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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射任何一个人,他在认真地思考以后,决定放弃对人的攻击,因为,这很快就能被贼人感知,以他现在的情况,和大约五六十名贼军的骑兵夜战,简直是找死,所以,只须采取措施惩罚一顿,就足够了。
怎么办?
射人先射马。
毛仲瞄准了一匹马。它在马群的边缘,但是,是面朝着北面的,从昨天宿营前的地形勘察,现在的星光辨认位置,他可以确定,也就是说,他瞄准了敌人马队的后面一匹。
狠狠的一箭,他出手了。
不错,他笑了,随即,人开始翻滚,脱离了原来的隐藏地点。
那箭准确有力地射进了战马的后臀处,而且是最脆弱的地方,效果非常理想,当毛仲滚出约十余米以后,听到了那群人一阵阵惊呼:“啊呀。,啊呀!救命!”
毛仲能够看到,被射中的战马如何奋勇地挣扎,向前突然冲锋,结果,将整个马队搅拌成了一锅稀。有好几个人从马上摔了下来,在马蹄的践踏下,惨不忍睹地哀鸣。有几匹马脱离了群体,向着黑暗中狂奔而去。
不过,大队的贼人没有散去,一面整理队伍,抢救伤员,一面大发牢骚,毛仲听得清清楚楚,有几匹马朝着他原来呆的地方奔驰过去,一番检查以后,只得悻悻地返回,这时候,毛仲已经在另一面做好了准备。
“娘的,刚才怎么回事儿?”一个家伙愤愤不平地说。
“怎么回事儿?不就是一匹马受惊了?”
“受精?嘻嘻嘻嘻。”一个家伙邪恶地笑着:“对,一定是哪匹儿马发了情,”
儿马,就是尚未阉割过的雄马。
几个家伙从地上弄起来,一面哀求着:“快,快,给我上药,疼死我了!哎呀,我的妈呀!”
“糟糕,肯定他的胳膊跌折了!”
正在这时,毛仲砰砰砰连发了三箭。速度之快,在射毕三箭以后,几乎精疲力竭,双臂发麻。
毛仲攻击的目标自然是马非人,而且,位置还是那么阴险歹毒的地方。箭只插到那个地方还能不疼痛的,除非是雕塑。
三匹战马突然狂嗷一声,奋勇地冲锋起来,那群战马根本来不及躲避,那些贼人也来不及防备,立刻就被冲得四下里乱逃,自然又有一些人被撞下来。
贼人的马群消逝了,只有两匹马失去了目标,在转了一圈儿以后又回转来,无主的战马依然有着灵性,估计其主人就在这一带挺尸。
毛仲悄悄地休息,悄悄地翻滚过去,直到马跟前,才跳跃而起,可惜,第一匹很很警觉,居然给它逃走了,毛仲只有继续努力,终于,捕获了第二匹马。
有了马骑,毛仲的心里松弛了一些,慢悠悠地侦察着,向着可能的东面逃遁。
真正是落荒而逃,这一辈子最窝囊的就是这一仗,他一个堂堂正正的官军,在自己的国土上,遭遇了国家军队,国家政府,地方民团,土匪的联合攻击,居然死伤这样惨重。看来,大明的国家,内地并不比边疆更安全啊。
这国家,果然是坏透了,脓里包,包里脓,必须有一个根本的改革或者革命,难怪历史上李自成和张献忠之流能有那么大的能量呢。难怪小满清能够捡那么大的便宜呢。
毛仲一路愤慨,一路思索,一路哀伤,走出了数里外,回头再看时,只见部队屯扎之处,已经烟火熄灭,再无一丝的人声。
“四百关宁军,五十一枝花精锐,就这样被官匪结合,全然灭了?”毛仲感慨着中国人自古以来就特盛行的窝里斗功夫,忽然,听到了不远处,似乎有人马的响动。
四十章,安阳刺客
麻辣隔壁,还设置有埋伏,把肯放过老子。毛仲将牙齿咬得咯咯响,将短刀弓箭,准备好了,下马守候在路边,黑暗之处,不知道来人是谁,能有多少。
战马被勒紧了笼罩嚼子,拴在不远处,成为吸引来人的明显目标。
“谁?”有人喝问,而且,不止一个。
毛仲纹丝不动,弓箭已经拉满了,在这时刻,想要全身而退恐怕不易,就是死了,也不能便宜敌人。
“一匹马而已,没有人!”一个人突然放心了说。
“可惜,其他人都死了!”
“不行,我们一定去找找看,朱总兵的身手,不是那么容易就死的。”
“听着,我们回头去找,要是找不到朱总兵,我们就不走。”
毛仲听着那低沉沙哑的声音,忽然笑了,慢悠悠地走上来:“繁遇,你小子还活着?”
那队人马被吓了一跳,但听毛仲口音,立刻欢呼起来:“朱总兵,朱总兵!他还活着,他老人家还在!”
