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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继续说道:“我……我也不知道怎么说……”
辉侧头,认真地听着,几络不安分的头发从额前滑落。
他不是没有感觉到,他只是还要确定。
“我好象……喜欢上了明。”光尴尬地别过头,吞吞吐吐地告知。
明是和光一起留学的同学,当初追了光很久,光有辉,所以拒绝了他。没有想到……距离毕竟还是存在的。虽然送别时,依依不舍,告诉辉一定要等,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比起大洋另一端见不到面的恋人,这一个朝夕相处的可爱的人,更能让自己心动。
光对辉有的是无穷的歉疚,三年的白白等待,怎么说也是自己不对。但爱,是已经再也挤不出一丝一毫了。
这也不能完全怪罪光。
辉也有责任。
首先是他不温不火的个性,缺乏情趣的冷淡;然后是不会依赖别人,坚强而高傲;再来,心思深沉,仿佛可以看透一切的眼神……
不是个可以做好恋人的人哪。更何况远距离恋爱。
勺子叮叮的声音更响了,光无措地猛咽咖啡。
辉要怎么做?挽留或放手?二选一。
答案出来了,辉仍维持着自在的微笑,轻轻地叹了口气。
“太好了。”他这样说。
“太好了,是你先说了。”辉盯着手中的咖啡,缓缓说道:“其实我本想告诉你的……我也喜欢上别人了。你不在,我移情别恋了。不好意思告诉你,拖到现在。原来你也已经喜欢上别人了。太好了。非常幸运。”
光松了一口气,但另一方面,又感到奇怪的妒忌。
自己没有愧疚,因为两个人的所为抵消了。他现在为刚才付出的同情感到不值。
一种微妙的情绪。
他问:“哦?什么样的人?”
辉笑得更甜,说:“总之……是个非常好的人。”
比我好吗?光差点脱口而出。忍住了。
这样的问题太傻了,心里有点空落落的。
也许辉真的还不错。但他太决情了,才一出口,自己就没有可以回头的路了。
回去吧,明在等我呢。
他站起,与辉非常绅士地握了手说:“那……那就再见吧,祝你幸福。”
辉回道:“你也是。”
辉的手非常柔软,他有一双美丽的手,握在光的手里。光冲口而出:“你是个很好的人,真的。”说出口他就后悔了。也许是下意识地对刚才脑海里对辉的贬毁的补偿,听来非常做作。
自己凑合什么呢?已经有另一个人确知这个事实。
无需自己多嘴。
光连忙走了。
辉有个小书店,他是自己的老板。
小书店里卖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辉喜欢这样,他常常翻阅这些东西,感到属于自己的充足。
他有很多常客,因为他做生意有信誉,也有不少人干脆就象订在这里一样,哪怕早已在外面有卖了,还是固执地到他这里。
因为他总是很有信誉地留着一本。
只要和他说定,不论多久,他都会为你留下一本。
可能因为这样的人情味,人们喜欢这样的安心。有人一直为你等待。
有一个小姑娘,是新搬来的。她一直要买动漫杂志。
一天,她照例来问道:“新干线来了吗?”
辉告诉她还没。
她显得很焦急,说:“怎么办,我最近要到外婆家去,要是那里没有买的话那我就买不到了。”
她对辉说:“能不能帮我留一本?”
辉微笑地点点头:“你一定要来拿。”
“那你一定要留啊,一定一定。”女孩要求辉的再三保证。
辉说:“一定留着,不管你来得多晚。”
女孩满意地走了。
没两天,新干线就来了。辉马上收起一本。
其他人要买,都被辉回绝了。有人眼尖说:“那边不是还有一本吗?卖给我吧。”
辉回答说:“那本有人买了。”
几天后,有人见那本还在,就纠缠说:“那人不会来了,不如卖给我吧,马上就可以拿到钱,何必等她呢!”
辉还是不同意。
那女孩真的离开了很久,大概快一个月了,她才回来。
辉注意到她进来的神色有些不快,他便等她先开口。
她吞吞吐吐的说:“恩……真不好意思,我外婆家那里有买这个杂志,我熬了很久,看到只剩最后一本的时候,实在非常着急,不知道你会不会记得给我留着,就买了。我一直不敢过来见你,不过,我想通了,要是你还留着的话,我一定把它买下来!”
