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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无敌特种兵-第2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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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娘子一连迷惘,陈圆圆也是目瞪口呆:“冰梅姐姐,他怎么欺负你了?我们怎么没见?”

冰梅脸上一红,没有做声,自己重新上了马,不时窥探着毛仲健壮的身躯,呼吸粗重了。

毛仲急忙向她道歉:“妹妹,我胡说呢,”

不过,毛仲知道,现在的冰梅,已经和之前大不相同,看他的眼神,非常温柔,不管怎样说,。自己对她有救命之恩,以她的性格,在皇宫之中,哪里能呆得下?毛仲也不得不承认自己,对美女太缺乏免疫力,随便一个美人儿在身边游来,就能颠倒了神魂,他真佩服死了唐三藏。

毛仲只得将陈圆圆抱到了自己马上,让她搂着自己的腰。于是,四人三马,外加几匹空闲的马,飞一般朝着东南方向前进。

这一天傍晚时分,几走几歇,几人来到了滦县境内,因为要躲避官府,他们只能绕道而行,尽量避开城池,村镇,所以,多走了些冤枉路,速度被拉下了。最终,在一片空荡荡的村子里,他们安歇了下来。“诸位美女,好好休息,我站岗,明天冲到海边儿上,找了渡船走。”

将马匹等圈进一个大院落里,找了些柴草点燃,烘烤了些食物吃了,毛仲来到院落外面,警惕地窥探着动静,村子里静极了,丝毫没有鸡犬之声,经过满清军扫荡过的村子,实在可怕。

忽然,一个影子游过来,悄悄地向着毛仲逼近,毛仲也非常地疲惫,正在思考着大问题,所以,一时没有来得及反应。

崇祯皇帝为什么这么坏呢?沉缅于酒色,荒疏于政务,还这么离谱的地劫掠美女,为什么在后代人的口头语里,确实一个勤奋敬业,但是,运气不佳的苦命天子呢?对,对,对他的历史记录和官方评价,都是满清政府最后确定的,满清朝廷几百年的同化删改,历史的真相早就面目全非了。

二章,狼和女人

清廷为什么要美化崇祯?对,他们在进关的时候,是打着为明朝复仇的旗帜的,礼葬崇祯,厚加祭典,还说自己从闯贼军手里夺取了天下,自然,这样有利于集结汉族官员军阀势力了。也将武力夺取汉族中央政权的叛乱行径,美化为正义之举。清廷既然要站在大明的立场上,自然要尊重亡国之君。

毛仲不是历史学家,也仅仅是想了些,就将思维转向了今天和现实,明天到了渤海边上,怎么样才能搞到船,以后到了旅顺,怎样和陈老将交代,自己毕竟惹了皇帝,捅了马蜂窝,在大明的地方上,是不能再呆了,那么,往哪里去?

毛仲一面痛恨着自己的冒失,一面也痛恨着崇祯皇帝的无耻,如果稍微正常一点儿,以自己的功勋,在明朝这疙瘩,就是混吃等死,也能混得风生水起,得意洋洋。比那韦小宝只强不不差。回忆屡次征战的情节,就是毛仲都有些恐惧,虽然多次侥幸胜利,依靠了先进的武器,那些惊险的场面,还是让他难以置信。

“不混了,不混了,以后找个荒岛,再也不出来了。”

“嗨!”一个声音,突然在毛仲的耳边炸响,惊得他浑身皮肤一紧,嗖一声就弹跳起来,同时,双臂自然反应,脚下且闪且攻,砰一声,将一个人扭住,压到了下面。

要不是那声脆脆的喊声里有些熟悉的成分,毛仲的肘部压下去,铁定这人要倒大霉。

“你谁?”毛仲警惕万分,随时随地要动手,一旦下定决心,一招即能击毙之。

“啊呀,你弄疼我了!”“你?”

“是我!快丢开,丢呀!”声音不高,但是,满含着哀求。

毛仲将她放了,“你干什么呀?”

是红娘子,她被搀扶起来时,却没有丢开,牢牢地箍住了毛仲的腰:“将军哥哥,你冷不冷?”

毛仲道:“冷啊。”见她温柔,一把抱在怀里。

两人缠绵了一会儿,红娘子道:“哥哥,你真有两个老婆?”

毛仲道,“有的。”

红娘子迟疑了半晌,叹息道:“想不到这样,罢了,我命不好!”说完,挣脱了毛仲,转身去了,虽然天色暗淡,毛仲也能看出她那悲伤的轮廓,不禁坐下来。不料,她却又转回来,将一些被子褥子抱来:“哥哥用吧。”

在院落的门洞里,毛仲掩了街门,铺垫了柴草褥被,草草地睡了,这些乡下的百姓被褥,极为单薄,要不是麦草一类,他几乎难以坚持。

大约半个时辰,一个黑影儿过来,毛仲的注意力在外面,因为有野狼声声嚎叫,十分吓人,毛仲在寒冷之中,数着狼声。“还不睡?”

