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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代的暗部人少得很呐,幸好我的四个孩子也不是什么好惹的角色。既然暗部这么少人,只能大家共用了。”风清云面无表情地说着貌似是笑话的句子。
“不是吧,义父!!!!”我哇哇叫起来,早知道当初我就多保几个下来啊。怎么也没想到这两只老狐狸会阴我!“呜呜呜~~阿芝~~我好可怜~~”
“不哭,不哭,以后有阿芝陪你。”
“还是阿芝最好了。”
我看见众人头上隐隐约约的黑线…。。
任务
作者有话要说:修改错别字完毕
暗部筛选的结果有点出乎我意料,原以为选出没有一百也有五十人,那样的话我可以平安地混在里面。没想到十年前第一轮筛选就已经只剩二十人。然后十年里,二十人都平安无事,原以为这二十人留在暗部已成定局。没想到最后竟然只选三个。不在沉默中死亡,便在沉默中爆发。只是这一爆发便一反十年里吊儿郎当的模样,出乎所有人意料。除却灵芝。
灵芝是我亲自培养出来的,她能胜出在我的意料之内,只没想到,那人与我同样低调的唐宁也能胜出。
听完风清云的解释,我哭笑不得,原来当年我们五百人中选出的二十人,是暗王候选人,而十年前那一场筛选,只死掉了七十八人。没死的人一直在暗地里接受训练,自然辛苦程度是不能和我们比的。
其实我也猜到了,当年的森林里跟本没有五百号尸体,所以我猜想那几百号人定是被人暗地里带走了。但现在说这个,似乎意义不大。
噬血山庄正厅,高层人物全员到齐,风清云坐在高座,风远山坐在一旁。而东南北三王齐齐站在下面。我们三个则直挺挺地站在正厅下方,面对着风清云。
“十年的试炼,你们三个能站在这里,就是我噬血盟的骄傲。现在本座要在你们三个中选出一个,作为一下任暗王,现在有三件事要三王去做,抽签,抽中什么签,就要跟哪位王座去办事。”
我点头,心里开始计量那五百万两的事。
抬起头便撞上日显的目光,我煽煽一笑。继而低声对灵芝说,“阿芝啊。如果你抽到能助我拿到很多钱的签,就让给我。嗯。”
灵芝乖巧地点点头,因为在大庭广众,我不能奖赏地轻吻她的脸,只能歉意一笑。
唐宁看了看我们亲密的模样,先走上一步,抽出签,展开一看,便呈上给风清云。
“唐宁听令。”
“属下在!”
“命你助北王去夺日辉剑!”
“是。”
日辉剑在夏国,是夏王朝的镇国宝,要夺那宝剑,不容易啊,我勿见日显脸上闪过一丝失望。我冲他眨眨眼。拉着灵芝的手,一同伸入竹筒。我展开一看,灵芝也将她抽到的签递给我。我一笑,又递回去。
她看看我,便呈上给风清云。众人被吓得大气都不敢出一声了。我的灵芝永远都是把我放在第一位。反将至高无上的令主摆在其次。
“灵芝听令。”
“属下在。”
“命你助南王去萧国夺噬魂大法的秘籍。”
“是。”
噬魂大法的秘籍在萧国,目前我还不想远行,五百万两,我决定搜刮完烈国再去搜刮其他两国。而我手上的这支签,正合我意。
“夜杀听令。”
“在。”
“命你与东王入皇宫盗“琼枝玉露”。”
“是。”
东王陆少宁,比我大七岁,平日里和我们混熟了,可是他狐狸一样的德性总让我不得不每时每刻都小心翼翼。
会后,我吩咐了灵芝一些事宜,便跟随东王回阁。在行动前,我必须知道关于烈国皇宫的一切,及琼枝玉露是什么玩意。
“陆王。这琼枝玉露是何东西?”
“一种神药。有何效果全看吃的人身体状况而定。然而对于习武之人,是一种增强功力的好药。”
“有没有副作用的?”我天真地问。
陆少宁回头,意味深长地笑了,“你真想知道的话,拿到手后,我会让你试试的。”
果然是只狐狸。
从陆少宁口中得知,烈帝,烈天洛,是个不好应付的对象。武功高强远胜于陆少宁。连风清云也要估量着下手。为人阴翳狠辣。不擅治国,却擅用人,平时都是大臣帮忙打理朝中事务,国内一切事务,都由两位丞相处理,只需给他最后的方案便可。只是作为最后的决断者,还有各地都有他安插的心腹,不由我让想起类似于东厂之类的机构,他算是很闲的一个皇帝,于是偏好武功,便将许多时间用在习武上。朝中能人很多,估计也是个藏龙卧虎的地方。否则烈国也不会因为有个暴君执政,却依然成为三国中军事最强的国家了。据说这个暴君喜好美人,男女不鞠。这一点却是让我有机可乘了。但一个单单是好色的君王,是绝对不可能将这个国家军事化成这样的。轻敌的事我从来不做。
“我记得,你曾经说过,对于武功比你高强的人,你也能暗杀对不对?”
