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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宝贝太反常,但又太诱人。江临风只呆了一秒钟,立即听从全身热烈叫嚣的欲火,邪魅一笑,低声说:“遵命。”随即挺身而入,疯狂律动起来。
这场Xing爱持续得很久,但黎箫在狂风骤雨般的颠簸中却没有象之前几次昏倒。只是累坏了,全身困乏,只迷迷糊糊间感觉到江临风事毕后仔细地亲吻自己,拿热毛巾仔细清理了情事后的痕迹。在这一点上,江临风向来保持他一贯的温柔,使得与他之间的性事总会到达一个情意绵绵的终点。黎箫在睡眼朦胧中,感觉床上一轻,他半睁开眼,发现天色已经有些转暗,江临风已穿好衣服,正在系领带。
“你要走了?”黎箫哑着嗓子问。
“嗯,对不起宝贝。”江临风低头亲吻他光洁的前额,说:“今天是星期一,我要回天水山庄。”
这是江临风的规矩,尽管他迷恋黎箫,有时连公务都带到他这里处理,但每个星期一和星期三晚,他必定不会在黎箫这里留宿,而是回天水山庄或其他地方处理事情。
以往黎箫并不在意江临风留不留下来,但今天,不知怎的,他心底那个无法填埋的空洞仿佛分外明显,一些平时压抑下来的孤独和惶惑感此刻都被无限放大,到了他无法独自承受的地步。出乎意料地,黎箫从被窝里伸出手来拉住了江临风的衣角。
“怎么啦?”江临风柔声问。
“我……你……”黎箫支吾着,欲言又止,莹润的肩膀半露,清澈无暇的眼睛中蒙上一层深深惹人爱怜的神情。
“嗯?”江临风含笑看着他。
黎箫垂了头,微红了脸,长长微翘的睫毛扇子一样轻轻抖动着,泄漏出心底的不安,半响,他才嗫嚅着说:“你,你走了,夜,夜里会冷。”
他说完,飞快地偷看了江临风一眼,愈加害羞,忙又把脸侧过去不再看,可他的手指,却象害怕走失的孩子一样,紧紧攥住江临风的衣角。
江临风只觉心底又酸又软,一种说不出的,极其复杂的感觉冒了出来,那当中有爱怜、有感动、有心疼、有满足。他做惯了发号施令的人,平日里接触到人,有对他畏惧、算计、顺从、崇敬、嫉恨等的,却唯独没有这种单纯而直接的信赖和求助,而且依黎箫什么都摆在心底的性格,要让他说出这句话,实在不知道需要鼓起多大的勇气。江临风叹息一声,星期一不在这里过夜是他给自己定下的规矩,但面对这样的宝贝,带着情事后的柔弱和慵懒,带着孩童般的纯真和性感,他又如何能够拒绝呢?江临风知道自己今晚哪里也去不了了。他伸手握着黎箫紧拽着自己衣服的小手。一手解开刚刚系好的领带和扣好的衬衫纽扣,脱了下来,爬上床钻进被子,将那个羞涩到不敢把脸露出来的小人儿整个圈在自己怀里。触手的肌肤温润滑腻到不可思议,他几乎都能看到被子底下那个赤裸的身体是如何美丽,玉般莹洁的躯体上,星星点点,俱是自己在激烈情事中留下的印迹。江临风几乎觉得呼吸一窒,下腹又开始感到蠢蠢欲动。
怀里的人有些轻微的颤抖,有说不出的脆弱和惹人爱怜,江临风压下欲火,轻啄他的颈背加以抚慰。
“你走吗?”半响,黎箫闷闷地问。
“我想想看哈,好像还真是不走不行。”江临风故意逗他。
黎箫的身体僵了一下,推开他游曳在自己胸膛的手,平静地说:“对不起,我任性了,你快去吧。”
他背着江临风,抱着双肩,把自己蜷缩得更紧,仿佛用一种自欺欺人的鸵鸟状来取暖和保持坚强。江临风一阵心痛,把他往自己怀里抱得更紧,抚慰着他紧绷的肌肉,说:“小傻瓜,我要下去给你拿吃的东西上来,当然不走不行啦。还是说,你愿意让我抱下楼去,让大家都参观你做完爱后美丽的模样?”
“胡说什么。”黎箫恼怒地说,忽然间降低了声音,带着小心翼翼的试探:“你是说,你不走了吗?”
