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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束手无策!
第十一,干部制度。农民是没有权利当干部的,农民是不可以考公务员的。但我说的是另外一个问题——干部制度。现在的基层干部大多是上面提拔的,每年用于〃跑官〃的钱不是个小数目。干部提拔了,付出了很高的成本,怎么办?赶紧用权力从老百姓身上〃寻〃回来。提拔的干部越多、干部换得越勤,老百姓的负担就越重。如果干部选拔权在人民,确定干部的权力在人民代表大会,当官就要给老百姓送礼了——勤勤恳恳为人民服务,要是这样就好了。老百姓要的是下面的民主,是要把那些不为民服务的人选下来的民主,这些人不选下来,好人怎么选得上去呢?好人选不上去,农民怎么不穷呢?
第十二,法律制度。改革开放以来,立了很多法,现在是依法治国,可是,上访的人越来越多了。这说明什么?法不管用。〃法〃为什么不管用呢?一个农民一年可支配的收入就是几百块钱,怎么打得起官司?怎么请得起律师?穷人是用不起法律这个〃奢侈品〃的。当穷人用不起法律的时候,法就可能变成富人或有权人用来欺负穷人的工具了。不打官司又没有其他方式救助,一般情况下就只有忍气吞声;实在是忍无可忍了,穷人才进城上访。
很多人是相信法律的,但官司往往打得倾家荡产,若没有足够的钱,有理也打不赢。很多人因此走极端,由维权者变成一个违法者。有些人嘲笑相信包青天的农民和〃私了〃的〃法盲〃,假如你是穷人,你就明白是怎么回事。
依法治国宣传了很多年了,但犯法的农民越来越多了。一个农民从四川来到北京打工,兜里只有500块钱,到了北京把车费一除,只剩下200块钱。办暂住证,又要健康证,还要办什么证……需要很多钱,也不知道在哪里办,为了生存只有不办了。要是不办,就是违法。穷人是逼得为了降低生存成本而不得不违法,真是冤枉。
作为基层组织和基层政府,不违法也是不能生存的,因为财政只给了60%的预算,还有40%要靠创收。以派出所所长为例,他的职责是惩治罪犯、保卫人民的,国家得给钱让他履行职责,但实际是政府财政只给人头经费的60%,没有办案经费。此外,公安局不仅没有钱给派出所,派出所还得每年给公安局交几万元(一般中部乡镇派出所)。派出所从哪里搞钱,当然是用自己的权力找老百姓搞钱,这不就成了一个违法者吗?这就是〃靠违法养所谓的执法〃。
我曾经总结说,中国乡村有两个发展的趋势越来越明显,要引起警惕:底层的民众不得不靠违法来降低自己的生存成本的趋势,基层的政府和基层的组织以违法来养执法的趋势。有人说中国法制越来越完备了,中国社会越来越接近法制社会了,我相信一半。因为多数人(特别是农民)要想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是越来越难以支付成本了。
第十三,科技推广制度。农村急需科技服务,这是毫无疑问的。农业大学的学生,读了四年大学,几年的硕士、博士,会到农村当技术员吗?当然不会!因为农村小农经济没有可能支付高价读大学后所需要的回报。市场配置技术,结果就是有农业技术的大学生远离农民、远离小农经济,农村的技术人员越来越少。技术是不是绝对不下乡呢?不是的,比如杂交种子下乡了,技术为了追求高额回报以一种物化的特殊垄断方式下了乡,农民不得不付出使用〃技术〃的高额代价。所以,靠市场配置技术的结果是两个,一是技术人才远离农村,二是农民使用技术必须付出高成本。
历次乡镇机构改革,工商要加强、税务要加强、财政要加强、土地要加强,凡是找农民收钱的部门都要加强。凡是农民需要的技术服务部门,比如农业技术推广站、渔业技术推广站、林业技术推广站……统统转制,统统推向市场自谋生路,这样改革的结果就是,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网破、人走、技黄〃,农民获得廉价的技术服务的权利被剥夺,为技术获得垄断收益创造了可能,这样改革的结果只会导致贫困的农民更加贫困。
既然市场可以把技术配置好,为什么每年还要大张旗鼓地送科技下乡呢?既然市场配置技术对落后的农村有害,为什么把推广农业技术的部门推向市场呢?我们的制度设计总是打着〃减轻农民负担和服务农民〃的旗帜,让农民越来越失利,总是让优势阶层越来越有利,科技推广制度只是一个缩影。
第十四,市场主体制度。很多人都认为,农村最早改革开放,〃分田单干〃了,农民肯定是市场主体,肯定有市场主体的资格。其实不是这样的,今天的农民还没有获得完全的市场主体地位。
农民休耕,还要受到罚款。这就等于强制农民用低偿或无偿的劳动力与土地结合,生产大量的廉价的农产品,来满足国人的需求。农民有市场主体的地位吗?显然没有完全的市场主体资格,而很多人动不动就说要将农民统统〃推向市场〃。一方面不给农民市场主体资格,另一方面要把农民推向市场。这是个什么道理?很清楚,强制2。3亿个农户生产,生产了,再把他们推向市场,形成无序的过度竞争,农民能够得到社会平均利润吗?所以经常会出现种地亏本的现象。农业本身回报就很低,农民怎么不穷啊!
