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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之安居乐业(原名:云和山之彼端)-第3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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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举个浅显的例子,如果把后世中国的军队弄一万人到宋朝来,即使他们也使用冷兵器,即使不是什么名将带领,林靖文可以肯定,这样的一万人绝对能够将十万宋军乃至辽军压着打。

精兵,绝对不是什么“大手大脚脖子粗”之类的定义,而是单兵战力强横、作战素质高超、战斗意志顽强,只有这样的士兵才能被称为精兵。

就林靖文来说,他宁愿有这样的“千军”而不愿意有“一将”。

如果林靖文现在能有一万士兵,那么他会毫不犹豫地从中挑选出优秀的一千人来,经过更加严格的训练,还有教育。身体素质、战斗技巧、战术配合、对各种军械的应用、野外求生等,这些都是要训练的;还要让士兵们知道为什么战斗,增强他们的荣誉感和使命感,只有明白这些,即使面对劣势他们也不会退缩,即使败局已定他们也不会溃散,这就是要让士兵有作战意志。

这样的士兵哪怕只有一千人,林靖文也有充足的信心应对一切困难。

为了这个目标,林靖文正式对高山岛上的所有士兵开始训练。

身体素质好办,严格训练,再大鱼大肉地供应,时间长了自然就能提高士兵的身体素质;战斗技巧这个难点,需要武技高明的人和经过战斗的老兵长时间联合教导才行,目前还不能办到;战术配合和对各种军械的操作能力也可以通过训练达到;关键是作战意志。

林靖文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颁布一条军令:赏功罚过。训练刻苦作战勇敢者,不但自己有赏赐,家人也能获得好处;反过来,不努力训练不勇敢作战的士兵,不但自己要受罚,还要祸及家人。林靖文暂时无法教育这些士兵为了荣誉和国家而战,那么只能让他们为了家人和利益而战。

参军并刻苦训练者,家人免赋,饷银全数发放;

作战勇敢者,每战斩获七成归自己所有;

阵亡者,其家免赋十年,赏金五十、地百亩、奴隶两名;

重伤或残疾者,其家免赋十年,赏金二五、地五十亩、奴隶一名;

轻伤者抚恤;

参军但训练不努力者,其家赋税照缴,饷银减半;

不尊军令者,战场缴获无所得,并按律处刑;

令进不进者、令退不退者,斩,十年之内其家赋双倍税三倍,妻、子贬为奴隶;

临阵脱逃者,斩,其家产抄没,全家贬为奴隶;

投敌者,斩,族没。

这就是五赏五罚令,其它还有一些详细的军令。军令一下,全军凛然,无有敢犯者,不但那些兵士定下心来甚至是兴奋地当兵,就是那些工匠和耽罗扶桑奴隶都是眼红红的,因为按律奴隶立了功不但自己可以脱籍连家人都能脱籍,如果林靖文下令在奴隶中征兵,只怕高山、衫树二岛的青壮都要为之一空。

配合这些军令,林靖文下令以北起高山南至小琉求的南山岛之地为琉求县——当然,目前只有两个岛——以高一郎为县令,收所有工匠、兵士、水手、奴隶及其家人为民。

兵士、工匠好办,都是拖家带口的,房屋早先就已经一户分了一间,此次再给每户分上五十亩土地,反正总数不过万的人口往两个岛上一撒连个人影都看不到,典型的地广人稀。

奴隶方面,所有奴隶男女配对成户,扶桑奴隶全部拉去种地或者是打渔;至于耽罗奴隶则是男女比例失调,耽罗男奴只有一千人,全部被划为水手,将一千耽罗女奴分给他们组成家庭,这一千女奴还可以干老本行:下海打捞珍珠玳瑁珊瑚之类的;剩下多出来的两千耽罗女奴则编入火枪队,原本计划中的三千火枪兵缩减到两千人,这两千火枪兵平日负责守卫琉求县,当然,火枪目前还只有一千支。

所有人都忙得跳脚,原本一无所有连建制都没有的白地平白被划为郡县岂是那么容易的,建立官府、招募官吏、制订律法、规划行政区域。这还没完,民政建设才是大头。古代没有什么治安、消防、医疗、教育、财政、经济、工农业、国土资源等等之类的部门划分,但这些职能又不能没有,象宋朝那样划分六曹(也就是六扇门)实在是太简陋了,很多事要么职能重叠要么干脆就没人管。

有鉴于此,林靖文给琉求县建立了十二曹,即:治安消防合二为一的安曹、医疗教育合起来的礼曹、管理诉讼刑罚的刑曹、管理农牧渔的农曹、管理商业的商曹、管理工业矿业的虞曹、管理土地规划和市政建设的工曹、管理财政的户曹、负责征税的税曹、管理官吏选派委任的吏曹和负责监督官吏的监曹、负责监督收税和官府财政的督曹,当然,目前有些部门根本就不必要,也建立不起来,比如说礼曹,现在整个琉求县可是一个大夫和读书人都没有,怎么建立?

