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飞读中文网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转世?算我一个+ 无责任恶搞 + 番外-第3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公子,”一见到我,焉墨立刻扑到我的怀里,眼泪和着鼻涕一起蹭到我雪白的衣裳上面,“我还以为再也看不见你了呢……” 


我推开他的小脑袋瓜,心疼的揩了揩身上的衣裳,新的啊,浪费,“不就是关个禁闭,至于吗?还看不见我?你当我去见阎王啊?” 


焉墨皱眉,“公子,你真的不知道了吗?” 


“?” 


“主人说的关进茅房……就是要将你当做花肥,要……” 


单风轻轻笑了一声,“他们说让我来取肥料,原来是你啊。” 


焉墨拉著我的袖子,“看,幸亏我赶过来的及时。要不是主人他心情突然变好,公子你一定逃不过这一劫。” 


拿人当肥料啊,我突然感慨万千,由此可见,古代人的农业不够发达,都不懂得做肥料,人的尸体哪够营养,充其量不过那么几种微量元素。我有了干脆投资一个肥料厂的想法,既搞活了古人的商业市场,又扶持了古人的农业事业,一举两得,要知道,这也是为了现代人的幸福生活打下良好的基础。 


呵呵~~我觉得自己简直就是个商业奇才。 


“公子……”焉墨满脸爬满了黑色的墨线,“你还笑得出来?” 


单风低头问焉墨,“主人为什么突然心情变好?我的花可有点等不及了呢。” 


焉墨滚了一下水灵灵的眼睛,想想说,“听说是因为一个叫楚歌的少年,最近好像挺得宠的。呀……对了,公子,主人要我们快赶过去绪水堂。” 


呃?蓄水塘? 


我想,我有必要向你介绍一下宝棱宫的地形。 


宝棱宫分为前殿和后殿,前殿就是齐巍堂,是办正事的;而后殿则分成齐园和绪水堂两个地方。齐园是各位美少年的住址,也就是我住的地方,绪水堂是宫主城孤烟的地盘。城孤烟或者前来齐园临兴某人,或者召谁前去绪水堂,随他高兴,反正在这一亩三分地过足了皇帝瘾。 


我被焉墨带进了绪水堂的大厅,城孤烟已经端坐在上位,地上齐刷刷的跪了一地的美少年。 


大家怎么这么爱跪啊,不过,正所谓入乡随俗,我也来跪吧。 


拨开最后一排两个少年,我跪在他们中间,瞅瞅左,这个是风清云淡,看看右,这个是浓妆艳抹,都美啊。 


上位的城孤烟道:“楚歌,这里是宝棱宫所有的人,你喜欢哪个,就送你当侍从。” 


我从美人梦里清醒过来,抬起头,看见城孤烟正用他结实的手臂圈著一个柔弱少年,仔细看了那人一眼,我的眼睛立刻被闪了一下。 


你知道倾国倾城几个字怎么写吗?反正我是直到看见楚歌才了解。一地的美少年加起来也比不上他的一分风采。我有点疑惑,究竟是古代出美人还是美人出于宝棱宫?那天马背上的另一个人似乎就是这个少年。 


“随便,”偎在城孤烟怀里的楚歌扭过头,不看他。 


城孤烟硬生生掰过楚歌的头,楚歌倔强的又扎转过脸去。 


“恩……”城孤烟不介意楚歌的执拗,“没关系,那我来指定好了……楼心月……” 


呃?他在叫我?我抬起头,狐疑的看了看他,发现他的目光确实射向我这里。 


“听说你有不死之身?那你以后就跟楚歌,好生给我伺候著。” 


不死之身?谁说的?造谣!伺候著?难道让我去当楚歌的奴才?那个……虽然我一直坚信工作不分贵贱,做仆人的和做主子的除了工种不同以外基本没什么区别,可是,这工作似乎很累呢…… 


“那个……”我站起来,“我可不可以拒绝?” 


猛然之间,我的腿窝处不知被谁重重的顶了一下,不自觉的,我又跪了下去,偷眼看,竟然是焉墨那家伙。焉墨用力的将我的头按到地上,我的额头就和地板亲密接触去了,天,那可是十足的石头地,疼啊,我怀念起我家的长毛地毯起来。 


“多谢主人,”焉墨将我的头捣蒜似的往地上按,自己也跟著一起磕头,“多谢主人,公子一定尽心尽力……” 


妈的,焉墨,你想我英年早逝啊? 


城孤烟不理会楚歌的挣扎,一把打横抱起他纤柔的身体,站起身,“明天起,你就到绪水堂……”话音未落,人影已经飘走,不愧是武林中的知名人士,大小是个腕级的人物,这腿脚是快。 


焉墨放开我的脖子,“公子,你不要吓我了,要不是今天主人心情特别好,你早死无全尸了。” 


死无全尸?都死了还要什么尸体啊?摸摸我生疼的天灵盖,恩,目前我倒是想要那个叫什么金创药的东西。 




“所以你就做了楚歌的侍从?”单风问我。 


“是啊,”我一翻白眼,其实这个工作也不是十分累,原本绪水堂的仆人就很多,不差我一个,而且焉墨也跟了过去,基本上不用我伸手,我要做的就是跟在楚歌的身后,一遍遍的问:公子你要喝什么?公子你要吃什么?啊……你什么都不要啊,那我自己吃了……很闲,所以才有时间摸鱼溜出来找单风。 


“你知道吗?”单风将手里的一枝牡丹泡在水里,引来了一只轻盈鲜灵的蝴蝶,修长幽雅的手指映在花朵的阴影下,害我又看呆了,“能进绪水堂是很多人的梦想,尤其是象你这样做得宠之人的近身侍从。” 


……?想不通。 


“因为这是能够接近主人的一种好方法。” 


……?好可怕的想法,有点自虐呢。 


单风递给我一个精致的碗,里面盛了一堆花瓣。 


“这是什么?” 


