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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成名 作者:张一一_2-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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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5月1日在长沙举行的2004年奥运足球亚洲区预赛中,中国队“糟糕透顶的表现”,更加坚定了他状告足协的决心。
  目前,他已聘请了知名律师,写好了起诉状书,要求法院判决中国足协赔偿他一分钱的精神损失费,“我已经于8日下午向北京市崇文区人民法院立案庭以挂号信的方式递交了起诉书!”
  起诉书称足协“严重失职”
  一个小时之后,记者如约与张一一在一个小茶馆首次见面。站在记者面前的是一个西服领带的瘦高青年,满脸书生意气。
  “这是邮寄起诉书的挂号信单据。”张一一递给记者一张挂号信的查询单据,上面寄达局一栏填写着北京,而收件人姓名一栏确实填写着“立法庭”三个字。然后,他又递给记者一份状告中国足协的民事起诉状。在民事起诉事实与理由一栏,写着如下文字:
  由于被告的严重失职,中国国家队和国奥队26年逢韩不胜,严重损害了中国球迷的民族感情;原告也因看球耽误了许多写作和恋爱的时间,浪费了大量精力和金钱;中国足球的糟糕表现对原告造成了极大精神损害。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依法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一分钱并公开向原告赔礼道歉。恳请贵院依法予以公正判决。
  担心市民误认自己恶意炒作
  “我本来打算索赔12亿元的”,据张一一透露,鉴于中国队的表现,他准备在这次起诉中代替全国人民向中国足协索赔一元钱,然后将索赔款捐献爱心,但是,由于自己刚刚毕业进入社会,无法按诉讼索赔款的1%标准,支付巨额诉讼费,所以最后选择索赔一分钱精神赔偿。
  因此,他担心市民会以自己索赔一分钱精神赔偿费是恶意炒作。
  同时,他还准备成立网络球迷俱乐部,联系全国球迷,搞一次大型的索赔行动,以此促进中国足球事业的觉醒和进步。
  律师只收26元律师费
  那么,张一一的这次状告中国足协的举措,能否被法院接受并立案?张一一对次充满了信心。
  随后,经记者再三要求,张一一为记者提供了自己的辩护律师的联系方式。张一一的辩护律师是湖南湘声求实律师事务所的女律师刘卫平,律师证号是1820030568。刘卫平律师接受了记者的简短的采访。
  “这次我只收原告26元的律师费”,据刘卫平律师介绍,虽然自己不是铁杆球迷,但她认为张一一的行为“对于中国足球事业的发展非常有意义”,张一一经济上并不宽裕,所以自己也欣然接受了这个案子。
  而26元的律师费,是双方经过协商后确定的,主要是“针对中国队所表现的26年逢韩不胜。”对于此次起诉能否被法院接受并立案,刘卫平律师正而没有回答记者,只是表示自己“正在查找相关法律条文和相关案例资料”,准备迎接开庭。(记者汤红辉编辑何冰)

化害为利(1)

