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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无敌特种兵-第16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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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兵的身上,有无数伤痕,不过,他却从未体验过这样深重的灾难,那种刺骨的麻凉,好象从雪地里涌来,一起迸射进了他的胸膛里,将他冻僵了。

他感到自己的胸膛里发出了哗啦啦的响声,不不,那是错觉,显然不是,因为,他的力气和鲜血的流淌泄漏之快,简直让他难以置信。

就在那中刀的一瞬间,他就丧失了继续作战的能力,顺势一软,双腿弯曲,前面跪坐了。

毛仲站起来。

清兵也急速地向后面倒退两米,两人正面相对。

在阴森森的暗雪之夜,十数名清兵正依托着城墙,敏锐地观察着下面,而这边,四名清兵已经被可怜的被包围的明国奸细给崴掉了三个。

两人的目光,冰凉地对峙。

毛仲一转身,朝着城墙的内里一面飞身纵下。

非常珍惜尊严和面子的清军老兵,并没有及时地呼唤其他人,而是很得意地将军刀挥舞着,向着城墙内壁观察,他希望看到这个勇敢的鬼魂一样的明国刺客,是如何无畏地跳墙死亡的。三丈高的城墙,就是有厚厚的积雪,也绝对要重伤的,折胳膊断腿,都是最寻常的结局。士兵相信,这个家伙终于胆怯了。竟然愚蠢地选择了自杀。

忽然感到一丝的不妥,清军士兵在凑近了城内垛的时候,下意识地将军刀挥舞着,这家伙既然能够徒手空拳攀登城墙和吊桥。就一定有非常的技能,也许,他能摔不死?

将脑袋伸出下面观望的一刹那间,这清兵看到了一幕奇异的景象,一道寒光在他的眼前无声无息地弥漫而来。

毛仲就悬挂在城垛下,等待着好奇的敌人,这种好奇是每一个人都具备的,而且怎么的经验和教训都无法改变,这也是他算计敌人的一招。

鲜血,喷灌得毛仲满脸都是。

伤口在脖子,脖子的长短和人们的好奇心大小有直接关系,正比例的关系,毛仲改用三棱锥,几乎将那家伙的脖子完全切断,耷啦着横在城垛上。

毛仲一腾身,又回到了城墙上。

四名包围自己的敌人,就这样惊险地送掉了性命。

毛仲微微喘息。

清军的素质果然高,如果是明军,或者是新军,一定被一两个敌人惊得乱喊乱叫了,那样的话,虽然也可以惊醒大家来对抗,可是,最直接最常规的效果是,将全军惊扰,人心大乱。

不过,清军的训练有素,反而对毛仲很有利,因为,敌人分工协作的时候,太过自信,其余的士兵很少注意到这里。

毛仲喘息一定,就纵身而上,瞄准近前的清军背后,就是狠狠的一刀。

无论明军的铁甲,还是清军的多重甲,都是有漏洞的。如果急切之间无法攻击的话,精确打击的效果就大大提升。

几乎是庖丁解牛的才能,也许有炮丁解妞的技艺,毛仲的匕首,在敌人的甲胄间隙透入,狠狠地一搅拌。

他攻击敌人的腰部柔软地带,里面的脏器可以轻易被毁坏,而且,受伤者通常会暂时失去战斗力,这才是最主要的。

毛仲并不喜欢一击毙敌,那是轻松时刻的做法,在危急时刻,能够迅速制服敌人,就是最大的胜利。

在城楼上观察下面的清军中,从东面数是第三人,他忽然听到了这面有声音,忍不住无聊地往这儿看了下。

确实是无聊,在他的印象里,以四名老兵的严阵以待对付一名不知天高地厚的偷袭者,那是绰绰有余的。他刚才就听到了一些响动,以他的理解,不用说,是那几个家伙在砍杀敌人,他心里还一直愤愤不平,那个领头的十人队长,为什么不分派自己去围捕这个敌人呢?那时,他绝对不会轻率地将敌人砍杀,而一定要将之逮住,好好地施展自己分筋错骨的能耐,施加严酷的刑罚,是他最喜欢的。由恐惧到麻木,再到喜欢。他已经从数十名明国军人的尸体上找到了乐趣。

在他即将转移脖子的瞬间,感到了一股巨大的力量,迫使他的脖子做了一个非常过分的动作,远远地偏离了正常的目标,于是,他能够倾听到一个清脆的骨头折断的声音。这时,他才发觉,自己的两耳附近,有两个力道悄然地来,又悄然地去了。

笨重地倾倒在雪地上,就在眼前黑暗的时刻,老兵发现了那个半白的身影,诡异地在城墙上闪烁,一连数下,以同样的手法,将城楼下城垛口附近守候的清军官兵的脖子扭断。

他是谁?这么厉害啊?

脖子的折断,使他无法起来,而断裂出来的骨头碴子,竟然刺进了他的气管,于是,他被动地发出了咳嗽的声音。这声音是如此地响亮,却没有人能够听见!