原来是幸免于难的关宁军,繁遇带领十几人拼命杀出了重围,逃脱一段距离以后,愤然返回。
大家感慨一番,毛仲讲述了惊险遭遇:“也许还有其他人,这时候匪徒,一定走了,我们仔细寻找,该能收拢几个兄弟。”
于是,毛仲带着骑兵十四人,返回屯扎处,大火已经熄灭,寂寞无声,偶尔一两声野狼的长哭,使之更加荒凉,中原发祥之地,竟然兵慌马乱到这种地步,官兵们忍不住悲愤。
在附近寻找了很久,都没有见着活人,尸体不断地绊着马腿,空气中荡漾着被火烧焦的尸臭味儿,令人作呕。
一夜,整整一夜,毛仲等人都在战场附近寻找,也没有任何成果,晨曦照亮了大地的时候,他们穿越了尸体堆积的血丘,向着南面奔驰。
“总兵大人,这成吗?”繁遇身上的伤很不轻,每说一句话都要咳嗽几声。
“老子死了也不能放过这帮杂种。”毛仲咬牙切齿地说。
“可是,我们就这十来个人,行吗?”繁遇叹息道。
“不用你们去,我一个人就够了!”
“将军,这?”
“放心!人越少越好,诸位兄弟,难道不相信我?”
繁遇,其他人,十几双眼睛翻着瓷白色,无法理解相信这个麻子脸儿的年轻人。他一个人就要去刺杀黄三爷,牛知府,庞指挥,王匪首?
中午时分,安阳城,一家偏僻的饭馆里,三三两两的食客用完餐都出去了,店老板哭丧着苦瓜脸儿,手指娴熟地蹂躏着算盘正在叹息:“三捐两税,加加房租,伙计工钱儿,还能剩下几个?不干了,真不容易能再干了!”
老板娘在另一间屋子里打落了一个年轻英俊伙计的手,嗔怪道:“快去洗碗筷!”
这时,一个大银锭子拍在老板半趴的桌子上,把他吓了一大跳,“呀?客官?您?”
一大锭银子有多少,老板居然猜测不出,太大了,太多了,简直,至少有五两?十两?哪里来的大块银子?莫非是绿林好汉?
战战兢兢的老板赶紧伺候,将之让到了雅间:“客官,请问您要什么?”
“三两酒,两盘菜,还有馒头,哦,剩下的或多便少,都不用找。”
“啊?您真是我的爷!”老板高兴得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东西整来以后,你就在这儿伺候,哥儿们有几话话问你。”
“好啊,大爷,小的对这安阳城,可是,里里外外上上下下,疙里缝道儿,都熟悉呢!”
半个时辰以后,那位客官出去了,老板兴奋地盯着他安然离去,这才冲过去,一把抱住了自己的徐娘半老的媳妇:“行啊,姐姐,你真行!”
老板娘用花手帕在男人的脸上打了一下,“怎么不行?对付这号小男人,老娘的手段,嘿嘿。”
老板脸上的肌肉抽了一下:“他吃了你多少豆腐?说。”
老板娘揪住男人的鼻子,狠狠地扭转,疼得老板肥胖的脸上,变成了血红:“吃个屁,人家连正眼都不瞧我,只问些城里的一些事情,哪些胡同哪些街道,黄三爷和知府衙门什么的。我倒是愿意被这样的有钱人吃了豆腐,那也得人家高兴!”
“问个做什么?”老板悚然一惊:“莫非他是盗贼?”
老板娘道:“盗贼?或许是!我看他神色之间,凌厉凶狠,肯定不是善类!不过,就真的是盗贼,要盗了黄三爷知府大人头上,也好得很,那些王八蛋实在太坏了。”
老板一愣,半晌才醒悟:“对对,管他什么人,只要给咱钱儿就中,老婆子,你知道那一锭银子多少吗?我刚才称了,足足九两多!我的娘呀!这下大发了,一天顶两个月的营生。”
那个大把银子花的客人不是别人,正是毛仲,将繁遇等人安排在乡间,他一人独闯了安阳城,将坐骑变卖了,在城中乱走,多方打探消息,经过整整三天,终于摸清了目标的活动规律。
让他高兴的是,几个家伙都在城中。
“该出手了!”毛仲站在寒风中,握紧了拳头。
第四天夜里,黄三爷家,象征富贵的双狮威武地守候在大门的两侧,寒风在街道旁边的大杨树上呼啸,阴云死死地压在头顶,不见一丝的星光,毛仲的嘴里,衔着那枚匕首,静悄悄地来在了院墙外面,距离黄三爷家的院门二十数米,就停滞,窥探了片刻,向着高达两丈的墙壁愤然而起。
两串灯笼固定在院墙外的走廊下,两名家丁瑟瑟颤抖着,掖着腰刀,不停地跺脚,“这鬼天气,鬼天气,要了爷的命了。”
毛仲平地跃起五尺多高,借助着强大的冲击力,双手飞快地攀登着硕大的青砖缝隙,两脚尖儿也配合行动,就象壁虎一样,蓦的已在墙壁之上。
这一带富豪区域,无一不是高墙大院,精心策划,其坚固美观,让伏在墙壁上的毛仲,叹为观止。
四百多条人命,今天,要来讨还了。毛仲盯着下面院落里乌黑的夜幕,悄然滑动手脚,在墙壁上向着那面走动,踩在坚实的壁顶瓦上,毛仲无声无息,迅捷得象一只狸猫。
终于到了黄三爷的家,这位叫做黄浩的家伙,在安阳城里,也是赫赫有名的恶霸,仅仅不动产,就有十几处,而且,他模仿皇帝的风格,在每一处宅子里,都布置了一大堆的丫鬟,家丁,老妈子之类,自然还有女主人,他每到一处居住,吃喝玩乐,全由性子,要不,毛仲也不会这么费尽心机地确定他的行踪。
两顶大轿,停在那面的轿房里,还能恍然看到轿杠,从木格子纸上透过来一些隐隐约约的人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