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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母亲上天诉冤,得到天官的命令,来洗刷我的冤仇。该当让铁杵得病,和我遭受的痛苦一样,我自有要走的时候,但我现在要住在这儿等待,说话的声音和活着的时候一样。家里的人看不见铁臼的形体,但都能听到他说话。他总在屋梁上住。陈氏跪着道歉,一次又一次地摆设祭奠。鬼说:“不用这样,饿我让我死,怎么是一顿饭就能酬谢得了的呢?”陈氏在半夜时私语提起这些事,鬼就应声说:“为什么说我,我现在要锯断你的屋栋。”接着就听到锯声,木屑也随着落下来,哗啦一声响,就好象屋栋真的崩塌了一样。全家吓得都跑出来,拿来蜡烛照着一看,没有一点异样。鬼又骂铁杵说:“杀了我,你安安稳稳地坐在屋子里高兴了吗?我该烧你的屋子。”接着就见火燃起来,火越烧越大。内外一片混乱,不一会儿又自己灭了。茅草还同以前一样,不见一点减少损坏。鬼每天都责骂,有时又唱歌,歌词是“桃李花,严霜落下来怎么办;桃李子,严霜落下来早死。”声音非常悲伤凄凉,好象是自己哀悼自己得不到成长。那时铁杵六岁,鬼来时,他就有病,肚子大,喘不上气来吃不下饭。鬼还经常打他,被打的地方就有青印,一个多月就死了。鬼也从此就安静了。
萧续
梁庐陵王萧续,为荆州刺史。时有武宁太守张延康,甚便弓马,颇为人伏。代下将还,王要伏(“要伏”二字据明抄本补。)事,延康意贪进上,辞不肯留。王遂寻延康为郡时罪,锁系在狱,发使启申,意望朝廷委州行决。梁主素识延康,兼疑王启不实,乃敕送都。王既怀恨,又惧延康申雪,翻复获罪,乃未宣敕,使狱卒说延康曰:“如闻王欲见杀,君何不拔身还都自理,若能去,当为方便。”延康然之,遂夜逃。王遣游军设伏,刺延康于城下,乃表叛狱格战而死。又有支江令吴某,将还扬州,被王要结,亦不肯住,遂使人于道击杀之,举家数十口,并从沉溺。后数年得疾,王日夜常见张吴二人,王但曰:“宽我宽我。”少时而薨。(出《还冤记》)
【译文】
梁庐陵王萧续任荆州刺史,那时有武宁太守张延康,很擅长骑马射箭,别人都很佩服,调令下达将要还京。庐陵王要他为自己办事,但延康心里想要进京更上一级官职,辞别萧续不肯留下。萧续就收集延康在任郡太守期间的罪过,押进监狱,派使者启奏申报,想让朝廷下令在州郡处决延康。梁王平素很了解延康,再加上怀疑庐陵王诉奏不真实,就下敕令送到京都来。庐陵王既怀恨延康,又害怕延康申诉之后得到昭雪,翻案后自己获罪。于是没有宣读敕令,派狱卒劝说延康:“如果知道王爷要杀害你,为什么不脱身到京申理?如果能去的话,我该为你找方便。”延康认为狱卒说得有理,于是在夜间逃跑了。庐陵王派了游军在路上设下埋伏,在城下把延康刺死。然后上表奏延康从狱中逃跑后格斗而死。还有个枝江县令吴某,将要回到扬州,也被庐陵王要求留下,但吴某也不肯留,庐陵就派人在道上袭击杀死了他,全家几十口也一起被沉到江里淹死。几年以后庐陵王得了病,他日夜常常见到张、吴二人,他只是说:“饶了我,饶了我。”不久就死了。
乐盖卿
庐陵王在荆州时,尝遣从事量括民田,南阳乐盖卿,亦充一使。公府舍人韦破虏,发遣诫敕,失王本意。及盖卿还,以数误得罪,破虏惶惧,不敢引愆,但诳盖云:“自为分雪,无劳诉也。”数日之间。遂斩于市,盖卿号叫,无由自陈,唯语人以纸笔随殓。死后少日,破虏在槽上看牛,忽见盖卿挈头而入,持一碗蒜斋与之。破虏惊呼奔走,不获已而服之,因得病,未几卒。(出《还冤记》)
【译文】
庐陵王在荆州作刺史时,曾派手下的人丈量收括民田,南阳人乐盖卿也参与了这件事。公府的舍人官韦破虏曾发出告诫敕令,这个事违背了庐陵王的本来用意。等到盖卿回到荆州,因为数目不对得了罪。破虏这时也很惶恐惧怕,不敢承认自己的罪过,但是却欺骗盖卿说:“我自然要想办法帮助你洗清罪名,不用上诉了。”几天以后,乐盖卿就在街市上被斩首,盖卿号叫,但没有什么办法再陈述,只告诉别人把纸和笔随身收殓。死后不多日子,有一天,破虏在牛槽边看牛,忽然看见盖卿带着自己的头走进来,拿着一碗捣碎的蒜给他,破虏见是盖卿惊叫奔逃,但没有跑出去却已经把蒜吃下去了,因此破虏得了病,不长时间就死了。
康季孙
康季孙性好杀,滋味渔猎故恒事。奴婢愆罪,亦或死之。常病笃,梦人谓曰:“若能断杀,此病当差,不尔必病。”即于梦中,誓不复杀。惊悟战悸,汗流浃体,病亦渐瘳。后数年,三门生窃其两妾以叛,追获之,即并殴杀。其夕,复梦见前人来曰:“何故负信,此人罪不至死,私家不合擅杀,今改亦无济理。”迨明呕血,数日而卒。(出《还冤记》)