辉仍是温和地笑着说:“太好了。”
他说:“太好了。”
“你走了那么久,我看别人也要诚心买,就卖给他了。你能买到,太好了,真是幸运。”
女孩松了口气,但也夹杂了一丝不快。
可是,是你先背叛的吧。她自己想着。不错,你对一个生意人能要求些什么呢?
这样想了,心态平衡了,她问道:“动漫时代来了吗?”
辉说没有。
她说:“那这次一定帮我留好啊,我过两天就来拿。”
辉说:“好的好的,这次一定帮你留着。”
女孩满意地走了。
对这场诺言还抱着希望的究竟是这个女孩还是辉?
辉收起那本新干线,早早关了店。
你能责怪那个女孩吗?她的所为也只是人之常情,她如何相信你会为她等待呢?抓到手边最直接的利益,不是每个人的本能吗?
相信是要付出代价的。
你能无悔吗?
辉回到自己家,忽然觉得很疲惫。
他翻看着那本新干线,发现原来自己从来不看的杂志也不错。
“我没有等待啊。”他喃喃说道,“我把这本杂志卖给了自己。”
好象很得意自己这样的说法,他笑了。
接着就想到了光。
“我没有等待啊。”
因为已经没有人相信了。
————————完
舒服佳柠檬香型 BY 迷踪
16岁,我考上了一所市内著名的重点高中,并且开始了住宿的生活。
开学第一天,什么都让我觉得很新奇。古老的宿舍,铁杠的上下铺,还有家里已经不用的热水瓶。寝室里的同学有些是本校直升的,有些和我一样是外校考来的,但高中对大家来说都是崭新的一个阶段,所以都很兴奋。我一个个检视床上贴的名字,直到看见“丁宙”大叫起来。
“丁宙,丁宙,哪个是丁宙?”
一个高高的男生放下手中正在整理的衣物,疑惑地转过头来,指指自己说:“我。”
我高兴地介绍自己:“我是丁宇,没想到我们的名字那么象。”
他好象也觉得很有趣说:“真的很巧嘛。”
同寝室的同学见这个情况都起哄说要认兄弟。虽然我的名比他大一点:宇宙嘛,但问岁数发现还是他大一点,只好屈居小弟。
他摸摸我的头,摆出一副大哥的样子说:“我是这个学校初中毕业的,如果你有什么困难就找我这个哥哥好了。”
我乐得占这个便宜,于是,常常跟着他,没有什么困难就适应了高中的住宿生活。
说起我们的关系,那也是让全班传诵的铁哥们。
记得每个老师第一次来上课,读着点名册就要抬头巡视,因为我和丁宙是前后排,名字又那么相象,引起老师的误解也很正常。一些老师耐不住疑问就要说:“丁宇,丁宙,你们是兄弟?”
全班也哄堂大笑,我们两个则有一种默契的自豪,对视后就异口同声地说:“是。”
可往往结果是让老师更糊涂了。不过那些老师知道真相也不生气,反而也觉得这很有趣,跟着我们叫“丁家两兄弟”。
相处得时间长了,我和丁宙的性格特点也明显起来。他比较沉稳,虽然会和同学开玩笑,但大家却很信任他。而我就是一个调节气氛的热点人物,只要有我出场,大家都会乐个不停。不过,我得意忘形的后果就是暴露自己粗心的缺点,最后总是由丁宙来替我收拾残局。
时光飞逝,我们两个人一起考上大学,一起去找工作。虽然工作单位不同,但也常常会聚头。也许我的内心深处已经渐渐相信他是我真正的大哥,是一个不可分割的亲人。
然后,也结婚。当然是我的婚礼,我请的伴郎是他。新娘子是我的同事,娇俏可人,我觉得她不象现在有些女孩子疯疯癫癫的,有一种让我心动的温柔。我把自己的感觉告诉丁宙,他只是笑笑说羡慕我的好福气。可等到话题转到他的感情生活时,他总是说:“大丈夫事业为重。”可我知道他已经是一个部门经理了,董事长也和器重他。
可能是大哥的缘分没有到吧,我这样想。
新婚不久,大哥忽然来电话说要出国。我问他好好的干吗要出去。他说国内呆久了,好象人都没有斗志了,正好他们董事长跟国外的总部报告了他的情况,总