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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广记 500卷-第36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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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许之皆去,既而得愈。终身绝酒肉,不杀生命。姜略尝自说其事。(出《冥报记》)
【译文】
隋朝鹰扬郎将军姜略,天水人。少年好打猎,善于放鹰犬。后来得了病。昏迷中只见有一千多只鸟都没有头。围绕着姜略的床边叫:“赶快还我的头来!”姜略立刻觉得头痛,断了气,过了很长时间才苏醒。因此他就请了很多和尚,急忙为鸟祈祷祝福,许了愿,好些鸟才飞走。病也立刻就全好了。从此以后再也没喝过酒也不吃肉,不杀生命。姜略曾自己说起这件事。


贺悦
唐武德中,隰州大宁人贺悦,为邻人牛犯其稼,乃以绳勒牛舌断。后生三子,并皆喑哑,不能言。(出《法苑珠林》)
【译文】
唐高祖武德年间,隰州大宁有个人叫贺悦,因为邻居的牛损坏了他的庄稼,就用绳子把牛的舌头勒断了。后来他生了三个儿子,都是哑巴不能说话。


李寿
唐交州都督遂安公李寿,贞观初,罢职归京第,性好畋猎,常笼鹰数联,杀邻狗喂鹰。既而公疾,见五犬来责命,公谓之曰:“杀汝者奴通达之过,非我罪也。”犬曰:“通达岂得自任耶?且我等既不盗汝食,自于门首过,而枉杀我等,要当相报,终不休也。”公谢罪,请为追福,四犬许之。一白犬不许,曰:“既无罪杀我,我未死间,汝又生割我肉,脔脔苦痛,我思此毒,何有放汝耶?”俄见一人,为之请于犬曰:“杀彼于汝无益,放令为汝追福,不亦善乎!”报记》)
【译文】
唐朝交州都督遂安公李寿,贞观初年,罢职回到京城的府第。李寿喜好打猎。经常用笼子养鹰,有很多对。并且杀邻居的狗喂鹰。不久他就得了病。病中看到五只狗来要求偿命。遂安公对它们说:“杀你们的是奴仆通达,他有罪,并不是我的罪过呀。”狗说:“通达怎么能自己作主呢?况且我们也没有偷你的东西吃,仅从你门前经过,就随便杀了我们。如果不偿命,最终不放过你。”遂安公拜谢请罪,并说一定为它们追福,其中四只狗同意了,有一只白狗不答应。说:“既然你无辜杀我,我未死的时候,你就生割我的肉,每割一块我就痛苦不堪,我回想你这样狠毒,怎么能饶过你呢?”不一会儿,看见一个人,替遂安公求情说:“杀了他对你也没有什么好处,放了他,让他给你追福,不是很好吗?”那只白狗才同意了。过了一会儿,遂安公苏醒了,但已患了中风偏瘫的病,四肢不灵,于是为狗追福。然而,遂安公的病最终也没有好。


方山开
唐曹州武城人方山开,少善弓矢,尤好游猎,以之为业,所杀无数。贞观十一年死,经一宿苏,云,初死时,被二十人引去,行可十余里,即上一山。三鬼共引山开,登梯而进,上欲至顶。忽有一大白鹰,铁为觜爪,飞来,攫山开左颊而去。又有一黑鹰,亦铁觜爪,攫其右肩而去。及至山顶,引至厅事,见一官人,被服绯衣,首冠黑帻,谓开山曰:“生平有何功德?可具言之。”对曰:“立身已来,不修功德。”官曰:“可宜引向南院观望。”二人即引南行,至一城,非常险峻。二人扣城北门数下,门遂开,见其城中赫然,总是猛火。门侧有数毒蛇,皆长十余丈,头大如五斗斛,口中吐火,如欲射人。山开恐惧,不知所出,唯知叩头念佛而已。门即自开,乃还见官人,欲遣受罪。侍者谏曰:“山开未合即死,但恐一入此城,不可得出,未若且放,令修功德。”官人曰:“善”。令前二人送之,依旧道而下,复有鹰欲攫之,赖此二人援护得免。及下山,见一大坑,极秽恶,忽被二人推入,须臾即苏。面及右膊之上,爪迹宛然,终身不灭。遂舍妻子,以宅为佛院,恒以诵经为业。(出《法苑珠林》)
【译文】
唐朝曹州武城有个人叫方山开。少年时就善使弓箭,特别喜欢游猎,就以打猎为职业,所杀的禽兽不计其数。贞观十一年那年突然死了,但经过一宿又苏醒了。他说:“刚死的时候,被二十多人拉去,走了十多里,上了一座山,有三个鬼牵着山开,登着梯子往上走,要到山顶的时候,忽然飞来一只大白鹰,铁爪铁嘴,抓了山开的左脸颊飞走了。又有一只黑鹰,也是铁爪铁嘴,抓了山开的右肩也飞走了。等到了山顶,被带到一个厅堂,看见一个当官的人,披着红色的衣服,头上戴着黑头巾,对我说:‘你这一生有什么功德,可以全部说出来。’我回答说:‘自从生下来,也没有什么功德。’官人说:‘最好带他到南院去参观一下。’有两个人就带领我到南边去,到一城边,此城非常险峻。那两个人敲了几下城北门,门立刻就开了,只见城里赫然全是大火,门边有几条毒蛇,都有十多丈长,蛇头也有五个斛那么大,口中往外吐火,象要吃人。我非常害怕,吓得不知往哪儿走,来时那个门也关闭了,只知道磕头念佛就是了。这时门却开了,我又回去见那官人,他要把我送到地狱去受罪。这时旁边的侍者说:‘山开寿数还没尽,但恐怕他进入这城,就不可能出去了,不如暂且放了他,让他积累功德。’官人说:‘也好’。就命前二人送我,照旧从原道下山,又有鹰想抓我,全仗那两个人卫护我才免被抓,等下了山,看见一个大坑,腥臊恶臭,突然被那两个人推到坑里,一会儿功夫我就醒了。”山开说完看自己的脸和右胳膊上边,被鹰抓的痕迹还很清楚,以至终身没有消失。山开于是舍弃了妻子儿女。把住宅当佛院,整天以诵经为事业。