  人的一生当中,难免不会因为自己的疏忽或者考虑不周陷入不利局面,如何在这类情况下化不利为有利,使事情向好的方向转化,是每一个成功必备的素质。
  《三国演义》里有一个很经典的故事,叫做《孟德献刀》。“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曹操(曹操字“孟德”)不满董卓专权,带上“七星宝刀”准备行刺董卓,恰逢董卓正在睡觉,曹操以为天赐良机,正待作势抽刀手刃奸贼以谢天下。谁知道董卓是个练家子,有人进他卧室早就有所察觉,他虽然背对曹操,可他还是从床上的镜子里发现了曹操有抽刀的迹象,立马神经过敏的翻过身来问曹操要做什么。罗贯中先生笔下的董卓身材魁梧力大无穷,曹操自知不是对手,如果此时孤注一掷弄不好会“偷鸡不着反蚀一把米”,一旦杀不了他还反被他杀,那可大大的不妙。
  所谓“沧海横流,方显出英雄本色”,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很多人恐怕都只有尿裤子或者束手就擒的份了,但是我们的曹操先生却镇定自若的捧上“七星宝刀”诈称是前来“献刀”,董卓那老混蛋一时不察,居然被曹操这厮瞒天过海溜之大吉,曹操处乱不惊化不利为有利的本领实在是让人敬佩。
  2004年12月17日凌晨4点,《我不是人渣》十五万字的初稿终于尘埃落定。当天傍晚,我打车回家,因为副驾位置离我家大门有些距离,我想先把后座的几大包印刷品卸下来再说,所以把手提电脑搁在了副驾位置上。谁知道那几大包资料外面的包装坏了散落一地,而且印刷质量也不是很好,我正在纳闷着,突然记起手提电脑忘记拿了!
  因为我那段时间睡眠质量不高再加上偶感风寒,所以导致那天的身体很不舒服,除了告诉司机目的地之外,一路上居然没有和他说上一句话,而且匆匆忙忙的也没有扯票!我的电脑是放在副驾的位置而非后座,司机不可能不知道,他分明是蓄意拿走我的电脑,可是我没有半点线索,在这物欲横流人心不古世界,要找是肯定难以找回来了,可是价值一万多块的电脑就这样白白丢掉了,对一个所谓“穷作家”来说多少还是有些可惜!
  我左思右想,觉得还是不能就这样丢了不管了。虽然找回来的几率非常渺茫,但是我还得一试,至少也要利用这事做点文章。可是做什么样文章好呢?当今社会的生活节奏很快,经常在车上丢手机丢电脑的的大叔大婶实在太多了,我的这一事件似乎没有多大的代表性。
  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辗转反侧,忽然间灵光一闪,我的《我不是人渣》不是写完了吗?为什么不利用丢电脑这件事情把《我不是人渣》宣传一下呢,说不定能吸引更多的书商和出版社注意。
  第二天上午,我在一家小茶楼召集了湖南十多家媒体的记者到场,告诉他们我的手提电脑遗失在出租车上了,手提电脑掉了本不是什么大事,可是我连U盘啊什么的都在包里,几年下来含辛茹苦写下的一百多万字的文稿都没有了备份。更为要命的是,按照出版合同,我日夜不辍奋斗了大半年的新小说《我不是人渣》三天内必须交稿,因为此前书商已经支付给我八个月的生活补助共计24000元,这还不算,他们原计划在重点包装出我的《我不是人渣》之后,乘势而上再推出一系列青春小说,如果我不能如期交稿,将导致他们大半年的筹备以及接下来的一系列出版计划付诸东流,按照出版合同,我将无条件赔偿给书商连带损失11万元。我现在不求找回电脑,只求好心的司机把里面的文稿给我,电脑我可以送给他。当然了,如果谁能够提供线索帮我找到电脑,我愿意以一万元作为答谢云云。
  经过我这么一说,那帮正愁找不到新闻线索的记者们似乎也觉得事态也比较严重起来,再加之张一一先生在湖南的广告界也薄有微名,好歹也出过几本书,所谓“张一一无小事”,在随后的几天里,“青年作家张一一悬赏万元全城寻稿”事件被闹得满城风雨,由于有七家电视台四家报纸一家电台跟踪报道事情的进展(要报案、要到事发地点取证、要去出租车公司认人、要调查出租车司机对这一事件的看法、要跟书商协商是否能把交稿日期推迟几天、要应付形形色色落井下石的骗子以知道我电脑下落为名来敲诈我等等),张一一那段时间继“状告足协”之后,宛若又成了长沙城最炙手可热的新闻人物。
  十多家媒体煞是热闹的跟踪报道了一个多星期之后,我的电脑依然石沉大海。找我联系《我不是人渣》出版事宜的书商和出版社倒是有一些,当然,要乘机诈骗我钱财的骗子更多。毕竟自己的时间和精力都还有限,我一看这阵势估计折腾得也差不多了,这么多家媒体帮我把《我不是人渣》免费宣传了一个多星期我也应该心满意足了,是应该收网的时候了。
  于是,我在平安夜那天,自己申请了一个邮箱,然用那位没良心的的士车司机的名义把所谓《我不是人渣》和百万字文稿(其实我除手提电脑和U盘外另有备份)用附件的形式发到了我的邮箱。“的士司机良心发现寄回书稿,青年作家最新力作即将出版”成为这一事件最完美的大结局。我在镜头前巧言令色的表示,这是这位的士司机送给我最好的“圣诞礼物”,通过这一事情,我将更加关注人性,更加觉得有必要在我的作品中传达一种形而上的东西,启发我的读者做一个高尚的人云云,然后屏幕上出现了《我不是人渣》的封面、内容简介、序言、第一章以及最后一章等等,水到渠成,浑然不露炒作的痕迹。

化害为利(2)

  我用了大半年的手提电脑折旧后最多也就值六七千块人民币,而我转换一个概念变废为宝后,湖南各大媒体对《我不是人渣》正面或侧面宣传的新闻不下一百条,即使只按平均每条两万元的广告价格计算(事实上湖南的电视报价平均5秒钟一万元,报纸报价平均1/8版一万元,最低折扣一般为四折。而在那一个多星期时间里,七家电视台每天对我的报道都不下50秒,四家报纸每天发我稿子的版面均在1/4版左右),再怎么说,我也至少节约了200万元的广告费,可以说是“失之东隅,收之桑榆”。
  在这里,我不是要告诉大家如何欺骗我们可爱的媒体,只是给大家提供一个可供借鉴的思维模式。人生当中出现疏忽或者犯了不应该犯的错误并不要紧,关键的是我们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挖掘另外一个角度来变废为宝,把损失降到最低,化不利为有利,拨开云雾而见青天,使事情向对我们有利的方向发展。
  明朝正德年间,福州府城内朱紫坊有位秀才郑堂开了家字画店,由于这厮是个附庸风雅的主儿,琴棋书画诗词歌赋都略知一二,颇有些名声在外,所以店里生意颇是兴隆。
  有一天,有位叫龚智远的那来一幅传世之作《韩熙载夜宴图》押当,郑堂大喜,当场付了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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