“嗯!”一声答应,那人过来,蹲在毛仲的高草垫起的枕边,一只温柔鲜嫩的小手,嗖一声滑进了他的被子,因为他没有脱衣服,她的手在那里摸了一阵子,却不得要领。

毛仲给她这么温纯地一摸,几天来的心火儿哗一声点燃,感觉那只小手在心口上滑来滑去,实在可爱,信手一抓,将她掳进了被窝里。

长大的身材,温柔的体贴,滑腻紧张的皮肤,抱在怀里有别样的感觉,毛仲和红娘子已经相熟,几经同居,见她今天反常,也不为意,紧紧抱着。

红娘子也紧紧地纠缠着毛仲,低声说:“我不嫌弃将军哥哥已经有了老婆,如果将军哥哥喜欢,我红娘子就交给将军了。”

毛仲还能有什么话说呢?立刻感动得抱紧了她。

“将军哥哥,你轻些,把人家抱得出不可气了!”红娘子莺歌之音,燕舞之躯,在毛仲耳边怀里,成为天籁。毛仲焦急万分地剥了两人衣服,红娘子娇吟一声,两人做了一个。

不多时,红娘子挣脱了毛仲,穿好了衣服:“将军哥哥以后要是不娶红娘子,红娘子就拿刀来杀你!”毛仲将她再次抱住:“红娘子,你要是不嫁给我,敢和别的男人谈婚论嫁,我也饶不了你!”两人卿卿我我而散。红娘子首先清醒:“快,别给冰梅妹妹知道了!”说完,毅然决然地打掉毛仲的手,冲向院落和房屋里。

好一个甜蜜的夜晚,毛仲一面回想着刚才的种种美好,一面沉沉地进入了梦乡,虽然,他不时地突然竖起身体,弹跳起来,窥探着街门外的声音。寒风依然,夜幕之中,更加猖獗,估计有五级风,在树丛里呼呼尖锐。因此,使那些豺狼的声音,格外悠扬恐怖。

当毛仲又一次苏醒时,发觉街道上真的有狼,不多,该有三两只,从门缝隙看去,绿幽幽的眼睛,非常经典。

一个人,不声不响地来到了毛仲的身后,还伸手拉住了毛仲。毛仲的注意力在外面,他很想冲出去和恶狼们斗一斗,看看到底是现代特种兵厉害,还是几只精瘦的古代小狼更野蛮,于是,他将后面的小手手一捉,放到了自己的胸膛里,接着,又放到了腹部,最后是腹部以下。

这只小手,剧烈地颤栗起来。

毛仲自然知道她是谁:“红娘子,你个小骚娘们,是不是吃黄瓜上瘾了?等等,嘘,那家伙,那家伙,等会儿,我的天,那边来了四个!”

毛仲的声音不高,但是,到底是不是因为这引起了狼的注意呢?毛仲不知道,可是,他震惊地发现,狼群在街道门口停住了,先是一个家伙,接着,是几个家伙,最后,七八只野狼,全部聚集在这一家的街门口,相距五六米,不停哀号着,窥探着,越来越近。

身后的那个女人,也将脑袋凑近了门缝隙往外看,看了几眼,赶紧退缩回去。将头一扎,紧紧地抱住了毛仲。

“红娘子,你刚才还没有吃饱?”毛仲笑嘻嘻地抱住了她。在她的身上,有着极为好闻的气息,刚才似乎不太清晰,现在,格外诱人。

红娘子没有吭声。只是将头伏在他的怀里,就是双手,也只抱住他没有动,那种颤栗,那种畏惧,那种紧张,完全一个小姑娘模样。

她的头发,腻着毛仲的身体,温暖如春,光滑可爱,还有种痒痒酥酥的感觉,所以,毛仲蹲下来身子,一把抱住了她。

毛仲的身体局部,立刻就坚硬挺拔,强大无比,这是自然的,在寒冷冰封的时节,有此温暖如春的角落,体格强壮的他要是没有反映,绝对不可能。但是,怀里的人绝非小巧玲珑,而是袖大身长,婉转华丽,苗条柔美,那种女人的身躯线条,立刻在毛仲的感觉里清晰起来。催促着他的疯狂lang潮,在意识之海里汹涌澎湃。

不料,街门忽然一撞,一股血腥恶臭的味道随即从缝隙了传了过来,毛仲看到,一双绿幽幽的眼睛,竟然贴着门缝和他对视!

这双眼睛,在漆黑一团的夜幕之下,实在是太恐怖了,就是毛仲这样经历非常的人,都异常畏惧。

呜!狼在门外长长地号叫着,接着,其余的狼一起声援,那种似哭似笑的声音,一起在街道上泛滥。

“啊!”腰间缀着女人发出了一声惊呼,她显然也在观察门外。

“你?”毛仲恍然发觉,怀里的竟然不是红娘子,吓得他出了一身冷汗,几乎带着女人遇见蛇的心情,几乎幻想到了《聊斋》情节,毛仲悚然将她的肩膀抓住,向外扯去。

“呀!”又一声。

毛仲只将她的一只手挣脱,她的另外一只手,简直象吸盘一样牢固地粘在他身上,在尖叫的时候,她的双腿自然而然地运动,向前一抄,夹住了毛仲。

“你谁?”只要是人,毛仲就不害怕了,意识里突然跳出来的妖魔鬼怪什么的荒诞情节一去,毛仲就稳定了些,急忙也蹲下来,将她抱住:“你是冰梅?”

“嗯,是我,毛仲哥哥,”带着哭腔,冰梅用一只拳头,轻轻地殴打着毛仲的肩膀:“你刚才差一点儿把我的手腕掰断了!”

毛仲心有余悸!

但是,随即,他就狂喜:冰梅?冰梅?朝思暮想的冰梅竟然在自己的怀里,着是真的吗?

“冰梅?真的是你?”

“是我!”冰梅呼呼喘息着,“快看,狼,狼!”

确实是狼,那狼简直是牛叉到顶了,居然不做多少侦察,就将街门勇敢地撞击,在弄开了一些小缝隙以后,试探着将一只爪子往里面挠。

冰梅一面说着时,一面更加紧张地伏进毛仲的怀里,将肥美的胸脯,完整无缺地印到了毛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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