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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了。
刚刚还笑得浑身发抖的人,转眼之间换上一副毕恭毕敬的表情,比变魔术还快。
有什么办法呢?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啊!
上午十一点半。
也许是猪头人性未泯,也许是他突然良心发现,也许是他还想留几个人活下来以便将来继续为他卖命。总之,在其他与会者彻底崩溃陷入绝望之前,猪头好歹结束了他对整个摄影组史无前例惨绝人寰的精神折磨。
沈思疲惫不堪地回到办公室,把领到的文件没好气地往办公桌上重重一摔,靠在椅背上长长舒了口气……
感觉自己好像刚刚被蹂躏过一样——从这句话最纯洁的意义上来说。
对面电脑后面,露出苏丽丽的笑脸:「沈思,你总算回来了,人家等了你好久呢。」
沈思立刻打起精神,变得嬉皮笑脸。
「是吗美女?听到你这样说我真是从心里感到高兴!你可知道,要不是想到你可能还在办公室里等我,刚才我就直接从十二楼跳下去了——当场给猪头来个以身殉职!」
「你要是真的那样做了,明天报纸的八卦版又有头条了。」欧阳杰不冷不热地讽刺道。
「讨厌啦!沈思你总是这样子的,没个正经。」苏丽丽甜甜地笑着,「我等你回来是想告诉你,刚才你的手机一直在响。」
「真的?」沈思习惯性地伸手去掏口袋,不想却摸了个空,这才记起开会以前就把手机拿出来了。
「美女,你那么可爱,怎么不替我关一下?」
苏丽丽做无辜状。
「我是想替你关的啊,可是后来它又不响了,我有什么办法嘛。」
沈思动手在桌子上乱翻一气,把文件照片和签字笔弄得到处都是,同时带着几分不正经的语气问道:「美女你今天打扮得好漂亮,晚上可有时间?大家出去happy一下好不好?」
苏丽丽甜甜地笑道:「不巧啦,人家今天晚上的时间已经被预约了,下次请早哦!」
沈思终于从一堆杂物中找到他的手机,一边查看来电记录,一边漫不经心地说道:「最近你好像升级变成绩优股了,约会不断,行情看涨呢!我都有点后悔了,早知道应该先下手为强的。」
苏丽丽笑得一脸妩媚。
「沈思你啊,永远都是这样甜言蜜语口是心非,将来不知道有多少女孩子要上当受骗呢。」
看到长长一串电话号码都是叶未明打过来的,沈思多少有点小小的意外。叶未明很少主动找他,更不会这样执着地打电话,一定是有什么事情。他已经无意继续和苏丽丽斗口水了,按下回复键,拿着手机走到办公室外面。
沈思不想让别人听见他和叶未明的对话,也不想让周围的人知道他们之间的关系。
同事里只有欧阳杰例外,他们三个人甚至还一起喝过酒,吃过几次饭,然而在欧阳杰眼里,沈思和叶未明只不过是普通朋友,就像他和沈思的关系一样,除了工作上的伙伴,也仅仅是好朋友而已。
事实上,对于他和叶未明之间的关系,就连沈思自己也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位。朋友吗?好像是有那么点,然而单纯的朋友关系是不会上床的——从叶未明说「我愿意」的那一天开始,沈思对他身体的了解程度就比他本人还要来得清楚。那么他们算是爱人吗?这一点,不用沈思反对,叶未明也不会同意的。
叶未明从来就没有对沈思提到过「爱」这个字,而且就连沈思也觉得,他们两个人之间的确是少了点什么。
即使是在床上;即使是肉体紧紧相拥,激|情勃发的时刻;沈思也觉得,叶未明其实离自己很远,很遥远很遥远。他的灵魂,他的思维,甚至他的整个人,好像根本不存在于这个世界上。叶未明以他独特的方式,漂浮在另外一个神秘的,不为人知的时空之中。
别人根本无法进入那个世界。
对于这一点,沈思虽然有些好奇,却从来没有兴趣深究下去。他的人生目标,就是像现在这样,当一个随心所欲的浪荡子,有自由的时间,有稳定的收入,有普通的所谓好朋友,有叶未明这样好的床伴——对了,也许用「床伴」这个词来形容他们的关系还比较贴切吧——就像他曾经希望过的那样,漫无目标地生活在这个城市里。
电话打通了,铃声响了三四下才被人接起来。
「喂?你好。请问你找谁?」
可能是信号不太好的关系,叶未明的声音听起来有些飘忽不定。
「是我,沈思。你在找我吗?」
「嗯。刚才我打过电话,可是没人接。」
沈思尽量把声音调整到最温柔的语调上。
「没办法,我那时候正在开会呢。被猪头削了一顿,刚刚才完事。怎么,找我有事吗?」
叶未明沉默了一下才回答:「我想见你。今天晚上有时间吗?」
