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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及的扔在地上。
那物滚了几滚,却停在庞昱脚边。庞昱低头一看,那物惨白色,三四厘米长短,却是圆柱形,倒像一段火腿肠,再仔细一看,却是骇了一跳!那哪是什么火腿肠——中间有关节,上面还有一块黑痣,竟分明是一段人的手指头!!
查案却入虎口
甫看清那物,屋里便是一片惊叫。几个丫环吓得慌乱,砸了手中杯盘碗箸。兆兰兆惠见此情状,怒道:“没脑子的东西!这也是能拿来的?!还不快滚!!!”又转身,赔罪道:“母亲莫怕。大哥也莫怪,他是个新来的厨子,不懂规矩,待小弟革了他便是!”回头又要喝骂。却将那人吓得战战兢兢,诚惶诚恐,只跪在地上磕头告罪。
展昭见丁家兄弟动怒,忙出声劝阻,免了那厨子一顿打。却叫他下去了。兆兰兆惠方要叫人来收拾地下那物,却见展昭躬身捡起那截手指,放在眼前仔细打量起来。
庞昱看他这样,知道他是职业病犯了。他却不是很怕——老爸警察老妈医生,从小到大现场照片和解剖学图片也看得不少——此时便凑到展昭身边,饶有兴趣的去看那截手指头。这截手指是中间的一截,指尖指根皆被砍去,看不出到底是哪根手指,只就粗细而言,若是女子,多半是中指或拇指,若是男子,则定是小指了。手指被泡得惨白,坑坑洼洼,已看不出在鱼腹内停滞了多少时日,只是那半颗黄豆大小的黑记在惨白的皮肤上甚是显眼,令人印象深刻。
庞昱还想细看,展昭却怕吓了他,当下将那截手指用手巾包好,收进怀内,笑笑道:“九弟莫怕。母亲也莫怕。此事皆是展某的不是,且敬大家一杯,权作压惊便了。”说着,便自罚了三杯。
丁氏一家见状,忙连声说不怪不怪,也和了几杯。只是展昭虽这样说,这顿饭被这么一搅,顿时失了兴致。看看倒也吃得差不多,便让丫环下人收了残席,各回屋休息去了。
下午艳阳高照大地,茉花荡暑气蒸腾,再加上上午受了白玉堂那一场气,庞昱便再不想出去。展昭却换了件衣服,匆匆出去了。庞昱心中有数,知道他在干什么,便在房里静等,连丁氏兄弟来邀自己泛舟,也推说晕船,只是不去。看看等到太阳偏西,展昭却还未回来,庞昱想了想,索性将骥儿抱到展昭屋里,靠在床上,一边哄逗,一边守株待“猫”,不怕他不回来。
谁知这一等,却直等到亥时时分,连晚膳都用过,展昭方才回来,眉间隐现疲惫之色。还好庞昱心细,吃晚饭的时候就料到他可能会晚归,特吩咐厨子留了一份饭,放在灶膛里捂着,此时端上来,还是热的。抱着骥儿,坐在床边看展昭吃饭,庞昱便笑嘻嘻开口,道:
“你今天下午去哪儿了?不是见那条鲤鱼没法吃,现去芦花荡里摸了吧?好啊,既然这样,你可就得给我摸上条鲤鱼来,否则甭指望我原谅你!”
展昭放下空碗,苦笑道:“小侯爷说笑了,展某不识水性,哪能摸鱼!展某出去,却是……”说到这里,却顿了一下,不再开口。
“知道。”庞昱放下骥儿,跳下床走到桌边,从展昭手中拿过空碗,也不顾他推辞,顺手从旁边的青瓷罐里给他盛了满满一碗饭,自己却拖了凳子坐下,双手托腮,笑道:“是去调查了吧?看到鲤鱼肚子里有手指头,职业病犯了?嗯?”
展昭听庞昱如是说,微微一怔,却放下饭碗,叹道:“小侯爷猜对了,展某正是去寻查的。”
“那,可调查到什么了?”庞昱随手拿起手边筷子给展昭夹菜,顺嘴问。
展昭摇头道:“却是难。那鲤鱼腹内虽有手指,但是在何时何地吞下的,却委实难说!何况凭一段手指头,要断定人已身亡,也不足为据。展某这一下午,却是空手而回!”
“切!”庞昱撇嘴,“你活该!一段手指头,谁知道是不是不小心剁下的,掉进河里,让鲤鱼吞了去!少一截手指,人也死不了!我说,干吗还要到处去调查啊?纯当个意外事件,不也可以说得通吗。”
“却不是这样说。”展昭神色严肃起来:“展某看那截手指两端断茬,虽参差不齐,但看皮肉收缩情状,却是在同一时间剁下的,行凶利器,亦是一种。如是说来……”
“如是说来,杀人碎尸的可能性要大过意外事故的可能性?”庞昱接了展昭的话茬,皱眉沉思:“但是还有一点——这段手指是在什么时候被剁下来的?换句话说,这人如果死了,是在什么时候死的?鲤鱼又是在什么地方将这截手指吞下去的?不知道这些,单单在村里查访,茉花村那么大,这不纯粹是大海捞针么。”
“小侯爷说得极是!”展昭叹息,“展某亦知仅凭一段手指,要揪出一起案件,谈何容易!但此事摆在眼前,又不能不管。若是置之不理,堵在心里,倒觉难受。不知道是不是入了公门几年……”苦笑一声,不语。
“切!”庞昱再撇嘴,却又抄起筷子来,将茉花荡的肥美鲤鱼、鲜嫩茭白、外加脆生生芦笋,满满给他夹了一碗,歪头想了一想,却道:“你明天还出不出去了?”
