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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虽然院里不断有新孩子加入,但我知道,如果我们能经常去看她的话,她会非常高兴的。」
「我这次来,就是想和你一起去看院长。」辛可搂住我的肩膀,低声道:「哥,我们重新开始,好不好?」
我一震,虽然我多少猜到一些他这么急切想见我的原因,但亲耳听他说出口,仍是受到不小冲击,「你开玩笑?」
「不是,是真的。」辛可的表情看上去并不像玩笑,「哥,我现在终于出人头地了,事业成功,有自己的公司、房子和车子,银行存款也在不断累积中,我们两个再也不必过以前那种苦日子。你跟我走,来我公司帮我,当我的合伙人,我们一起打拼好不好?这三年来,我一直很想你。你知道的,我爱的,从来只有你一个!」
我苦笑,「小可,在你抛弃我,和别人远走高飞时,你也这么对我说,说你只爱我一个。」
辛可真是一点也没变啊,三年了,我不知该生气还是悲哀。虽然这些消极情绪实在不适合幽默风趣的我,但事实是,我也是人,同样会受伤,同样有想痞却痞不起来的时候。
「那是因为当初我别无选择!」辛可激动起来,「哥,那时我们穷得每天只能吃红薯泡面,晚上蜷在一个不到十坪米的车库睡觉,每天拼死拼活给老板打工,工资却只有那么几千块,都不够付房租。现在我一闻到泡面的味道就想吐,我受够了像狗一样贫贱的生活,我发誓要改变自己。我们除了没有父母外,其他东西并不比任何人少,为什么不能像别人一样?所以当那个人出现时,我决定跟他走,那是为了有一天,能像现在这样,堂堂正正站在你面前。哥,我以为你能体谅我。」
「我当然能体谅。」我轻叹一口气,「小可,你从小就野心勃勃,我知道你不会甘于平凡。不过,那些吃泡面的日子,对你而言许是不堪的记忆,可对我而言,却是一段难忘的岁月。这就是你和我的最大区别。小可,我所求不多,只要能和喜欢的人在一起就满足了,而你却显然远远不够。」
「我知道……以前的我,太现实太功利。哥,我已经知错了。」辛可愧疚地把脸埋在我肩膀,「我知道自己伤你很深,违背了当初我们的诺言。但你要相信我,我从来没想过真的放弃你。我足足花了三年,才觉得有实力对你说这些话。哥,现在的我,再也不会让你吃苦了,你回到我身边吧!」
我沉默了,胸口在隐隐作痛。
我了解辛可,比谁都深。我和他从小穿着开裆裤一起长大,几乎在懂得认人之前,就认识了彼此。这份从少年懵懂时期的感情,与血肉、岁月一起滋长,混杂了爱情与亲情,曾经以为固若金汤,可在现实面前,却不堪一击。
他说他花了三年,才有实力对我说这些话,我不是不感动,只是他没有意识到,一切都不可能回到过去。
因为我已经有了屈远凌。这一刻,我无比强烈地思念起屈远凌,不知现在他在做些什么、和什么人在一起,身体是否无恙,有没有同样思念着我,是不是后悔昨晚和我的缠绵……
他心里到底是怎么想的?我知道他应该是喜欢我的,否则不会允许我要他两次,可这份感情到底有多深?我们对彼此都不甚了解,身份地位如此悬殊,能否好好维持?
这一切我都没有答案,可我一想到屈远凌,内心源源不断的温柔便告诉我,我心里满满装的都是他。而当我看着辛可时,心情却是那样平静,就像面对许久不曾谋面的老友,有一点伤感,有一点怀念,但更多的,就是释怀般的平静似水。
过去已成历史。
我和辛可曾经是恋人,最终分道扬镳,不曾怨天尤人,更不曾否认这段感情,可我不会再旧事重提,更不会重复昔日错误的轨迹。
人生苦短,我们要学会珍惜眼前。
我感激上苍,能让我遇到屈远凌,爱上他,而他也能接受我。正因为他的存在,才能让我坦然面对过去,让我变得无比坚强。
「小可,你听我说。」我轻轻推开他,「三年前你离开我时,我的确受到很大打击。我恨自己太没用,没本事挣大钱,给不了你想要的生活。说出来不怕你笑话,有段时间,我天天买醉,到后来喝成了胃溃疡,被医生严重警告,才不得不戒酒。」
这些话绝对不可以被别人听到,否则,我这个挂羊头卖狗肉的『恋爱专家』就再也混下下去了。
「我的心情低落了很长时间,直到有一天,我在招聘报纸上看到一家贸易公司在招业务员,我穿上自己唯一的一件西装,人模狗样地打扮了一番去应征,就在那天,我遇到了他……」
辛可震动了一下,抬头看着我。
