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让面汤把面条全泡进去,必须有一部分面条露在汤上面,而且要趁热赶快吃!”
“原来你倒是个行家。佩服,佩服。”我憋笑,不忍心泼他冷水。这段话,早在我第一次来时,王婶就跟我唠叨了彻底,而且一字不差。他这段跟背书本般地讲解,亏他自满得以为别人听不出来。
“那是!”他抱臂而笑,如墨的眼瞳里荡着明亮的笑意,晃了我的眼,动了我的心。
如今,物是人非。
王婶的馄饨面一如既往的地道,只是那个明朗娇俏的人再也不会陪我一起。
收回纷乱的思绪,我吃了几口,便觉得有些尴尬。这路人公子吃得温雅认真,默不做声。我俩具是一言不发地吃面,桌子上的氛围有些凝重低沉。我抬眼偷看了那公子,他一点点地吃,似是这面苦涩至极,难以入喉,又似是品一道绝世佳肴,细细鉴赏。
“我很喜欢王婶这的馄饨面。”喝口面汤,我尝试着说些什么缓和气氛,“总让我有种家的感觉。”
——家的感觉?行啊,你娶我回去,我保证给你烤个番薯都有家的感觉!而且货真价实,地地道道,童叟无欺!你看如何?
脑子里忽然响起那人的话,我垂眼怅然。原来记忆并未随着时间而褪色,反而像篆刻石雕的文字,愈发深刻。
吃完最后一颗馄饨,路人公子放下竹筷,轻应了声,“嗯。味道真好。”
不知道是不是我感性荡漾了,愣是从这路人公子平静的眼里瞧出一丝氤氲恍惚。
吃完馄饨面,我付了两碗面钱。十文铜钱,还是以前的价格,这么多年都没变过。王婶边麻利地收拾桌子,边热络地招呼我下次再来。
走在回颜府的路上,路人公子一直表现得客气温和,话也不多,走在我身边只是微笑。想着回府后免不了金多多的一顿咆哮,我郁郁地叹口气,真不知道该怎样交差。
“怎么了?”听我叹气,路人公子也再不把我视为一团空气。
“没事。”我摇头,表示他理解不了我的无力跟忐忑。
闻言,路人公子翩然一笑,“我跟苏小姐不过萍水相逢,苏小姐郁结之事不妨跟我说说。正反我只是个过客,听来也不会对苏小姐有半分影响。毕竟,说出来总比闷在心里舒坦。”
感激他的好心,但我总不能跟他说“公子,其实我这是恨嫁恨娶恨婚而已”,这样还不被这公子当作登徒子,以为我对他不轨。
“家事而已。”我笑笑,清淡描写,一带而过。
不知是否是我眼花,我瞧见路人公子闻听这四个字后脸色竟是似笑非笑,待我看清,他脸上还仍是温和客气的微笑,“既然是家事,那我就不多嘴了。”
“……”隐隐觉得他又将进入静默模式,我便试图找些话题,毕竟是府上的客人,不能怠慢,“公子此趟去颜府有何事?苏浅在颜府当差,兴许能帮上公子。”
“并非是去颜府。只是听闻颜府附近有几处宅子正寻买主,我想去看看又没合适的。”
这件事,我也略有耳闻。
华邺不若都城尚京,豪门官宦都住东街白衣巷,而华邺没多少当官的,除了州府官员住在衙门,百姓也多是混居。颜府附近的邻居也都是中户小家,其实颜府以前也是这般,自小姐陆续娶夫后,才购了相邻的宅院,扩了府邸的面积。
尔后,路人公子又问了问那几处府宅附近的境况人情,我也一一回答。
路过常家酒铺,醇厚的酒香引得路人频频侧目,纷纷进店品尝。这铺子自酿的酒糖,味美香甜,我记得洛洛特别喜欢。
“公子稍等。”我唤住他,准备买些带回去给洛洛。
路人公子跟进来,看着我手中拿的包裹疑惑道,“酒糖?”
“嗯。小孩子都喜欢。”付了钱,我拎着两包酒糖,递了一粒散糖给他,“尝尝。我特意向老板讨来的。”
“……”接过糖的手指白皙修长,指甲饱满,修得整洁。看着手心里酒糖,他忽然问,“既然苏小姐这么疼小孩子,怎么还不成婚生子?”
这,有什么具体的因果逻辑吗?
我奇怪地看着他,一般来说都会以为是给自家的孩子买糖的吧,“你怎么知道我还未成婚生子?”
路人公子愣了愣,将酒糖连着糯米纸一起放到嘴里,“进华邺的时候,听了不少人说要给颜府苏管牵线搭桥……嗯,这糖味道真好。”
闻言,我干巴巴地扯了扯嘴角。
“方才,那位公子并不是跟苏小姐问姻缘的吧。”顿了顿,路人公子轻笑,“苏小姐有颗玲珑心,还有副好心肠。”
“林公子也不过碍于家人的要求才来见我。”我笑着摇摇头,有些事情习惯了,便也无谓了。
“苏小姐倒是看得开。”
“……”看不开又怎样,我默默望天……
其实,我也扭曲地有想过,若是哪日遇上了让我倾心不已、欲罢不能的人,即便他不愿意,我也抢上一抢,将瓜扭来尝尝。唉,不过这也就是想想,不是我能做出来的事,终究我还是怕麻烦的。这点,金多多就与我截然不同了,她说过要抢人,然后真的就安排了人手,可惜最后没抢成。
“苏小姐?苏小姐!苏小姐——!”