【译文】
康季孙生性好杀,为了吃得有滋味打鱼狩猎是常事,奴婢们有了过错,也有时要处死。他经常病得很重,梦见有人对他说:“你如果不再杀生,这种病就能好,不然的话一定会死。”就在梦中,康季孙发誓再也不杀生了。惊醒后还浑身颤抖,心跳不止,直淌冷汗,但却日见好转。几年以后,三个门生和他的两个妾私奔了,他把他们追了回来,立刻一块儿打死了。当天夜间,又梦见前次梦中的人来到说:“你为什么失信?这些人的罪过不应该死,再说你私设公堂杀人也不合法,现在你改也无济于事了。”到天亮就呕吐鲜血,几天就死了。
张绚
梁武昌太守张绚,尝乘船行,有一部曲,役力小不如意,绚便躬捶之,杖下臂折,无复活状,绚遂推江中。须臾,见此人从水而出,对绚抚手曰:“罪不当死,官枉见杀,今来相报。”即跳入绚口,因得病,少日而殂。(出《还冤记》)
【译文】
梁武昌太守张绚,有一天外出乘船,有一个仆人,力气太小使他不大满意,张绚就亲自打他,一棍子下去把仆人的胳膊打折了,看情形也不能好了,张绚就把他推入江里。不一会儿,看到这个人从水里出来,对绚拍着手说:“我的过错是不该死的,你残酷地把我杀了,现在我来报仇。”立刻就跳到张绚的嘴里,因此张绚得了病,没几天就死了。
杨思达
梁杨思达为西阳郡守,值侯景乱,时复旱歉。饥民盗田中麦。思达遣一部曲守视,所得盗者,辄截手腕,凡戮十余人。部曲后生一男,自然无手。(出《还冤记》)
【译文】
梁杨思达任西阳郡太守。正赶上侯景作乱,又加上旱灾欠收。饥民就偷盗田里的麦子。杨思达派一个家兵去看守。他抓到偷麦子的人就截断人家的手腕,一共截了十多个人。这个家兵后来生一个男孩,天生就没有手。
弘氏
梁武帝欲为文皇帝陵上起寺,未有佳材,宣意有司,使加采访。先有曲阿人姓弘,家甚富厚,乃共亲族,多赍财货,往湘州治生。经年营得一筏,可长千步,材木壮丽,世所稀有。还至南津,南津校尉孟少卿,希朝廷旨,乃加绳墨。弘氏所卖衣裳缯綵,犹有残余,诬以涉道劫掠所得,并造作过制,非商贾所宜,结正处死,没入其财充寺用,奏遂施行。弘氏临刑之日,敕其妻子,可以黄纸笔墨置棺中,死而有如,必当陈诉,又书少卿姓名数十吞之。经月,少卿端坐,便见弘来,初犹避捍,后乃款服,但言乞恩,呕血而死。凡诸狱官及主书舍人,预此狱事署奏者,以次殂殁,未及一年,零落皆尽。其寺营构始讫,天火烧之,略无纤芥,所埋柱木,亦入地成灰。(出《还冤记》)
【译文】
梁武帝想在文皇帝的陵墓上修建寺庙,没找到好的木材,他就宣诏有司,让他们加紧采访。这之前有个曲阿人姓弘,家中很富有,就和他的亲族人携带了很多财货到湘州作买卖。经过一年多营造了一排木筏,总长有一千多步,都是上好的木材,又粗又好,是世上少有的。做生意回到南津,南津校尉孟少卿看他的木筏很好,就对照皇上的旨意加以丈量。当时弘氏卖的衣服布疋绸缎等还剩了一些,孟少卿就诬陷他这些财物是拦路抢劫所得到的,并说他的木筏太大,不是商人所应该有的。断定案情应该处死,没收他的财物充公修寺庙用。上奏以后立即施行。弘氏临刑那天,告诉他的妻和子,可以把黄纸和笔墨放到棺材里,死后如果有知,一定上天陈诉。又写了数十张少卿姓名吞下去。经过一个月,少卿在室内端坐,就看见弘氏来到,开始时少卿还很强硬躲避他,后来就恳切服从了,只是说饶命请求恩典。呕吐鲜血而死。那些狱官以及主书舍人,还有那些对这个案子签名上奏的人,都一个接一个死去。没到一年,这些人都死光了,那座寺庙刚刚完工,就遭天火烧了,连一点儿残余都没有,埋在地下的木柱子也入地成灰了。
朱贞
梁秣陵令朱贞,以罪下狱,廷尉虞献者覆其事,结正入重。贞遣相知谓献曰:“我罪当死,不敢祈恩,但犹冀主上万一弘宥我。明日即是国家忌曰,乞得过此奏闻,可乎?”献答曰:“此于理无爽,何谓不然,谨闻命矣,而朱事先明日奏来。”献便遇客共饮,颇醉,遂忘抽文书。旦日,家人合束,内衣箱中,献复不记。比至帝前,顿束香案上,次第披之,方见此事。势不可隐,便尔上闻,武帝以为合死,付外详决。贞闻之,大恨曰:“虞小子,欺罔将死之人,鬼若无知,固同灰土;倘有识,誓必报之。”于市始当命绝,而献已见其来。自尔之后,时时恒见,献甚恶之。又梦乘车在山下行,贞于山上推石压之。居月余,献除曲阿令,拜之明日。诣谢张门下。其妇平常,(“平常”二字原书缺,据明抄本补。)于宅暴卒,献狼狈而还,入室哭妇。举头见贞在梁上,献曰:“朱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