展昭笑笑:“自是要出去的。”
“那好!”庞昱凑过来,笑靥如花:“我也一起出去调查好了!”
“小侯爷却也要去?”展昭皱眉,却推辞道:“侯爷好不容易来了一趟茉花荡,却莫要挂心案件了。此事本是展某之责,展某一人寻访便是,却如何要劳动侯爷。”
“你不也照样是在休假中?”庞昱嘟嘴,委屈道:“好不容易来了一趟茉花荡,又偏偏搅出这件事儿了!反正案子不解决,我是不指望你带着我玩了,干脆我也去调查好了,两个人分头去问,还快点呢!”
展昭见他皱眉嘟嘴,做孩子状,顿觉好笑,却道:“有兆兰兆惠他们陪你泛舟钓鱼,却又有什么要紧了?”
“我跟他们又不熟……再说了,人家刚没了妹子,我又哪好意思让他们带着我玩了?”
展昭听他这一说,心下又想起月华,亦觉几分沉重,叹了一口气,道:“罢了,小侯爷要去,就一起去罢。展某便劳烦小侯爷了。”
第二天一早,红日初升,庞昱便与展昭准备了干粮水囊,外出四下查访。访了半天,又分头行动,甚至逢人就问认不认识一个手指上有黑记的人,却几乎一无所获。只查出一件事来:原来那尾鲤鱼,却不是吃的。茉花荡鱼虾虽多,但只有这黑白红花锦鲤,平常河川湖泊,绝见不着。只是豪门大户,公侯贵卿,院子里有着水榭楼台,才买来这种鲤鱼,养在里面,图个好看。之所以荡里会有,只因这杭州有个民俗:凡豪门大户家中女眷,若有什么事不顺心的,只要是欲上寺里祈福,在神灵菩萨面前许愿的,既不办三牲,亦不捐米粮,却只在家中水榭里捞一尾锦鲤,带到寺中,捐了香火钱,将鲤鱼从寺内山泉放生,便算是许了愿了。寺中山泉,多与河流苇荡相通,便偶有鲤鱼游至荡中。若是渔人钓翁,捞起此种锦鲤,便知它是放生而来,多半放了,从不带至集上买卖,更不去吃它。因此凡荡里的这种锦鲤,因无人去难为它,极是悠闲,多半长得比普通鲤鱼都大些。这次只因展昭不是杭州人,不知这风俗,厨子亦是个新来的,不是本地人,才会将这放生而来的黑白红花锦鲤当作了平常鲤鱼,开膛剖肚。谁知这一剖,倒剖出一段公案来!
庞昱访了半天,除这段风俗之外,一无所获。眼看太阳已到头顶,晒的人口干舌燥,浑身冒汗,庞昱便伸手去摸怀中羊皮水囊,却已是空了。杭州虽多有泉水河流,但庞昱从小长在医家,最怕染上什么传染病寄生虫之类,生水从来不敢喝。看看怀中干粮,没有水也吃不下去。也是累了,再想想鲤鱼出处已查明,虽不知这鲤鱼到底是在放生前还是放生后吞下这截手指的,但排查范围好歹能缩小很多罢?干脆先回茉花村补充一下饮水,然后再看看要不要继续出来寻访,反正展昭晚上还是要回茉花村,自己就算在村里等他,也不算什么。
既这样想,庞昱便回身按来路朝茉花村走去。他虽然不熟路径,但茉花村在水边,沿着河走,总没有错。河边是一片滩涂,水中长着密密麻麻的芦苇,水汽蒸腾,比杭州城内又凉爽了许多。庞昱走在水边,想着骥儿,心情顿时轻松起来,便加快脚步,只想快点赶回村子。
谁知没走出几步,身后突然响起一个冷冷声音:“小侯爷,你倒是很悠闲啊!”
谁?庞昱一愣,一回头,却看到身后芦苇接天,一名面目俊美,气质脱尘的白衣男子正在苇叶上冷冷看着自己!芦花荡里的风不小,他脚尖点在苇尖之上,任清风吹来,衣袂发丝一同飘举,如画如仙,似幻似梦,身子却是不动如钟,屹立如松,神情桀骜,含讥带刺,不正是昨天才见过面的白玉堂么!!
“你……你要干什么?”庞昱见白玉堂一个纵身从苇叶上跳下来,瞬间拦在自己面前,直觉没有什么好事,心下顿时升起一股不祥预感,紧张道。
“不干什么。”白玉堂神色轻松,却面带冷笑,步步逼近,“只不过小侯爷大驾光临茉花荡,白某虽不是茉花荡之主,却好歹也要尽点地主情谊的,想请小侯爷去陷空岛一游,小侯爷看可好?”
“呃……不……不用了……”庞昱步步后退,寒毛直竖——开什么玩笑!这家伙昨天刚见面就那样整自己,自己要是真跟他去了陷空岛,还不被啃的连骨头都不剩了!眼看躲不开,庞昱灵机一动,故作欣喜,双眼直盯着白玉堂背后,喊道:“展昭!”
庞昱这么一叫,白玉堂顿时愣了一下,条件反射般的回过头去。机不可失,庞昱趁他回头的功夫,转身撒腿便跑!谁知没跑几步,腿上却不知被什么东西打了一下,顿时一麻,一头栽倒在地,又弄了一身水渍!刚爬起身来,白玉堂却身如迅雷,快若闪电,已到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