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看着他舒服的窝在沙发里,两条腿搭在茶几上,方宁的汗毛一棵棵的竖了起来,还有什么更可怕的事情会发生?
该不会让自己给他捶腿吧?盯者他一晃一晃的腿,方宁有点懵。
幻想着自己跪在地上,给他轻轻的捶着腿,偶尔打磕睡的时候,还被他狠狠的敲了一下头,那可是万恶的旧社会呀!仿佛黄世仁他妈的脸,已经变成了张志轩的。
自己的头真的被他敲了一下,不过是轻轻的。
“想什么呢,怎么不说话?”张志轩有些懒洋洋的,今天的酒的确是喝的稍稍多了一点,不过对付这个小东西,他倒还有的是力气,俗话说的好,酒壮英雄胆嘛!
把她抱起来,让她躺在自己的怀里,好几天没这么放松了,一直怕吓坏她,他已经忍够了,该是她回报自己的时候了!看着她眼里的惊恐不安,张志轩有些好笑,有那么害怕吗?自己又不是大灰狼,顶多算得上色狼,色色自己的女人又有什么不对的吗?
摇晃着把脸靠近她的眼,“洗燥了吗,要不要和我一起?”
惊慌失措的站起来,狂奔着跑向卧室,差点被绊倒!如果她能够选择的话,她宁愿在这里,而不是在其他任何地方!
看着她落荒而逃,张志轩笑得岔了气。
又不是没见过他的裸体,吓成这个样子,不过是洗个澡而已,看来,她要开发的地方还很多呢!
倚在门上,看着躲在被窝里的她,坏笑着,“真的不来吗?那就算了!”施施然走开了,房间里还留着他的怪笑!
能听见流水的声音,还有他讨厌的歌声,真想掐断他的喉咙!
完全不象小说描写的那样,里面的女人总能凭着如花的美貌,轻易的勾上一个有钱的男人,让他为她神魂颠倒、皆大欢喜!为什么这些事对自己来说是那么的难?有点鄙视自己的颤颤惊惊,在他的眼里,除了这个身体,还有什么是他想要的呢?自己早已身无长物,还有什么是输不起的呢?付出了的已经永不能回来,那么就彻彻底底的把自己给交出去吧!
张志轩晃晃悠悠的走了进来,隔着被把她压在身下,“小东西,你能跑到那去?”手指在她的脸上划来划去,在她耳边轻嗅“没洗澡,还那么香?”呼出的热气喷在方宁的脸上,是那么的灼人。
方宁不安的别过脸去,却被他吻上了脖子,在那上面掀起一阵风暴,浅尝低吟,缱绻不绝,仿佛要把他的印记深深的烙在那里。
掀开被子,把她抱起,夹在双腿间,“宝贝,那么喜欢穿着衣服吗?”一只手已经贴进她的身子,嫩嫩的,滑滑的。
“脱了吧,宝贝?”
她的脸被他看的潮红了一片,“我喜欢看,宝贝,让我欣赏你。”
轻轻的牵她的手,拂上纽扣。“还是让我把它撕了?”温柔的吻在已经敞开的胸前,扯下她身上的多余,尽情的让唇游弋在她赤裸的每一寸肌肤,掠过婴儿般软软的小腹,奔向身体的敏感,让她蜷曲的双腿酥麻的不知伸向何处,放任着自己,在他的爱抚下尝到了快乐的极致。双手柔弱无力的攀附在他的身上,不可救药的恋上他的疯狂,为他打开的身体,渴望着他的安慰,翻滚着不可抗拒他的穿透,在他的身下被彻底的征服、棉软。
这一次,没有疼痛,只有身体随着灵魂的起伏,让欢娱过后几乎虚脱的她,脸上布满了细密的汗珠,有她的,也有他的,交织在一起,分不出你我。
“疼吗?”张志轩爱怜的抚摩着她,这个小东西,刚才还在用手往外推自己,不应该呀?
方宁羞怯的把脸偎在他的怀里,摇了摇头,象一个熟透了的果子,带着醒目的娇红,让他不能自禁,用手轻轻的拍打她瘦弱的背部,搂定她,恋恋不舍的闭上了眼。
男人总会在纵情后睡去,方宁却是难以入眠。看看熟睡的张志轩,悄悄的离开他的怀抱。
有点“侍儿扶起娇无力”的感觉,可惜他不是唐明皇,自己也不是杨贵妃,没有绵绵无期的爱恨。
什么时候自己才能转身离去?不知道,也不想知道,想得到的,还没有得到,又怎能舍弃呢?
方宁觉得自己是真的变了,变的自己都不认识自己了,蓬乱的头发,情欲退去后的脸上闪着耀眼的光,身上遍布的被他噬咬的斑斑点点,如果在夏天,自己是见不得人了,温热的水从头顶浇下,让方宁有了重生的期望。
会爱上他吗?不会了,所有的爱情都已遗忘在过去,再也提不起来了。
睁开眼,张志轩正趴在床上,目不转睛的盯着她。
“几点了?”方宁没有睡醒。
“已经九点了,是我吵醒你了吗?”看她醒了,张志轩有点后悔,只想好好看看她,没想到把她给弄醒了。
“累了吧,再睡会儿。”
方宁摇了摇头,“你怎么没去公司?”