这句话好像几秒钟之前他刚刚对别人说过,沈思无声地笑了笑,口气忽然变得暧昧无比。
「有,当然有。难得你主动约我,即使是美国总统要见我,我也立刻毫不犹豫地推掉。」
电话彼端传来叶未明一声轻笑。
「就凭你这种小角色?还是算了吧。说出来也不怕闪了舌头。」
「别忙着打击我嘛,你说在什么地方见面?KSANA好不好?」KSANA是一个酒吧的名字,就是在那个地方,叶未明第一次对他说了「我愿意」三个字。
然后,那天晚上他们就有了肉体上最亲密的接触。
叶未明沉默了几秒钟,沈思耐心等待着,终于又一次听见他的声音。
「可是我想在广场见你。」也不必说具体地点了,他们两个人都心知肚明。
「广场?」沈思的询问里多少透着点诧异,看看外面的天空,似乎有些阴沉起来,好像要变天的样子。「现在已经是十二月了,外面很冷,你不怕着凉感冒?要不就去‘上岛咖啡’好了,和平路上那一家,上次你说过那里的Cappuccino不错,再说离你住的地方也比较近。」
「不要说的那么好听,是你自己喜欢才对吧?我就是想去广场。」电话彼端的叶未明忽然变得冷淡起来,「你要是嫌外面风大那就算了,反正——」
「不不不,当然不会。」沈思连忙打断他的话,「就依你好了,去广场。几点钟?」
「五点……嗯,五点半吧。你来得及吗?」
「好好好,就五点,我没问题!」沈思赶快答应下来,接着,故意放低了声音,「未明,你很少主动约我哎,就是天上下刀子我也会去的!你都不能体会我现在的心情,只想早一秒钟看到你……」
叶未明没有回答,轻轻挂断了电话。
沈思啊沈思,你真是一个最无情的情人。你总是摆出最体贴的姿态,把甜言蜜语挂在嘴边,因为对于你来说,它们都是不需要任何感情支持的廉价品。
我从来就没有看到过,你的真心。
叶未明疲惫地叹了一口气,用手挡住细长的眼睛。
冬天的阳光是惨白的,透过玻璃窗照射在身上,感觉不到丝毫热情。
下午四点半。
沈思收拾好自己的桌子,关掉电脑,拿起玻璃杯,把里面剩下的水一口气喝光。一边穿外套一边说:「小杰,我有点事情要办,先走一步了。猪头找人的话,就说我出外勤。」摄影记者就有这么点好处,时间上比较自由。
「这么早?你不会又出去泡美眉吧?」欧阳杰正在电脑上忙着打游戏,全神贯注地盯着显示器,随口问了一句。
「当然不是啦,泡美眉我能不叫你?毕竟我们也算是狐朋狗友啊。」沈思拍拍他的肩,语气显得真诚无比,「晚上有个满身铜臭的财神请我吃饭,想让我替他拍几张广告。我又不是傻瓜,才不会就这么便宜他,先狠狠地宰这条蛀虫一刀,给他放点血再说。」
「好啊,挺像是你的作风。记得千万别把自己撑死了,那可有点划不来。」
「想不到你居然这样器重我,恨不得每天都能让我上娱乐版头条,是吧?」
沈思也不是笨蛋,一眼就看透了欧阳杰的阴险小人心。
从标准地图上看,音乐广场位于这个城市的最中央。周围有哥特式教堂和欧洲风格的楼房,都是殖民时代遗留下来的建筑。从报社大楼步行过去只需要十分钟,沈思提前十五分钟出来,这样就可以比叶未明早到五分钟,因为他一向是很准时的。他一定会看到自己在等他,虽然不指望他能说什么「看见你真高兴」之类的话,不过他心里多少总会有些感动的——沈思要的就是这种效果。
他从不让别人等待,那样会使自己丧失主动权。
广场上果然冷冷清清的,几只鸽子和轻柔的音乐在天空中自由飞舞,陪伴着四周的喷泉一起寂寞。
现在这个时间,大概别人都忙着赶回温暖的家里,享受一顿美好的晚餐吧?
沈思从广场旁边的小店里买了一杯热咖啡,握在手里取暖。他悠闲地交叠着腿坐在喷泉旁边,看不远处一片树叶被微风卷起来又落下去。
夕阳西下,红霞满天,四周笼罩着一派热情洋溢的温暖色调。
有几个人知道,其实眼前的一切全都是假相。
因为日出和日落前后的光线,每一秒钟都会产生许多变化。早在肉眼看到太阳呈红色之前,它已经开始变成深黄,然后是桔黄,最后在胶片上呈现出来的却是红色。对于一个摄影师来说,想要拍摄真实的场景,必须改变这种错误的色调,沈思一般习惯选择82A浅蓝色滤镜,用它来滤掉多余的光线。
一个好的摄影师,首先要认识光;熟悉它,捕捉它,利用它;直到能够改造它。
以前他曾经和叶未明讨论过这个话题,叶未明对于这种观点颇不以为然,他笑着问沈思:「你想改造光?Who do you think you are?万能的上帝吗?」
当然不是。但是我可以制造另外一种假相,使上帝的假相变得比较接近真相,好比负负得正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