在吴微二十六岁最美的季节里出现,让她多少看到了些关于爱情的曙光。他利用人际关系将吴微从小县城里调出来,调到了市政府做文职;他包下一整间的歌舞厅只为邀请吴微一个人跳舞。那时候吴微是真正感觉到了生命的惊喜,她忘记了自己是妻,是母,她只想做一个为爱奋不顾身的女人。
再然后,她决定跟苏卫国离婚。
但或许生命的惊喜也仅此而已,吴微嫁给谢敏元几年,在很突然的情况下发现他吸毒。她又一次仓皇而逃,在大街上漫无目的地游走。她突然就觉得自己的世界分崩离析了,她看不到生命的惊喜也感觉不到爱情的曙光。累了的时候她回家,谢敏元的意识混沌,他拉吴微一起,她的脑袋不清醒,于是就从了。
她说我的人生伤痕累累,在离开谢敏元之后收留我的人只有苏卫国,我很想为这样一个毫无保留为我付出的人做一个正常的人,但原来那么难,那么难,我不知道还可不可以。
——来源于吴微写给苏醒的信
〔五〕
我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再和殷小洛一起,她看得出我的疏远,她不善言辞也很难与我接近。我以前就觉得自己和别人之间隔着一张膜,却没想到现在无意被她捅破。有时候我又觉得她捅破的不只是我们之间的膜,甚至我的骄傲,我的坚持。
高三新学期开始,学校里来了好多低年级的女孩子。
莫言慢慢与我疏远,他开始不再给我发短信,不再给我拥抱。
我和殷小洛去看莫言踢球,总有无数低年级的女孩子站在场边喊莫言加油。他的视线模糊模样也模糊,让人总看不清他的脸。
再然后高考,分别,一切都像早已注定,我们谁也没办法真正明白对方的心,看清对方的眼.
〔六〕
我想什么事情都应该有个结局,像苏卫国和吴微的,像我和莫言的,像殷小洛和我的。
我想大多数时候我不懂得拒绝,像无法拒绝生命中的突然,像无法拒绝莫言然后从某种意义上背弃了和殷小洛之间的友谊。
我想我是喜欢过莫言的,从他的第一次拥抱开始,从他在那个夜里那么突然地出现开始从他第一次给我发短信,第一次吻我开始,我是真正喜欢过这个人的。
上火车之前很意外地收到殷小洛的短信,她说苏醒我要离开了,有太多太多的抱歉想要跟你说,但又不知道从何说起。也许认识那么久,我们从来没有真正了解过对方,至少,我没有真正了解过你。我不知道在你我之间原来有那么多秘密,也不知道原来有些秘密不可以被捅破。我知道有些事情过去了就再回不了头,但关于莫言,其实我们都没有真正了解过。
我不知道她给我发这条短信是什么意思,也不知道发完这条短信之后她要去哪里。
那张卡我没有再用过,就像过去的事情我没有再想过。
(七)
卧铺车厢里有朦胧的月光透进来,像某人温暖的拥抱。我突然开始怀恋这样的拥抱,就像怀恋某年夏天32号大街的路灯一样,朦胧,但很温暖。
我怀恋那些我喜欢过的人,同样怀恋那些喜欢过我的人。也许哪一天我会在世界的某个角落再次遇见世上的另一个我,再遇见某个拥抱,我们彼此或许都有对方不能捅破的秘密,但过去的已经过去,时间在成长,我们应该可以笑着流泪了。
一路的颠簸中,突然发现过去的一切都像一场梦,梦过后,幻觉初醒。
当我们对爱情还有想象1(1)
我不是世俗观念里善良的好女孩。
这点可以通过我与赖雅的行为作风来对比。
我喜欢大红大黑的招摇装扮,偶尔穿一件紧身黑色高领毛衣,然后搭配一件桃粉的中袖小外套,下身是黑色五分短裤配黑色的*黑色的长筒靴;赖雅喜欢白色与浅灰等任何自然清新的颜色,时常白色的高领毛衣搭配水泥色长款针织衫,浅灰色长裙,白色浅口鞋。
陆安宁说赖雅是能让人产生“第一眼好感”的纯真女性,而我则像历尽千翻受尽人世折磨的败金女。
她这样说的时候,我们一行四人正坐在徐汇区的厚味香辣馆里,点了几个小菜,兀自吃得开心。
听到她的话,我并不反驳,端了杯酸梅汤喝得开心。
刚喝了一口,苏毓突然就以极高的分贝回驳她:“那是要怎样?二十来岁的青春女孩子不趁年轻打扮打扮,等到七老八十*年华已逝再想大红大紫的时候也不怕别人笑你是老妖精?”