“一会就走。”拿起一件兰色的居家服给她穿上,亲了亲她,“在家乖乖的。”
拉住他,不让他走,“我想和你说件事。”
“什么?”张志轩坐在床边,接过她的手。
“明天早上,能不能不让阿姨来了。”
“哪个阿姨?”张志轩不知道她说的是谁?
“张嫂啊。”
“怎么了?她做的饭你吃不惯吗?那我们就换一个?”
“不是,不是那样的。”方宁有点急,她可不想好心办坏事。
“那为什么?”张志轩有些不明白。
“我,我想自己做早饭给你吃。”方宁有点结巴,撒谎会让人结巴?
“真的?”张志轩有些不确定。
“恩。”
“那好,你去和她说,行了吧?”笑着捏了捏她的手,“我倒要看看这双手能给我做什么好饭。”想到她这么快就学会了讨好他,有点失望。
“对了,你别忘了吃药。”拿出一个小瓶交给她,“我不习惯,所以你得吃药,知道了吗?”
点点头,接过药瓶看了看,避孕药?这个自私的男人啊!又一次看清了他的冷酷,在被他温暖之后。
第 25 章
自己可不想怀上他的孩子,看了看说明书,乖乖的把避孕药吃了。
阿姨每天大清早的跑过来,只为了做一顿早饭,让方宁心疼,她也想试探一下,看看自己是否能左右一下张志轩的生活。
他还真的答应了,有了一点小小的胜利,不过,不能得意忘形,还得加油,方宁在给自己打气。
就算是漫漫长路上的一个驿站吧,自己只不过是个歇脚的过客,暂时的驻足,在达达的马蹄声中寻觅着自己前行的方向,虽然会有迷惘,但却不能停留,时光匆匆的蹉跎了岁月,也蹉跎了心。
日子总是要继续下去,所有的过往都被揭了过去,就象写了一篇新的文章,开了个好头,期待结尾,中间的过程留给自己细细回味。
张志轩贪恋着自己鲜活的身体,所以才会在绝情冷酷的心底,涂满脉脉的温情。
总有一天,自己会成为被他遗弃的众多的女人中的一个,只不过,自己想要的,不是他的人,不是他浮华的生活。
这一次,要在所有伪装被残忍的剥落之前,学会对他说再见,告诉他,离开他,自己是多么的幸运!
要在他的生活里留下抹不掉的印记,就向一块伤疤,一场耻辱,时时提醒他自己曾经的存在,再把所有扎进自己胸膛的刀子,统统的插在他的心上,让他也尝尝被别人抛弃的痛苦,即使他并不珍惜自己,那又何妨?
一个自以为是的男人,走马灯似的换着身边的女人,还不知道被拒绝的滋味吧?
只是,自己有这个能力吗?
料峭的风卷着悲伤的思绪,击打着她脆弱不堪的心房,自己又真能在伤害别人的同时保全自己吗?活着的乐趣伸向没有归途的路,已弃她远去了,她的心早就死了,没有哪一只手会让它再温暖的跳动。
“方宁,快过来吃早饭吧。”阿姨在喊她。
早饭?已经快十点了,刚刚热过的面条糗在了一起。
“阿姨,我不想吃了”
“那怎么行?要不,我给你做点别的?”阿姨对张志轩的指示倒贯彻的可以。
“不用了,我想出去走走。”
“去哪儿,你人生地不熟的,要不要我陪你?”阿姨问。
真是个奸细吧?管它呢,最起码话里还透着关心。
想了想,是个好主意,“阿姨,咱们两今天中午去外面吃吧。”
“啊?”,看了看已经洗好的菜,炉子上炖着的砂锅,阿姨还真不想去。
受不了她的摇晃,这个小姑娘,越来越会撒娇了。
“好,好,去,这就去。”阿姨只好答应。
两人打车去了书城,在那儿看了会书,买了两张CD,一张邓丽君的,一张蔡琴的。
给阿姨买了本川菜的菜谱,今后可以大饱口福了。
给自己买了一本《红楼梦》,直到现在,这依然是她最爱看的书,那本平装版的旧书,是高中住校的时候用省下的零用钱买的,一直放在她的床头,已经发黄了,她可以从任意翻开的每一章节往下看,常常感叹高鄂的狗尾续貂,如果自己是曹雪芹的话,就会在忽喇喇将倾的大厦下,独独留下木石之缘,让他们在艰辛平淡的日子里,守望着爱情,彼此温暖。
不过是自己的一厢情愿而已,看起来也不见得比高鄂强多少,真想穿越时空回到有曹雪芹的年代,看看他那本《石头记》里,到底会有怎样的结局?哪怕给他当个小丫鬟也行?
也许,自己对爱情的懵懂,就是从《红楼梦》开始的?
自己的那本,没有带过来,只好再买一本,不过这次买的是精装版,厚厚的纸张,清晰的字迹,带着书香,让人看了爱不释手。
只有这本书,才是她打发闲暇时光的一剂良药,每看一次,都有一次新的领悟。
找了一家路边的家常菜馆,要了一份麻婆豆腐,一份清蒸活鱼,吃的满心欢喜,仿佛又回到了在北京和林文偶尔打牙祭的日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