“我做的花羹,用清晨剪下的各色花瓣,和上蜂蜜砂糖银耳大枣汁,用陈年雪水在锅里蒸一个时辰,最后放到深井里镇凉,就成了花羹。” 


我拿起银羹匙,挑起一点放到嘴里,甜腻的口感立刻盈满口腔,味道好棒,“大厨,手艺不错。” 


“过奖,”单风对我略微一笑,“常吃这些东西很养的。” 


“养颜?” 


“养嘴。” 


“呵呵~~果然了解我,”我边幸福的品尝着花羹,边和单风聊起花边新闻:“说起来,城孤……主人他有点不正常呢。” 


“怎么了?” 


“也不知道他怎么想的,楚歌明明都告诉过他无数次人家名花有主了,他还死缠烂打,非要人点头不可。” 


“名花有主?”单风皱了皱眉,“我都没听说过。” 


“小道消息啊,我曾经听到楚歌在睡梦里喊一个人的名字,”我把一勺浓香的花羹放到舌头上,轻轻卷起,再慢慢的咽下,那些添了化学制剂的冰激凌怎能和这美味相提并论,“第二天我问他,结果他哭了呢。” 


“噢?”单风突然嘴角上扬,轻笑,右手拇指和中指轻盈的向中间一夹,手里的剪刀就把一枝残缺的枝条修剪下来,我顺手拾起那上面飘落下来的花瓣,“原来你有偷听的恶习啊。” 


“没有,没有,才没有呢,”我嘟着嘴,“明明就是他自己念来念去,我不小心听到而已。” 


单风粲然一笑,我晕,那笑容和娇艳的花朵相映成辉,此刻风景如诗如画,呃……如果不加上在一旁流着口水傻笑的我的话。 


当我把最后一口花羹徐徐咽下,又意犹未尽的舔了舔舌头之后,我终于想起了自己的身份。 


“天啊,”我惨叫一声,“主人说过让我差不多这个时候过去伺候的,我全都忘了~~” 


“唔……那你等死吧,”单风哧哧的笑。 


“太无情了吧,竟然咒我?”我把盛过花羹的碗丢还给了他。 


“再不走,真的来不及了~~” 


一顿疯跑,我进了绪水堂的大院,天,千万要在焉墨那个罗嗦鬼找过来之前赶回去。 


在绪水堂,我的身份大概相当于《红楼梦》里的大丫头,平日里的小事轮不到我动手,只是没事陪陪主子,一早一晚更更衣,铺铺被的,而基于我的懒惰和楚歌的放纵,我基本上无事可做,只不过一旦这个叫城孤烟的家伙进了楚歌的屋子,之后的事情就非要我去亲自动手不可了。 


一进绪水堂,焉墨就哭哭啼啼的抱着我,“公子,你哪去了?亏着你回来了,要是再晚一会儿,你恐怕真的要没命了……” 


至于吗?不就是迟到吗?扣个薪水,炒个鱿鱼之类的还不够啊? 


我掀开香雾缭绕的纱帐,里面一片淫靡的景色,白痴也知道发生了什么。 


城孤烟裸着身子盘坐在帝王级超宽大的床上,他身边的楚歌含着泪沉睡在棉被里。天啊,看这样子,楚歌那单薄的身子恐怕要好几天动弹不得了,该死的城孤烟就不知道什么叫做节制吗? 


“更衣,”城孤烟十分不耐烦的对我说。 


我拿过之前焉墨递给我的衣物,凑上前去。连穿个衣服都要人家伺候,久了容易患老年痴呆症的,我在心里犯嘀咕,不我犯懒,我是为了你的切身利益做考虑啊~~~~。 


我伸手,再往前探身,该死,床太大,我够不到他。抬头看到他已经开始发怒变色的脸色,我只好爬上了床。 


离近了瞅,发现城孤烟的身材不是一般的好。平时隔着衣服就已经显得很强壮了,脱了衣服看,更是壮硕。偷偷数了数他的腹肌,竟然有八块,一般的健美先生也不过六块而已。看着他发达的腹肌,让我遐想无限,唾液开始横流。呃~~~好象昨天焉墨从厨房偷来的母闸蟹肚子上的壳,提起昨晚的闸蟹呀…… 


唉~~再谗,也要工作啊,看,城孤烟的脸色又开始变化万千了。 


我抖开衣服,险些再次晕倒。看到手里一堆莫名其妙的布料,我深刻了解到什么是古人和现代人的服装在形制上的根本差别,眼前的衣服,我一件也不知道是用来做什么的。我连自己的衣服都没全穿明白呢,何况眼前这些布料和我身上的东西长得真的很不一样。 


我拎起其中一条带子,开始研究起来,呃~~应该不是腰带吧,因为旁边那条皮制的东西看起来更象,也不象是围巾啊,这又细又长的造型,要是绕�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