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飞读中文网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站在城市的最中央-第6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叶未明自嘲地撇了一下嘴角,「你过奖了。」他转身从背包里拿出一盒Seven stars,看看里面还剩下好几根,于是就抽出一支递到沈思面前。
  「要吗?」
  「好啊。」
  沈思抽烟一般不会太挑剔,顺手接了过来。
  叶未明也抽出另一支烟叼在嘴角,沈思掏出从不离身的打火机——黑色机身上刻着一双精致的银靴子——替他点上烟。
  叶未明皱着眉头吸了一口,轻轻吐出一个烟圈。
  「Zippo的夜猫子玩家系列。」他手指夹着烟,看着沈思的打火机说道,「这个样子不错,我喜欢。」
  「是吗?一个朋友送的,我也很喜欢呢。」其实这只打火机是他从欧阳杰那里顺手牵羊拿过来的,因为觉得很好用,久而久之,光明正大就变成他的所有物了。反正欧阳杰也懒得和他计较。
  沈思冲叶未明眨眨眼,「不过我觉得,它的名字倒和你有一点点像呢。」
  名字?
  叶未明已经打算掏出口袋里的胶卷还给沈思了,听到这句话动作停在半空,带着几分不解看向他。
  好像没有跟他讲过自己的名字。
  沈思得意地大笑起来。
  「我说过,48小时之内肯定能打听出你的名字来!——你不是叫叶未明吗?」
  
  昨天。
  沈思从欧阳杰家里跑出来,立刻就打了几通电话,算他运气不错,以前认识的人里正好有一个在音乐大学当客座教授。沈思不管三七二十一硬是把人家约出来吃饭,用的是从欧阳杰那里搜刮的钞票。
  为了获得劫持他宝贝胶卷的男人的一切资料,沈思觉得自己这么做实在是无可厚非。
  
  「啊,我知道了,原来你说的就是那个人!」
  坐在环境良好,气氛优雅的西餐厅里,沈思喝着冰水,稍微对教授形容了一下叶未明的身高和相貌特征。当然重点是他的头发比一般人要长很多,不过在音乐大学里,这好像也不算什么,有不少学生为了表现自己类似艺术家的超脱气质,都很喜欢留长发。
  其实沈思心里本来也就没抱有太大的希望,只不过是想碰碰运气而已;谁知他的描述才进行到一半,那年轻的教授已经恍然大悟了。
  「我认识你说的这个人,不过据我所知,他不是正式的学生,只是来旁听的。」
  「旁听?」
  沈思略微一动脑筋,已经明白过来了。那个人的确说过自己不是音乐大学的学生,原来如此。
  「是啊。不是通过正式考试收上来的学生,多交一笔钱就可以听课,也可以参加考试,成绩优秀的还会发给毕业证书。」教授解释道,说白了就是学校创造收入的另一种途径而已。
  「他叫什么你知道吗?」
  「叶未明。」
  教授连想都不用想,很痛快地回答道,「这个名字有点奇怪,我第一次听到的时候还以为别人说的是‘夜未明’三个字呢,马上就联想到‘天没亮’,呵呵……所以印象特别深刻。」
  沈思听得心花怒放,赶紧凑上去问教授:「他是本市人吗?」
  最好把家庭地址和电话号码全都告诉我,嘿嘿嘿嘿。沈思还没注意到自己已经起了不良念头,口水都差一点流到桌子上。
  教授推了推架在鼻梁上的无框眼镜,有些无奈地一摊手。
  「那我可就不太清楚了。这个叶未明好像有点孤傲,不太合群的样子,也不爱讲话;基本上是不和别人打交道的,每次上完课背起书包就走,听说他的成绩倒是非常优秀的。」教授若有所思地看了看沈思,「好像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见到你了,最近在忙些什么啊?」
  「我也不知道自己整天都在忙什么,过一天算一天吧!」沈思的手挥了一下。
  「那你怎么会对这个叶未明有兴趣?突然打电话给我,说什么一定要见个面,我还以为你又出了什么了不得的大事呢!」
  「啊,关于这个问题嘛,」沈思尽量轻描淡写地答道:「我觉得他条件不错,浪费了可惜,想请他做模特儿,拍个平面广告。」
  「我就知道。」教授笑出了声,「你这家伙,还是老毛病……」
  「看见美人就死缠烂打。对吧?」沈思好心地替他把话接完。
  「呵呵,一点也不错。不过我看这次有你受的了,那个叶未明不像很好说话的样子。」
  「你放心。」沈思满怀自信,胸有成竹地说道:「我相信,只要是人他就一定会有弱点。」
  教授凑上来,神秘兮兮地问道:「那么可不可以告诉我,你的弱点是什么?」
  沈思瞪他:「那可是最高机密!」
  开什么玩笑,又不是傻瓜,把自己的弱点暴露出来等别人宰吗?
  最后付账的时候,沈思觉得自己是古往今来当之无愧的第一伯乐,他都快被自己伟大的精神感动死了。
  
