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叛逆少女辛酸爱情成长记:爱的是你,不是爱情 作者:狐步
第一章 初相遇(1)
1
十六岁以前,我最爱做的一件事就是砸玻璃。
在寂静的深夜里砰的一声,声音尖锐干脆而且绝对起到恐怖效果。我会在玻璃的主人尖叫之前,飞快地逃进某个漆黑的角落,拼命捂住嘴巴,以免自己情不自禁地笑出声来。
不多时,那个穿着碎花睡裤的女人头发蓬乱地站在她的美容院门口,叉腰大骂:“哪个剁脑壳的吃饱了撑着没事做,半夜三更发神经做这样缺德没*的事……”
然后,我就开始数灯,一盏,两盏,三盏……整条街的灯都亮了。有人询问,有人抱怨,也有人开始向她进攻。好,到此为止,这下整条街的谩骂应该够她受的了。
转身,我扬长而去。
我计算过,她的玻璃在半年内被我砸过六十七次,其中四十二次,她都一个德行,整个人邋遢得不成样子,站在俏俏美容院门口大声咒骂砸她玻璃的人。我真希望那个男人会看到她那丑陋的姿态。我知道,虽然在夜晚她那么不堪,那么丑陋,但在白天的时候她还是像模像样的。她很会化妆,把自己化得像狐狸精那样又美又媚。我记得有一次和倪喜红在街上碰到她,我指给倪喜红看,“呶,就是那女人。”倪喜红那一刻呆在那里不肯再迈动步子,惊她为天人。这么没出息,我气得两天都没有理倪喜红。
但我承认,她确实是漂亮,不仅漂亮,而且浪而且妖,就像我在电视上看到的妲己一样狐媚*。她**,媚眼如丝,那样斜斜地朝你一笑,魂都会被勾走。我一直怀疑她就是狐狸变的,要不也不会勾搭上我那有钱的爸爸,要不也不会害妈妈吃老鼠药自杀。
另外的那二十五次,我估计是因为我爸爸在她店里,他们肯定在那里颠鸾倒凤,干那苟且之事。哪怕我再用力砸,也没有见她哼一声。我心里恶狠狠地骂道:“妖精!狐狸精!总有一天,你会被雷劈成无数段!”
其实那一刻我总担心爸爸会无法忍受我的无理取闹而跑出来揪住我,把我的头发都给揪掉。事实上我很怕他。每次砸完玻璃后我都飞快地逃跑,然后瑟缩在俏俏美容院对面那两幢房子的间隙中,偷偷探出头,冷冷地看着那扇卷闸门。我能看到自己呼出的白气在空气里渐渐扩散、消失。
倪喜红说我的眼神凛冽,充满杀气。我喜欢她这样说我,她这么一说,我就觉得自己被赋予了某种力量。那时刻,我觉得自己很强大,有足够的力气对抗一切。我常用那样的眼神看周围的人。
倪喜红是我初中的同学。
1993年秋天的新生报到会上,我选择坐在讲台底下。那样的位置是别的学生不愿选择的,没有人自愿坐到老师眼皮底下。而我血管里天生流着反叛与不羁的血,喜欢挑战,喜欢刺激,喜欢标新立异,做别人不敢做的事。
可那天倪喜红朝我直直地走过来问:“这里有人坐吗?”我漠然地看了她一眼,摇摇头。
后来我问她:“教室那么多的空位置,你为什么偏要选择坐在我旁边?”倪喜红神秘地说:“我喜欢你,你太漂亮了,如果跟你混,我很快就会红起来。”
她的说法让我很崩溃,但我心底暗自欢喜。我这个人有水仙花情结,特别自恋。就爱听别人说我漂亮,夸我有个性。那个年代仿佛很标榜个性。
当然,个性的除了我,还有我的另外一个好朋友,林楚君。
果然如倪喜红所料,我们真的红了。不久之后,我、倪喜红、林楚君成了市七中的三朵花,三朵带着刺儿的花。每个人都远远地看着我们,眼里流露欣羡与嫉妒。那是因为我们不仅漂亮出众,而且学习成绩非常优秀。我们恃宠生骄,恃才傲物;我们桀骜反叛,难以驯服。我们骨子里都有一种凛冽气息。我们漠视一切,目空一切;我们我行我素,从来不与班上其他的同学接触。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第一章 初相遇(2)
任何事情,如果我们不愿意,谁也拿我们没有办法。老师如此,家长也是如此。无论我们在学校的行为多么不合格,我们的成绩总是年级前十名。作为一个学生,只要没有犯原则性的错误,就没有人能够惩罚他。
倪喜红的爸爸那时是一家橡胶厂的厂长,资本家的千金小姐就是不同,出入都有红旗牌小汽车接送。
林楚君就更有来头了,她爸是教育局局长,在学校老师见了林楚君还要低头哈腰地跟她打招呼,她总是目不斜视,从来不予理睬,骄傲得像只长颈鹿。
至于我,爸爸不过是个靠一种叫锡的金属发财的暴发户,基本上没有什么背景。我除了在学习方面有点无师自通的天分外,平日里头脑反应总是比倪喜红和林楚君要迟钝一些,我不喜欢思考,天生懒惰。有时和倪喜红、林楚君在一起,遇到我不知道不理解的事物便会懵头懵脑地来一句,“那是什么意思?”她们会开玩笑地骂道:“暴发户的女儿就是不懂高压电。”
我并不生气,我本来就是暴发户的女儿。我爸读到小学四年级就没读书了,因为家里穷。听说爸爸小时候是吃着红薯饭长大的,我却从来没有见他吃过红薯,他说吃那东西吃伤了。我一直觉得爸爸是那种很容易忘本的人。穷的时候他眼里只有钱,成了暴发户后,他的眼里只有女人。真他妈的俗!
