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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流王-第20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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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鲜血。心里更是大感啼笑皆非,那家伙还真够急的,就打了十来招,远远还没有到达分出生死的时刻,居然直接有预谋地选择了自爆,就连元神都炸了。没有给自己留下任何战利品。可惜了,多么强壮的一颗元神啊,对于碎魂刀来说,绝对是一颗大补之物,就这样白白浪费了。

    楚刚失望地摇摇头,闪身扑向海面,进入深海迅速遁走。

    让楚刚想不明白的是,明知道不是自己地对手,这家伙怎么还不逃走?难道这就是所谓的杀手地自尊?不成功便成仁,那些名留青史的明星级杀手,好像个个都是这样。想想也觉得不是很难理解,如果换作是残刀组,想必他们明知道必死,还是会选择拼命,彪悍的人生,没有退缩这两个字。残刀组本来就是这么训练的。

    也就在楚刚遁走后不久,海面上空,突然来了许多端坐云马的家伙,形形色色,有人类,有外星人,也有妖怪,不下千人,这些都是亚特尼洋一战的见证人,也是来看热闹的家伙。

    早在宰杀火猴后不久,楚刚就知道亚特尼洋出现了看客,把自己与二十八人的生死厮杀,当成一场有趣事物的看客。( )

 第二百零二章 深山有妖(上)

    特尼洋二十八朵域殇花开,已经过去了六个多月。

    六个多月的时间,足以使楚刚的名声,传遍领主界的大江南北,成为新生代崛起的顶尖高手,有二十八朵域殇花成为楚刚的垫脚石,名声自然大振。

    新生代,不是以年龄来计算,而是以进入领主界的时间来计算,楚刚抵到领主界也就一年多的时间,是新的不再新的新人。

    同样的,六个多月的时间,也足以将楚刚的名声,传到了南疆狮子岭。

    楚刚名义上的领地有九千八百座山头,而狮子岭连半个山头都算不上,狮子岭只是一座偏远小城,面积不过几个平方公里,周边有十来座小村庄。城民大多是葯商,毕竟南疆多地宝,做葯材生意还是很有前途的。也有外地的葯商,不远万里来到狮子岭收购葯材。

    狮子岭小城,城主之位已经空缺了上百年,联盟政府派一个城主来上任,就死上一个,传说这些城主都是被山里的妖王派手下刺杀的。卧塌之侧,岂容他人酣睡,山里的妖王,当然不愿意见到联盟政府染指狮子岭小城。

    因此,现在的狮子岭城主府中,只是一名主簿与一小队两百多名老弱病残的城卫军。

    狮子岭小城,事实上担当是一个集市的角色,山里的一众妖王需要矿石打造兵器,远到而来地联盟商人。则看中了妖王手中的天材地宝。

    楚刚已经到狮子岭三天了,但并没有进城,而是易容成一个黑人青年,牵着一匹普通的云马,扮作行脚葯商的模样,借住到了一个小村里。之所以这样,是因为自己刚宰了一个中队的紫衣武士与二十八个领域级武者,说不定城里已经被人布下天罗地网。等着自己去送死。

    小村名叫西源村,是狮子岭小城的一个卫星村庄,不大,只有六七十户人家。

    村民以入山采葯为生,也有狩猎为生的猎户。大多村民是采葯、狩猎两不误。

    楚刚就借住在村民吴老头家。

    吴老头与小孙子相依为命,家里养着一条大黄狗。几只鸡。几间茅草房,一圈篱笆墙,院子里晒满了各种各样的草葯,葯香弥漫,是一个典型地狮子岭老村民,生活虽然清苦,但却安宁祥和。

    此时,正值黄昏时分,家家户户都忙着用晚餐。吴老头家自然也不例外。

    用楚刚的话来说,山里人家的厨房。既是客厅,也是餐厅。就几十平米的茅草房内。在正中部位挖上一个几尺见方的浅坑,坑边围上一圈石头。坑里堆起劈好的木柴燃烧,感觉就像是一堆篝火。村里人称它为“火膛。”

    此刻,吴老头家地火膛上,正烤着两只野兔,楚刚与吴老头在火膛边席地而坐,一人一大碗“地瓜烧”,这酒很烈,也没有什么灵气。大黄狗也乖乖地趴在火膛边上。眼巴巴地看着架上的两只发出诱人香味的野兔。今天这顿晚餐还是它上山抓来的。

    吴老头八岁大的小孙子,倒不在家。他在狮子岭小城的私塾里学习。每个月,吴老头都会去小城里看望他一次,顺便进城卖葯材。

    “小望啊,乡下地方跟你们城里不一样吧。”吴老头边纯熟地往烤架上的两只野兔上放调料,边问道。小望就是楚刚的化名,望乡星的望。

    “老伯,哪里看出来我是城里人?”楚刚讶然道。乡下地方,自然有乡下地方的妙处,虽然点地是油灯,也没有家用电器,但胜在空气清新,日子过得也很简单。

    “老伯虽然年纪大了,但还没有老眼昏花,小伙子气宇轩昂,双手娇嫩,怎么看都不像是出身穷苦人家。”老头微笑道。

    “啊?老伯你有没有搞错?你看看我,一身麻布衣,这手啊脸啊,长得这么黑,哪里来的娇嫩嘛。”楚刚现在易容成黑人,不黑才有鬼了。见老人还是有些怀疑,又接着无奈道:

