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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岑逸飞先生文章的题目,让人看了有点“不分是非”之感。两个中国文人打笔仗,就一定是“文化闹剧”吗?如果要说闹,那也只是余秋雨这个文化大腕在闹。金先生从学术上有理有据地指出他那么多无法否认的文史差错,他都死不认帐,还要用影射的手法对金先生进行恶意的攻击、诬陷和嘲骂。所以,不分青红皂白地把“金余之争”说成“文化闹剧”,显然很不妥当,应予纠正。不过,岑先生关于“任何出版,需要‘校正’”;“校正工作需要专心致志”;“人谁无错,圣人也有错,何况是凡人?认错没有什么大不了”之类的话,说得还是有道理的,我都赞成。文中有个典故,岑先生讲错了,顺便纠正一下。他说:
《孟子》一书已有二千多年历史,其中提及“挟泰山以超北海,为长者折枝之类”,其中的“折枝”一词,解作“折断树枝”,错了千多年,直至清儒才确定“折枝”是指“按摩”。查一下原书,“折枝”出于《孟子·梁惠王上》:〔齐宣王〕曰:“不为者与不能者之形,何以异?”
〔孟子〕曰:“挟太山以超北海,语人曰:‘我不能。’是诚不能也。为长者折枝,语人曰:‘我不能。’是不为也,非不能也。”孟子所说的“折枝”,显然指人们很容易做到却不肯去做的小事。这种小事具体又指什么呢?东汉训诂家赵岐说:折枝,案摩,折手节、解罢枝也。少者耻见役,故不为耳,非不能也。(见《孟子章句》)
另一位训诂家刘熙注《孟子》说:
折枝,若今之案摩也。(见《后汉书·张王种陈列传论》李贤注引)案摩,即按摩。按摩时需要将人的手足关节屈伸揉捏,让疲劳的肢体放松下来,得到休整和恢复,所以说“折手节、解罢(疲)枝(肢)”。赵岐和刘熙都是东汉末年人,说明汉儒早就已经将“折枝”解释为“按摩”了,哪里需要“千多年”以后的清儒来“确定”呢! 9月15日,《上海电视》2003年第37期发表记者木叶的文章《余秋雨,女……》。转录如下:
余秋雨,女……
木 叶
本以为金余之争已告一段落,谁知大陆余烟尚未散尽,烽火又在海峡那边燃起。披露此信息的文章还称:《文化苦旅》引进台湾十年,前六年每月销量达一千多本,后四年每月也有四百本;但随着《石破天惊逗秋雨》在台湾推出,《文化苦旅》销量迅速下降到仅两百册左右。说不清这些数字确否,但有人关注与争论不是坏事。批余的文与书已不少,似乎很时髦(批人成时髦这本身便很有趣),虽也指出余文的几处硬伤,但多局限于其文革时的事和“文化口红”等问题,《石》则是梳理考辨其散文中文史问题的专著,洋洋二十万言。恕我孤陋,这样对一个人的“咬嚼”还头一次听说。
第八部 波澜迭起,方兴未艾(2003年9月——12月末)第2节 如何秋雨服文明
大一时读《文化苦旅》常会流泪,好友胡君亦然,后来则不。于是两人便开玩笑说“余秋雨散文应在封面上注明———谨供大一学生阅读”。这个故事曾对几个朋友讲过,之所以再次提及,是想告诉大散文的开拓者余先生,读者在进步,而你虽一直在“山居”在“行走”,但起色不大,有原地踏步乃至退步之嫌。不敢断言这和其文中的问题或对待问题的态度有直接关联,但真的想不通,他为什么放言:“你说我拒绝你们的批评,这好像很没有风度,但我要坦诚地宣布:当然不能接受,因为如果接受了,我就再也搞不成任何像样的学术,写不成任何能读的文章,那如何对得起广大读者!”如果说这里还有一些读者意识和特立精神,后来,面对媒体时便不够理智了,把学术问题引向岔路口,“金文明……给全国读者开了一个大玩笑”,余秋雨不认为人家的学问有多高,对所指出的问题也近乎不屑。不知他至今是否看到或仔细看了《石》,但至少面对人家指出的一些史实差错该给个明确的态度,如“叶昌炽”被写成“叶炽昌”;思想家朱熹卒年从1200年变成1199年,莫名少活一年,而1883年去世的画家马奈竟活到了20世纪……
人要面子,名人更要面子,文化名人尤其要面子。余秋雨不想正面认错也不足深罪,而且金文明所指出的126处“差错”的确不无可商榷者,再有,谁能保证金文明一点自我炒作之嫌也没呢?
