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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数个春秋无数次日出日落中死死压抑的痛,积累了上千年,便在今生灭顶。
死死的搂住那颈子,仿佛生怕一撒手,便要消失一样。是的他太容易消失,在自己生命中总是倏忽来去。这一生一世竟然只有梦中相会。怯怯的用自己的唇,印上他的唇。梦中的第一个吻,却仿佛早已经不是第一次,早已经在心底想象描摹过那个场景无数次。
他的身躯微有些僵硬,他没有想到会变成这样。拥抱着他的那个孩子有浓密的长睫毛和白皙的肤色,如画的眉目那么真实。孤寂千年,这是第一次有机会,亲眼看着他长大。他纤细的身体和柔软的皮肤已经不是梦幻,就是握在手中实实在在的触感。当他用自己的嘴唇膜拜那幻觉中真实的肉体,他听见了千年前熟悉的吟声。
梦中和现实中的纳兰都陷入昏睡,只是在一片迷朦中,似乎听到那个人轻声求肯:“叫我少商,以后,叫我的名字,好不好?”
昏睡中他不知道,床前的白色月光中一个淡淡的,珠光灰色的影子忧伤的看着他。他不知道之后很多年,他依然会与他每夜梦中相会。他不知道他一生再无法真心去爱某个别人,永远只在失去后才追悔莫及。他不知道当皇城中那高大的少年长成一个高大的青年,会把他的忠诚当作征服天下过程中一个小小的甜品来享用。他不知道很多年后,当他独自被软禁在皇城华丽的居处,这珠光灰色的影子会突然出现在梦里,并在那之后,魂魄被守卫那古老皇城的神明打回轮回。他不知道没有了那鬼魂的陪伴,他日渐干枯憔悴,并最终只熬过了三十一岁。
那个夜晚十四岁的纳兰成德,只是甜甜地昏睡着。
第二天乌雅嬷嬷为纳兰收拾床铺。她“扑哧”一声笑了,赶忙去拉了觉罗氏来。
“冬郎长大了,”觉罗氏双手合十念了一声佛,“我要禀明老爷,选几个干净整齐的丫头,给冬郎作房里人。当额娘的不容易,总算眼看着就要熬出头。乌雅嬷嬷,咱俩去收拾收拾,一会还得去家庙烧香。”
书房中的纳兰,一手执了笔儿,一手拈了墨儿。铺开桑纹纸,蘸饱松烟墨。
“落花如梦凄迷,麝烟微,又是夕阳潜下小楼西。
愁无限,消瘦尽,有谁知,闲教玉笼鹦鹉念郎诗。”
十
圆圆的发出淡黄|色光晕。
上海的月亮也不过如此。
当然,她是不后悔的。
小月桂抱紧了被子,把头深深埋了下去。
新黛玉说的对。
常爷是什么人物?
看上她不知道她是几世修来的福气。
姨太太当然是不可能,就算把她当作小姐养在一品楼,也绝对是她这样一个大脚粗使乡下丫头做梦也梦不来的。
可是,阿其,阿其……
有一滴眼泪从眼角蜿蜒而下,她狠了心当作没有察觉。
十斤真心也换不来一钱银子。
一品楼这样的事情多的很。只不过小姐们谁会像她这样,傻。
跟着阿其,至多像舅舅舅母那样开一爿店,日子依旧苦。只不过从乡下苦到了上海。
何况,她的容貌身材,阿其的见识武功,都是待价而沽的货品。
若就这样卖给彼此,不过世上多了两桩赔本的买卖。
她紧紧的抓住被子一角,指甲深深的钻进了手掌心。那一点点痛反而给她带来了一点自虐的快感。
她有她的念想,阿其有阿其的未来。
于是,就这样吧。
任鸿飞第一次认真的打量眼前这个少年,他挺直了腰板跪在他面前,紧闭的嘴唇有点微微的发抖,暴露出他的紧张。
“你要入我门下?”
“是。”
任鸿飞伸手拿过桌子上的碧螺春,掀开茶盖,缓缓吹去浮沫,喝了一口。
堂内静的只剩自鸣钟咯哒的声音,时间在缓慢流失,以这样一种方式昭示。
这个人到底是要还是不要,任鸿飞心里也在打转。
第一次见他,是在一品堂。
那时觉得一品堂的小姐阮鸾颇有风味,着迷了一段时间。偏被沈南星打将上来。
给他报信的就是这个少年,阿其。脸上明显五个鲜红的指印,想是南星的杰作。
却只是帮他引路到后门,半句废话也不曾多说,张望时发现南星早已埋了一支伏兵在此。
他饮恨跺脚。南星的性格他不是不清楚。非要折腾到彼此一清二楚,半点情面也不留。
惧内的名声远扬,他一个青帮老大,以后要怎么在兄弟面前做人服众?
那场闹剧的收尾,还是阿其仗着和他身量差不多,躲躲闪闪的出门引开了人。
说起来,见机和身手都还不错。
栽培他不是不值得的。
只是……
“你为何要入我门下?”声音突然厉了起来,有了咄咄逼人的意味。
“这……”少年一时语塞。
任鸿飞早非昔日吴下阿蒙,凭一时冲动或者感激就能和人拜把子做兄弟当知音。
阿其咬牙,头重重的叩下去,地板上传来沉闷的撞击声。额头抵着冰凉的地板,思路也清晰起来。
“我想跟任老板学习,我想出人头地!”
他一字一句念的清晰,用尽全身力气。
“你还想杀了常爷,是不是!”