  「名字只是一个代号而已,其实半点都不重要。」
  叶未明对于沈思这么快就打听出他的姓名倒也不怎么惊讶。一个人在一生中,总要在不同的地方留下痕迹,就好像在沙滩上走路时一定会留下脚印一样。他指着自己那把红色小提琴说道:「它叫雨果,和你的名字也差不了多少。」
  雨果?
  「那个十九世纪法国大文豪?他和我的名字有哪点像了?我可高攀不起。」沈思自认为反应能力还是挺强的,一下子就想起来了。
  「我说的不是这个意思。」
  叶未明弹掉烟灰,动作熟练而流利。「此雨果非彼雨果,它的正确拼法是Hugo,在日耳曼语中有‘思想’和‘灵魂’的意思。」
  沈思挑了挑眉毛,刚想说「承蒙你抬爱」,又听见叶未明接着说道:「不过它的一切思想和灵魂都是我给的,没有我,它就什么也不是,一把普通的琴而已。」
  叶未明用冷漠的眼神抚摸着小提琴,那个表情相当复杂,说不上是恨还是爱。
  沈思看到呆住。
  好个狂妄的小子!
  在这一刹那间,沈思脑海里涌现出无数念头,他突然觉得自己有点喜欢上眼前这个叫做叶未明的家伙了。
  当然,仅仅是喜欢而已。
  喜欢有很多种类型,沈思所谓的喜欢,只是最普通的那一种。
  
  「这个你还要不要?」
  叶未明想起口袋里的胶卷,于是就拿出来在沈思鼻子底下晃了晃,好像正在用肉骨头诱惑一只饥饿的流浪狗——他可没忘了自己一大早就横穿半个城市所为何来。
  「要!当然要!那里面可是我辛辛苦苦的劳动成果,怎么会不要呢?」
  沈思的大脑总算还没有完全坏掉,记得要办正经事。他从身上摸出钞票递了过去,「那,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怎么看都有点像电影里经常出现的,黑帮分子进行不法交易的镜头。
  不过叶未明丝毫也不觉得有什么别扭,付出了代价就要获得回报是他的人生准则之一。他用夹着香烟的手指接过钞票,没有数就直接塞进口袋,同时把胶卷还给沈思,细长的手指不经意地划过他的掌心。
  那是一双保养良好,属于艺术家的手。皮肤细致,形状优美,十指修长而有力。指甲饱满,修剪得恰到好处,手背上的血管清晰可见。
  直到今天为止,沈思这辈子也只见过一双能和它相媲美的手。然而那双手的主人,正是沈思极力想要忘记的,却在这不经意间,再次勾起了关于过去的回忆。
  这是第二次了。
  自从叶未明出现以来,他已经有两次无意中就轻易地回想起过去。
  原本以为那些记忆或许将随着那个人的消失逐渐淡漠,谁知道,一切都只不过是他自我欺骗的假相罢了。
  为什么人会有「思想」这种玩意呢?!
  沈思不由得看了一眼叶未明那把名为「雨果」的小提琴,猛然发觉夹在指间的香烟已经燃尽一半。
  「你每天都来广场练琴的吗?」
  叶未明吸了一口烟,微微眯起眼睛,看着广场中央最大的喷泉,没有立刻回答他。
  今天是周末,虽然还不到中午,广场上已经有不少人了。难得一个阳光灿烂的大好天气,蛰居在都市里的人们似乎约好了一样,全都跑出来放风,舒散一下憋闷了整个冬天的筋骨,享受春天温暖的阳光。
  有人在拍照,有人在喂鸽子,还有刚刚能站稳的小孩子,在母亲的带领下蹒跚学步。卖报纸和饮料的小贩在人群中穿梭游走。
  沈思顺着叶未明的眼光看去,发现前面坐着一男一女,好像是一对情侣,手拉着手,神态亲密地正在说话。再远一点,可以看到广场另一边新哥特式教堂的尖顶,高耸的钟楼,红色琉璃瓦,斜状山形墙,阁楼上彩绘的玻璃三角窗……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沈思把目光又移回叶未明身上,发现他还是维持着原来的姿势,眼神固定在远处某一点上,整个人仿佛都已经痴了。
  沈思伸手轻轻碰了他一下,问道:「怎么,遇见熟人了?」
  叶未明全身一震,猛然回过神来,转过脸看着沈思,「你刚才说什么?」
  这是沈思首次领教叶未明的神游天外,他也没怎么放在心上,笑一笑,把刚才的问题又问了一遍。
  「我说,你遇见熟人了吗?」
  「没有。」
  沈思的烟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燃到尽头,他弹掉烟灰,用拇指和食指把烟头掐灭,随后中指用力一弹,那烟头在空气中划了一道长长的弧线,准确无误地落进远处的垃圾箱。
  潇洒地甩甩手。
  「你每天都来这里练琴?」沈思不厌其烦地又问了一遍,主要目的是为了掌握对方的作息规律,以便展开下一步行动。
  「也不是每天。你问这个干什么?」叶未明不给沈思回答的机会,他的烟也已经吸完了,估计自己的水平还达不到沈思「弹指神功」那种地步,干脆老老实实地走过去把烟头扔掉。不是他故意要在沈思面前表现良好的市民风范,而是不想看到面前突然凭空冒出一个戴着袖章的老大妈(老大爷),挥舞着小红旗,唾沫横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