“本来是要走的,毕竟是我自己定下的规矩。但是我发现,”江临风亲了他一口“给我的宝贝暖被窝这件事要重要得多。”
“真的……没关系吗?”黎箫对自己刚刚的主动羞愧了起来,他在江临风怀里转过了身,说:“要不,你走吧,反正,我也一个人呆惯了。”
江临风目光温柔地看着他,觉得此刻逞强的黎箫真是可爱到了极点。他摸着黎箫柔顺的乌发,亲了他一下,说:“箫箫,你知不知道,在刚刚之前,我从没见你撒娇或任性的样子?所以,看到你也会任性,我真的很高兴。”
他收紧了手臂,把黎箫赤裸的身体紧紧抱在怀中,在他耳边坏笑说:“不过,如果要留下我,用色诱更有效一点哦。”他的手不规矩地摸着,沿着纤腰翘臀的曲线一路往下,探往那销魂之处,在洞口暧昧地撩拨徘徊。
“嗯……”黎箫羞红了脸,想要避开,却又被他桎梏在怀里。他刚刚做完的身体格外敏感无力,忍不住在江临风的手指攻击下一阵阵轻微发抖,骂道:“江临风,你还是走吧,刚刚不是才……怎么又……禽兽……”
江临风低笑着,手下不停:“小东西,敢骂我了,看来我要更努力点,才对得起禽兽这么伟大的称呼。”
第 14 章
黎箫竟然也会主动开口让自己留下来过夜,这让江临风心情大好,一连好几天脸上都象冰霜初解那样,唇边常常挂着诡异的笑容。他的助手和保镖无不惊诧莫名,以为老板受到什么刺激,对着他骤然和蔼可亲的模样,一个两个心里格外别扭。
从那天晚上以后,黎箫发现江临风连着两三个星期,夜晚出现的频率大大增加,原先还会有每逢周一、周三必定不来的规矩,现在连这个也不必遵守。而以往江临风周五、周六晚应酬最多,现在也能免则免,放着高档场所的精致佳肴不用,整天跑回来陪黎箫吃那些滋味清淡到不行的病号饭。黎箫过意不去,在饭桌上有些支吾着说:“姑姑,没,没必要大家都跟我吃这样的东西啊。”
“我的口味正好偏淡,没事。”林玉芬笑了下。
“但,但是江……”黎箫偷偷看了坐在他旁边的江临风一眼,声音小小地说:“不会不习惯吗?”
“嗯哼,”林姑姑咳嗽了一下,白了江临风一眼说:“临风,不好意思啊,我们这就这些家常东西,上不了什么台面,你吃不惯的话可千万不要勉强啊。”
江临风只顾着戏谑地看着黎箫因腼腆而别有一番美丽的脸,心里荡漾着种种柔情,他从桌子底下握住黎箫搭在膝盖上的手,笑着说:“怎么会,跟箫箫一起吃东西,总觉得味道变得格外好呢。”
林玉芬一听,差点将含入口中的汤碰出了,忙拿餐巾示意地擦擦嘴,笑骂说:“天哪,江临风,瞧你那点出息,你好歹也算一成功人士好不好,肉麻得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
“只有谎言才需要矫饰和包装,箫箫,我是说真的,你相信吗?”江临风眼睛不眨地看进黎箫的眼睛,柔声说。
“吃,吃饭吧。”黎箫窘得不得了,红着脸顾左右而言他。
这样的日子太美好,每天早上醒来,看到枕边黎箫清丽绝俗的脸庞,看他象孩子一样全心依靠在自己怀里或肩上,在萦绕着自己的令人心安而温软的呼吸中迎来一天。黎箫好静,身体又弱,两人并没有多少消遣,往往是夜里吃过饭后,一起回二楼,看看书、听听音乐,或是观看两张他肯定没看过的影碟。江临风有时打开笔电,处理一些必须的公务,这时黎箫会呆在他身边,拿着一本书看着,脸上挂着单纯而腼腆的微笑。所有这些,令江临风感觉生活好像一下子沉淀了下来,进入一个每过一分钟都充满温情和舒坦到全身毛孔都要张开的阶段。尽管夜里抱着黎箫绝美的身体,却需要时刻顾及着他的承受程度而不能随心所欲地玩化身禽兽的游戏。但除此以外,小情人的表现都令江临风感到非常满意:黎箫的五官本来就无可挑剔,现在在自己的精心呵护下,整个人焕发出一种润泽的光芒,显得愈加迷人;身体更是柔美到不可思议,性格也温顺可人,虽说仍然习惯于沉默,但现在的黎箫却会在偶然间表示对自己的依恋和关心,这跟以前那个什么都埋在心底的黎箫相比,已经是极大的进步了。
进入六月后,天气开始热起来,阳光射在人身上的温度也逐步提高。夏季到来,江临风愈发享受这种每晚抱着黎箫温凉而柔软的身体入眠的日子。这时候医院方面传来好消息,一位器官捐献者正好出了车祸重伤垂危,根据其之前签下的捐献书,这个人死后的可用器官将无偿捐献给有需要的病人。而他的血型、肾脏恰好与黎箫的匹配,只等这个人一咽气,黎箫即可优先安排手术进行器官移植。
接到医院打来的电话后,江临风沉吟不语。他匆匆驱车回到小楼,一进门,正看到黎箫双手规矩地放在膝盖上,与林姑姑坐在沙发上说话。林玉芬不知说了什么,黎箫微红了脸,习惯性地垂下头去,美丽的脸上泛出淡淡的微笑。在临近傍晚的柔和光线中,黎箫的笑浅近得如同最清澈透明的一汪泉水,微微一动中,折射着动人心魄的光。江临风一动不动站那注视着,从不多愁善感的内心竟然产生了一丝难以捕捉的酸楚:这个属于自己的男孩,这个属于自己的微笑,如果有一天,再也无法看到,再也无法触摸,而是消失在自己权力的范围之外,乃至无影无踪,到时该怎么办?
不行,决不能让这种事发生,这个男孩必须呆在自己知道的某处,必须只要想见就能见,想碰就能碰。江临风霸气地扬起下巴,当机立断地走了过去,他脸色慎重地说:“箫箫,有件事,咱们谈谈。”
基于礼貌,林玉芬起身回避,但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