乍一听这清脆的女声,我有些懵,待看到来人,我才后知后觉地认出她,“温小姐。”
“嗯嗯,是我是我。”温媛开心地点头,一双杏眼亮晶晶的,很是喜人。她回身招手,雀跃地欢呼,“哥,哥!快来,果真是苏小姐,我没看错!”
顺着她的视线,我看见温茗公子浅笑着款款而来,他身上带着南方特有的温婉清馨,这种气质似是月下湖水般干净又静谧。
“苏小姐。”温茗对我颔首一笑。
“温公子。”我也朝他点点头,不得不说小姐的眼光着实狠毒精准,这般公子确实适合温吞的我。不由盯着他看得失神,我心生惋惜。
“你的朋友么?”听闻路人公子突然开口,我看了他一眼,分明从那双墨黑的眼里读出了敌意。
“颜府的客人。”我简略地回答,然后转头问,“温公子、温小姐是要去颜府么?”
“是!这不就碰上了苏小姐,太好了。”温媛凑到我身边,自来熟的模样,一点也不认生。
“华邺的事情基本办完了,我和媛儿也要回岭南。此行是专程去府上向慕容小姐告辞的。”
我知道这岭南温家以后会为小姐的古玩商铺专供茶叶,这般也算商业上的应酬。不过瞧见温茗眼中含蓄的柔情,我顿时明白,他其实是还想再见小姐一面。
回到颜府,我遣人通知小姐有客人拜访,又遣人为温家公子小姐带路。待他们离开了,我回头瞧见路人公子还未离开。
“找不到地方么?”我上前,关心道。
他摇摇头,忽然笑道,“果然还是一副好心肠。”
果然?还是?我愣了愣,想来他是指的是林公子一事。但从他的口气听来,与其说我是“好心肠”,不如说我是“好管闲事”。
“不麻烦苏小姐了,我认得路。”
我点头,朝他拱手,“那恕苏浅不远送了。”
“嗯。”他定定地看着我,却轻声说,“后会有期。”
春华词 三月里,桃夭灼其华 温润茗香
小姐留温家公子小姐用晚膳,颜君家主、二公子、三公子没兴趣不出席,都在自个屋中用膳,只有大公子赏了面子陪她。于是,与那群我行我素誓死不改的主子们一比,大公子的形象在我心里愈发高大神圣。
鉴于客人表示无忌讳无要求,我吩咐灶房准备的菜色多以华邺这边的特色菜为主,怕他们吃不习惯,又添了几道南方小菜。
“口味清淡些。”再次叮嘱了厨娘,我招呼丫鬟们将家主、二公子、三公子送到各自屋里,“小少爷那份送到二公子房里。”
“是。”
南方佳肴量少,造型精美,今天的膳食充分展示了杜三娘精湛的刀工。我看着她用胡萝卜雕的云雀赞叹不已,当真是栩栩如生、精美可人,再抬眼看看她一脸的冷峻漠然,很难想象这人是这只小云雀的“生母”。
“三娘。”远处抱着酒壶的男人避开人群一瘸一拐地走过来,是劈柴烧火的阿青,杜三娘的未婚夫。
见状,杜三娘立刻走过去取过酒壶,扶他坐下。
“别看她平常是一声不吭,倒是个会疼人的主。”沈伯歪斜地靠在墙上,说话间还喷着一股酒气。
“嗯。”我点头,杜三娘性子外冷内热跟二公子很像,“前些年大雪,阿青在外乞讨冻坏了腿脚,三娘是该多照顾些。”
沈伯仰头灌了口酒,看了眼温馨的两人,“他那腿脚不只是冻坏了那么简单。刀伤留下的旧疾,时间久了,我也没辙。”
以前我曾托沈伯给阿青看过,沈伯只说是冻坏了腿脚得养着,私下却告诉我那冻伤只是恶化了伤势,他曾损了脚筋,没瘫痪残疾已是万幸。阿青进颜府之前,四处打零工,最困难的时候还沿街乞讨过。
“那刀伤虽已是陈年,但仍可看出非一般常人所为。”沈伯打了个酒嗝,挠了挠发痒的脖子,“一个贫苦人家的孩子作甚会平白无故有这种伤。”
看了眼坐在屋角对杜三娘浅笑的清瘦男人,我漠然转身,将试用的菜碟推到沈伯面前,“每个人都有过往,既然他愿意安于现在,我们这些旁人都袖手便是了。”
“苏大管家都这么说了,老夫还管什么闲事。”沈伯拖来板凳坐下,搓了搓手,兴奋得两撇白胡子一翘一翘,“今天吃什么?”
我朝他笑笑,跟他介绍起这些南方小菜。
阿青的伤来得蹊跷,我曾跟杜三娘提过,她却说他不愿提起那她就不去探明,每个人都有秘密不想被人知晓,譬如她的过往,譬如金多多的身份,譬如我的前世今生。阿青来到颜府的这些年一直都安分老实,认认真真过日子,他身上有岁月沉淀下来的平凡和坚毅,不然那个比二公子更冷酷无情的女人又怎么会对他动心。
看着相互扶持的二人,我会想感情到底是怎么样的存在,是小姐和大公子的天作之合、二公子的生死相随、和三公子的欢喜冤家,是上官涵的怅然若失,是金多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