王遵
唐王遵者,河内人也。兄弟三人,并时疾甚。宅有鹊巢,旦夕翔鸣,忿其喧噪,兄弟共恶之。及病瘥,因张鹊,断舌而放之。既而兄弟皆患口齿之疾,家渐贫,以至行乞。(出《宣验志》。明抄本作出《宣室志》,按御览七四引作出《灵验记》)
【译文】
唐朝的王遵,河内人。兄弟三人,同时得病很重。宅院里有个喜鹊窝,从早到晚飞翔鸣叫,兄弟三个觉得太喧哗很生气,都讨厌它们,等病好以后,把喜鹊捉住并将它的舌头弄断放了。很快,兄弟三个都得了口腔和牙齿的疾病,家庭也一天天贫穷,到后来只好讨饭度日。


李知礼
唐陇西李知礼,少矫捷,善弓射,能骑乘,兼攻放弹,所杀甚多,有时捕鱼,不可胜数。贞观十九年,病数日即死。乃见一鬼,并牵马一匹,大于俗间所乘之马,谓知礼曰:“阎罗王追公。”乃令知礼乘马,须臾之间,忽至王前。王约束云:“遣汝讨贼,必不得败,败即杀汝。”有同侣二十四人,向东北望,贼不见边际,天地尽昏,埃下如雨。知礼等败,知礼语同行曰:“王教严重,宁向前死,不可败归。”知礼回马,射三箭以后,诸贼已稍退却。箭五发,贼遂败散。事毕谒王,王责知礼曰:(“曰”原作“汝”。据明抄本改。)“敌虽退,何为初战之时?(“之时”《法苑珠林》四二作“即败”。)即便以麻辫发,并缚手足,卧在石上,以大石镇而磨之。前后四人,体并溃烂。次列知礼,厉声叫曰:“向者贼退,(原本无“退”字,据明抄本补。)并知礼之力,还被王杀,无以励后。”王遂释放不管束。凡经三日,忽向西北出行,入一墙院。见飞禽走兽,可满三四亩,总来索命,渐相逼近。曾射杀一雌犬,此犬直向前啮其面,次及身体,无不被伤。复见三大鬼,各长丈余,其剥知礼皮肉,须臾总尽,面及(明抄本“面”上有“唯”字。无“及”字。)目白骨,并五脏等得存。乃以此肉分乞禽兽,其肉剥而复生,生而复剥,如此三日,苦毒之甚,不可胜记。事毕,大鬼及禽兽等,忽然总失。知礼回顾,不见一物,遂窬墙南走,莫知所之。意中似如一跳千里,复有一鬼逐及知礼,乃以铁笼罩之。有无数鱼竞来唼食,食毕,鬼遂倒回,鱼亦不见。其家旧供养一僧,其僧先死,来与知礼去笼,语知礼曰:“檀越大饥。”授以白物三丸,如枣,令知礼噉之,应时而饱,乃云:“檀越宜还家。”僧亦别去。知礼所居宅北,见一大坑,其中有诸枪矟攒植,不可得过。见其兄女并婢赍箱,箱内有钱绢,及别置一器饮食,在坑东北。知礼心中,谓此婢及侄女游戏,意甚怪之。回首北望,即见一鬼,挺剑直进。知礼恐惧,委身投坑,即得苏也。自从初死,至于重生,凡经六日。后问家中,乃是侄女持纸钱绢及饭馔为奠礼,当时所视,乃是铜钱丝绢也。(出《冥报记》)
【译文】
唐朝陇西人李知礼,少年便矫健敏捷,善使弓箭,又能骑马,还能打弹子。因此他杀死的禽兽很多,有时去捕鱼,抓到的鱼不计其数。贞观十九年那年,他得病几天就死了。死后见到一个鬼,牵着一匹马,这匹马比人间的马大些。那鬼对知礼说:“闫罗王让你去。”说着就让知礼骑上马,不一会儿,就到了闫罗王面前,闫罗王对他命令道:“让你去讨伐贼寇,一定不能失败。如果失败就杀了你。”与知礼一同去的有二十四个同伴,知礼向东北望去,只见贼寇多得不见边际,天昏地暗,被踏起的尘土象雨一样。知礼等寡不敌众败下阵来。这时知礼对同去的人说:“王法森严,宁可向前拼杀而死,不可失败而回。”说着,知礼回马冲杀,向贼人射了三箭以后,贼人稍有退却,知礼又射五箭,贼人于是溃败,四散奔逃。打胜之后知礼参拜闫罗王。闫罗王责问知礼:“贼寇虽然败退,为什么开始时你们败退?”令人以麻绳绑了头发和手足,让知礼他们躺在一块大石头上,上面又用一块大石压着辗磨他们,前后磨了四个人,身体全都溃烂,等到了知礼,知礼大叫说:“我毕竟把敌人打退了,尽到我的能力,现在还是被杀,这样怎么激励后人?”闫罗王听他这么一说,就把他放了,还由他自由活动。过了三天,他自己往西北方向走,进入一有墙的院子,只看满院的飞禽走兽,能覆盖三四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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