但同样可以问一问,认一个错会令余秋雨的“千丈声誉”落下一丈吗?又是否会使他两眼间的距离减少一毫米?就连鲁迅、钱钟书这样的大家也有过文史差错,但谁曾像余秋雨这般拒谏呢?为文者可以天马行空,但历史已在那里,只能从尊重史实开始。否则,多年后说不定冒出个学者型的大散文家会著文称“余秋雨,女,有名句传世———秋风秋雨愁煞人”。
9月22日,香港《信报》发表陈耀南先生的文章《如何秋雨服文明》。转录如下: 如何秋雨服文明 陈耀南
人在南洲而谈说禹域文事……代价之一,便是说什么都可能流为明日黄花。不要紧。“菊残犹有傲霜枝”,黄花在秋雨中摇曳,也别有胜致。对胜致无心欣赏的,可能是近日的大作家余秋雨了。
余秋雨天分之高,文笔之巧,只一本《文化苦旅》便令人口服心服。不过,他的文德之坏、文品之劣,被金文明一一揭露得“石破天惊”,谅想他自己即使勉强口硬,心也不得不服。人家摆事实、讲道理、公道自在人心,不是花言巧语就可以骗尽天下耳目。“致仕”之余,又继之以“见赠”(详见九月一日本报柳叶先生“上海通讯”栏),看来秋雨真是经不起日晒风吹,章法大乱了。
最近才蒙港友寄赠《石破天惊逗秋雨》,后知后觉,不要紧,一口气粗览下去,津津有味。理据充分,剖析精微,行文健锐:“之其所敖惰而辟焉”的余秋雨,这次真是在高明行家的手上惨败得一塌胡涂了!其实是败在他自己的品德与性格上面。浮夸、卖弄、粗疏、骄傲。狂妄地论断对方“不是搞学术的人”———人家条列考释数以百计的错谬之处,何尝是“广大民众无法判断”的讨论?为什么不可以放在“公共媒体”?何必要拉父亲、妻子来博同情,可怜兮兮地问“我到底可以怎么办”?
或者余秋雨是由衷地问。那么,他当然有许多选择———
第一:羞愤交集,神经或免疫系统大损———他看来暂时不会。第二:不退不让,继续崖岸自高“死鸡撑板盖”———勉强挣扎于浮沙烂泥,定必愈陷愈深,终于没顶。第三:买凶或亲自杀死对方———可惜他不是隋炀帝。文明世界法网难逃,搞不好还当场反丧于对方之手。第四:立即退隐,闭门苦读十年(或以上),然后重出江湖。这一点,陷溺于文人恶习、习惯于心高气傲、纠缠于名缰利锁的他,恐怕也难做到。而且,气质未变,树敌只有更大、更多。第五:彻底反省、痛切忏悔、脱胎换骨而为谦卑服善,童叟无欺。这样最好,也最难:除非他有扫罗(后来的保罗)在大马色路上的奇遇,蒙恩悔改。如此,他会成为文学史上最光辉的榜样———他可以吗? (刊载于2003年9月22日香港《信报》)
同日,新加坡《联合早报》发表文章谈《咬文嚼字》。9月23日,湖南岳阳《长江信息报》发表著名作家李元洛先生的文章《磬声敲破一林秋———读金文明〈石破天惊逗秋雨〉》。转录如下: 磬声敲破一林秋———读金文明《石破天惊逗秋雨》李元洛
不久之前的溽暑之中,山西一位编辑朋友寄来一本近来被许多媒体炒得很热的书,即金文明的《石破天惊逗秋雨———余秋雨散文文史差错百例考辨》,此书今年6月由山西书海出版社印出。朋友是一个性格极为温和憨厚的人,但他在附言中也不禁写道:“余秋雨为文作派令脾气再好的人也会生气发火的。热月火天不宜读。”不过,陶渊明老先生早就说过“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了,何况是这样一本颇能激发读者的阅读期待的书?我未能记取友人的忠告,既来之,则读之,一书读罢,不觉已一雨成秋。
金文明是一位学术有专攻的资深编审,著述颇丰,藏书2。5万册,1996年被评为“上海十大藏书家”之一。他的这一册咬文嚼字的《石破天惊逗秋雨》共计22万言,一分为四,从“人物史事考辨”、“时、地、书、名考辨”、“职官旧制考辨”和“文词音韵考辨”四个方面,以扎实深厚的文史功底,言而有征的可靠文献资料,对余秋雨散文中126处文史差错,作了言之有理、论之有据的考证与辩驳。例如,在余氏的散文中,以外国而言,1802年出生的法国作家雨果,竟然超前地参加了1789———1794年的法国大革命,1883年即已不幸去世的法国画家马奈,竟然有幸复活到了20世纪;以中国而论,三危山在古代西北,三苗是南方两湖地区的小国,三苗之军竟然长驱西北,在三危山前与舜发生一场子虚乌有的大战;明末清初的一代才子金圣叹,是因受到吴县诸生抗议贪官县令的“抗粮哭庙”案的牵连而被杀,却成了因痛哭明朝的灭亡而被戮;就湖南来说,在余氏的《洞庭一角》中,本是舜的两个妃子的娥皇、女英竟然成了舜的“两个女儿”,原是唐代一位道士的吕洞宾,居然取代了春秋末年的老子之道家学派创始人的地位,破格超升为“道家始祖”,而孟浩然的《临洞庭》中的名句“气蒸云梦泽,波撼岳阳城”呢,在作者的记忆中与文笔下却成了“波撼岳阳楼”……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金文明此书,对广大读者有“导读”之功,对许多作家有“警示”之用,对余秋雨本人当然更有“他山之助”。然而,余秋雨虽然还远远不是“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