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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雨梧桐叶落时-第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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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按:同一部张岱的《夜航船》中的同一则故事,为什么两位不同的现代作者读了以后,会有如此异若霄壤的感受呢?彭先生说:“这故事也使我时时警惕:第一,不懂的事情,千万别想当然;第二,最好有备无患,多读多学,以备急用。”而周先生却说:“所谓‘咬文嚼字’,……小题大作,不能以平常心对待,既无益于‘学问文理’,又有劫掠读者时间金钱之嫌。‘夜航船现象’!可悲可叹!”两者的言论,究竟谁个是仁者襟怀,有益于世道人心,谁个在指桑骂槐,对于当前泛滥成灾的浮躁学风起着推波助澜的恶劣作用,恐怕用不到多加分析,就可以看得一清二楚了。    
       8月17日,黑龙江《生活报》发表靳国君先生的长文《不只是余秋雨散文有误》。转录如下:    
     不只是余秋雨散文有误 靳国君    
     作家的作品有误,似工厂的产品有瑕,是偶有发生的事,一经指出,欣然接受,皆大欢喜。然而,也不尽然,如余秋雨先生的散文有误,多是文史知识上的罢,却因指误者时而有之,余秋雨先生坚拒不纳,演绎出一些故事来。先前就有读者与学问家指出余秋雨先生的散文有史实等方面的差错,倘若余秋雨先生虚怀若谷,择善而从,这本是一件好事。孰料,余秋雨先生却发表了一篇《余秋雨教授敬告全国读者书》,冷眼看去,那题目吓人,好像是有什么军国之大事要昭示世人,其实呢,是余秋雨先生自辩之文。要旨是什么呢,他认为指误者“是专门找一些冷僻的史料差错来纠缠”,是“小聪明”,因而他“坦诚地宣布:当然不能接受。”他并断言:“今天没有哪位读者会花费大量的时间去查证究竟是否真有差错。”这篇《敬告全国读者书》,名为“敬告”,实有“警告”之意,颇有君临天下、“朕即真理”的气势。余秋雨先生不自觉地把自己看重了,把读者看轻了,把自己文中的差错看淡了,把指误者的善意看偏了。一个作家这般拒绝读者的正确意见,是盲目的自尊;如此讳疾忌医,是误人误己的固执。作家有意传播错误的文史知识,以假乱真,其危害自不待言。因文史功底不坚实,无意间造成以讹传讹,谬种流传,人们起来指误,怎么可以拒不接受呢?    
    也许是余秋雨散文中的差错继续“纠缠”读者,读者难以忍受,指误文章因而有时仍然见诸报端;也许是余秋雨先生断言“今天没有哪位读者会花费大量的时间去查证究竟是否真有差错”,引来“好事者”去查证。不过,我以为还是余秋雨先生的文过饰非与“当然不能接受”,使知其错者不能不言,使有责任心者不能不说,使求真务实者不能不写。这样,便引出了金文明先生的一本书:《石破天惊逗秋雨》。这书的名字用的是唐人李贺《李凭箜篌引》中的一句诗,在这里一语双关,颇有诙谐色彩,也有挑战的意味,似与出版时尚相宜。其内容却非意气用事,阅读其文,颇见金文明先生匡正的苦心,治学的严谨。勿庸讳言,余秋雨散文中的差错,有的确属“冷僻的史料”,在余秋雨先生看来这无关宏旨。显然,这样对待自己作品中的差错,是不对的。越是“生僻的史料”错误,越需要指出,惟其生僻,读者不多见,越容易被当做真理接受,流传于青少年中,弊莫大焉,误人子弟,岂可无动于衷?    
    本来作家的作品难免无错,读者或学问家指出,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这是作家应有的旷达胸怀,也是应践行的文德。余秋雨先生反其道而行之,无非是作茧自缚。    
    古人云:“一事不知,儒者之耻。”我们不能用这个标准去要求余先生,况且,此话并不科学。“知吾所已知,不若吾所未知之多”,“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余秋雨先生何必硬撑着呢?余秋雨先生写的是“文化散文”,差错一多,这“文化散文”的文化含量就降低了,再给大家这样的面孔,大家就不好领略那“文化散文”的文化了。金文明先生在《石破天惊逗秋雨》一书中,指出余先生的《文化苦旅》、《山居笔记》两书,共有文史知识差错一百余处。两书共四十余万字,平均差错率在万分之一以上。按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规定,一本书的差错率超过万分之一,即为不合格图书,一个作家写出来的是这样的图书,不该受到批评么?    