陆安宁知苏毓是狠角色,午饭时间懒得和她争辩,于是丢下一句“谁妖精都不如你妖精,你才是真正的妖精的精”便低头享受面前的美食。
苏毓伸手撩了一下刚烫的巨型波浪长发,价值七千块的紫红色长外套搭在边上,几乎刺伤我们爱杀的眼睛。
而赖雅从始至终都没抬起头看我们一眼,兀自翻着桌上新买的文学杂志,只在间或转头的时候送些菜进口,貌似对我们刚才的对话一点兴趣都没有。
所以我和陆安宁时常会怀疑,说不定什么时候她会突然抬起头,对我们居然和她坐在同一个桌子上吃饭表示震惊。
吃完饭苏毓便带我们逛商场,这是每次我们碰面我和陆安宁都非常热衷的事,因为苏毓偶尔会大发慈悲,掏出她那张金灿灿的白金信用卡为我们买单。而在商场里的苏毓会像妈妈桑一样为她的小姐挑选衣着,然后像个太爷一样坐在更衣室前的沙发上,眼也不抬地用左手接过店员递过来的水杯,右手对我们的穿着指指点点,决定取舍。
赖雅通常不会加入我们的阵营,她对自己的衣着有她自己独到的见解,或者说是她接受不了我们过份招摇的装扮,她只穿素色的,让人在灰暗的大马路上一眼望过去以为面前的这个人不是一个人,而是一粒灰尘的装扮。
当然,“灰尘”是我所以为的,陆安宁则以为“第一眼好感女孩”,这也从另一个层面上反应出我有多么的招摇,无法容忍自己像一粒默默无闻的“灰尘”。
但有一点我必须指出,陆安宁说我是败金女这一点我并不十分认同。我承认钱对我来说确实很重要,但也确实没重要到最重要。我是爱钱,有可能的话我希望用自己的能力挣多多的钱;若是没有,嫁一个我喜欢的并不十分贫困的男人,一点点累计自己的小金库也是可以的;如果都没有,我简直不敢想象吃一碗4元钱的豆花饭却只拿得出3块8的尴尬场面。
吃4元钱豆花饭拿出3块8的是位老婆婆,大约*十岁,当然,也有可能六七十岁,只是岁月把她摧残得特别沧桑罢了。
那不是发生在上海的事,是在贵州老家,我和表妹到住家楼下的小餐馆里点了几个小菜凑和着吃顿午饭时,一个老婆婆就那样站在店门口把我们张望着,眼巴巴的,令我和表妹毛骨悚然,几度以为她对我们有什么不轨的企图或者看上我们其中哪个,打算收了去做跳大绳的弟子。
半分钟后,老板把老婆婆让进来,问她吃什么,她支吾着,用头歪了歪,大致意思指向我们桌上一碗白晃晃的豆花。
老板去端豆花,老婆婆低头从自己随身的小包里翻出几叠一毛钱,数来又数去,最终是差了2毛钱。
我意识到她的窘迫,想是这顿并不太贵的豆花饭我请她吃也是无妨的,毕竟老人家一个。
老板接过那布满皱纹满是沧桑的老手递过来的3块8,迟疑了一下,说算了,便没再追究。
后来我就走了,临走时还不停回头看那正用筷子挑着碗里的豆花与饭的佝偻的身影,并由衷感到从脚底到头顶的颤抖。
我太害怕了,我怕得胸闷气虚,我怕我自己老来便是那副场景。我可以不奢侈不美丽,但决不可以窘迫,不管是精神上的还是物质上的,我与生俱来的骄傲与自尊都不允许我窘迫,尤其是为了2毛钱。
所以这段奇遇被我反复传诵,几乎告诉了身边的每一个人。
当某次我对着陆安宁沉思自己有没有把这段故事传达给她时,刚张嘴她就打断我,说:“姐姐我求你了,说了千八百遍的老掉牙的故事你就收收吧,别再让它泛滥下去了。”
我都会很疑惑地看着她问:“我说过吗?我是指有对你说过吗?”
她猛翻白眼说:“你和赖雅说的时候我就在旁边听着呢,和苏毓说的时候我也在旁边,和阳小米说的时候我也在,我都怀疑这是不是你写的故事,说了几遍都是同一个版本,只字未差,你说你究竟是背了多长时间才练就了每说一遍都那么完整的高深功利?”
我哦一声,从此以后再遇见交谈甚欢的人时,我都会很温柔地问起:“你有听过一个关于3块8的豆花饭的故事吗?”
对方说没有,我就会孜孜不倦地告诉他,然后教导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