「他是这家贸易公司的老板,面试的时候,一直绷着脸,很吓人的样子。我能感觉得出来,他并不满意我,但因为公司急需人手,没办法,他只能把我拣来用,然后……然后我和他发生了一些事情……」
「你喜欢上了他?」辛可颤声问。
「我爱上了他。」我坦然承认,「他是个既严肃又认真的人,非常出色,出色到我觉得自己根本配不上他。平时不苟言笑,可一旦温柔起来,却让你有溺毙的感觉。虽然我和他之间并不十分了解,但是没关系,可以慢慢来。现在的我,非常幸福。小可,我们早有彼此不同的生活和世界。我这一生都是你哥,就像儿时在孤儿院那样,只要你需要,我会毫不犹豫来帮你,以兄长、以亲人的身份,可不再是恋人,你明白吗?」
「不……」辛可捂住脸,肩膀在细细颤抖。我知道他不好受,于是轻轻搂住他。
「小可,一切都已经过去。你追求的,和我追求的是截然不同的东西,我们身边也有彼此要珍惜的人。」
「可我真的想和你在一起!」辛可紧紧抓住我不放。
「小可,不要任性。放弃你现在的男友,你会后侮的。」我认真对他说:「我知道你的男友。在一次外贸交易会上,和他有过一面之缘,那时你不在,他并不认识我,但我多少听过他的传闻。」
「他在B市人缘极广,你现在的成就,大多得益于他的帮助。我虽然没有直接接触他,却有一些自己的渠道去了解。他是个很好的男人,成熟而包容,不可多得,提到他的人,没有不称赞的。现在你羽翼丰满,就要过河拆桥?他会怎么想?而你自己又怎能保证,日后不会后悔?」
被我的话触动,辛可抬头看我,俊美的脸上露出一丝犹豫。
「小可,你现在来找我,究竟是真的旧情难忘,还只是为了完成你的一个执念?」我摸着他的头发,笑道:「爱情是流动的,就像波涛,起起伏伏。每个人等待的时候都有限,错过了这一次,往往不会再来,而我们又会重新遇上生命中最重要的人。这样不是很好吗?向前走吧,不要再留恋过去的风景了,因为此时和彼时,景色早已截然不同。」
「可是我舍不得你……」辛可紧紧抱住我。
「我还是你哥啊,我们做一辈子的兄弟不好吗?情人会分手,兄弟可是一生的家人。」我轻轻拍着他的背。
酒吧人不多,在大庭广众下,两个男人如此亲密,肯定会招致不少好奇的目光,但现在不是顾及旁人视线的时候。
「我是真的想带你走,我都已经准备好了,还给你腾出了房间……」辛可嘟囔着。
「房间就留着吧,说不定我什么时候去你那里玩,可以省了住宿费。」我笑道。
「你真的那么爱他?他长得怎么样,我帅还是他帅?」辛可瞪着我。
「呃……」我摸摸耳朵。
说实话他们两个都是少见的帅哥,一个俊美任性,一个英挺优雅。唉,我卓强何德何能啊,遇到的都是倾国倾城的绝世小受。
「说啊。」辛可催促道。
「当然是你帅啦,小可是天下最俊的男人。」我嬉皮笑脸道。男人一旦嫉妒起来,比女人更厉害,我当然不会那么傻,自撞枪口。
「那你把他叫出来,我要和他PK,我不爽你就这么被他抢走了!」辛可直着脖子叫道。
我囧,敢情老子刚才那些「大义凛然」的话都白说了?可恶,我可是很少有这么正经的时候,更少说出如此睿智的话,害我本来就不多的脑细胞伤亡惨重,敢情全是对牛弹琴?
「好了你个死小子,越说越残。你看看你,一身酒气,给我进房间洗澡,然后马上回B市,滚回你男友身边去!」我揪住他的耳朵,把他拎起来。
「他不要我了。」辛可愁眉苦脸地说:「上次我跟他说要去找你,把他气得七窍冒烟,已经整整十天没理我。我和他应该玩完了吧,反正像他这样的男人,身边又不缺什么伴。上次去他公司,我亲眼看见他新招了两位唇红齿白的清纯大学生作助理,都不想想,自己已经是三十八岁的老男人了,我看他根本想老牛吃嫩草,居心不良!」
「你就那点出息!」我一掌扬到他头上,「连自己真正爱的是谁都不知道,靠,真是白浪费老子这么多口水。」
「哥,干嘛打我……」辛可抱住头,含泪可怜兮兮地看着我,真有点我见犹怜的味道,可老子现在哪还会再上他的当。
就这点情商,居然是一家公司的老板?我不由可怜起辛可的男友来,这家伙肯定一天到晚跟在他屁股后面收拾残局吧?阿弥陀佛……
在酒吧结完帐后,我送他回房,等电梯时,辛可突然伸手捏我的右耳,「这枚耳环,是我送你的?」
「嗯,戴习惯了,就一直留着。」我想了一下,伸手摘下耳环,递给他,「其实早就该还给你,小可。三年前,我们没有好好说再见,今天是该正式说一声再见了。」
「哥,我不想和你说再见。」辛可泪光闪闪地看着我。
「笨蛋,只要你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