怎么回事儿?臀部的失控感,随着他的意识流逝渐渐地轻微了。最后,他还能嗅到那熟悉的恶味。

一百二十章,二十七具尸体

一连扭断了五名清军的脖子,捅伤两名,才使剩余的清兵发觉了自己的危险。于是,发一声喊,三名清军朝着毛仲杀来。

近身搏斗,只有刀才是最佳的武器,清军擅长的箭弩,毫无用武之地,当然,他们的刀法,也相当精湛。

后面,又有五名清军赶了过来,八名清军,象一群饥饿发狂的狮子,来追杀一头巨象,这种在非洲草原不时能够遇见的景象,是一个合适的比喻。

就算毛仲实力再强,如果稍不小心,就可能被清军格杀。战场上的形势瞬息万变。

他当然紧张,这毕竟不是现代,他身上随时随地有各种各样的特殊武器,可以对付绝大多数的普通士兵,比如在索马里,他曾经潜伏进入一伙海盗的营地,在敌人发觉了他以后,他以毒气弹将敌人全部熏晕,然后顺利地将敌人十三人全部逮捕。在伊拉克执行雇佣兵任务期间,也能用数发肩扛式火箭弹,将追兵打得死伤惨重。甚至,在某一次进入国际贩毒集团的核心堡垒时,他还夺取了一辆坦克,结果,不仅冲了出来,还将贩毒分子搅拌得乱七八糟,炸死其二号人物。

在古代的兵器场合,特种兵的作用不是放大,而是大大地缩小了。

毛仲哀叹没有炸弹和其他威力大的东西,只能在敌人左右夹击的困难窘迫里,向着旁边撤退。

毛仲在前面跑,清军在后面追,几个人在城上展开了一场短跑比赛。因为积雪厚达四指,要加快速度,最好的方案是跳跃,所以,九个人好象在跨栏。

毛仲重施故伎,纵身飞下城抖,这一次,是朝着外面。

清军难以置信地看着毛仲的身影消失,一个个有些呆。面对这样出色的敌人,他们都敬佩极了。因为通常的情况下,这家伙要摔死了。

几个人一起来到城墙边观察。

没有人!

雪地,一片白璧无瑕的雪原,在阴森森的夜幕里遥遥铺张着,纵横起伏着。

“杀!”

突然,一声断喝,让所有的清军都大吃一惊!

大家都往左面观察,因为喊声是从这里爆发的。

一名清军已经向着城面地下重重摔倒,笨重的铁甲,发出了悦耳的声音,即使是雪地,也都不堪重压。

大家的眼睛,似乎发现了一个雪白的影子一闪,就不见了。还没等大家迟疑过来,紧挨着受伤士兵的第二名清军士兵,又发出了迟疑的,怒吼般的压抑声,痛苦使他的声音都变形了。

不用说,敌人的突然出击,顺手就干掉了两个士兵。

其他清军急忙往这边来,以军刀向着城墙下连连摇晃威胁着,六名清军一起赶到时,探到了伤者的身体查看。

城楼的火堆,这时候闪了下,被不大的冷风吹嘘,骤然一红,有了大的火光,于是,成就了大家的清晰视力。

血的浓郁,让触摸的清军士兵悚然一惊,他恐怖得颤栗起来,因为,那神出鬼没的一刀,居然将士兵的咽喉恰巧割断了,前面割得连一点儿也不剩余!

清军两名士兵,不是受伤那么简单,而是根本不可能再活一刻种。

正在这时,背后又传来了一声闷哼,接着,什么东西一闪,就在大家的视野里消失了,不过,大家都明白,不是别的,正是那个偷袭的家伙。

又一个清兵捂着腰部倒在了雪地上。

剩余的五名清兵,惊骇地聚集起来,围拢成一堆,以避免被敌人偷猎。

不过,嗖嗖两声,那种极其细微的声音,破空而来,而当清军士兵里面的最强的两个能够感知时,已经迟了。

毛仲又回到了城垛下,他神气轻盈的身手,使自己大大得益,而最后一次攻击,使他捡到了一样宝贝,一把清兵使用的铁胎弓和半壶箭弩。

对于箭弩,毛仲是不屑区分的,管它怎么样,射到敌人的身上才是,刚才,他就躲避在城垛口,利用巨大城垛的遮掩,一手轻攀着城垛,另一手搭箭,同时搭上两只箭,瞄准了谨慎,但是萎缩到一起的清军。

一名清兵被射中面门,痛苦地怪叫起来,而另外一名,不过受到惊吓,这说明,毛仲的箭技,还是很有限的。

清军惊慌失措起来,那个痛苦的士兵开始哭喊,估计射的地方是眼睛或者鼻子,要不,他不会这么嚣张,狰狞。

毛仲非常担心的就是这个,一旦全城的清军都被惊醒,就是给他一门迫击炮也不能打退敌人。

清军的慌乱,使他们难以辨别箭来的方向,于是,毛仲继续用箭,反正,躲避在城垛口放冷箭,还是安全系数最大的。

一箭箭,毛仲一连放了五箭,将晕头转向的清军全部射倒,然后,冲了出来。

他要将两个大声哭喊的清兵做掉,这些家伙,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必须清除。

不料,他刚来到那个大声哼着的敌人面前,唰,两把钢刀就斜刺里窜出,直奔他的面门而来。

从来小心谨慎的他加上速度的快捷,很危险地避免了伤害,然后,用那把柔韧的铁弓,在一个家伙的头上敲打了下。

用弓而不用刀,说明了毛仲在危急关头的窘迫,事实上,他还是低估了清兵的作战能力。以伤害为诱饵,两名伤害不大的清军居然成为狙击手。

毛仲在地上翻滚,滚到了一名清军的身上,连压到撞,使他来不及抽回伸出的军刀,只能以肘还击,撞向毛仲。

这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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