    “好吧,我承认,真被老伯说中了。我父亲在城里开了间小葯铺,家里也算是有点小钱。但他老骂我每天跟一帮狐朋狗友吃喝玩乐,是个败家子,我一生气,就跟他吵了一架,然后从家里出来了。我要证明给他看,没有他,我一样行。听说南疆有最好地葯材,我就跑到南疆来买葯材,然后运回城里,狠狠地赚上一笔,到时候,我看他还会不会骂我是个败家子。”说到这里时,楚刚一脸的憧憬与豪情。

    “年轻人啊,唉,葯材这一行可不容易,你识葯,辩葯吗,各地地差价又知道多少?”老头苦笑道。

    “我当然会辩葯了,我来之前可是准备过的。”楚刚灌了一大口地瓜烧,得意洋洋道。

    “那你说说,这是由几种葯材调制而成的。”老头把手上那一小罐调味品递给楚刚。

    “啊…这不是烧烤的调料吗?这也算是葯材?这东西弄回城里能发大财?我还以为只有万年紫参、七彩芩、芝果什么的能发大财。我记的,有一次我老爹购进一根几十年参龄的紫参,卖出去后,发了一笔小财。老伯,你知道村里哪家有紫参卖,我买了…”楚刚拍拍胸膛,豪气冲天道。

    吴老头听的差点一头扎进火膛,年轻人还真敢想啊,紫参这种地宝,是说有就有地吗?

    “明天老伯就要进城里看望我们家小阿宝了,老伯已经跟阿财家的媳妇说好了,她明天会来看你…”老头将烤得金黄地兔腿,扳下一只递给楚刚,又扳下一只前腿,抛给在一旁早已经等的口水直流的大黄狗,自己则拿起一旁的铁叉,刨开火膛,火膛里煨着好几只地瓜。这地瓜其实是主食,家家户户都有种植,地瓜这东西生命力顽强,也不需要花大力气去照看,产量也不错。

    吴老头口中的阿宝,就是他的小孙子——吴庆宝,小名阿宝。

    媳妇,她来看我干什么…”楚刚大吓一跳。难道I么怪异的风俗,用老婆给客人暖床?这开什么玩笑!

    “她给你送饭啊,老伯去城里要过夜才能回来,没人给你送饭,你吃什么?”吴老头理所当然道,还真把楚刚当成离家出走的公子哥了。

    “原来是这样,我还以为…”楚刚恍然大悟,接着道:“不用这么麻烦,明天我跟老伯一起进城,来的时候,路过城里,我还没有仔细看,就急匆匆地下村来收葯材了,这次正好回去好好逛逛…啊,这地瓜真香,给我吃一个…就这地瓜,香!好吃…”

    老头摇头苦笑,有钱人家的孩子真是不一样啊,吃腻了山珍海味,看不上烤得金黄的兔肉,反倒看上了地瓜这种粗粮。

    晚餐过后,一夜无话。

    第二天,等楚刚调息出定时,天早就亮了,老头也早已经起床了,院子里还放着一辆牛车,牛车上堆着七八袋晒好的葯材。

    “这牛车哪里弄来的?”楚刚明知故问,以楚刚的功力,老头的一举一动哪能瞒得过楚刚的灵识。楚刚心里很清楚,天没亮,老头就起床了,到邻居那借了辆牛车回来,准备进城。

    “阿财家借的,你不多睡会吗?”吴老头在火膛里答应一声。

    “不睡了。大清早地。又有烤野兔吃?是不是‘大黄’昨晚抓来的,大黄比我能干多了嘛。”大黄就是那条大黄狗,楚刚又在装疯卖傻,那条大黄狗虽然能抓野兔,但也不是天天都能抓到,昨天抓了两只,已经算是状态极佳,超常发挥了。

    “不是大黄抓的。我向阿财买的,我们家阿宝喜欢吃烤野兔,我先烤好给他带过去。你也洗把脸,吃完早餐后,我们就要出发了…”吴老头解释道。

    “阿财是谁?他老兄还真能干,有机会请他喝酒。”楚刚啧啧赞叹。那叫阿财的哥们,有媳妇,也有牛车,还会打野兔,不服不行啊。

    这野兔说是给小阿宝烤的,但也有楚刚的一份。楚刚借住时,给了吴老头几十灵币。吴老头自然不会亏待楚刚,要知道灵币这东西,可不是吴老头这样的普通村民能用得起地。普通村民用的那种货币叫“里拉”,一个灵币值一万里拉。里拉是联盟政府发行的一种货币。本身不具备任何价值,就是一张特制的纸符。算是纸币。

    领主界内。没有银币、金币、晶石币的概念,货币就两种。一种是纸币里拉,一种是灵币。

    早餐后,两人就上路了,吴老头赶着牛车,楚刚骑着他那匹背高不过一米五六的垃圾云马,大黄狗没有跟着上路,它负责看家。

    牛车慢慢悠悠地行进在山间地土路上,车行辘辘。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聊的大多是关于家长里短。鸡毛蒜皮的小事。

    楚刚大智慧没有,小聪明还是有的,既然决定要在领主界里开府天耀,成为有前途的领主,楚刚觉得自己首先要了解的,就是最低层老百姓的日子是怎么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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