掷地有声的一句话仿佛平地一声雷,炸乱了阿其的心,他整个人后挫,半坐在自己腿上。
“我……”
他只觉得一阵掌风袭来,下意识想躲,却终是没躲开,“啪”,结结实实挨了任鸿飞一巴掌。
和沈南星的花拳绣腿截然不同,这一巴掌让阿其整个半边脸麻掉,耳边轰鸣,一时间倒没有觉出痛来。
只是任鸿飞接下来的教训他听的不真,仿佛隔了几重楼,远远的飘过来。
“你为个女子,起不义之心,是该还是不该?你为个女子,毫不挂心自己的前途,是该还是不该?你为个女子……”
阿其仍保持那姿势半跪半坐瘫在地上,手抚上自己的脸颊,冰冷搭上火热,有一丝凉意,仍是未觉得痛。
你该是不该?一句句像重锤捶在他心中。他不敢抬头看任鸿飞的眼睛。
该是不该?
小月桂选了常爷,纵然可叹无情,但亦是人间常情。
说到底,他,没有资格。
“不该,不该、不该不该不该!”
所以,跟在任鸿飞身边,见到常爷的机会虽多,阿其从来表现的都是淡定本分。
甚至连再见到小月桂,他也可以做到从心底到脸上,处处波澜不惊。
任鸿飞教会了他很多事情。
是他躲在一品堂浑浑噩噩过一辈子都学不会的事情。
任鸿飞运筹帷幄,心狠手辣,治下极严,但对外,三教九流、上上下下全都又敷衍的很好。
若想强大,终归是自己的事。
合纵连横,笑看风云,他终信自己也会有那么一天的。
黄佩玉找过来的时候,余其扬心底诧异了一下,然脸上没浮现半分。仍然规规矩矩的守在任鸿飞旁边,在任鸿飞冲他挥挥手的时候,顺从的出了门,关上门转身移步的刹那,不是没想过再想办法回来偷听的。
黄佩玉明明已经和常爷连成一线,身子已经一半入了洪门,听说是相当得赏识的,如今却半夜三更的自己寻来洪门对头——青门这边,料想也不会是什么好事。
这念头也就在心头转了一转,他还是直接省了偷听的心。
任鸿飞这人一向精明的紧,虽然他跟在身边的时间不短了,几次三番的变相测验也有惊无险的通过了,可他心下知道,任鸿飞怕还没有全心全意信任他。他这个右膀总归不能和四宝那个左臂相提并论。
至于常爷,每次和常爷见面他都知道,任鸿飞总有几分心神放在了自己身上,难道,还怕他当场做出对常爷不利的事情拖累整个青门?他现在已经不是当年那个被夺了所爱就要哭天抢地的小男孩了。他才不会那样的傻。
他回房睡下,居然颇安稳。
半夜感觉自己的眼睛那突然一跳,危机像一根弦,敲响了头脑,嗡的一声。
他手往腰间一搭就要拔枪,转瞬被制住。
他看清来者的脸,长舒了一口气,也轻了胸口的失落感,“任老板。”
借着月光看余其扬,任鸿飞有种很奇怪的感觉。
他一直知道余其扬长的不错,带他一起出入百乐门那些场合时,不只一个人夸奖过,仰仗他们做事的男人或风月场合阅人无数的红倌儿。
但他并没这样认真看过余其扬的脸。
因为他自己也是长的出挑。
也因为这个人总是在身边的,所以很容易把他淡化成一个符号或是一种物件。
短短的平头覆盖不住饱满的额头,他的眉毛是这样的长这样的浓密,他的眼珠像含了水一样,睫毛闪了闪,太长了——他刚才就是忍不住伸手触了他的睫毛才把他吵醒的,他的鼻子是这样的挺拔,他的嘴唇分外漂亮,是书上所说的菱唇,而这嘴唇此时正被主人困惑的用牙齿轻咬,他忍不住伸手覆上他的唇,“别咬……”
“任老板?”
他从遐思中回过神来,险些没直接扇自己一巴掌。
任鸿飞!你在想什么?
他转过脸,闪入阴影,以掩盖脸上渐渐蔓延上来的红色,“阿其,跟我去闸北收一批货。”
余其扬锋芒渐露,宝剑深藏鞘中,对主人抑或宝剑本身,都是种遗憾。
他倒要看看,拿一片真心待他,等这宝剑饮了血,到底还会不会逼宫噬主。
货是从天津过来的,任鸿飞第一次让余其扬接手了他的背后生意。
以后闸北,就归给他余其扬管理。
上海的夜,寂寞的时候不多。
任鸿飞在前,余其扬在后,一前一后两个影子拉的长长。
任鸿飞低头,心思却乱,上海的派系斗争复杂,一子落错则无立锥之地,谁又是谁的双面探子,谁又是暂避屋檐随时等待一飞冲天的鸿鹄,谁又是在农夫怀抱里休息取暖等待回复元气的蛇?
一掷千金,养舞女,捧戏子,大上海黑道的解压方式归根结底和津门的也没什么本质上的不同。
那是1921年的4月,玉兰花的香气在夜里送的很远,可以把人密密匝匝的环绕起来,溺在其中。
余其扬一直闹不清楚那个夜晚究竟是梦境还是真实。太恍惚了,夜又是黑的。
可是那些感觉又无一不真实。
他能嗅到他微微蒸腾的汗,散发出的热力,带着平原的熟透气味,植物蓬勃生长,狮在丛林飞驰——那是最原始肉欲的,夹杂着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