“嗯。”我并不否认。
“那么对于烈天洛,你有什么计划?”
我歪过头,“任务只提到盗玉露,没说要杀他啊。”
“你怕了?”
“随你怎么说,我不喜欢节外生枝。杀烈天洛,没有人给我付钱,亏本生意我不做。”
“皇宫戒备深严。我们要先想办法混进宫。你要想办法拖住烈天洛。盗玉露的事,你便不用操心了。”
“是,东王阁下。”我弯腰退下。
他走了几步,突然又回过头来说道:“义父之所以没下令让你杀他,是因为根本不用他下令,你杀不了他。
“听这语气,好似你认识他?”
陆少宁不再说什么,但隐隐中却能听见他一声冷哼。这噬血盟的秘密可不是一般的多,可惜我不八褂,闲事懒理。
在出发之前,我要让灵芝给我一些药备用。然后还要去找风远山给我铸点暗器。真不知该怎么说这风远山了。简直是个鬼才。也无愧于暗王一位了。我自认不能胜任暗王的。论武论文不及他千分之一。也无心管理那么大的部门,对于没有工资领的义务劳动我向来不做。
手里拽着那一包铁片暗器。还有一支枪形发射器,里面装满了暴雨梨花针。暗器之最,亏得风远山能做得出来。对于枪形发射法,比我厉害的人不在这个空间里。腰间挂着我独一无二的天羽,时不时拿出来摸摸那白色的毛。爱不释手。
一切准备完毕,我跟随陆少宁前往烈京,烈京地处烈国北方,与噬血山庄相隔不远。大概也就五天路程。这五天路程是对于这个交通不发达的年代而言。若是现代。几个钟快班就到了。
一路陆少宁竟然能很有耐心地跟我搭话。
“夜杀,为什么总是听日灵和灵芝叫你阿七啊?”他搭着我的肩膀说道,我们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平时我除了和日显灵芝最熟之外,和陆少宁,蓝胜意交情也不赖。但我的小名我却只和日显和灵芝说过,他们叫习惯了,身边相熟的人也跟着一起叫了。
“阿七是我的小名。”
“那我也可以叫吗?”
我看了他一眼,心想他这般与我套近乎是什么目的?但还是点点头。
“阿七,感觉以前的你,并不像那么冷酷的人,当时你竟真的是眼都不眨一下。那是你第一次杀人吧,噬血盟中数日显最冷酷,我还记得他第一次杀人的时候晚上还会作恶梦。”
第一次杀人吗?我已经记不得我第一次杀人时是什么感觉了,好像饭照样吃,澡照样洗,就像捏死一只蚂蚁一样没感觉。
“这才是杀手的最高境界,谁会像那些白痴一样,明摆着告诉人家,我是杀手,你快跑吧。追杀都追得累死。”我撇撇嘴,不屑道。
“你不止不像个杀手,简直就像个长不大的孩子。竟然能和十年前一样。一点都没变。”
呵呵,我不是没变,我是以不变掩藏我所拥有的很多面。我那么多的方面,唯有王一个人看得最多。
在学校时活泼开朗的我
在演艺圈时的成熟典雅我
在黑社会时妖冶艳极的我
在当护士时温柔体贴的我
在杀人时犹如夺命修罗的我
一切的一切,全部都是所有的我。不同的身份,便会有不同的我,噬血盟的人看见的,不过是我最光明的那部分。自然被你们所珍惜着,所呵护着。
来到烈京,巧的是二十天后便是烈天洛的生日。这便是我们的机会。时间算得真准,该说风清云机关算尽呢?还是只是巧合?
但无论如何,我都该为混进宫作准备了。 但在那之前,我也开始我的不顾一切筹钱的远大计划了。
毕竟欠噬血盟五百万两的学费并不是小数目。刚来的时候我并不知道这里的货币汇率是多少,每一个时代的贷币值都不一样,直到在这里混久了才发现,一个普通老百姓一天三餐估计要一两银子不到。三个月花去一百两左右,这么一推,五百万还真不是小数目,我后悔我当初怎么不说五十万。
京师血案
烈京的秋季,满地的枫叶将大地铺了一张红地毯。枫叶,象征着烈国。因为三国中只有烈国才有枫叶,而那红胜火的枫叶,应了烈国的烈。无论是热情,还是血腥,都是最美丽的颜色。我天生喜欢红色,是血液那种浓稠的红。
芙蓉账,春色满园。趴在我身上的男子,名唤傅仁强。是烈京一万卫兵的头领。专管烈京治安的。那日他被人拖上妓院,点中了花魁,结果却上了我的床。他不喜欢男人,这我知道,可惜他那被下了春药的身体令他无法支撑着去找女人。花魁被我点了|穴,安好地放到柴房里。而我则主动引诱他。
男人的身体与女人不同。女人的身体被下了春药,则是渴望被侵犯,但若是男人中了春药,只会想上别人。
来到烈京时我已作过调查,果然如我所料,这里的每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