在很多方面,林靖文作出了改良,不但是征对目前宋朝的情况,而且是借鉴了后世中国的弊端作的改良。

比如说礼曹,古代的教育和医疗一直是由民间自行负责的,各地或有官学,但远远起不到普及教育的作用;而在后世,中国实行的是教育产业化和医疗自理,教育产业化不去说它,纯粹是在捞钱外加泯灭国家的未来,医疗自理更是人民的沉重负担。林靖文一直认为教育和医疗的责任应该由国家来承担,并且由国家来统筹规划,这样一能造福于民,二能在战略上把握国家的未来——以前他只是升斗小民,国家怎么做他只能干看着,现在嘛,这些公认的弊端他当然要改过来。

还有监、督两曹,古代只有个御史台负责监督官吏,职责有限不说,很多事情还监督不到,象那些低级行政区比如县、州就没有设立御史台;而在后世,监督和行政部门虽说是隶属不同系统,但同在一个地方从同样的人中选拔甚至是同一个党派,只不过是左手监督右手,殊不可取。林靖文建立的二曹规定其中官吏不受吏曹选派不受官府任免,甚至是不由官府管理,而是由民间自行选举乡老担任,虽然也是官吏,但从根本上与官府无关,这样才叫监督。其实林靖文预想中最理想的监督是不同学派互相监督,比如说法家监督墨家、墨家监督阴阳家等,但现在显然是办不到的。

还有三权分立。一般来说三权是指:行政权、司法权和监督权,后世美国的三权分立是指立法权、执法权和监督权,不过美国是法制国家,其行政是完全按照法律规定来实施,而不是官员们脑子一热想怎么干就怎么干,所以美国的行政权也被包括在了执法权之内,两者实际上没有冲突。

而在宋朝,立法是由大臣们拟订再由皇帝签署,执法在于官吏也就是在于大臣们,监督且不去说,所以宋朝的立法、执法、监督全在于皇帝和大臣身上,属于同一个系统甚至是同一个人。在地方官府来说,立法权是没有的,执法、行政全由知县、知州、知府、安抚使等同一个官员负责,监督甚至都没有,而且这些地方官府的一把手往往是军政一把抓,管的东西实在太多,权力大的没边。

——这样的制度好么?

当然不好,要是好的话三权分立在后世就不会那么受欢迎了。所以,林靖文决定从现在刚起步的时候就将三权分立,从此形成一个制度。

后世的三权分立林靖文暂时不考虑,立法权还不是那么必须,还不用一步登天,他目前要做的是将政、军、法三种权力分开,这是后世三权分立的起始。

中国是从唐朝中期开始试着将政、军分开的,但到南宋时才开始大规模施行,到明朝这种制度才成熟。唐朝安史之乱后,朝廷为了削减节度使的权力,尝试着禁止节度使干预地方行政,但未成功。到了南宋,为了抵抗金国,开始时皇帝不得不给一些将领增加权力,象岳飞,他主要驻扎在荆湖两路一带,不但节制当地的军队,还能干预当地的行政。权力如此之大,加上赵构怕徽、钦两位皇帝真的被迎回来,所以岳飞不死才不合常理,虽然他真的很能打仗,虽然他是民族英雄,但在皇帝眼里,岳飞必须死。岳飞、韩世忠等将领死后,南宋朝廷为了避免再次出现这样的情况,开始大幅度削减地方官员的权力,特别是将政、军首次明确分开,让自秦汉以来原本只负责地方治安的县尉增加负责地方军事的权力,但县尉仍然受知县节制。到了明朝,朱元璋更进一步,将县尉一职废除,专门增加地方卫所来承担军权。

这就是中国自行摸索出来的政、军分立,但政、法从来都没有分开过,一直由地方的一把手兼管,

现在,林靖文将政、军、法彻底分开,县令改为只负责行政,县尉改为负责军事,县丞改为专门负责律法,三个职位不再属于同一个系统。县令属于吏部,县尉由兵部选派,县丞当然是属于刑部,三者互不统属。

当然,现在可没有什么吏部、兵部和刑部,三个职位直接由林靖文指定了。高一郎是县令,而琉求县的地方守军也就是两千火枪手由韩玉容统领,她是不想做什么县尉,这一职暂时空缺,县丞暂由高一郎兼任。

人才啊!林靖文最近最常感叹的就是缺少人才,他手下虽说已经有了万把人,但称得上是人才可堪一用的不过寥寥几人而已,有能力管理地方的根本就是一个都没有。高一郎根本就是专业不对口,完全是赶鸭子上架。或者陆青城算一个,但他肯定是瞧不上琉求这样的小地方的,而且他现在正忙于“教育”事业,估计是懒得理会别的事。

“谁说没有人才了?我不就是一个吗?”这是韩月容小姑娘最近经常在林靖文面前念叨的一句话,小姑娘大言不惭地宣称:“以本姑娘的能力,小小琉求县的丁点事还不是手到擒来,至少做个县尉是绰绰有余的。”

每当这个时候,林靖文总是头也不抬地对上一句:“好啊,正好华亭那边现在没有士兵留守,我就把那两千火枪手都调到华亭去。韩大将军,以你的大才,想必治理琉求小县是不在话下了?”

小姑娘顿时就没了兴致,嘀咕道:“没有士兵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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