    细思之,这也不只是余秋雨先生的错,还有出版社的责任。一本书有这么多差错,出版社的责任编辑做什么去了?辑而不编,是失职。一本书稿出版前,要经过三审,这些差错竟逃过三关而见之于成书,是编辑们文史知识不够,还是审稿时马马虎虎,抑或是两者兼而有之?至今,出版这两本书的出版社默不作声,是愧于心羞于言,还是不以为然,不好揣测。不过有心的出版者,以此事为鉴,倒不失为一件好事,岂独余秋雨先生一人事耶?事情清楚,泾渭分明。不过并不那么简单,也有人鸣不平,是为余秋雨鸣不平。倘若鸣不平者,能够指出所谓差错并不错,或有的差错并不错,不失为学问上的切磋,知识上的探讨,自当欢迎之,也是文坛应有之风。事实却不如此。近日一位为余秋雨鸣不平者,并无实事求是之意,却有炼人于罪之心,他在《让文字行走起来》一文中,虚拟了一个命题,说是“媒体炒作余秋雨笔墨官司”,是要把余秋雨“赶出文学圈”。这位作者的通篇文字,是围绕这一命题展开的,使人读来不禁哑然失笑,感到滑稽,比堂·吉诃德向大风车宣战还滑稽。    
    这位作者,在文章开头抛出了第一顶帽子,扣在新闻媒体头上,他写道:“新闻媒体炒作余秋雨笔墨官司”。何谓炒作?一哄而起,大报特报,可谓之也。事实是,几年来,只有《光明日报》、《文汇报》等几家报刊,零零散散发表过几篇为余秋雨指误的稿子,既不是炒作,也非全部新闻媒体参与,何来此语鱼目混珠?这位作者的第二顶帽子,扣在了文学界的头上。他写道:“……某种文学心态却是显而易见的,或以为你余秋雨在戏剧界把理论做到了堪称一流,蛮可‘小国’或‘彼国’为王了,为何还要逞强好勇,杀进俺文学圈中,还谈经论史?更可气的是这个闯入者竟还抢了好多风头。……还让青年‘盲目崇拜’,甚至弄得感觉良好的某些散文老手忽生失落……于是乎,一场‘文学保卫战’打响了。”这位先生避而不谈余秋雨散文是否存在文史差错,而是“王顾左右而言他”,发挥丰富的想象力,把对余秋雨散文的指误,诬为同行相嫉与门户之见,甚而是争风吃醋了。接着这位作者故作神秘之语,写道:“不能说这些登在报刊上的文章都毫无来由”,什么来由呢?这位作者却突然打住,笔锋一转,转而去大谈余秋雨“非但没被赶出文学圈”,反倒不断有“在歌手大奖赛的综合素质评委席上出现”和“余氏散文”“一本又一本”地出现等殊荣了。指出余秋雨散文有文史差错,就是要把他“赶出文学圈”么?古往今来许多典籍的校勘者,就是要把那些典籍作者赶出历史么?老师指出学生作文中的差错,就是把学生赶出学校么?这是什么逻辑?其实其用心是在堵塞言路。此公接着又大谈什么“宽容”、“厚道”,显然是文不对题。对作家、作品的风格、流派,当然是要讲宽容、厚道,这是毫无疑义的。但是指出作家作品中的差错,与“宽容”、“厚道”又有何干?作家作品中有差错,明知不对,听之任之,任谬种流传,那是什么“宽容”?那不是“宽容”,而是放纵;那也不是什么“厚道”,而是自欺欺人之道。对读者的善意批评,拒之千里之外,或扣上同行相嫉、门户之见的帽子,那更不是什么“宽容”、“厚道”,而是只许一人独唱,不容百家争鸣的霸道。    
    


第六部 幕后的动作,微妙的迹象第9节 为发展先进文化多做建树

    说到余秋雨“白天赶路、游览、访问,晚上挥笔写作而清晨就要发稿”,“不可能去仔细核对每一处史实细节、推敲每一个字词,他不可能随身带着书房———而他所面对的几乎是全部人类文明!”这可能是余先生散文有错的一个原因,但它不应当是拒绝读者指误的理由。既然余先生面对的“几乎是全部人类文明”,无疑要对这“全部人类文明”负责,由于对“全部人类文明”的了解不够,笔下生出想当然之说,文中出现有悖史实之论,这不能不说余先生治学缺少严肃性。至于说“搬出其实并不可靠的典籍,翻个三年五载动笔”,我们便读不到余秋雨散文了,是有蒙人之嫌。就一段史实、一个人物,翻阅“典籍”需要“三年五载”的时间么?有的翻翻字典就可以了,有的翻翻有关书籍就清楚了,多为举手之劳,何需“三年五载”!至于个别有争议的问题顺手点出,不作臆断之言,是不需费时劳神的。    
    余秋雨先生近年写作了大量散文,虽然存在一些差错,但不能因此而否定其散文创作的成绩,我想读者、学者为其指误是出自对余秋雨先生的爱护,也寄托着对余先生的企盼,希望他写出更多更好的作品来,为发展先进文化多做建树。对余先生的散文既不能虚美讳瑕,也不可全盘否定。几家媒体登几篇指误文章,金文明先生出了本书,是为公众计,并不是什么“炒作”。从这些文章看,还是意在提醒作者注意文史知识的真实性、准确性,仿佛十字路口的红灯,提醒行人要遵守交通规则。写文章不也有规则么?诸如语言、逻辑、修辞之类,诸如尊重史实之类。否则,不管规则,不管文字对错,都“让文字行走起来”,是要发生“交通事故”的,许多人是要蒙受损失的。余秋雨先生的散文,如果今后没有了差错,没有了“硬伤”,“走起来”不是更好看吗?为余先生护短掩瑕者,何苦重演“皇帝的新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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