我喜欢倪喜红和林楚君。俗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我们能够成为好朋友,我想那是因为我们在茫茫人海里嗅到了与自己相同的气息。
2
我和林楚君是同年同月同日生的孩子,1994年4月16日,是我们十四岁的生日。
我至今还保留着我们唯一的一张合影。
我曾经以为那张照片早就丢失了,直到2006年的夏天,在清理老房子时,我在曾经睡过的那张床底下捡到一张照片。照片上是那三个稚气未脱的女孩。倪喜红当时扎着马尾,嘴巴紧抿,表情严肃。林楚君笑得很灿烂,她的嘴是那种樱桃小嘴,上薄下厚,色泽红润,非常漂亮。她笑的时候,露出一排珍珠似的牙齿。站在中间的我,戴着一顶小方格的男式鸭舌帽,眼睛又黑又亮,嘴唇微微上翘着,一副似笑非笑的样子。照片背面写着:楚君、隐墨十四岁生日。我们永不分开。1994年4月16日。
倪喜红比我和林楚君大半岁,她是个性格有点古怪孤僻的女孩。初中三年,高中三年,我从未见她穿过裙子。她总说她个子不高,腿有点粗,臀部肥大,穿裙子像个矮冬瓜。
倪喜红是我们三人中间最贤淑、最文静、最内敛的女孩,会绘画,会做精美的女红。她有一块自绣的手帕,常常系在手腕上,图案是一朵玫瑰,那朵红色玫瑰宛若初生,娇艳欲滴。我和林楚君都佩服得五体投地,因为我们俩都属于头脑精细、四肢迟笨的女孩。
我们无数次央求她为我们也绣一块,好不容易才求到一块,到今天早已褪色。那时我去市场买了一米紫色的棉布,满心期待,没想到这家伙只是应付了一下,只绣了边,那边我想我也会绣,是那种小波浪形的,用剪刀细细剪好,然后沿着边一针一针地绣过去。再加几个暗紫黄的心形荷包,就算完成。
林楚君可不如我这么细心,我曾问林楚君,那些女红去哪儿了,她抽着爱喜,妩媚一笑,淡淡地说去爪哇国了。
她是个努力遗忘过去的女人,过去像荆棘一样刺痛过她。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第一章 初相遇(3)
十三四岁的女孩,不是瘦得像个豆芽就是胖得像个水桶,林楚君是个例外。她是我们三个人中,个子最高、身材最正的一个,十四岁时已发育得很好了。不像我,瘦不拉叽的,没胸没臀,只有一张貌似天使的脸蛋。她唯一的缺点就是头发太黄,进田径队后,剪了头发,天天穿着运动服,活动量又大,像个假小子似的。我和倪喜红喊她黄毛丫头。
三个人中,最沉默的是我。一个孩子的沉默除了跟性格有关之外,应该还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来自家庭。爸爸自从有了狐狸精以后,跟变了个人似的,总和妈妈吵闹打架,我无数次见过他的拳头如雨滴一样落在妈妈的身上。那个男人,在我十二岁以后,我便不再叫他爸爸。而我对于男人的认识就是粗暴、低劣、虚伪、残酷、不负责任。
妈妈!我那柔弱怯懦的妈妈只会不停地哭泣。长大以后我从来不轻易哭泣,因为我觉得哭泣只是柔弱和无能为力的一种表现,当它们过于泛滥以后,唤不来同情与救赎,只会淹没自己。
那样的岁月,噩梦一般伴着我成长。我越来越沉默,越来越反叛,从内心里看不起妈妈,甚至在见到她隐忍或流泪的时候,会嗤之以鼻,会恶语相向。我真是恨铁不成钢。
最终妈妈服用强效灭鼠灵,离开了这个世界。这对她来说是一种解脱,然而,我是恨她的,恨她就这样不负责任地丢下了我和弟弟。
爸爸所能给我和弟弟的,不过是一幢装修得特别艳俗的三层小洋楼和每个月交到佣人李妈手中的一叠钞票。那只是一个看似温暖实则冰冷的牢房,令我生厌,总有种想逃避的冲动。
所以我常常在放学后就直接跟着倪喜红回她家。
我喜欢她的家人,他们看上去那样温和、温暖、温存。
倪喜红的爸爸年轻时是出了名的英俊潇洒,而她的妈妈实在只是中人之姿。他们感情很好,结婚一二十年了,她爸爸每天还接送她妈妈上班下班,其实她妈妈工作的地方离家里走路不过十分钟的路程。我还亲眼见到她妈妈像个少女一样在她爸爸面前撒娇,具体是因为什么事情而撒娇我忘记了,但她脸上羞涩的表情一直留在我的印象里。那时我是那样震撼,为什么?为什么大人也可以那样相处?
倪喜红家的房子一共两层,倪喜红住在楼上一个小小的套间里。我最喜欢的就是躺在她那张又宽又大又柔的床上,和她说悄悄话。我们更多的是说一些生理上的事情。我十四了,还没来初潮。喜红已经来了快一年了,裹在T恤下的乳防像两只惴惴不安的小兔子,走起路来一晃一晃的,让人心惊肉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