千家万户的小农户,只有组织起来才能增强市场主体性。但允许成立商会以及很多很多的会,唯独农民要成立自己的组织却是难上加难。农民办的合法企业,文件一下来,要停就得停,巨大损失没有人管,这也是不给农民平等市场主体地位的一种表现,这样农民怎么不穷呢?
第十五,户籍制度。城市户口相对于农村户口是很值钱的,我读小学时就知道城市户口的优越和高贵,城镇户口的同学吃的、穿的、住的、玩的都和我们农家子弟不一样。我当时好羡慕有城市户口的人。1985年,我当乡书记了,很多农民找我解决户口,户口要粮食、公安、民政等好几个部门联合办公,最后由分管的县长签字才能解决,解决一个户口除了要花很多钱外,还要花好多的时间和精力。到了20世纪90年代初期,县城的户口每年出售100、200、500个不等,每个20000、30000元不等。一些农民,借债也给自己的孩子买城市户口。买高价户口还要开〃后门〃,那时也有好多人求我走后门,有的人真是哭着求我帮忙。再到后来,全国都卖户口了,有的城市一个户口卖十几万甚至更高,现在要得到北京等城市的户口,依然还要出高价。我在北京工作好几年了,每年也没少交税费,甚至比市长交得还多,可就是做不成北京人,因为买不起北京户口。户籍的背后,隐藏着多少〃差别待遇〃,对多少人造成了巨大伤害和歧视,吸走了多少农村人、弱势者的财富!
第十六,招标制度。现在,农村做一点公共设施都要招标了,据说是与国际接轨了,似乎这就是公平的制度。也许招标制度在国际上或发达地方确实好,但在不发达的农村就不怎么好了,是一个歧视很强的制度,是加重农民负担,甚至阻碍农村发展的制度。在一个不发达的地方,信息是不充分或不对称的,市场主体也发育不充分,市场不能形成充分和平等的竞争,在这样的情况下,招标就是几个干部和几个他们招来的〃资〃本家(哥们儿或亲戚)之间的公开的、〃合法〃的〃分钱〃游戏。在招标的游戏中,既没有充分的市场竞争,又没有民主监督,大多数人被排斥在外,这样的招标只能是权钱的合谋。本来可以10万干好的事情,预算打到50万,权力和〃资〃本家分肥;本来可以让农民的组织组织农民干或以工代赈,却要来一个什么依法办事——招标,实际上是权力和资本排斥穷人。现在,国家投入农村的〃六小建设〃资金的使用,和20世纪80年代比较,一元钱只能做一毛钱的事;国家最近几年的扶贫资源越来越多,但脱贫的人数没有越来越多,有一个贫困省政策研究的领导跟我说,不及原来的十分之一的效果了。
很多人的认识是不经琢磨的,就像当年回城知青对农民农村的认识一样。知青在乡下的时候,农民把最好的房间给他们住,让他们吃白米饭,而农民吃的是菜饭。有谁听说过饿死知识青年呢?几乎没有。有些知青回城后,讲述在农村的苦难,说在农村浪费了十年的青春。当时,没有人认为这句话有问题,其实说这句话的人也并不一定有歧视农民的主观意愿,但是这句话的潜台词却是说,世世代代的农民根本不被人看得起,正是因为很多人自觉或不自觉地不把农民与城里人平等看待,所以才有这些不平等的制度。这些不平等的制度设计,是有意或无意间设计出来的。
很多人经常说农民素质低,或习惯称农民为〃刁民〃,或认为农民是〃包袱〃。中国的农民啊,吃苦耐劳,任劳任怨,有非凡的创造力和耐受性;他们弯着背,几乎是伏在地下,用生命纤着这个国家前行。每一次危机到来的时候,都是让农民分担;对他们不公平,甚至听不到他们的一声怨言;他们要求很少,甚至没有要求。我们有世界上最好的农民!应该珍惜啊!
第二部分 11。30年农村改革,三步走了大半步(5)
(二)结构与贫困
我们国家存在很多二元,比如说,城乡二元、东西部二元、工农二元、官员和老百姓二元、劳动和资本二元、穷人富人二元、主流边缘二元、中央地方二元、实物经济和虚拟经济二元、产业链条高端与低端二元。这些二元是怎样形成的呢?是上述不合理的制度造成的。所有的二元对立中,一个处于弱势,一个处于强势,强势从弱势中摄取利益。现在严重的两极分化,不到15%的人掌握着全社会85%以上的财富,并且,财富还在进一步向少数人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